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盘龙城遗址博物院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1-00084-GK000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75751-5237
3.项目名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570
6.最高限价(万元):570
7.采购需求: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室外环境卫生的工作;室内保洁工作;会服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驾驶服务;食堂服务等,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至少线上线下各一种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地 址:武汉市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7-61915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方式:027-65770365、027-6577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惠、陆刚
电 话:027-65770365、027-65770605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07-15
附件:
项目服务要求.pdf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盘龙城遗址博物院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1-00084-GK000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75751-5237
3.项目名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570
6.最高限价(万元):570
7.采购需求: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室外环境卫生的工作;室内保洁工作;会服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驾驶服务;食堂服务等,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至少线上线下各一种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地 址:武汉市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7-61915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方式:027-65770365、027-6577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惠、陆刚
电 话:027-65770365、027-65770605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07-15
附件:
项目服务要求.pdf
项目服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
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
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2021 年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位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以东、巨龙大道以南。
(三)服务区域
盘龙城遗址公园(开放)馆区:总建筑面积:1.63 万平方米;巡查管控面积:
20 万平方米。
盘龙城遗址核心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8 万平方米;巡查管控
面积:119 万平方米。
(四)主要设施设备
1、大门禁系统监控;
2、水泵和消防系统;
3、强电系统;
4、弱电控制系统;
5、盘龙城遗址博物院馆区及核心区区域设备设施。
二、 服务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并按采购人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良好
的服务及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服务有效投诉小于 1%。服务处理率 100%。
2、本项目物业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岗、定责、定酬”的模
式。
3、投标人对所有投入的人员的行为负责,需要进行审核、培训,并承担因其个
人不良
行为引起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投入人员提出合理要求及建议。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2、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3、室外环境卫生的工作;
4、室内保洁工作;
5、会服服务;
6、绿化养护服务;
7、驾驶服务;
8、食堂服务;
三、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大门 24 小时值班,对出入大门人员进行验证检查和来访登记。
(2)对出入大门人员、车辆和装运的物资严格检查、登记后放行。
(4)确保大厅门前的车辆通行顺畅,停放有序。
(5)巡查并监控馆区及核心区内各重点部位防盗防火报警器,防火灾管理。
(6)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维护好场馆正常工作秩序。
(7)结合办公馆区及核心区特点,制定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
2、工作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 24 小时值班;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问询、报修求助、投
诉等各类信息的记录和反馈,及时处理并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各班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漏
岗。
(3)对来人来访及车辆登记后,行注目礼。
(4)门卫保安对来人来访要热诚、礼貌、得体,并及时联系受访部门、查验证
件,并对所有到场馆来访和办事的人员出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5)当班安全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大厅门口车辆进行引导,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
人通行。
3、工作标准
(1)每班巡查安防监控设备一次。
(2)每班巡查防火安全设施一次。
(3)所在登记记录完整,字迹工整。
(4)每天巡查馆区及核心区安防消防情况。
(5)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二)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1、配、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1)工作内容
①配、供电维护配备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
②负责各级供电及各种设备的电气定期保养及监管工作。
③收到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应立即报告,查验开启及维护内部发电系统,届时
自行发电供电。
④负责馆区及核心区各类照明设施的维修、更换和节日气氛相关的布置。
(2)工作要求
①保障配、供电及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做好值班及巡视记录。
