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委托,对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BZ2106243) 采用磋商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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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本项目须另配备一名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两个专业执业资格,可由同一人兼任);且均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惩戒记录;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114000。投标文件由 任意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4_gwzcw.3910919.3910919.3910919。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十二、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 采购代理机构: |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镇樱一街33号甲 | 地址: |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
联系人: | 纪驿南 | 项目联系人: | 苏倩、寇丽君 |
联系电话: | 0412-5210400 | 联系电话: | 0412-2592001 |
项目主管部门: | 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地址: |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 ||
联系人: | 赵宇 | ||
联系电话: | 0412-5213017 |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021年07月15日   |
目 录
第一章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
第二章 |
磋商须知……………………………………………… |
6 |
一 |
总则…………………………………………………… |
6 |
二 |
磋商文件……………………………………………… |
8 |
三 |
磋商准备……………………………………………… |
9 |
四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4 |
五 |
竞争性磋商会议与磋商……………………………… |
16 |
六 |
合同授予……………………………………………… |
19 |
第三章 |
合同条件……………………………………………… |
21 |
第四章 |
评审办法……………………………………………… |
23 |
第五章 |
项目需求……………………………………………… |
32 |
第六章 |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要求……………………………… |
35 |
附 表 |
………………………………………………………… |
39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Z210624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2106243
项目名称: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2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的维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本项目须另配备一名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两个专业执业资格,可由同一人兼任);且均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惩戒记录;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114000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55682 手机:13604227393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响应文件应由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响应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磋商会议时间、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镇樱一街33号甲
联系方式:0412-5210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联系方式: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邮箱地址:lnbzzbb@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3311601018170125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寇丽君
电 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总则
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由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依法确定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并经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将该项目委托予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采购代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供应商。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Z2106243
采 购 人: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3,32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2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的维修改造
完成期限:合同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实施地点: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完成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采购人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资金的一部分将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目的,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惩戒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本须知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公司的机构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地址、主要营业地址的有效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另外响应文件还应包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复印件均需由供应商单位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担保函除外),但应保证相关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且与原件相一致。供应商须单独另附一份《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随同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承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信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若发现伪造,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代建、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考察
5.1供应商可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磋商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考察,但需经采购人的允许与事先安排,供应商的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且供应商代表不得让采购人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供应商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用于竞争性磋商目的而发售的本合同的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发出的修改书。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项目需求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要求
6.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凡获得磋商文件者,无论参与磋商与否,均应对磋商文件保密。
7、磋商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磋商文件的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修改书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对所有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三、磋商准备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时间表示均为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1)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1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2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3 |
5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6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4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
9 |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
6 |
10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7/8/9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第 3.2 款之规定) |
|
12 |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
(2)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
1 |
报价函 |
10 |
2 |
保证金证明材料(保函原件放入正本中,复印件放入副本中) |
|
3 |
施工方案;(详细说明主要采用的施工材料、施工方法、保证质量的措施、保证工期的措施、保证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措施等) |
|
4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
|
5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供应商原件承诺函、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
11/12 |
(3)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
1 |
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 |
10.2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1、报价
11.1报价是指从准备、施工、直到完成整个工程的全部工作价格体现。
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3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7956元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应考虑此部分并分摊在报价中。
11.4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1.5报价不应低于成本或高于、等于最高限价。
11.6报价货币均使用人民币。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2.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算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12.2在原定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进行。
