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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接待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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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Z1771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Z1771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7 】

项目概况

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2021034-Z1771

项目名称: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720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餐饮、会务、保洁服务 (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接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426室,收件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3-88109511),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同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6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89398215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398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

传 真:0573-88112031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正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117825

质疑联系人:吴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1095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Z1771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7.7发布版).doc

    709.8K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ZC2021034-Z1771

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单位: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7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

一、 投标须知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八、 废标的情形的情形

九、 开标和评标

十、 授予合同

十一、 质疑与投诉

HYPERLINK \l "法律责任" 十二、 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有关格式参考范例

一、投标文件封面

二、资格文件

HYPERLINK \l "技术资信文件格式" 三、技术商务文件

四、报价文件

五、合同及验收参考文本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会的组成

二、评标原则

三、注意事项

四、评分标准

五、开评标程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ZC2021034-Z1771

项目名称:桐乡市行政中心餐饮、会务、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7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200000元

采购需求:餐饮、会务、保洁服务 (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4. 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及餐饮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8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获取(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获取成功)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接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426室,收件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3-88109511),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同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桐乡市振兴中路6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398215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398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四楼西

传 真:0573-88112031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117825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1095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八、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tx.jxzbtb.cn/(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政采贷”政策: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桐乡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tx.jxzbtb.cn/zxfw/005010/20191217/106895f3-0871-4959-804d-30ac7ef5274a.html。

十、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请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

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单位。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系指“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特别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中将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依照上款)。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优惠的规定:

涉及中小企业的,根据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涉及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以上材料不享受优惠 。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有关格式范例;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澄清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投标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请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投标文件要求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投标文件的组成(未注明原件的,均为提供复印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投标函;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代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货物清单及偏离表{品牌、型号、数量、详细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可另附)等,格式参照招标文件中货物清单,清单内容必须包括所有所投货物}(如有);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等财务经营情况材料;

相关部门出具的上一月(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

项目服务管理方案,包括:食堂、会务、保洁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各项工作的标准要求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各岗位人员、员工招聘标准、员工培训计划、(食堂、会务、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工作流程、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的职业证书;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

【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所投货物如与采购需求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有偏离,请在《投标货物清单及偏离表》中注明。如有正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无偏离。如有负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请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销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开标和评标

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审核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代表值守,以便参加电子询标。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评标

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具体以在线询标注明时间为准)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

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无效的情形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

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

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

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投标货物清单(含品牌、型号、数量等);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经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材料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的;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信息的;

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我中心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各一正一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邮寄地址为(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426室,吴女士,0573-88109511)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

(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其他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采购清单及具体要求(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如无注明,均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项目详情: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派驻管理总负责人1名驻点办公,要求政治思想好、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2)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招标人对投标人管理服务采用《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行政中心会务绩效考评办法》和《行政中心保洁服务绩效考评办法》考核,每年预算价的5%(即18万元)作为考核费,考核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每月采取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考核,三项服务每月综合考评平均得分在8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投标人在考核期限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没收考核奖,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一)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1.食堂基本情况:二楼食堂设自助售菜3组,外卖窗口1个,面点等明档窗口1个,就餐座位 356个,三楼食堂设大小包厢11个,以及全套食堂专用设施。

2.食堂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情况下的就餐人数情况:二楼早餐约300人,中餐约500人,晚餐约100人;周六周日中餐约50人。三楼根据接待要求,提供包厢就餐服务或自助餐服务。

3.相关岗位设置与要求:

类别

岗位

人数

要求

三楼

食堂

前台领班

1

40周岁(含)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形象气质佳、会熟练运用电脑,具有较好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主厨

2

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资格证,具有各种中式菜肴烹调技法,及合理安排菜单和核算成本的能力,其中1名要求45周岁(含)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副厨师

1

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一定的各种菜肴烹调技法,会合理安排菜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冷菜师

1

45周岁(含)以下,对凉菜制作、装盘、出品有比较好的技术功底,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服务员

7

要求35周岁(含)以下,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上,形象气质佳、待人接物亲切、礼貌,其中4人会熟练使用电脑

洗菜(洗碗)、保洁

3

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二楼

食堂

前台领班

1

45周岁(含)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熟练运用电脑,具有较好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主厨

