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包1)-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21-22 |
2、采购项目名称: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2021-07-08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1 |
|
5、开标日期: |
标段 |
日期 |
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1 |
2021-07-14 09:00:00 |
|
二、废标(终止)原因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包1)废标。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峨嵋大街街道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 |
联系人:靳山保 |
联系方式:1352616138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424号院内 |
联系人:万千 刘子涵 |
联系方式:0372-382397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万千 刘子涵 |
联系方式:0372-3823976 |
附件
餐 厅 门 、 窗 、 排 烟 系 统 及 内
部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4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7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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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21-22
2、项目名称: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930000.00元
最高限价:19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安财竞谈
-2021-22001001
包 1:餐厅门、窗、排烟系统改造
工程
415000.00元 415000.00元
2
安财竞谈
-2021-22001002
包 2:餐厅内部改造工程 1515000.00元 1515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 1: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 2: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
包 1: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包 2: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包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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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基本开户行出
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或 2019 年度以来(任意 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
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
施的购置发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 6个月内(连续 3个月)项目经理在本
单位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且无在建工程(自行承诺,格式自定);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
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无正在施工项目的书面声明函(自
行承诺,格式自定)。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3.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
相应证书;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有效
期内的截图证明材料附资格性文件内。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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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资格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基本开户行出
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或 2019 年度以来(任意 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
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
施的购置发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 6个月内(连续 3个月)项目经理在本
单位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且无在建工程(自行承诺,格式自定);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
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无正在施工项目的书面声明函(自
行承诺,格式自定)。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3.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
相应证书;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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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的截图证明材料附资格性文件内。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
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7月 9日至 2021年 7月 13日(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3. 方 式 : 供 应 商 需 登 陆 安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anyang.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
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 2021年 7月 14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
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进行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1年 7月 14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 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 7月 9日至 2021年 7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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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前需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
“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72-3387725)。
2.本项目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72-
5116081)。
3.响应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
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密封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如对已上
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
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4.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
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
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5.本项目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 31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峨嵋大街街道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靳山保
联系方式:1352616138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 424号院内
联系人:万千 刘子涵
联系方式:0372-382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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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千 刘子涵
联系方式:0372-3823976
发布人: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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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1.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投标报价
1.1采购项目名称: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
1.2 标段划分及其工期施工地点: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
标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预算
标段内容
(范围)
工期 施工地点
包 1:餐厅门、窗、排
烟系统改造工程
415000.00元
餐厅门、窗、
排烟系统及
内部改造工
程项目
包 2:餐厅内部改造
工程
1515000.00
元
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
件第二部分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采购人指
定地点
1.3 投标报价(价格构成)
1.3.1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为施工地完工交验价,包括材料及设备费、人工费、施
工机械使用费、施工达到现行环保要求所需费用、现场遇到意外突发情况处置费用、运
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垃圾
清运费、施工水电、缺陷修复费、保险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
培训、成品保护、供应商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
价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
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材料、工具、设施)。
1.3.2本次竞争性谈判共二次报价(含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共二次价格谈判)。
谈判小组未对谈判文件作优化变更增加的,谈判中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且均不应
超过前次报价,供应商擅自调高报价的,谈判小组将按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有效
报价。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谈判小组将视为变相在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提交由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价格谈判规则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第“3.5.7 价格谈判”条款。
1.3.3 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见谈判公告 1.3)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该标段做废标处理。
1.3.4遵循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7.4项规定。
1.4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详细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1.5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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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及时维修服务;如不能及时维修,采购人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
用或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
(2)、中标供应商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出示法定检验机构对该
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采购人对所供材料有疑义时,可再次复检,有质量问题,检验费
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3)、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所述为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招
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工程的质量。供应商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
旨,来完善工程及施工要求未尽事宜。
(4)、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6 包 1、包 2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1.7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提供 2018年 6月 1日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类似业绩及优质售后服
务函不低于 5套。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证明函原件扫描
件加盖甲方公章,格式自拟。
2.售后服务的基本条款
2.1货物的保修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各产品生产厂家规定及项目特殊要求处理外,
还应满足下述条款:
(1)供应商均需提供所投产品至少一年免费的质量保证(质保期从产品验收通过
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规定产品质保期大于两年的,按生产厂家规定执
行,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保期大于两年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售后服务严格
执行国家及省市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各分项工程提供不少于国家规定的免费保修时间。
(2)保修期内货物发生故障系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更换;
(3)货物超过保修期发生故障,采购单位可自由选择维修单位,如委托给成交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借故推诿,且维修费优于市场价格;
(4)如货物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需尽快做出响应,并在 24 小时内及时赶到现
场,负责故障原因的诊断,尽快排除故障。
2.2 在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之前,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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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货物毁坏或灭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2.3供应商需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承诺。
3.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
3.1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
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
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
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属于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同等条件下,享
受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同等条件是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供
应商综合得分一致、价格得分一致;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供应商最终报价一致。
3.2如所供产品有环保要求,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政策要求。
3.3 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
系统软件。
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3.4.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4.2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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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4.3若本项目或采购包是专门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则供应商必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参加本项目或采购包的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4.4 若本项目或采购包是非专门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则对中小企
业的价格给予 6%(工程类项目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4.5 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的界定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扶持政策):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对申报的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在附件《中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明细表》和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认真填列。
3.4.6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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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7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申报的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投标文件中相关
明细表等)进行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申报的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的评审结论,分为合
格与不合格;
(2)经评审、申报的价格扣除事项如有计算错误(明细金额或总金额有元以上计算
错误)、多报产品、错报产品、明细报价不合理对价格扣除产生重要影响、缺失声明函
等任一不符合政策要求及不准确的事项,评标委员会将评审为不合格,该供应商申报的
价格扣除事项不予接受;
