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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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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受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招标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2100495C。
2.项目名称: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
3.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食堂经营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及合同。
(2)服务期(完成期限):经营期限为 3 年(合同期限3年,采用1+1+1的形式,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满意率不低于80%,则续约一年,最多可续约二次,否则,甲方中止本合同;经营期每年按10个月计。如在经营期限终止的该学期,学校的教学周期在经营期终止前结束,则以正式放假时间为经营权终止时间。如经营权到期后,学校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还没有结束,或者未确定新的经营者时,经学校要求后,中标单位应继续经营到学期结束或者新的经营者进场开始经营时为止。如果经过招投标中标单位继续获得甲方食堂经营权,或者合同终止时学校还没有确定新的食堂经营者,中标单位应负责当年本学期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师生补课期间的饮食。
(3)预算金额:零租赁。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5)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已到位。
(6)其他: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 7 月14日起至2021年 7 月20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 7 月14日9:00起至2021年 8 月3日10:0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3日1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3日10: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11.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信用信息: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
②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③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13.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投标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14.特别提示: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会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会员需先进行注册,通过交易中心审核成为会员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会员注册审核应致电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756-2538002、2538181、2538182、2538700、2538216。
(2)非会员注册应参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操作,该手册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处下载。
(3)投标人网上注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仅为网上报名、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查询中标结果公示之用,并不代表投标人后期开标、评标必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敬请投标人知悉。
(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应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包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分配的各标的(包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才能确保保证金正确到账。
(6)投标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
(7)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付出,账户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8)“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负。
15.有关此次投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
联系地址: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路199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6-6335128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许沂宣
联系电话:0756-3361015
标书售卖:李文琴、0756-3361010、3361012
电子邮箱:wzzb@zhptc.net
传 真:0756-336119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本账号仅作标书售卖和中标服务费收取使用,非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3)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小姐、于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8018、2538702
传 真:0756-2538955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3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2018.7.27.pdf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投标人操作手册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1-页 一、 注册账号 (一)登陆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门户网站右侧 有用户注册及登陆入口,投标人在此处注册,登陆,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陆。 (二)选择注册类型,注册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的登陆账号。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2-页 二、 进入平台 (一) 进入首页 用户登录平台后,进入平台首页。 (二)填写用户信息 1. 用户点击页面左侧“企业信息修改”按钮,然后勾选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对应类别,并填写用 户信息。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3-页 2.在“基本信息”界面中完善用户信息后,点击左上方“银行账号”,填写至少一个基本账号, 填写完成后提交到交易中心审核。 注意事项:用户信息完善后,请拨打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756-2538002、2538700、 2538182、2538216 办理资格认证。 4.变更用户信息(若无变更则直接跳过此步骤) 用户如需对信息进行变更操作可按下图变更键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提交审核,并致电珠海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4-页 三、线上报名 1.登录系统,进入产权系统操作界面,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公告大厅】,主页面列表显示所有 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点击操作栏中的 按钮,进入报名页面。 2.查看公告内容,若有投标意向,可点击页面上方的“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环节。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5-页 3.选择报名标的,可多选,提交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添加标的或变更信息,请投标人认真确认信 息,如需委托其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请在有无代理人处选“有”,反之则选“无”,完成页面填写后, 点击“下一步”按钮。 4.在投标人信息填写页面,完成报名信息填写以及相关附件的上传,点击“提交”按钮。 5.报名完成后点击报名管理可查看报名审核情况。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6-页 四、缴纳保证金 (一)申请子账号 1.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下一个操作节点将开启(间隔时间为 10分钟)。投标人需进入“资金管 理系统”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标的的 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缴纳方式仅限网银或柜台转账,不能代缴,不接受现金缴款。点击右上角“资 金管理系统”页面,进行系统切换。如下图所示: 2. 选择生成缴纳保证金子账号的银行,该银行为交易中心收款银行,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己方银 行转账,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二)缴纳保证金 1.页面将显示保证金子账号等保证金相关信息,需要投标人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 汇入子账号中。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该页面。如下图所示: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第-7-页 2.完成线下汇款后,再次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递交保证金】,可查看到该 项目的保证金状态为“缴纳成功”。如下图所示: 3.点击操作栏中的 按钮,可查看保证金缴纳明细。如下图所示: 五、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进行 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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