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9月—2022年7月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粮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庆县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成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9月—2022年7月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粮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云蹊招字2021-023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9月—2022年7月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粮油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云蹊招字2021-023号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营养改善计划大米 | 大米必须为正规生产的成品大米,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粳米、籼米都为国标二级以上(含二级)。(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规范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要求,大米质量标准为国标二级以上) (1)籼米。碎米:总量≤20%,小碎≤1.5%,不完善粒3.0%,杂质限量: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粒╱㎏)≤3,稻谷粒(粒╱㎏)≤4,水分≤14.5%,黄粒米≤1.0%,互混≤5.0%,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2)粳米。碎米:总量≤10%,小碎≤1%,不完善粒3.0%,杂质限量: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粒╱㎏)≤3,稻谷粒(粒╱㎏)≤4,水分≤15.5%,黄粒米≤1.0%,互混≤5.0%,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1626290.00 | 公斤 | 6.00 | 9757740.00 |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校点(甲方指定地点) |
2 | 营养改善计划菜籽油 | 供应的油必须为正规生产的成品食用油,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国标一级(含一级)纯菜籽油。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透明度: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05%;不溶性杂质:≤0.05%;酸值(KOH)(mg/g):≤0.2;过氧化值:≤5.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20、红2.0。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 165100.00 | 升 | 14.72 | 2430272.00 |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校点(甲方指定地点) |
(二)粮油配送标准:按照各采购学校的实际需求配送
(三)实际采购数量:由于学生数、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生均使用量会有变化,粮油计划采购量与实际采购量会不相符,资金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及预算价(最高限价):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配送(每月配送一次);供货时间为1年,即2021年9月-2022年7月。
(二)交货地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校点(甲方指定地点)。所有装卸、运输等费用均由供货企业负责。供应商所供粮油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结算方式:货款由各中学、中心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与供货企业结算。每批次粮油配送结束,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供货企业按照《验收单》实际数量开具发票,中学、中心校、幼儿园、特教学校收到发票后将相应批次货款拨付供货企业。
(四)预算价(最高限价):12188012.00元,其中大米控制价为:9757740.00元,菜籽油控制价为:2430272.00元。
(五)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特别声明:采购方不接受供货企业的任何捐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云南省内连续从事粮油经营3年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注明有粮油产品、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当地及城区范围内自有30万公斤以上的原粮仓容规模(供应商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或自有土地证),按照当地纳入营养餐改善计划内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5市斤/天计算,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配套、且符合成品粮储存标准;
(4)有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内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5)拥有基本的粮食检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检化验人员;
(6)粮油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粮油供应商需提供包装材料和盛放粮油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书;
(7)提供近3年辖区内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
(9)建有规范的粮油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
(10)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
2.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并打印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1年07月15日上午09:00时至2021年07月21日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上传(网址:https://www.lcggzyj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公告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cggzyjy.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发布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沙子路
联 系 人:普老师
联系电话:150120897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成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庆县城华屹小区内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159872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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