(3)评审合格的,接受其申报的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3.4.8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5.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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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5.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
3.6.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3.6.2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3.7.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
3.7.1 同等条件下,对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
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优先采购。同等条件是指,采用综合
评分法的项目,供应商综合得分一致、价格得分一致;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供应
商最终报价一致。
3.7.2如供应商满足此项要求,应在符合性响应文件中提供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
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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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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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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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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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峨嵋大街街道东风路与弦歌大道
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人:靳山保
采购人联系电话:13526161384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彰德路 424号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万千 刘子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2-3823976
3 项目名称 餐厅门、窗、排烟系统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
4 交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8 交验期 详见谈判公告
10 供应商资质要求 详见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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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12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不再统一组织。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5
采购单位书面澄
清的时间
收到异议结束之日起2日内答复
16 分包 不允许
17 偏离 不允许
18
构成谈判文件的
其他材料
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文件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工作日
20
投标承诺函
(替代投标保
证金)
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
2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2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2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7月 14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 7室
24 采购预算价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
超过预算金额的不足三家时,该项目(标段<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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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25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由业主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共 3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财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 成交结果公告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在谈判公告所述媒介公告 1个工作日。
27 质疑、投诉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各环节法定质疑
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该采购程序环节的纸
质书面质疑函,书面原件送达至采购文件列示的采购代理机
构及采购人联系人处;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
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
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
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对采购代理
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执行)。
28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 履约保证金 无
30 付款程序
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
知》 采购单位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
款 10%,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未提供保
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竣工完毕经验收后支
付至总工程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退还;
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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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
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
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包 1:7400元(不含税);
包 2:24700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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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的货物、工程
或服务,承认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
3.合格的工程
3.1合格的工程是指由供应商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施工
须达到现行国家、河南省以及安阳市建设部门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投标费用
4.1 无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
有关的全部费用。
5.知识产权
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所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
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
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
6.联合体投标
6.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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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附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
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信用信息
7.1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要求,将对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为: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3提供公告有效期内的截图证明材料附资格性文件内。
7.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8.谈判文件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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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人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谈判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
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谈判公告
(2) 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主要条款
(5)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8.2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采购人需求、供应商须知、合
同主要条款,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
使其响应对谈判文件做出满足,否则,将承担其谈判被拒绝或终止的风险。
9.谈判文件的询问或疑问
9.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以及所有已提供
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
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两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未提出,视为接受谈判文件所有内容。逾期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不予答复。
10.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3个工作日前;不足 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顺延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安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
10.2 公告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
书面通知。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
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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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来往的函电均使
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1.2除在谈判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应包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
容。
12.2 如供应商不满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要求,可不附“中小企业声明
函”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如供应商不满足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要求,
可不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响应文件格式
13.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中所要求的内容编
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2 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仅为对响应文件部分内容的格
式化规范,并非响应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谈判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由供应商按
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
13.3供应商应完整编制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
13.4 供应商可对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标段进行分别响应,也可选择其中一个
或几个标段响应,但不得将谈判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13.5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进行,
编制系统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进行下载。
14.谈判报价
14.1 供应商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分项报价及开标一
览表,填写的分项报价及开标一览表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响应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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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不满
足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
14.3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
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15. 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15.1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15.2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
16.采购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90个工作日。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响应文件应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并加密,没有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加密的
响应文件,属于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署。
1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
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使用有效的企业数字证书对响应文
件进行签名与加盖企业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使用有效的个人数字
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与法人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递交概不接受。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供应商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
行签名并加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格式要求对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
人电子签名。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
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内上传,供应商应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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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通过网上投标系统进行上传,
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可以上传
新的响应文件进行覆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
响应文件。
21.2供应商如撤回响应文件,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21.3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开标
2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2.2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
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处理。
22.3 解密完成后,供应商的报价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界面
上显示。
22.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
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
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谈判小组
2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
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3.2 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成员中有应回避的人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决定其人员是否回避。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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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评审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保持通
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澄清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等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24.2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
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答
疑和澄清。
24.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将澄清内容作为附件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系统中。
24.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24.5供应商的澄清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25.1 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足
额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5.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
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部分“24.
