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就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QXXXCG2021-001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

三、采购内容: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金额(万元)

1

龙游县桥下小学

食堂承作服务

8

34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经营学校餐饮或饮食服务业一周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

4、有详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食堂承作经营管理方案。

5、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于2021年 7月16日至2021年 7月 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报名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74181201@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梅老师(电话:15057068968,短号:650712)联系。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自行下载。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 8月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桥下小学综合楼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8月5日9:30时在龙游县桥下小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开标。

九、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业务咨询:

龙游县桥下小学

联系人:梅老师15057068968(650712)

十一、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7月2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二、其他:

质疑和投诉:投标方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桥下小学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龙游县桥下小学答复不满意或者龙游县桥下小学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580-7011687)。

龙游县桥下小学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2021桥下小学食堂劳务承作.doc

    204.8 KB

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XXXCG2021-001

采购单位:龙游县桥下小学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446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5

一、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须知 6

三、招标文件说明 7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 7

五、投标保证金 9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1

九、特殊情形 11

十、开标、评标和定标 11

十一、授予合同 13

十二、法律责任 14

十三、其他 1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5

第四章 招标程序和评标原则 17

第五章 食堂承作合同 18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分标准 21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二、评标方法 22

三、评分细则 22

四、开评标程序 2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就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QXXXCG2021-001

项目名称: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

三、采购内容: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金额(万元)

1

龙游县桥下小学

食堂承作服务

8

34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经营学校餐饮或饮食服务业一周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

4、有详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食堂承作经营管理方案。

5、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于2021年 7月16日至2021年 7月 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报名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74181201@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梅老师(电话:15057068968,短号:650712)联系。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自行下载。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 8月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桥下小学综合楼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8月5日9:30时在龙游县桥下小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开标。

九、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业务咨询:

龙游县桥下小学

联系人:梅老师 15057068968(650712)

十一、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7月2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二、其他:

质疑和投诉:投标方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桥下小学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龙游县桥下小学答复不满意或者龙游县桥下小学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580-7011687)。

龙游县桥下小学

2021年7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龙游县桥下小学

2

项目名称

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

3

采购预算

34万元

4

采购时间要求

一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投标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商务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原件同时提供。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不予接收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

龙游县桥下小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9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10

投标结果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11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

12

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合同签订前缴至招标人,金额为5000元,履行合同结束后7日内退还。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询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龙游县桥下小学。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龙游县桥下小学。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组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人必须承担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项目的义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委托

投标方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方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三、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方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否则采购方将不予受理。采购方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投标方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方将不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带▲号的资信技术文件中若要求原件备查的,必须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无▲号仅涉及打分的资信技术文件中若要求原件备查的,无原件将不予认可。经公证过的复印件、扫描件等同原件,其它未经公证过的材料将不予认可。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份数不足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1【资信技术文件】

12.1.1.投标函

12.1.2.投标人概况

12.1.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12.1.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1.5.近三年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12.1.6.食堂承作经营管理方案

12.1.7.岗位设置情况表,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要上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12.1.8.投标承诺书

12.1.9.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资信技术文件中;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12.1.10.其它证明材料

(复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报价文件】

▲12.2.1 开标一览表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

13.2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5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才有效。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

14.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2.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报价按全月的承作报价填写;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招标服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服务发生员工工资、管理费、以及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投标报价固定是指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4.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含单项),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方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 “正本”、“副本”组成。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方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文件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或自然人到场的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方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方;

投标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方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方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没收上缴国库。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方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方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方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特殊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公开招标活动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唯一招标商家或单位:

因情况有变,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方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方不足三家的,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商家或单位。

、开标、评标和定标

22、开标

22.1 招标组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核验。

22.2 开标前将由公证人员或招标组织人当众检验招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服务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2 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 评标时,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2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方法和定标

25.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5.1.1开标后,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人的资信文件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小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书及其投标人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以总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备选单位。先评资信技术得分,再算报价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25.1.2 综合得分相同者,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则技术指标优劣决定中标候选人。

25.1.3.总分计算

A、资信技术得分由各评委根据,对各投标人的项目技术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项目技术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B、商务报价分按计算给分;

C、最终得分汇总: 最终得分=资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5.1.4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5.1.5在评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5.1.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25.1.7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授予合同

26.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26.1经招标人确认,龙游县教育局备案后,确定成交人。成交结果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布,龙游县桥下小学在3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经备案后,由招标人签发采购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确认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4签订合同:投标方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合同一式七份,招标人、成交人双方各执二份,龙游县教育局留存一份。

26.5履约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合同签订前缴至招标人,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履行合同结束后7日内退还。

26.6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7投标方不遵守招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

26.8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招标文件一律不退。

、法律责任

27.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投标的;

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

27.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方恶意串通的;

27.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报价、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方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其他