②保障各设备的电气部分正常运转。
③对电气设备及元件(插头、插座、空气开关、各种开关、灯泡等)的更换。
④按责任范围定期巡查各种设备和照明设施。
⑤按要求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保。
(3)工作标准
①每班每二小时各巡查一次高、低配电设备。
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巡查各楼层配电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每月巡视检查一次各楼层配电间进行保养、维修。
④按要求定期做好各设施设备的电气维保。
2、给、排水系统的维护
(1)工作内容
①给、排水设备日常运行的检查、维修及保养。
②收到供水部门停水通知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蓄水准备。
③各管线和各级阀门的检查和维修。
④各公共卫生间的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
⑤消防系统的检查和维修。
(2)工作要求
①保障给、排水设备,消防、喷淋水系统的日常运行。
②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及时修复,如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直到修复为止。
③对各种水阀失灵及水闸渗水和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④对上、下水道的堵塞不畅应及时疏通。
⑤定期对各水泵的阀门进行维护和保养。
⑥车库、设备房达到无积水、无垃圾、无浸泡现象,无事故发生。
3、馆区及核心区的日常养护维修
(1)工作内容
①巡视室内外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使用情况。
②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更换。
③局部墙面松动有脱落现象时应及时维修。
④有渗漏现象应找出原因,及时维修。
(2)工作要求
①保证馆区及核心区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正常使用。
②保证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
更换。
③有渗漏现象时保证及时维修。
(3)工作标准
①定期巡查墙面、地板、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使用情况。
②如出现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③如出现渗漏现象,及时找出原因并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
(三)室外环境卫生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道路、绿化景观、馆区、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停车场周边环境卫生。
(2)垃圾的收集、处理。保持卫生、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
(3)沟渠、污水井、雨水井无堵塞。
2、工作要求
(1)广场区域地面和道路: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烟头、油
迹等,无脏物、积水、青苔。
(2)门前:执行政府门前“三包”规定,做到无垃圾、纸屑、烟头。
(3)停车场: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积水。
(4)垃圾箱:垃圾箱无异味散播,无蚊蝇孽生。
3、工作标准
(1)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每天环绕数次,不留死角。
(2)沟渠每月清洁一次。
(3)主要水泥路面每月冲洗一次(如路面有泥要及时冲洗)。
(四)室内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工作区域、楼梯、过道清扫保洁。
(2)会议室清洁服务、茶水服务。
(3)值班室保洁服务。
2、工作要求
(1)各楼层卫生
序 工作要求
1 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污垢。
2
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识牌表面干净,
无灰尘、水渍、污垢。
3 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
4 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无积尘、污垢、斑点。
5
各种设施外表(如大厅前台、灯箱、消防栓箱、楼层分布牌灯):表面干
净、无积尘、污垢、斑点。
(2)卫生间
序号 工作要求
1 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
2 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尘。
3 地面、墙面:光洁,无污垢、杂物、脏物、积水、积尘、蜘蛛网。
4 厕纸篓、垃圾篓:无沉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
(3)楼梯
序 工作要求
1 楼梯(所管理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栏杆灯):无灰尘、无杂物。
2
楼梯走道、墙上各种设施(应急灯、水管、出入指示牌、其他悬挂物等):
无积尘、无杂物。
3 扶手、栏杆:光洁、无积尘。
4 门(各卫生区域的门):干净,无灰尘、污垢。
(4)展厅、会议室、重要办公区
序号 工作要求
1
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无破损,窗帘定期清洗(或拆卸
交洗衣房洗)。
2 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无浮尘、无破损、无蛛网。
3 保持地面地毯整洁、完好,无垃圾、无污渍,无破洞。
4 保持室内各种家具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
5 保持室内各种灯具整洁、完好、无破损。
6 保持室内空调滤网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积尘、无霉斑。
7 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整洁无损。
8 室内花草摆放整齐、清洁,并根据情况定时更换。
9 定时开窗通风或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
10 保持吸烟室内烟缸光洁、烟头数量不超过 6个(循环保洁周期 2小时)。
11 重要办公室内卫生员不能随意翻阅公文、信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工作标准
(1)馆区及核心区总体清洁服务
①清理馆区及核心区垃圾到指定地点:每天二次
②收集并分类清理垃圾桶、烟灰缸及花槽内垃圾:每天二次
③告示牌、指示牌保洁:每天一次
④出入口大门保洁:每天二次
⑤扶手、拦杆、楼梯及玻璃表面保洁:每天一次
⑥通风窗口保洁:每月一次
⑦空调风口、百叶窗保洁:每季一次
⑧拖擦地台、云台、大理石表面:每周二次
⑨走廊区域地面清洗:每月一次
⑩各类灯饰保洁(含灯罩、灯片):每季一次
?馆区及核心区公共区域内玻璃窗清洗:每季一次
?消防器材、消防门保洁:每周一次
(2)卫生间保洁
①抹净所有门板、挡板、门把:每天一次
②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每天三次
③擦洗洗手间内镜面:每天四次
④冲洗洗手间地台表面:每天二次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抹净排气扇:每月一次
⑥清理卫生桶脏物垃圾:每天二次
⑦墙壁及地漏清洁每周一次
(3)大门出入口大厅卫生保洁
①大堂出入口地面及阶梯保洁:每天二次
②大堂入口玻璃门窗保洁每天循环
③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分布牌表面每天一次
④大堂天花板、空调风口保洁每季一次
(五)会服服务
1、指定会议室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
2、指定会议室的会议服务(含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
3、相关大型或特殊活动接待协商、协助完成。
