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英豪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投标邀请函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英豪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40608-2021-01712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英豪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54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54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包组1 | 肉类(含猪肉类、牛肉类、水产类和光禽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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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2 | 蔬菜类(蔬菜类和豆制品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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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3 | 餐点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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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4 | 粮油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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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5 | 干杂货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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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6 | 牛奶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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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7 | 水果类 | 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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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6.其他:1)投标人可同时参投本项目多个包组或只对其中某一包组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成为一个或多个包组的中标供应商。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1.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成功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包组的类别,符合以下条款的其中一种即可)
3.1.包组1、2、4、5、6、7: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包组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为证照合一的,且包含3.1或3.2条款的许可证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7月15日至2021年7 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3.方式:网上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 年 8 月5 日 09点15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禾洲村二楼指定开标室(富德居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登记及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 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规定,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1.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主体—政府采购(中介)—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工本费用在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 2. 项目全过程数据需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录入,供应商未及时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将导致无法进入评审或无效的情形。 |
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
供应商注册 |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 |
温馨提示: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进入投标现场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响应供应商未佩戴口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英豪幼儿园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怡安巷18号
联系方式: 0757-8866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曦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5号3座1311之一商铺
联系方式:1353573212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3573212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曦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