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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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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阳光食堂”食材供货服务商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张家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阳光食堂”食材供货服务商入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受张家港市教育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直属学校 阳光食堂 食材供货服务商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阳光食堂 食材供货服务商入围招标

2.项目编号:SHXY-SZ-2021-G002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项目共3个分包,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分包,也可以投多个或全部分包。

(1)第一分包采购需求概况:

鲜、冷荤菜、面粉及米面制品、素菜、调味品(食盐除外)、南北干货等。

注:包括肉(含猪、牛)、水产、禽类、禽蛋、速冻面米制品、蔬菜、水果、豆制品、调味品(食盐除外)、南北干货。本分包服务期限:3学年。

(2)第二分包采购需求概况:

粮油类,包括大米、食用油。本分包服务期限:3学年。

(3)第三分包采购需求概况:

奶粉、饼干及定制糕点类。本分包服务期限:3学年。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教育局的直属学校 阳光食堂 食材供货服务商入围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采购活动将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查询。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第一分包为鲜、冷荤菜、面粉及米面制品、素菜、调味品(食盐除外)、南北干货等。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4)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具有自有或合作的蔬菜基地(自有或合作蔬菜基地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

(5)具备自有5辆及以上带冷藏功能的厢式货车;

(6)具有学校食堂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

(7)能出具《苏州市食用农产品统一销售凭证》,有效使用食用农产品追溯 苏源e码通 苏食惠 等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和追溯效率(提供使用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

(8)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二分包为粮油类。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4)具备自有2辆及以上专用厢式货车

(5)具有学校食堂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

(6)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第三分包为奶粉、饼干及定制糕点类。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4)经营的奶粉、饼干及定制糕点类食品制作商应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糕点类制售)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5)具备自有1辆及以上专用厢式货车;

(6)具有学校食堂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

(7)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项目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16:00

3.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10幢2304室。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文件每个分包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5.各分包所需递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第一分包:

(1)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分包:

(1)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分包:

(1)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场所或住所在张家港市区域范围内)(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不同分包的报名材料单独制作,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及开标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资格。

6.答疑时间:2021年7月22日09:00-11:00。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7.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7月30日08:30-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张家港东渡实验学校底楼中报告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陆伟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09:00

开标地点:张家港东渡实验学校底楼中报告厅

现场核查时间:2021年7月30-31日(到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现场核查时间提前通知)

现场核查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固定加工经营场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10幢2304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陆伟,联系电话、传真:0512-58731981 ,18962211792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教育局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

联系人:周巧明,联系电话:0512-58221285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第一分包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第二分包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第三分包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第一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二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第三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元整(¥3000.0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汇款。须在2021年7月28日14:00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在投标文件中)。

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名: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塘市支行

帐号:8010188809368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十一、只有在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现场获取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