1

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资格证,具有各种中式菜肴烹调技法,具有合理安排菜单和核算成本的能力

点心师

3

45周岁(含)以下,其中2人必须具有四级(含)以上厨师、点心师等级证书,技术过硬,会制作中西式面点,经常创新品种,会熟练使用电脑

副厨师

3

50周岁(含)以下,其中2人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资格证

服务员

8

要求其中5名40周岁(含)以下;其中至少1名男性;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上,其中4人会熟练使用电脑,待人接物亲切、礼貌

洗菜(洗碗)

4

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餐厨垃圾处理工

1

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要求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合计

36

注:中标单位严格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各岗位人员,三楼食堂7名服务员中包括1名吧台、1名跑菜;三楼食堂保洁员要求单设1名。二楼食堂8名服务员中包括1名切菜,1名烧饭工。

4.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餐饮服务保障:二楼食堂周一至周五提供一日三餐、周六周日提供中餐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就餐保障服务;三楼根据接待要求,提供包厢就餐服务或自助餐服务;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做好每日的成本核算工作;做好食堂器具的维修保养;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招标人提供食堂全套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期限:24个月(试用期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中标资格),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食堂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招标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投标人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时间或临时增配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包括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4).服务要求:按五常法管理、达到A级餐饮服务标准,试行食堂4d、6t现代化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A级餐饮服务标准订立服务规程。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投标人需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执行。

(7)投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招标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投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就餐人员必须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9)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10)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招标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招标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剪指甲。

(5)食品原料的采购

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由招标人采购。

(6)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1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食堂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制作好的菜肴按招标人规定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检查。投标人要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12)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保持食堂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投标人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招标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投标人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投标人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13)投标人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4)投标人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招标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与招标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2)投标人要为食堂餐饮的服务工作配备(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圆满完成任务。

(4)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招标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招标人保证投标人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食堂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投标人正常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投标人正常开展服务。

(6)劳动管理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投标人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投标人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健康合格证明、年龄、从事岗位、职称)等报招标人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招标人审查合格方可录用。

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7)员工工资、保险要求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奖金福利均由投标人发放。

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由投标人自行全权负责。

其他保险及费用:投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所有相关的其他保险及相关费用。所有涉及的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投标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其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8)禁止事项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投标人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投标人不得在食堂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招标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对招标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未获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食堂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等物品。

附件:

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为机关干部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提高用餐满意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主要内容

机关食堂考核为对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按月进行。

二、考核方法

月度考核得分=餐饮服务保障考核分*50%+满意度调查得分*50%,即50%由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责任科室进行评价,50%由各用餐单位代表或全员进行评价并取平均值,每扣1分计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1、餐饮服务保障考核

由甲方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考核细则共十大类;组织管理(15分)、菜品与服务(15分)、经济指标(10分)、仓储管理(6分)、食品安全与卫生(18分)、环境卫生(11分)、精细化操作管理(10分)、消防与安全生产(10分)和餐厅形象(5分)等九大类为扣分计分项目,总分100分;服务提升(不超过10分)为加分计分项目;累计扣分或加分不超过大类的分值。内容详见附件1《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2、满意度调查

由甲方每月定期组织用餐单位评价,采用抽样调查和全员调查的方式,内容包括:工作餐评价(25分)、桌餐评价(30分)、卫生评价(25分)、服务评价(20分)四类扣分计分项目,满分100分。详见附件2《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1.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2. 《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3. 《机关食堂员工每日工作细则》

4.《机关食堂工作质量标准》

附件1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评分

内容

评分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一)

组织

管理

15分

团队合作:员工团结,互相协作;能及时、良好地进行内部沟通;共同完成保障任务,提升技能与理念,提升个人素养。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3

员工职业技能:上岗前应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重要岗位需具备相应证书。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1

员工健康:每年体检,健康证及时更新、上墙。

每处不符扣1分

1

工作纪律:员工遵守工作纪律;不擅自脱岗,在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规定上班和值班;按规定请假,主要管理人员请假超过2天需经甲方批准。

每处不符扣2分

5

仪容仪表:着装、发型整洁;佩戴工号牌、工帽、口罩、手套等;不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等。