响应文件的澄清”要求进行确认,不确认的,无效响应。
25.3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审查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5.4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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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6 谈判小组已确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25.7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内
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5.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项目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25.9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会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
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会在评审界面的对话框及时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评审期间,供应商可通过评审界面的对话框接受询问。谈
判结束后,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通过评审界面
的对话框告知有关供应商。
25.10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11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
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谈判文件,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25.1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
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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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3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填写分项
报价,分项报价自动汇总总价。本项目在谈判结束后只进行一轮报价,即最后报价。如
果管理员发起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该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5.14供应商在网上报价过程中,如遇到网上投标系统的操作问题,可通过网上预
留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供应商因未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办理的数字证书失效等
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错误或无效的,谈判小组应认定其为按无效处理。
25.15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进一步追究其供应商相关责
任并当场取消其资格。
25.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6.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
26.2谈判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6.3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
的活动。
26.4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谈判小组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6.5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
出评审人员之外。
26.6不退还响应文件。
27.成交结果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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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在“河南省政
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告,并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 供应商若对评审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但须对质疑
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8.签订合同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
交供应商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
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 合同变更
29.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即增加原合同标的数量),在不改变合同条款(包括原合同单价)的前提下,双方可
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不得调
增原合同单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
29.2同时追加价款金额达到 50万元以上(含 50万元),且超过成交价 3%的,采
购人应当自确定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及事由报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3 按照有关规定,合同变更应报经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同
时自批准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
理。
29.4 如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或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之间擅自私下谈判、
变更成交标的、价格及招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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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验收程序和要求
30.1 所供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具备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
工作组负责验收。
30.2 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0.3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品牌小汽车、办公家具、
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4 类通用商品的验收,原则上可以不邀请评审专家参加,
组织方成立验收小组自行验收。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下的(含 50 万元)
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
工作组应由采购人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
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应当邀请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
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
进行验收。
30.4 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
品备件。
30.5 验收后,由验收工作组等出具检测验收报告,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
购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
30.6 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
货物或工程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
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
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
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3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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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
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
[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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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程承包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及付款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
(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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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价格形式:? ? ?