28.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桥下小学食堂基本工作

早餐:早上就餐人数120人左右,食堂应该每周一至周五(含节假日调休上班时间)7:20之前完成当日早餐提供。其中包含:发糕、包子、面包、葱卷、酱粿、菜粿、肉粽等面点,每日选2-4种提供并配套小菜;每日稀饭、豆浆必须提供;面条、粉干、蛋炒饭等偶尔穿插;每日必须保质保量,种类丰富。

中餐:按学校需求提供中餐服务,确保安全卫生与营养。学生中餐饭菜汤与餐碗由食堂工作人员搬运至各个班级分餐处。中餐就餐人数约为1220人。

中午加餐:学校偶尔会有公务接待与培训接待,50人以下招待加菜视为正常工作量,学校不予以补贴,50人及以上招待加菜给予实际参与服务员工每人每次50元补贴。

晚餐:按学校需求提供晚餐,用餐人数120人左右。(周一至周四)

清洁卫生:所有食堂卫生及学生餐具清洗都由劳务承包方负责,食堂职工工作日每天进行地面彻底清理,桌面彻底消毒、所有清洁要求按上级通知精神执行。

每学期开学前3天与放假后2天内进行食堂全面清洗消毒(含餐具、炊具、下水道等食堂所有设施)。

工作台账:食品留样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记录、储水池消毒记录、职工培训等相关资料由劳务承包方负责,食堂应按照“五常法”进行日常管理。

劳务承包方要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和按时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并将体检结果与医学证明交给学校存档,原则上体检周期1年1次,工伤保险应在与职工签订合同之日起及时参保,体检费用及职工工伤保险费由劳务承包方凭发票到学校报销。聘请的职工必须要持证上岗。

食堂设施维修与器具采购及必备的劳保用品,由学校自己采购。

其它工作

学校在项目中设立的“食堂后勤管理绩效考核奖”,额度每人每学期不高于1000元。由学校根据食堂承作的实际成效实施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以教育局、学校要求为准。


第四章 招标程序和评标原则

招标程序

1.招标组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招标,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核验。

2.学校评审小组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到场及投标保证金交纳等情况;

3.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4.招标开始前将由学校评审小组当众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开标。

5.拆封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送评审小组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审范围。评审小组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公开招标供应商进行评审,从信誉、服务、资质、承作能力、承作经验及口碑对供应商进行打分,以平均分数最高供应商中标。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6.最后记录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评审小组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7.开标会结束。

二、评标原则

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招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招标的正常运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


第五章 食堂承作合同

发包方:龙游县桥下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公开竞标,甲方将学校食堂承作给乙方管理,为甲方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双方本着互信、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将食堂承作给乙方管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 月 30日(视学期具体情况,前后略有调整)。

二、承包内容

食堂劳务所用管理人员、厨师、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均应按发包方(桥下小学)聘用配置,并按A级食堂管理标准负责日常管理,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校方负责食堂的采购(包括米、面、油等各种食品原料及易耗品),并由甲方对乙方的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进行全面监管(具体细则见附件。)

三、劳务费用

甲方将食堂承作给乙方,乙方工作人员不少于 8 人,月承作人员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用于实际支付人员工资总额不得少于报价的89%(含工资、统筹、保险、工作月考核奖每月100元等),每年发放当年9月---次年6月份,总计10个月。每月的工资发放、管理费领取为次月的8 日,由乙方代表(由乙方合同签字人员)凭发票到甲方报销、并做到保证及时发放给工作人员。乙方需交纳承作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承包到期后无违章、违约则如数退还。(不计息)

四、乙方的供餐要求

1.供应早、中、餐;根据需要提供公务用餐。

2.按本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合格设备、设施的义务。

2.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务。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

4.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在人员管理上的权利:(1)从管理角度考虑为保证技术力量,必须经过甲方认可,直到满意为止。(2)甲方认为个别师傅不合乎聘用标准,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3)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500元/人从管理费中给予扣除。(4)食堂工作人员有侵占学校公共财物(含剩饭剩菜等)行为,甲方按每次、每人扣除乙方100元。(5)正常上班期间,乙方需保证工作人员到岗率。

6.食堂中使用物品的包装物以及剩饭、剩菜、泔水等由学校统一处置。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劳务费用。

2.有权自主安排相应的厨师等工作人员,但应当尊重前款中甲方在人员管理上的权利。

3.员工健康证办理费用 (包括体检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雨鞋)、一次性口罩手套等必备劳保用品与卫生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由甲方负责

4.按照本合同约定及A级食堂管理标准提供优质劳务服务。

质量管理:(1)乙方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对甲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运方案。(2)在提供劳务期间,根据甲方及师生的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3)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确保咸、淡相宜,口味适中。(4)严格把握加工环节,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不烧夹生饭,半生菜。(以上环节出现负面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此造成的无法食用的饭菜由乙方买单。)(5)菜肴制作加工要满足学校就餐时间安排,若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就餐,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此类情况视当时情况决定。)

