蔡甸开发区管委会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食堂配送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食堂配送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食堂配送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蔡甸开发区管委会
2、地 址: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
3、联系方式:69306316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蔡甸区超记干鲜副食店
5、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文正街36号
6、联系方式:138710958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货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食堂所需各种肉类、蔬菜、禽类、干货、调料、瓜果等食材、厨具用品等。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72229.4元
5、合同金额:7.2229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期限1个月,食堂所需各种肉类、蔬菜、禽类、干货、调料、瓜果等食材、厨具用品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7-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7-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食堂配送合同
甲方 (订购方):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
乙方 (配送方):武汉市蔡甸区超记干鲜副食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双方的
合法权益和义务,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保
障供应甲方食堂食材,设各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自愿将职工食堂所需的各种肉类,蔬菜,禽类,干货,调
料,瓜果等食材、厨具用品等交由乙方定时定点定量优质保障供应。
二、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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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责任
1.双方都必须对当日的产品进行食物留样。
2.甲 方需指定收货人员在每日配送单据上签字,乙方配送人员也需在
甲方供应单据上签字。
3.结算以双方人员签字的供应单据为依据。
4.甲方须每日提前向乙方提供次日的采购清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
提供的采购计划按时交付甲方指定场所。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须提前
向甲方汇报原因,经 甲方同意后可调整采购计划。
四、结算方式
以双方人员签字的供应单据为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及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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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则
1.合同期满,乙方无重大过失,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意见,协商意见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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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武汉市蔡甸区超记干鲜副食店
开户银行:邮政蔡甸支行
账 崔寻: 942009010041594574
不兑 ˉ号 :92420114MA4J05GD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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