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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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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城管局定点食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大观城管局定点食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5 10:32

大观城管局定点食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观城管局定点食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QDG[服务]2021-009

项目名称:大观城管局定点食堂项目

预算金额:35.64万元

最高限价:35.64万元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中餐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智特公司(皖江春晓小区大门斜对面)

3.方式:现场报名后领取。

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份)。报名申请资料封面应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地点、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个体工商户,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事项可由经营者签署。

4.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智特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作如下说明:

(1)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与现场报名;

(2)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仅限一人到场,确保本人体温及其他身体状况正常,并佩戴口罩;

(3)建议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提前一小时到场进行登记,在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健康码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现场;

(4)请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下载皖事通 APP 并进行信息登记,方便现场健康码核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热电路33号

联系人:王敏

电话:0556-505581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皖江春晓小区大门斜对面)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56-520029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56-5200290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采购需求.doc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城管局目前有员工约90人,就餐采取自愿消费原则,主要为单位员工提供中餐服务。

二、承包方式

1、承包方为单位员工提供午餐服务,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承包方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餐具和易耗品及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承包期:中标后签订试用期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内承包方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三、招标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说明

(1)单位员工就餐方式为自愿刷卡消费;每餐15元/人,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方式自愿选择:可选择盒饭,品种不少于一荤两素;可选择桌餐,桌餐费用按市场价计价且按中标优惠幅度打折后刷卡支付。

(2)承包方要保证每日正点供餐,主副食品种丰富,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营养卫生。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食品以及剩饭剩菜。

(3)承包方须于中标后一周内及时开展午餐服务,保证采购人的就餐供应需要。

(4)食材基本要求

1)大米:一级籼米或粳米,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为非转基因食品;

2)面粉:一级特精粉,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为非转基因食品;

3)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品牌为金龙鱼、鲁花、福临门;

4)肉禽类标准:肉禽类必须为当日宰屠且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得采购冻制品;

5)蔬菜要新鲜,尽量使用有机蔬菜;

6)调料及加工食品原材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供应商证件齐全。

2、承包方管理说明

(1)承包方必须建立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工作规范、安全规范、卫生保障、原料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并接受招标方和食品监督员以及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包方必须按照标准配备厨师、勤杂、服务等人员,聘用人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以及行业规范,不得聘用有社会不良记录的员工,如发生用工纠纷、安全责任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理。

承包人应在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

(3)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的监管,大宗物资(如油、米、面及调味品等)的供应商须经采购人审查认可并备案;主要主副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经采购人审查后,实行定点、索证采购,餐具定期消毒,所售食品成品应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留样备查。

(4)承包方应保证餐厅、操作间、库房、卫生间等周边区域卫生清洁。

(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承包方员工发生意外,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承包方必须强化卫生管理标准,要求确保单位员工的饮食卫生安全,承担经营饮食卫生安全的一切责任。

(7)承包方必须保证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主副食品种丰富,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营养卫生。

采购人将定期对承包方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所有在食堂就餐员工),员工满意率达到80%的承包方,采购人不扣除履约保证金;满意率达到60%,未达到80%的承包方,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满意率低于60%,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的8%,且给承包方一个月时间进行整改,如果再次调查后满意率仍低于60%,则立即终止合同。

(8)转包要求

承包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同时,在合同期内,不允许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不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食品安全要求

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

1、考虑项目服务特殊性及采购人就餐的便捷性,中标人的经营地点须在采购人周边500米范围内或在中标后在采购人周边500米范围内设立经营地点,否则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根据《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区直工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观财〔2021〕10号),要求中标单位必须通过“832平台”完成区城管局在平台填报的预留份额采购。

3、承包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1)在食品卫生方面出现责任事故;

(2)原材料采购未经发包方审查、未实行定点采购而擅自使用;

(3)采购人对承包方饭菜质量和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定期考核,就餐人员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60%;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等违规行为;

(5)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

(6)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的;

(7)对照国家相关部门和采购人管理要求,承包方不服从招标方管理或不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整改、不采纳招标方合理化建议的。

4、服务费用的支付方法及金额:

服务费用按月计算,每半年结算。

5、发票事宜:承包人需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接受定额发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