安全管理:(1)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厨房工作期间出现的受伤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调并依照法律法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附带责任。(3)乙方人员在学校内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学校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4)乙方应负责生产场所的用电、用气、特种设备、消防等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5)乙方聘用人员在生产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对食堂设备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4.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制定员工月考核方案提供给甲方审核,依据甲方认可的员工月考核方案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特别是对厨师进行考核。

6.乙方提供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年龙游县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7.餐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周边区域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承包者保证承包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桌、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卫生、整洁。

8.食堂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9.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承作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不得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乙方多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甲方多次提出仍无法改变,影响服务效果,造成无法再合作的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将不获任何赔偿。

2.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应按本学年劳务承作费的总额加倍赔偿另一方。

八、校方对承作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师生民意测评状况、经营额、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如师生满意度较高,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为壹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主管部门教育局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龙游县桥下小学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字日期:2021年 月 日

合同备案:龙游县教育局

日期:2021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分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招标单位在开标前随机从学校校务成员及教师代表中抽取,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和评标。

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招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评标方法

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素质、报价、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本办法采用100分制,资信技术分60分;商务报价40分。

三、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40分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4万元,投标人在商务报价文件上填写学年度全年投标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价的为废标。

学校由校班子会在开标时讨论设定内部中间价(基准价),低于或高于中间价1个百分点扣1.5分,计分后产生商务标总分。本条满分40分。

40分

注册资金(4分)

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备“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同法人的实体酒店。

(以营业执照为准,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4分

企业业绩(12分)

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必须是学校、行政、事业或国企单位服务项目,就餐规模≥100人且目前正在运行的),每个服务项目得2分,最高12分。

(提供业绩:提供承作食堂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就餐人数证明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12分

经营年限(6分)

从事同一单位餐饮管理连续经营满5年及以上的得6分;从事同一单位餐饮管理连续经营满4年的得4分;从事同一单位餐饮管理连续经营满3年的得2分;(必须是学校、行政、事业或国企单位服务项目)

(提供所经营食堂连续的合同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6分

企业管理能力和资历

(6分)

至开标之日时,企业所承作服务食堂项目在其承作期间获得省级餐饮监管部门相关荣誉证书的,得4分;获得市级餐饮监管部门相关荣誉证书的,得2分。(相关荣誉是指食品安全卫生、星级食堂等荣誉,必须提供服务合同原件及荣誉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6分

服务承诺(16分)

承诺如下:

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

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

企业承诺中标后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餐、中餐、晚餐、包厢公务接待的供应,以及采购方临时所需的服务工作。

企业承诺派遣具有相关含金量较高的从业证书的厨师与工作人员到校任职的。

企业承诺派遣的食堂职工均做到执证上岗。

企业承诺职工的工作服装与用品(含袖套、围裙、雨鞋、口罩等),由企业自行采购,经费自负。

企业自行向学校承诺的其它方面。

企业承诺如违反以上任一承诺或不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企业并承当学校相关全部损失。

承诺一项得1-2分,最高得16分。

(根据企业提交的服务承诺书并结合学校与企业自身实际,由评委评议打分)

16分

食堂经营方案

(14分)

应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安全卫生管控、价格及质量控制、服务承诺、文明共建、员工考核方案及满意度测评。由评委直接打分。优秀10-14分;良好5-9分;一般1-4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14分

标书质量

投标文件编排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简洁易查,由评委酌情打分。

2分

注: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格)为企业法人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与原个体工商户时期业主一致的,该企业在原个体工商户时期的经营时间、信誉业绩等经历在评标时均予以认可。

四、开评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及投标保证金交纳等情况

3.招标人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启封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独立评审。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各投标人打资信及技术分

5.当众拆封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6.最后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及总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7.开标会结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2021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招标项目

内容

报 价

备注

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年承作人员费用总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其中:用于实际支付人员工资总额不得少于报价的89%。

按学年报价

(此报价含员工健康证办理费用、工作人员体检、工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费、税金、管理费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2019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人概况

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6.食堂承作经营管理方案

7.岗位设置情况表,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要上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8.投标承诺书

9.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10.其它证明材料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函

致:龙游县桥下小学: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二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开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招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个日。

5.本招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方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授 权 委 托 书

龙游县桥下小学:

我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本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招标 的投标书及其它书面文件,负责参加开标、询标、商签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投标承诺书

(参照评分细则服务承诺内容制作)

(此页不够可添页)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业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龙游县桥下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姓 名

职务或工种

资质证书名称

证 书 号

备 注

注:学校膳管会将定期对上述管理、技术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如有变更,承作承包方须及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并按规定自觉调整工资。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学校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和合同原件备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价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备注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