每处不符扣1分

3

文明礼貌:使用礼貌用语;不大声喧哗、不随意搭讪,不挑衅、取笑或辱骂就餐者,避免与就餐者发生口角。

每处不符扣1分

2

(二)

菜品

服务

15分

工作餐菜品数量:不低于甲方要求;样式及时更新,一个月内保持10%品种不重样、1个面点新品种。

每处不符扣1分

2

工作餐菜品质量:新鲜、可口;无发黄、焦糊、不符合营养的搭配等现象。

每处不符扣1分

2

桌餐菜品质量:符合“色香味形”的基本要求,搭配合理;按要求及时、有序出餐,满足用餐需求。

每处不符扣1分

2

桌餐菜品研发:每月研发新菜式并记录;每月应有2个客餐新菜式,扣分不累计。

每处不符扣1分

2

供餐持续性和及时性:掌握供餐速度,不断供;避免用餐人员长时间的等待和排队。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饭菜保温:售餐台保温设备提前开启,温度不低于75度;开餐前5-10分钟出餐;荤菜及时放入保温柜,设置温度不低于90度。

每处不符扣1分

1

大餐厅服务:桌面及时补充餐巾纸、牙签等;调料台物品及时补充。

每处不符扣1分

1

包厢服务:提前做好地面、桌面、台面等卫生;提前做好摆台和餐前各项准备;热情、及时、有序做好餐中服务;保障好客餐任务,无投诉。

每处不符扣2分

2

服务态度:公平对待每一位用餐人;适当满足用餐个性化需求;杜绝打人情菜,少、漏刷钱现象。

每处不符扣1分

1

(三)

经济

指标

10分

原材料采购:以不浪费为原则,结合零散与定点的采购方式,提出合理的采购需求,适当、及时调整各类原材料的采购。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3

遵守财务制度:仅限IC卡支付;经营情况日清月结,账目清晰;认真做好结算(含餐券),不产生多、错、漏刷。

1

价格:按甲方要求定价方式,制定合理价格;明码售卖。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1

经营利润:以控制年度整体盈亏平衡为目标;根据经营日报,及时调整供餐。

2

及时、准确报送经营情况;准确记录订餐及客餐情况,报送相关票据。

每处不符扣1分

1

能耗:遵守节能减排规定;电灯于营业开始时全面开启,营业结束时逐步关闭;节约用水,无常流水常明灯现象

每处不符扣1分

2

(四)

仓储

管理

6分

原材料验收:明确采购与管理责任制,入库应由责任人(仓管、厨师长、采购员)签字确认;如实按采购金额和数量进行入库登记;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

每处不符扣1分

1

原材料储存:按不同种类,区分常温、冷藏和冷冻等储存条件,分区存放;帐卡物相一致;按仓库内标线摆放。

每处不符扣1分

1

原材料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按需出库;制定物品领用的相关规定,如用量、用时;规范领用手续,如相关责任人签字等。

每处不符扣1分

1

仓库报表:账目清晰、准确,如实记录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入库时间等基本信息;如实记录出库情况,实时反应生产情况;每日清点和整理,定期盘存并报备甲方。

每处不符扣1分

1

仓库分类:按物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区分管理;仓库保持整洁卫生。

每处不符扣1分

1

消杀用品:杀虫剂、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害化学制品需专人专柜专管,并做好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或接触。

每处不符扣1分

1

(五)

食品安全与

卫生18分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执法(如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处不符扣1分

1

原材料、成品和垃圾通道等进行隔离;不共用,避免交叉污染。

每处不符扣1分

1

粗加工区:按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分类、分区存放和处理。要求“一摘二洗三浸泡四清五切”,抽检或普检无泥沙及异物。

1

切配区:蔬菜、肉类使用不同的砧板、刀具;按标准切配。

1

半成品保存(含洗切后的原材料):按品类分开储存;注明保质期;隔夜存放,需密封后冷藏;短时存放,需防尘。

1

成品保存:分开储存;注明保质期;隔夜存放,需密封后冷藏;短时存放,需防尘。

1

碗盘餐具清洁:洗消要求“一洗二刷三冲四消五保洁”,抽检或普检干净合格;分区清洁;按标识摆放并做防尘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2

