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委托,拟对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LZZC2021-G3-000327-GXH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年7月19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 斌 联系电话:0772-2127188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06室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信息:
LZZC2021-G3-000327-GXHC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预公示)7.15.doc
302K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ZC2021-G3-000327-GXHC
采购人: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3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liu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1-G3-000327-GXHC
采购计划文号:LZZC2021-G3-01019-001、LZZC2021-G3-01019-002、LZZC2021-G3-01084-001、LZZC2021-G3-01084-002
项目名称: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玖拾陆万元整(¥8,960,000.00)。
采购需求: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17时止。
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获取,供应商可以登陆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liuzhou.gov.cn)的“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企业应按照主体资格证明上面的名称(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完整正确填写单位名称,自然人应按身份证姓名填写;未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 月 日9时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账号:552070100100040756;(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ggzy.liuzhou.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路143号
联系人:吴燕萍 联系电话:0772-2803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06室
联系人:梁 斌 电话/传真:0772-2127188/0772-212728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柳州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2-283032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 斌
电话/传真:0772-2127188/0772-2127288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第2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营养餐
每个享受走训营养餐学生的伙食补贴费用为12元/人·天,一年按320天计算,每月按实际送餐金额(每天送餐金额=每天送餐单价×份数)进行结算,走训学生一天一次营养餐(面包、牛奶、水)。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牛奶:学生饮用奶源提供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企业。《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牛奶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包包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
2、副食品(面包、蛋糕、包子、馒头)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实行检查部门备案制,采用独立包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
3、产品规格:牛奶200毫升(含)以上,副食品净重150克(含)以上,水500毫升(含)以上。
4、牛奶至少提供两种以上口味,副食品至少提供拾种以上品种,每隔一周轮换一次。
5、成交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
6、采购内容含牛奶、副食品的生产、运输、配送、税收、检验等费用。
7、采购的牛奶和副食品的生产、运输、配送等各个环节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文件要求。
8、营养餐(面包、牛奶、水)的具体搭配食谱以采购人审核为准,每一周更换一次。
(二)配送
1、中标人负责将产品配送到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按照体校或训练共建基地的训练要求时间进行按时配送,具体配送安排由采购人最后确认。
2、配送日期:24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三)留样要求
每次配送到学校的营养餐必须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四)项目服务要求:
1、送货要求:
采购人每天提前8小时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订货,无论数量多少,成交人都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数量送达。
2、服务承诺:
⑴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一份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给采购人;
⑵必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3、售后服务: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货款结算方式和依据:
实行月结方式,以实际每月配送额为结算金额依据,即本月货款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依据,于次月5日前进行汇总、确认、结算,乙方须于次月10日前提供有效税票给甲方,甲方依据税票金额于次月15日前支付货款。
票据要求: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如供货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5、需承担的责任:
成交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等),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的,则按采购人当天的实际损失从当批或当月结算价款中扣除。
因成交人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五)索证要求
中标人在第一次配送时,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六)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
(七)具体要求:
牛奶、水和面包实行捆绑供应。
牛奶要求为品牌液态常温纯牛奶,200毫升(含)以上盒装;必须有“QS”或“SC”标识、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必须是在省级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部门取得备案资格的企业所经营的或授权经营的;牛奶奶源提供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专供牛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人企业《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标准;《生产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牛奶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水要求是品牌瓶装水,500毫升以上,矿泉水或纯净水。
面包要求重量150g以上(总质量)。配送的面包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有“QS”或“SC”标识、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必须具有QS或SC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
(八)合同的终止:
中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的履行: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5、在体校伙食补贴发放领导小组组织的测评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九)评议考核: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时按量为各中小学校提供营养餐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采购人可以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如中标人被各中小学校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产品(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及其投标承诺进行测试,检测费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测试后,中标人的产品(货物)不能满足要求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其中标、成交无效,并追究涉嫌虚假应标嫌疑的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供货商作为学校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出配送学校食品原材料,由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书面通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营养餐及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同时,如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时,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并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④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⑧食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⑨学校评议合格率不达60%的;
⑩其他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二、食堂食材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食品类别 |
具体质量要求 |
1 |
米粉 |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米粉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 4、符合GB1354-2009)标准要求;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
2 |
面食 |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面食要供应市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 4、符合GB1354-2009)标准要求;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
3 |
大米 |
1.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大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61-5011; 3.大米中的黄粒米限度为2%; 4.米粒表面无横裂纹、无杂质、无异味、无虫蚀粒; 5.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
4 |
食用油 |
1.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等油类质量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 3.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 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
5 |
荤菜类 |
1.要求必须是生鲜放心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2.须提供鲜肉类的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 |
6 |
干货类 |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
7 |
调味类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包装要求: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
8 |
蔬果类 |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 5. 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交货时需提供每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
9 |
水产类 |
成活率100%,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鲜活,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去腹脏鱼体,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
10 |
禽蛋类 |
1.规格要求:单个鸡蛋重60g以上。 2.蛋体要求: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异;蛋壳清洁,有外蛋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胚胎未发育。 3.健康状况:鸡群健康。 4.疫苗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
