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新安监狱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次数:2
一、项目编号: XJBTBJ[2021]773号
二、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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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1586841.43(元) | 石河子市阳光启程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市29小区农产品交易中心蔬菜C区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新安监狱米面油、蔬菜、水果、副食品等。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新安监狱蔬菜、水果 | 北园春市场中间价下浮率22% | 1批 | 490398.48 | 蔬菜、水果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新安监狱肉类、蛋 | 北园春市场中间价下浮率10% | 1批 | 1092528 | 肉类、蛋 | |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新安监狱调料、副食品、餐具 | 详见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 | 1批 | 3914.95 | 调料、副食品、餐具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洪涛,赵群,王丽,任建,张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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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新安监狱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项目联系人:邹峰
项目联系方式:1820993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项目联系人:张瑛
项目联系方式:18199651681
2021年06月22日 2021年07月14日附件信息:
小微企业证明文件.docx
365.0K
招标文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docx
1.2M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单 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代 理 机 构: 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 目 编 号:XJBTBJ[2021]773号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TBJ[2021]773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280000.00元
采购需求:饮食物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280000.00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米面油、蔬菜、水果、副食品、餐具等。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点击链接https://www.zcygov.cn/bidding-entrust/#/acquirepurfile/list
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16:30(北京时间)
地点: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3日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1002会议室(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邹 峰
项目联系方式:1820993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传 真:0993-2652258
项目联系人:张 瑛、王文隆
项目联系方式:18199651681、1889912500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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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饮食物资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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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人 |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联系电话:1820993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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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联 系人:张 瑛、王文隆 联系电话:18199651681、18899125008 电子邮件:36472710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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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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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要求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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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投标文件封面; |
资格审查材料 |
1、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收据) 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8、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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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 |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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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 |
1、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 ①技术明细表(详细描述货物技术指标及性能,包括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②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彩页、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和认定证书等技术资料); ③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2)货物配送方案及验收标准; (3)质量保证措施和保证交货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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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文件 |
1、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1)货物售后服务: ①货物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②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 ③供货方案及内容; (2)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3)服务项目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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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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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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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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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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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答疑接受时间 |
2021年06月27日(北京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瑛 联系电话:18199651681 提交方式:投标人将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送至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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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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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16: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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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1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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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文件编制须知 |
?采用不见面开标: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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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16:30(北京时间);若逾期,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1002会议室(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 投标文件解密时长: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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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1人,评审专家4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按类别计算机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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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建议采用电汇、网银转账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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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缴纳金额:456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收款单位: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银行账号:3016028009200199748 注: 1、投标保证金以网银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并汇入保证金账户如未从基本账户缴纳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3、打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分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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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2日19:30(北京时间)前 注:请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及时前往代理公司领取保证金收据。 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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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 (2)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范围。 (3)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 (4)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且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清单所在页(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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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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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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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综合评分法 注: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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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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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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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中标金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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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汇款信息请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负责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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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无息退还5%的质保金给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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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交纳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取,中标服务费及开评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款单位: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银行账号:3016028009200199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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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先使用后付款,在采购单位餐饮部门正常使用后,并向采购单位采购科反馈无任何质量问题,经单位财务审批程序后按月结账,结算价格根据实际供货量及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单价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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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交货日期 |
供货形式为我单位采购部提前一天以采购定单形式向中标供应商下单。中标供货商严格按照我单位要求提供的蔬菜、肉类、水果、蛋奶副食品的品项、数量于下单后第二天早上10:00-10:30之前将蔬菜送至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货。未达到我单位使用要求的饮食物资将按退、换货处理,一小时后商家无响应,我单位对不符合使用要求饮食物资按无货主饮食物资处理。豆制品、面粉制品类物资随新鲜饮食物资一起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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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质保期 |
不少于两年,提供产品生产日期至少为近6个月内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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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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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交货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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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争议的解决 |
发生争议时可向石河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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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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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现场陈述 |
?不需要。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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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为228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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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知识产权要求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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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
特别声明:本项目采用报下浮率和报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电子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填写规则按照如下计算公式进行: 举例说明:蔬菜、水果的预算价100万元,肉类、蛋类的预算价为100万元,供应商所报蔬菜的下浮率为80%,,肉类、蛋类的下浮率为80%。乳制品、主粮、调料、副食品的单价1元、2元、3元、4元、5元、6元、7元等。 开标一览表中投保总报价=蔬菜、水果的预算价×(1-下浮率)+肉类、蛋类的预算价×(1-下浮率)+乳制品、主粮、调料、副食品产品单价合计(1+2+3+4+5+6+7) 特别声明:举例仅作为投标供应商投保报价计算的说明。 (评标过程中将按照如上公式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核对。蔬菜、水果类产品统一报一个下浮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