3.付款程序: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采
购单位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
款保函 10%,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竣工完毕后、审计完成后
支付至总工程的 97%,除预留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其余的都付清;工程质量缺陷责
任期为两年,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完成后,凭采购单位出具的无质量问题书面证明,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单位一次无息付清。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等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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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
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拒绝验
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
5.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清单进行施工,各项工程质量应达
到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条件,质量等级为:合格,材料必须按招标文件质量技术
参数执行。
6.尺寸以现场尺寸结合清单量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不相符的必须通过监理、甲方
变更。
7.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扬尘治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安阳市大
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扬尘治理管理办法施工,施工中如果上级环保及扬尘
治理单位出现关于现场扬尘治理违章,上级环保及扬尘治理单位出现约谈话,一次罚款
2 万元,环保及扬尘治理单位发现现场环保扬尘治理工作不到位,出现因施工方导致甲
方、监理罚款,款项由承包方承担。
8.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开工日期。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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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及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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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施工
组织设计、签证、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会议纪要、双方签字书面文件、政府部门指令、
工作联系函及相关往来函件、协议等,发包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指令、备忘录等相关资
料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河南省嘉信建筑设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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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所修建
的临建用地、仓储用地、组装用地、临时道路、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宿舍、临时配
电室、标养室、仓库等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场地、加工场地等为实施工程需要临
时占用的场地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承发包
价格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
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工程实施过程中颁布的有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规范和现行的
行业及河南省、安阳市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量计量计
价标准及其他相关法规。各标准规范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
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
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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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同时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免费提供叁套图纸和电子版图纸一套(电子版
图纸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为准),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
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约定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纸(含
深化设计图纸及变更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叁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发包人应按时提供清单或施工蓝图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发包人办公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及邮件接收邮箱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承包人办公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及邮件接收邮箱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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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监理人办公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及邮件接收邮箱为:? 。
1.7.3 接收文件: 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
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
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
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以学校划定的施工场地为准。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
人 承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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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施工监督;2、在监理人配合下工程价款洽
商、索赔事项处理、现场签证手续办理;3、组织工程验收等;4、工期调整和任何涉及
工程造价调整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均须经发包人签字确认。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5 天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⑴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日期 5 天前,临建场地由发
包人提供 。
⑵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发包人提供
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内,并安装专用计量表,水电使用费用由承包
人按照计量表数量和当地水电费使用标准承担,该费用由承包人直接缴纳或由发包人从
工程款中代扣、代缴,水电线路损耗由承包人承担;
⑶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日期 5 天前 。
⑷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
(5)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 3 日内发包人提供书面的水准点和
坐标控制点并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复核后与承包人书面交接;
(6)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收到施工图纸后 5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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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红线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
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竣工资料、竣工图、影像资料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内容: 竣工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竣工
结算资料等。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绘制竣工图 4 套(需盖有单位竣工章及公司级技术
负责人签字),整理竣工资料 4 套,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提交监理审核。
施工单位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 。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施工单位承担 。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提交。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满足竣工备案、建设单位及监理人的合理要求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未涉及到的其它义务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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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并处理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事宜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不少于 20 天 ,以签到为准,每天上
午签到,下午签离。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
行合同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并处罚金每日 500 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处合
同总额 3%的罚金。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应承担因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并处合同总额 5%的罚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执行合同通
用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 2 日内未撤换不称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
单位应按合同总额的 1%承担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并处合同总额 1%的罚金。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3.5.2 分包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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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2.1 施工单位转包工程的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总额的 5%承担违约金 。
3.5.2 .2 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总额的 5%承担违约
金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金额双方协商,施工到验收合格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以本项目的监理合同内容为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以本项目的监理合同权限为准。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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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承担施工红线以外的地方关系协调,并协助承
包人维护施工区域安保协调关系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本项目工地达到安阳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未能达
到,发包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给发包单位造成的一切
损失。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及相关文件 。
7. 工期和进度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施工单位于进场后 15 日内编制完成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需同时提供横道图和网络图)等。并按监理单位要求
提交正式文件,须经发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未按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施工单位须向发包单
位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5 日
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5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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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通用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因施工单位原因,
考核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协议中工期节点时间计算),施工单位承担 2000 元/天的
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 10 天,施工单位承担 5000 元/天的违约金。合同工期延误累计超
过 20 天,发包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包单位除按合同约定收取施工单位工期违约金外
有权不予支付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款,同时发包单位有权组织第三方进场施工,所发生费
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 5%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 50mm 的雨日持续超过 1 天;
(2)平均风力达 8_级以上或阵风 10 级以上,并且可持续;
(3)日气温超过 38℃ 的高温持续超过 7 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持续超过 7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 100mm 及以上;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只有上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工程关键线路施工造成实质性影响,导致工期延误
累计超过【10】天的,经建设单位和监理人确认后,工期方予顺延,施工单位无权要求
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除上述条款所列情形外,其他有关气候条件的风险,施工单位在
投标时均已预见,无权再以此为由要求顺延或增加费用。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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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发包人免费向承包人及监理提供1间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负责管理配电、水表设施,并承担水电费,监理用水、用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
担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建设单位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建设单位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建设单位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建设单位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建设单位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
序;以上内容视为变更。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深化设计图纸、提出为保证或提高施工质量(比如增加牢固
度、防渗水、避免泛碱等等)、自身施工便利、减少今后返修而对具体施工做法、节点
进行的加强、修改、更换材料等深化设计均视为是施工措施范围,并且采用或更改任何
施工方案、施工工序、施工措施、施工工艺以完成合同文件约定工作的,均已包含在合
同综合单价内,不属于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即
便建设单位对前述方案、工序、措施和工艺作出审批,也只是对技术的确认,建设单位
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无
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除执行通用条款外,新增变更、签证原清单中没有适合单价的,
应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市政工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并结合施工当期指导价进行结算,并按照投
标总价与拦标价之比同比例让利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5 天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5 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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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