(二)配送:
1、中标人负责将产品配送到甲方要求的指定学校。
2、配送日期:24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三)项目服务要求
1、送货要求:采购人每天下午15:00前需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报给乙方,乙方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的品种及数量将食材送达。
(2)配送时间:采购人发出配送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正常上课时间配送(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每天在上午6∶00以前。
(3)交货方式: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及时配送。
(4)配送企业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经营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5)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2、质量验收: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严禁短斤少两。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赔偿发生质量问题货品的3倍金额给采购人,且承担一切导致的其他损失。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3、制作早餐面点及特定采购渠道要求
(1)要求早餐的包子。馒头、花卷、面包由厨师自己制作,不直接购买制熟面点,面粉等原料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2)如有上级文件要求,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规定,将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在特定采购平台购买一定预留份额的农副产品。
(四)货款结算方式和依据:
投标报价按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10%,食材结算单价=基准价×(1-下浮系数),基准价为广西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liuzhou.gov.cn)里公布的民生商品平均价格采集表(广西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包含的所需配送材料价格以柳州市青云菜市场标签零售价为参考价)。
实行月结方式,以实际每月配送额为结算金额依据,即本月货款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依据,于次月5日前进行汇总、确认、结算,乙方须于次月10日前提供有效税票给甲方,甲方依据税票金额于次月15日前支付货款。
票据要求: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如供货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五)索证要求
中标人在第一次配送时,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六)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
(七)配送人员、处理及仓库
(1)配送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健康证。
(2)投标人有食材配送冷藏车。
(3)投标人有配送用的储存仓库及冷库。
(八)工作服务期及地点
(1)配送时间:采购人发出配送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正常上课时间配送(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每天在上午6∶00以前。
(2)供应期限:24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3)交货方式: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及时配送。
(4)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
(九)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经营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十)合同的终止:
中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的履行: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配送、生鲜菜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指出后拒不修改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5、在体校伙食补贴发放领导小组组织的测评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十一)评议考核: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时按量为各中小学校提供营养餐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采购人可以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如中标人被各中小学校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产品(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及其投标承诺进行测试,检测费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测试后,中标人的产品(货物)不能满足要求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其中标、成交无效,并追究涉嫌虚假应标嫌疑的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供货商作为学校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出配送学校食品原材料,由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书面通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营养餐及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同时,如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时,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并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④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⑧食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⑨学校评议合格率不达60%的;
⑩其他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三、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为每年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服务期限两年,总计金额为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
合计:厨师5名,工作人员8名;其中
(1)一体校区:厨师4名(3名红案1名白案,白案负责体校早餐面点制作),工作人员7名(包括仓管1名);(体操校区饭菜在一体校区厨房烹煮后送到体操校区)。
(2)二体校区:厨师1名,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设置要求:白班,7*8小时工作制,年龄要求在30至55岁之间,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厨师岗位里的至少1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成交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且为成交人正式合同聘用人员。(进场时须提供所投入食堂服务人员相关证件原件供采购人进行核验)
(二)服务要求
(1)人员人数按要求配齐,按规定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统一服装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2)每年为服务人员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并在适当位置公示健康证。
(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柳州市食药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汇总准备伙食管理台账备查,有关食堂管理制度上墙。
(4)负责学生食堂的食堂餐饮服务工作,完成学生碗筷的清洗工作, 完成食堂用品的消毒工作, 食堂服务人员每天提供饭菜煮食服务,并在学生下课前为学生打好饭菜,每天按时检查食材配送公司配送的食品质量,按采购人的要求定制食谱并公布,管理好各类食材的存放,配合总务科完成其他工作。
(5)负责食堂厨房、餐厅、仓库等区域卫生消毒清洁工作,每周一次大扫除,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等灭四害的定期消杀工作(中标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消杀公司进行专业的消杀。消杀前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提供消杀公司资料,经采购人批准后进行消杀工作),四害消杀服务应至少每季度一次。维护食堂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如因中标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善导致损坏,需由中标方出资修理更换。
(6)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期间出现人员一切意外伤害,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三)付款条件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当于下一个月初前7日内,将上一个月合法、有效发票开具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不计利息)。如因政策原因制服方式变更的,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四)考核标准
1、以便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及时的人员调遣、应急事件处理及与业主单位的沟通,便于服务工作开展及应对突发事件。
2、响应时间:
接业主单位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3、管理服务考核
(1)考核:由业主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公司信誉、管理是否到位;
②各种制度、计划、预案、工作记录是否完善;
③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有无脱岗情况;
④服务态度和质量;
⑤各种指标是否达标;
⑥每日巡检记录是否完整。
(2)业主方将考核结果或付款结论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成交人。
(3)成交人自收到书面考核结果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对未达标项进行整改。
(4)考核标准
说明:(1)工作纪律出现差错属个人行为,处罚当事人,每扣1分,由成交人扣当事人人民币10元,月内违反数条工作纪律,可累计并罚。
(2)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凡低于80分者,由成交人安排学习,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聘任上岗。如考核上岗后,仍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业主方根据考核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于业主方要求服务供应方整改的项目,业主方向服务供应方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如整改期内拒不整改的,业主方可从给付服务供应方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罚款。
4、对工作人员各种保险业务办理和费用的要求
按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由中标人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项目费用包含了为食堂的新增或添加的燃料、餐具、炊具等费用。
5、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食堂管理服务人员每天到位,工作及时、高效、热情。服务供应方公司要有一整套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
6、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情况的要求
公司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并且统一着制式服装,着装需大方、得体;管理公司每年不少于三次对员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7、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
业主方除提供工具房,不向管理公司提供员工宿舍。
8、工作人员饮食安排情况
工作人员的饮食由成交人自行安排。
9、在服务过程中,公司员工应当采取适当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因履行服务或意外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由管理公司负责。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1项;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向乙方收取,由乙方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4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
5 |
现场踏勘:无 |