12.3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3、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3.2保证金以支票、电汇、网上银行、保函(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将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供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确保到账,保证金在转出时应标注供应商单位简称及项目编号后三位(243),并将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保函原件随同备份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否则将作无效处理。供应商应自行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否则因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2901011100675436
行 号:302223021600
13.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交纳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并按要求签署了合同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6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候选人放弃候选人或成交资格;
(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的;
(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响应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4.1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4.3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附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应装订于正本之中。
14.4每个供应商对合同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任何供应商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供应商的磋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将EXCEL格式电子文档密封于正本之中,在包装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正本与副本合装入一个密封袋中。
15.2在内层和外层包装上都应:
(1)写明采购人的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响应文件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项目名称:
b、2021年7月29日10:00时前不得开封
c、供应商名称: 盖章:
d、地址:
e、联系人: 电话:
15.3如果外层包装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10:00时。
16.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采用邮寄的方式,不得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
递交地点(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55682 手机:13604227393
注:1)快递内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
2)8:30 至 16:30(工作日)收件。
17、被拒收的响应文件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以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7.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7.3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18.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关于响应文件递交的规定制作、密封、标志和递交,另还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采购人可以,但并非必须,在竞争性磋商会议时进一步确认,而且采购人不承担因承认撤回响应文件而引起的责任。
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会议与磋商
19、竞争性磋商会议
19.1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19.2 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本项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腾讯会议),参与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下载“腾讯会议”APP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供应商须在会议时间前10分钟进入会议并将名称更改为供应商单位名称;本项目会议号为675 983 096。
19.3参与磋商会议(视频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应与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为同一人。
19.4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19.5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7月29日10:00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22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19.6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采购人将检查响应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
19.7因受疫情影响,采购人按提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分别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通过电话的方式就其价格、质量、技术等问题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参加视频会议的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资料均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
19.8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或放弃相关权利。
20、过程保密
20.1自竞争性磋商会议开始,直至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0.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采购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
21、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采用电话的方式),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均有第二次报价的权利。
22、响应文件合格性的确定
22.1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2.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和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实施合同的范围、质量、完成期限等产生重大的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采购人的权利及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3、错误的修正
23.1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竞争性磋商小组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的报价金额。在供应商代表的同意下调整合同金额,调整后的合同金额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接受修正后的金额,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4、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仅对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4.2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第23款的规定修改错误后调整响应文件的价格,确定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评审价格。
24.3凡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24.4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六、合同授予
25、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合格、评审得分最高并有能力履约的供应商。
26、成交通知
26.1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被接受,在该信中(以下称为“成交通知书”)将给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实施、完成和保修的支付总额(以下称为“合同价”)。
26.2邀请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天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
26.3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清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27、投诉与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7.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7.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7.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第三章 合同条件
一、 本工程的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的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签订。
二、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中的施工要求、工程量清单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包括人工、材料、施工设备、制作、安装、运输、维护、试验、管理、验收、保险、利润、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三、完成期限:合同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合同总价款的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五、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六、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七、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八、合同价格的变更
采购人有权随时发出变更通知,供应商在接到变更通知后有义务按变更通知实施工程内容。关于变更通知的价格调整按以下原则执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供应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执行。
九、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应经过采购人代表的认可方可使用,未经过认可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中。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见附表。
3、评审由采购人设立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
4、竞争性磋商小组按本办法的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对供应商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二、竞争性磋商小组
1、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成立,由采购人代表1名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2名技术、经济专家,共3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活动,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4、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三、评审原则
1、采购人及时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3、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采用电话的方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
