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15 14: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210604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新校区一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2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一、 第76项 全自动数控燃烧矮仔炉 (1) 6、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392-2012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为: 6、提供符合CJ/T 451-2014标准的要求,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由于公告字数较多,其它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15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A99其他货物 监督管理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8-86723190; 采购计划号:SCZC04923_20210038;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附件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 |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 | ||
联系方式: | 0832-23410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028-877978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女士 | ||
电话: | 13111882553 |
更正内容
一、 第76项 全自动数控燃烧矮仔炉 (1)
6、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392-2012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为:
6、提供符合CJ/T 451-2014标准的要求,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 第77项 全自动数控燃烧矮仔炉 (2)
6、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392-2012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为:
6、提供符合CJ/T 451-2014标准的要求,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 第78项 全自动数控双眼双尾小炒燃气灶
6、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392-2012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为:
6、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 28-2013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第82项 燃气蒸箱
5、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392-2012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为:
5、提供符合GB30531-2014和CJ/T 187-2013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达到1级,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五、商务要求 *2、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截止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项目内容,如下:一是厨房设施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培训;二是厨房设施设备安装配套相关的土建及水电气辅助改造。
更正为: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项目内容,如下:一是厨房设施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培训;二是厨房设施设备安装配套相关的土建及水电气辅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