6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7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或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澄清;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
8 |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1年 月 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
10 |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
1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2 |
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ggzy.liuzhou.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13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甲方依法确认乙方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
14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账、电汇方式退还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双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15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十日内。 |
16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佰玖拾陆万元整(¥8,960,000.00)。 |
17 |
付款方式:直接支付 |
18 |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
19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生鲜配送、营养餐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甲方”是指: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必须本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甲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甲方、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质疑书面要求
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上述要求进行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投诉的书面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甲方非通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甲方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 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
▲注:以下第(1)、(2)、(3)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开标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保证金证明(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 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2.1商务部分
2.1.1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2)、(3)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声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投标人2020年4月、5月、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税务申报表);
(6)投标人2020年4月、5月、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8)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有,格式自拟)。
2.1.2资信证明文件,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合同原件验证,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2.2 价格部分
(1)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3 技术部分
▲注:以下第(1)至第(4)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技术部分不得分。
(1)商务响应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项目实施方案(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长有效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其它内容。
4.乙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账号:552070100100040756。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投标函中所附的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全称、账号及开户行退还投标人(注:投标人投标函提供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务必要完整、正确;所提供电汇凭证或银行进账单,务必要清晰,否则因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未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副本备案。以配合我公司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对无法在上述要求期限内将合同送达的乙方,我公司须凭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才能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甲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和盖章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右上角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编制并装订成册。
3.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提供原件以外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签名、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并装在投标文件袋中(投标文件袋样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参考该样式制作),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除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澄清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澄清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澄清、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必要功能、主要技术指标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甲方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6.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活动。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6.唱标;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人和甲方代表 1人,共 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办法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或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甲方。甲方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被质疑的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副本备案。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甲方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1)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向乙方收取。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 |
0.25% |
0.1% |
0.2%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价格、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信誉、业绩等五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
1、价格分 15分;
(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价格分10分
1 - 投标人最高下浮系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报价分 = × 10分
1 - 某投标人下浮系数
(2)学生食堂管理服务价格分5分。
投标人有效最低投标报价金额(元)
学生食堂管理服务价格分 = × 5分
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金额(元)
价格分 =(1)+ (2)
(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
2、项目实施方案分……………………………………………………………………………………64分
(1)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方案分(满分12分)
一档(0分):未提供管理制度方案或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不合理的。
二档(4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三档(8分):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较为健全。
四档(12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食品种类分(满分12分)
一档(0分):未提供食品种类或提供的食品种类不合理的。
二档(4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三档(8分):食品种类品种丰富,营养搭配较合理。
四档(12分):食品种类品种非常丰富,营养搭配非常合理。
(3)食材安全措施(满分18分)
一档(0分):未提供食材安全措施或提供的食材安全措施不合理的。
二档(6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简单。
三档(12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
四档((18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食材留样措施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
(4)配送方案分(满分15分)
一档(0分):未提供配送方案或提供的配送方案不合理的。
二档(5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一般。
三档(10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良好。
四档(15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优秀。
(5)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满分7分)
①投标人拟投入有食材配送冷藏车(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如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3辆)。 4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有专用食品储存冷库,从食品储存冷库实际配送时间在1小时内(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冷库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并附冷库彩色照片)。 3分
3、服务方案分……………………………………………………………………………………… 15分
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提供的服务方案不合理的。
二档(5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安排、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一般。
三档(10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拟投入本项目厨师证复印件及工作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配送车辆安排、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良好。
四档(15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人员岗位配置(拟投入本项目厨师证复印件及工作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配送车辆安排、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优秀,服务质量承诺的内容针对本项目切实可行。
4、业绩分 ………………………………………………………………………………………… 6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合同原件验证,否则不得分;每项加1分,满分6分)。
5、总得分 =1 + 2 + 3 + 4 。
(二)、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到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认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