四、评审程序
1、与供应商磋商
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采用电话的方式),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原则对每一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2、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二十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最后密封报价采用邮件的方式即: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最后密封报价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将最后密封报价表的扫描件添加到 WORD 文档中且加密,发送到指定邮箱(bzzbb2@126.com)。
3、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推荐成交候选人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推荐。
最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即告解散。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情况确定成交人。成交人确定后,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
5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6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9 |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10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第 3.2 款之规定)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查询无异常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1 |
报价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2 |
保证金证明材料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3 |
施工方案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5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表三: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说明:
1、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按无效处理;
2、评审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磋商小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3评审过程中如遇未考虑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30分) |
报价 |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
30 |
技术部分 (39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进行评审: (1)总体布置规范合理、统一、齐全、完整,能切实满足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得6分; (2)总体布置规范比较合理、统一、齐全、完整,能满足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得3分; (3)总体布置规范基本合理、统一、齐全、完整,能基本满足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施工方案与 技术措施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1)详细论述了本项目主要施工部位的施工方法科学且合理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考虑周全、切实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 (2)论述了本项目主要施工部位的施工方法比较科学且合理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考虑比较周全、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 (3)基本论述了本项目主要施工部位的施工方法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考虑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审: (1)按完成期限要求编制相应的完成施工任务的保证工期的计划措施;编制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在切实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安排合理;编制相应的劳动力进场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得5分; (2)按完成期限要求编制相应的完成施工任务的保证工期的计划措施;编制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在基本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安排比较合理;编制相应的劳动力进场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得3分; (3)按完成期限要求编制相应的完成施工任务的保证工期的计划措施;编制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在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安排一般;编制相应的劳动力进场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进行评审: (1)施工平面布置有针对性、合理,充分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的要求的得5分; (2)施工平面布置有针对性、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比较符合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的要求的得3分; (3)施工平面布置有合理,充分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的要求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1)施工质量保证目标明确;对重点部位或分项工程编制完整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得5分; (2)施工质量保证目标比较明确;对重点部位或分项工程编制完整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得3分; (3)施工质量保证目标基本明确;对重点部位或分项工程编制完整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1)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且岗位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且岗位责任分工比较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 (3)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且岗位责任分工基本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合理,有针对性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1)承诺无条件免费清理本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措施编制完整、详细,提出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3分; (2)承诺无条件免费清理本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的较详细,提出较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2分; (3)承诺无条件免费清理本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措施编制一般,提出基本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1)文明施工措施编制的完整、详细,提出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3分; (2)文明施工措施编制的较详细,提出较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2分; (3)文明施工措施编制一般,提出基本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劳动力计划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劳动力计划》进行评审: (1)具有切实可行的劳动力计划,并按工程不同的施工阶段编制了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情况。有针对性、合理,充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 (2)具有比较可行的劳动力计划,并按工程不同的施工阶段编制了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情况。较有针对性、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 (3)具有基本可行的劳动力计划,并按工程不同的施工阶段编制了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情况。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评定表、与供应商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
3 |
其他因素 (28分) |
企业业绩 |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装饰装修或修缮工程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8分。 注:成交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成交/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打印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
8 |
企业获奖 |
2018年1月1日至今,企业施工过的工程每获得一项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市级奖项的的得1分,最多得6分。 注: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非法社会组织颁发认证的奖项不得加分,颁发认定的社会组织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
6 |
|
信用报告 |
有效的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BBB级及以下不得分。 注: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
3 |
|
企业荣誉 |
(1)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筑业优秀企业每有一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优秀企业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 (2)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得2分、AA级信用企业的1分、A级及以下信用企业得0.5分。 (3)(1)~(2)得分累计最高得6分 注: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非法社会组织颁发认证的奖项不得加分,颁发认定的社会组织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
6 |
|
体系认证 |
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 得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有效的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
5 |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工程位于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校园内,工程内容包含土建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塑窗、免漆门的安装工程及食堂设备安装工程等。其中:
1、鞍山市齐大山矿中学
(1)原卫生间间隔墙拆除,墙面砖铲除、地砖、防水拆除、重新砌筑间隔墙。地面抹1:3水泥砂浆找平层,铺设高分子防水,上卷高度为600mm,地面铺设300*300地砖,门口铺设理石过门石,墙面镶贴300*600面砖。原有防盗门拆除,更换新防盗门。拆除原塑钢推拉窗,更换平开下悬塑钢窗。安装卫生间成品隔断、天棚吊集成吊顶,安装集成灯、排风扇、电线管及线路更换。给排水管线拆除更换,安装白钢洗手盆、小便器、地漏等。
(2)原有教室、办公室免漆门拆除更换防盗门,原有教室、办公室塑钢推拉窗更换塑钢平开窗。走廊天棚铺设轻钢龙骨矿棉吸音板。窗口及门口四周修补大白乳胶漆等。
(3)教室安装高拍仪、推拉黑板、多媒体讲台及智能管线等。