额为: 按节约资金的 10%或者按照提高效益额的 10%(两种计算结果不一致的,按二
者的较高额度)给予奖励,由发包人将相应奖励支付给承包人,计入同期计量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执行总价合同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最近一期安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
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
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
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
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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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是本次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本
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现场条件及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验收标
准、工期要求、现场施工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
运输费、装卸费、安全生产费、扬尘治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同
时包含自行协调周边村民关系、解决建筑生活垃圾处置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0%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合同总价计算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照 11.1 第二种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无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文件执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文件执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因自
身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时,每延误竣工工期 1 天罚款 20000 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 条,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
违约责任,除无偿修复至合格标准外,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3%处罚。
承包人建造师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每周在现场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少一天罚款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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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罚款累计超过 30000 元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建造师及主要技术负责
人连续 5 日不到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在 7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强制
执行。
其他专用条款中未约定的,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通用条款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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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列示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章“投标文件格式”
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响应文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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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偏差表
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供应商负责人控股、设计等相关承诺书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税务登记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提供序号 6----8三证合一的证件或五证合一的证件)
9.财务状况报告
10.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4.项目管理机构
15.施工组织设计
16.履约承诺书
17.其它证明材料(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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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
(一)投标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包号) 采购文件,经详细研
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
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
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RMB¥: 元 )。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
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90个工作日。
5.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
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其的全部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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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人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系统要求填列开标一
览表,系统中填列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基于电子化交易的特点,投标人上传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符合性响应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无需另行填列。
(三)分项报价
注:供应商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系统要求。
基于电子化交易的特点,投标人上传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符合性响应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无需另行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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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偏差表
项目名称、包号:
采购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偏差
1
2
3
4
5
6
.....
.
注:1、“偏差表”应详细注明与《谈判文件》中各项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
合性(优于、或低于《谈判文件》要求)。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复印或按格式添加。
2、如投标条款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仍需在本表填列“与《谈判文件》所有
条款要求一致,无偏差”字样。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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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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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包号)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
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
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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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负责人控股、设计等相关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包号) 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承诺满足以
下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
予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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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
7.税务登记证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
9.财务状况报告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
10.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
11.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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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包号:
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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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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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
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其中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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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备注
注:项目经理应附劳务合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附相
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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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施工组织设计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内容编制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作出
整体评估,供应商不必单独编制该项)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6.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8.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9.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0.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
技术
11.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
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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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
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谈判文件》规定期间内
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单位
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勘察现场,并按采购单位现场条件及采购要求编制
响应报价;我单位的响应报价包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
括《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
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响应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谈判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
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成交)
项目。我单位在推荐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将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
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
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成交)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
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谈判文件》技术、交验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
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
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成
交)服务费后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证金没收;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
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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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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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他证明材料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签章,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的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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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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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包号:
采购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价格扣除货物(服务、
工程)名称
价格扣除货物(服
务、工程)制造企
业(承担企业)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价格扣除金
额
(小计×5%)
声明函页码
1
2
3
4
...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备注:1.按需填列,供应商在“安阳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按要求填列。
2.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2%。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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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相关
承诺事项)
致: (采购人名称) 、 (代理机构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承
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的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
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限内不撤回响应文件;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串通。
五、如我单位中标(成交),除不可抗拒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我单位承
诺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遵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
八、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以下责任追究:
(一)法定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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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违约责任: 1.已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成交)无效;
2.支付采购人违约标的预算金额 2%的违约金;
3.中标(成交)后未缴中标(成交)服务费的,作为违约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在履行承诺前,代理机构将视我单位为失信企业、不予办理其后相关业务。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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