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附件【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学院委托,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PZSG2106252、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学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106252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预估月使用量 |
预估月采购金额 (万元) |
供货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1 |
东北珍珠米 |
1400包 |
18.2 |
1年 |
30000 |
2 |
食用油 |
2200桶 |
12 |
30000 |
|
3 |
鸡蛋 |
1.2万斤 |
6 |
10000 |
|
4 |
蔬菜 |
6万斤 |
16.5 |
30000 |
|
5 |
鲜肉 |
1.4万斤 |
32 |
50000 |
|
6 |
冷冻水产类 |
2800件 |
56 |
50000 |
|
7 |
干调 |
600件 |
5 |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4)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产品种类)。
(9)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11)投标人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8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及方式:1.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邮寄报名:即投标人用邮箱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ptzszb@163.com),我司通过邮箱将电子文档标书发给投标人。
售价:100元,售后概不退回。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06日9: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账户信息: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莆田学院官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联系人:柯老师
电 话:13706069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电 话:05942631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4263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