再加工:半成品或成品冷藏后必须热加工。

1

留样:配备留样专用容器;每样食品按要求留样,并记录,每样不少于100g,留样不少于48小时。

1

用水:自制饮品用水需用经煮沸的开水或可直接饮用的水;制作食用冰的用水、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水净化设备处理。

每处不符扣1分。

1

未经许可,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发生食物中出现异物、食物出品检验不合格等现象。

每次扣5分

5

(六)

环境卫生11分

就餐区:就餐人员离位及时清理桌面、地面油污、汤水、杂物等;及时清理垃圾桶;闭餐2小时内完成全部清洁工作。

每处不符扣2分

2

售餐区:闭餐后、开餐前及时清理售餐台,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污;结算台/收银台及时清理,保持无油污、水渍,物品摆放整齐;闭餐后2小时内做完全部清洁工作;做到无苍蝇。

2

包厢:餐后及时清理;客人到前检查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2

后厨:保持台面、货架、地面整洁干净;使用后及时清洁,台面、货架等无油污、水渍、灰尘,地面无积水、油污;排水沟每日疏通清理;闭餐后2小时内做完全部清洁工作。每周进行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2

收餐区:餐具分类回收摆放;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控制收餐噪音;餐具回收箱框整齐摆放,每日清洁无油污、异味。

每处不符扣1分

1

卫生间:及时检查、打扫,保持无异味,垃圾不满溢;洗手台整洁干净、无积水。

1

垃圾处理:分类;密封;定点存放;走定点通道;日产日清。

1

(七)

精细化操作管理

10分

冷菜间:室温控制在22度以下;进入冷菜间要进行二次洗手、消毒,并更衣;冷菜制作遵守“五专原则”——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

每处不符扣1分

1

煮饭间:米袋要离地,按要求摆放,防止浸水、受潮;工具摆放有序、整洁。

每处不符扣1分

1

加工时间要求:荤菜按营养建议时间进行加工;红烧肉类加工要足时熟透;蔬菜按“先根茎类后叶菜类”顺序制作,以小锅多份炒的方式制作,即炒即售,及时补充,不断供。

每处不符扣1分

2

生产工具:砧板、刀具等按荤素分类使用,用完即时清洗并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

2

盛放工具: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严禁交叉使用,及时清洗消毒,并分开存放。

1

卫生工具:抹布、拖把、垃圾桶等定点摆放,分区、分类使用。

1

调料:调料领出库后,按热加工区的指定区域存放;拆封调料隔夜存放要进行密封处理(加盖或保鲜膜);散装调料应注明使用日期,避免使用过期调料。禁用或限用相关调料,以甲方要求为准。

每处不符扣1分

1

保存原材料供应商的供货协议、供货清单等票据,并索取肉类、乳产品等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证明。

1

(八)

消防与

安全生产10分

消防设施设备定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每处不符扣1分

1

消防通道不得作其他用途,不得堆放杂物。

每处不符扣2分

2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安排演习和宣传。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模拟演习或专题培训,每次应至少有90%以上的员工参与;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每位员工应掌握80%以上消防知识。

每处不符扣2分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设备无人工作;每天检查食堂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每处不符扣2分

2

每日生产结束,关闭后厨水、电、气,关闭门窗,杜绝消防隐患。

每处不符扣1分

2

做好危险警告标志及防范措施。

每处不符扣1分

1

(九)

餐厅形象

5分

定期巡检前厅各处及门、窗、餐椅等,餐桌椅和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采取相应措施。

每处不符扣1分

1

做好宣传栏信息更新、维护。

1

收到投诉,且情况属实。

1

做好服务时间管理,非就餐时间不提供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2

(十)服务提升

10分

餐饮服务范围内,收到用餐人的表扬。

按相应分值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

有服务范围外的行为(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处置突发事件)

3

产品或服务创新,为食堂做出创造性的贡献。

2

获得桐乡市级(含)以上的荣誉。

4

得分

以上共十大类;累计扣分或加分不超过该大类的分值;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得分的50%计入当月团队考核总得分。

检查人: 检查日期:

附件2

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20

各单位:

为了能更广泛深入地了解机关干部、职工就餐感受,请您配合作出客观的评价,以便食堂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谢谢! 本卷满分100分,得分的50%计入总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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