(六)绿化养护服务
1、根据各类植物特点、环境、景观要求,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 6次;
2、保证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每年施肥不少于 2次;
3、及时清理各类杂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病虫害防治。
(七)驾驶服务
1、具有 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和一定的车辆维护保养能力;
2、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遵守招标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
4、严格执行招标单位的《车辆管理规定》。
(八)食堂服务的工作要求
1、食堂委托服务方式:采用半承包方式,即甲方负责采购食材及低值易耗品,
提供服务所需设备、设施、水、电、气等,乙方负责提供食堂服务人员,按
甲方规定的进餐要求、标准对食材进行加工、制作及售卖,其余成本(如能
耗费、低值易耗品费、餐具维修费等)由甲方承担;
2、负责餐、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3、负责食材的验收、加工、烹调制作、质量安全的管理,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
4、严格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垃圾有固定容器存放并定点、及时回收;
5、负责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
6、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7、早、中餐就餐人数 50 人,晚餐根据甲方需求确定就餐人数。
四、 服务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配备人员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 124 人。
1、馆区人员配置:共计 66 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客服组 7人、安全组 18 人、
工程组 4人、保洁组 15 人、绿化组 17 人、司机 1人、红案 1人、白案 1人、
厨工 1人。
2、核心区人员配置:共计 58 人,安全组 19 人、工程组 2人、保洁组 17 人、绿
化组 20 人。
(二)人员岗位要求:
岗 位 人员配备要求 备注
项目经理
50 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具有 2 年以上的物业
管理经验。
客服领班
女性,38 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 1.60 米及以上,
形象及精神面貌佳,具有丰富的客服管理工作经验。
客服员
女性,35 岁及以下,身高 1.60 米及以上,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
身体健康,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会场服务技能和较好的思
想道德素质。
保洁领班
女性,53 岁及以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能力,熟练使用各种保
洁工具、设备。
保洁员 女性,55 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安全领班
男性,50 岁及以下,熟悉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了解安全工
作,身体素质好,身高 170CM 及以上,有较强的观察、记忆、
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有物业公司维护带队、车辆管理
等管理工作经验。
安全员
男性,身高 1.65 米以上,年龄 55 岁以内,身高 1.70 米及以上,
无违法犯罪记录史,责任心强,安全员至少 4人(含)以上持
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0 人(含)以上
持保安证上岗。
工程领班
男性,55 岁及以下,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具有
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工程员
男性,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
应维修能力,2 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2
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 人持有安全管理
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岗。
绿化工 年龄在 55 岁及以下,吃苦耐劳,具有丰富的园艺养护工作经验。
司机
年龄在 55 岁及以下,具备机动车驾驶证 C1 照及以上,具有 3年及
以上的驾驶经验和一定的车辆维护保养能力。
食堂服务 年龄不得超过 50 岁,无违法犯罪记录史,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费用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
等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员工薪资标准不得低
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五险)最低标准之和,以投标文件中报价明
细为判定标准,如不符合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为无效投标。
2、各项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是物业服务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项
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
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环保节能降耗措施。
4、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5、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方案。
五、 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570 万元。
2.服务期限:壹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度的
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
的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投标
人承担的风险。
2、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等政策性调
整,中标人全部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标准(含管理费、税费)按该标
准同比例调整,增长费用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 10%。
3、清洁工具、清洁设备均由投标人承担;洗手间卫生纸、洗手液、芳香球均由
采购人承担。
4、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招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
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帐支票或电汇。
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要求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人员要求
五、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