(4)教室及操场安装IP音箱、IP功放VCM-350、前置放大器、主备功放切换器、回路分配器、双卡播放器、CD机、IP广播主机PA8000A、呼叫台、24口千兆交换机POE及广播线路等。
(5)教室、走廊、操场安装摄像机200WPOE、室外摄像机,机房安装监控机柜、24口千兆POE交换机POE、20寸显示器、UPS电源(1.5KW)、高清解码器、64路8盘硬盘录像机、存储硬盘6T及监控布线。
(6)走廊安装电缆桥架200*100、光纤、25PC大对数电缆及阻燃管,教室、走廊、办公室铺设超五类和超六类网线、机房安装机柜2000*800*600、24口千兆交换机、光纤配线架LIU、音频线配线架MDF、程控交换机PABX、光纤配线架ODF、外网交换机。
2、鞍山市立山区齐大山矿第二小学
(1)原水房墙面砖铲除、地砖、防水拆除,地面抹1:3水泥砂浆找平层,铺设高分子防水,上卷高度为600mm,地面铺设300*300地砖,门口铺设理石过门石,墙面镶贴300*600面砖。天棚吊集成吊顶,安装集成灯、排风扇、电线管及线路更换。给排水管线拆除更换,安装白钢洗手盆、地漏。
(2)原有教室、办公室免漆门拆除更换防盗门,原有教室、办公室塑钢推拉窗更换塑钢平开窗。走廊天棚铺设轻钢龙骨矿棉吸音板。窗口及门口四周修补大白乳胶漆。
(3)教室安装、高拍仪、推拉黑板、多媒体讲台及智能管线。
(4)教室及操场安装IP音箱、IP功放VCM-350、前置放大器、主备功放切换器、回路分配器、双卡播放器、CD机、IP广播主机PA8000A、呼叫台、24口千兆交换机POE及广播线路。
(5)教室、走廊、操场安装摄像机200WPOE、室外摄像机,机房安装监控机柜、24口千兆POE交换机POE、20寸显示器、UPS电源(1.5KW)、高清解码器、64路8盘硬盘录像机、存储硬盘6T及监控布线。
(6)走廊安装电缆桥架200*100、光纤、25PC大对数电缆及阻燃管,教室、走廊、办公室铺设超五类和超六类网线、机房安装机柜2000*800*600、24口千兆交换机、光纤配线架LIU、音频线配线架MDF、程控交换机PABX、光纤配线架ODF、外网交换机
3、学校公用食堂设备
厨房设备全部更新,如单头大锅灶、调料台、双星盆水池、双通拉门工作台、四门冰柜、五层货架、保鲜工作台、平板工作台、三眼水槽灯等。
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要求
1、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文明教育,保证和制订必要的安全、应急设施,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按环保等部门的规定施工。
4、施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垃圾、拆除物等)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其他要求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程》GB50574-2010
《预拌砂浆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本说明未尽事项均应按国家、省、市等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采购人所提供的项目需求编制的,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成交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竞争性磋商须知、合同条件、工程规范、现场实际情况一起使用。
3.供应商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有出入要及时提出。
4.本工程量清单以附件形式在后附表中给出,并附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份。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
1、供应商的计价应根据2017年版《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并结合现行的各类文件执行。
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工期要求、风险等因素确定企业管理费、利润、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的价格。
3、供应商在报价时的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2017年版《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所规定最低费率,如低于规定标准进行报价,应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向供应商提供修正要求,修正后视为合格文件,如供应商拒绝修正,可按无效处理。
4、本工程供应商在报价时,规费应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及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
5、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费、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
6、报价时的增值税税金应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19]9号)的规定执行。
7、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由本企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或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签字且盖章,审核应由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建设工程一级造价员签字且盖章,编制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若本企业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可外聘人员并附与所聘用人员的注册单位聘任合同,但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的所聘任人员的注册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同时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不能为同一单位,否则视为串通投标,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响应文件中要提供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文档一份,制成光盘,放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内。
9、当响应文件有调整报价时,以调整报价作为最后报价,但必须将调整报价的调整明细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一一列出,否则视调整报价无效。
10、如现场实际挖土深度超过项目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土方挖掘深度,造成实际放坡加大、土方量增加时,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量执行原清单综合单价,新增工程量部分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1、供应商不得擅自删除或涂改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更不得变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排列顺序。否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并做出处理,严重者作无效处理。
12、供应商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磋商文件、修改书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完成期限、承包范围,并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和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障碍、拆迁影响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基础之上,按照有关价格指数、辽宁省、鞍山市现行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供应商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合法弃土地点,从工地清运出去,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供应商均应考虑在报价中。
14、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5、报价与报价汇总表的工程造价必须一致,否则以报价函的报价为准;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否则以分析表中的单价为准。
1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写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7、供应商需考虑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发生变更时,对综合单价的影响,因工程量发生的变化,采购人不会对综合单价进行任何调整。
18、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应列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的明细及汇总,以方便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
19、报价中措施费用要充分考虑,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0、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格式执行2017年版《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所附文件格式,并按格式要求盖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 号)第二十二条,响应文件中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如暂无建造师执业印章,需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后附
附表一
报 价 函
致: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BZ2106243 的 齐矿中学、齐矿二小弱电、塑窗、免漆门、楼内给排水及食堂灶具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的磋商文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经研究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条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报价完成合同内容,并接受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的约束,同时承担保修责任。
2、我方的金额为 的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3、我们承担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5、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依据技术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在合同生效后 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内容,项目完成质量达到 标准。
6、我们同意在竞争性磋商会议日期起遵循此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7、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正确的。
8、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手机):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及商务洽谈,成交后依据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签订合同。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原件装订于正本中。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电话号码。)
附表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附表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附表五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表六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表七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表八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九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退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元,我方的保证金退还账号为: (与保证金付款账号一致) ,开户行为: 。
投标人: (盖章)
注:为便于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确保无误,以免造成保证金退还失败。
附表十
工程量清单报价
采 购 人:
工程名称:
报价(小写):
(大写):
供 应 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单位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