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江陵县教育局(江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8 月 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CGK-20210809-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江采计备〔2021〕XM02454号

3、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拟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采购配送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配送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每年配送规模估算为50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后期合同。由中标单位先与江陵县教育局签订框架协议书后再分别与各级学校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

3、方式: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陵县教育局

地 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88655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15671436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15671436720

招标文件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pdf

    江陵县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LZCGK-20210809-010 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人:江陵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0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0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34 第七章 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36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CGK-20210809-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江采计备〔2021〕XM02454 号 3、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000(万元) 7、采购需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拟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采购配送服务。具体报价范围, 配送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每年配送规模估算为 5000 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后 期合同。由中标单位先与江陵县教育局签订框架协议书后再分别与各级学校签订正式采购 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声明 函或证明文件(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 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 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 查询的下载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1 年 08 月 0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 3、方式: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 年 08 月 09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903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 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 〔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 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陵县教育局 地 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 66 号 联系方式:1388655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15671436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15671436720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江陵县教育局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 66 号 联系人:邹祥 电话:13886555080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门面 CS-9 号 联系人:王娟 电话:15671436720 3 项目编号 JLZCGK-20210809-010 4 项目名称 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5 项目属性 服务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提供纸质文件) 8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江陵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投标文件在 2021 年 8 月 9日 9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9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0 工期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1 质量 合格 1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必须为确定 的固定唯一报价,不得填报多个报价值或区间值,否则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估算为 15000万元。服务期 3年,每年采购 金额估算为 50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13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5 14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5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2021 年 7 月 22 日 17:00 前以电子邮件(jlxztb2008@126.com) 形式提交。 16 澄清、答疑及修改时间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15日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提出的问题答复或 自主澄清及修改的内容发布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江陵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发布即视为响应人收到。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9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20 备选方案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21 实物样品 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22 现场考察 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23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2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5 类似项目 详见评标办法 26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27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28 质疑及提交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29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U盘等电子储存设备 30 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专家 5 人; 6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共 7 名,其中采购人委派 2名代表,其余 5 名 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 服务费和评标专家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 1 万元,另评标专家费据实结算,由中标人领 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人不得在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 3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 “代理机构”是指: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 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 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 7 无关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他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 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的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代 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 7.1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 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收悉。 8.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 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 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 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9 11.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 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胶装成册,对未经胶装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 A4 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 务文件编制装订,分别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2.投标报价 12.1 本次招标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注:折扣率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参考格式:90.00%), 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必须为确定的固定唯一报价,不得填报多个报价 值或区间值,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2 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100%≥投标折扣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3 结算基准价的确定: (1)统一组织市场零售价调研,每半个月核定一次结算基准价(如有修改,以教育局通知 为准)。 (2)教育局及学校代表在定价周期内根据荆州市区域内大型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的价格, 市场价格合理低价者优先采信,综合核定时合理确定价格权重指数。 (3)结算金额的确定(公式如下): 结算额=∑(产品实际配送量×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 12.4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 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 10 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 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5《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5.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5.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5.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 12.6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7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 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 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8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 中。 12.9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 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14.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11 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 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 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的凭证。同时参加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保证金 应按照各包保证金要求分别交纳。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代理机构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 30 天期限内有效。 17.3 投标保证金应按以下方式递交: 12 17.3.1 应以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 17.3.2 到账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 17.3.3 交款凭证备注中应说明项目编号及开标时间。 17.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5 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计利息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计利息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7.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 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 17.7 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7.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7.8.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7.8.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8.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7.8.4 串通投标、恶意串通的; 17.8.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 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 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 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3 19.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 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 为有效。 19.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 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 务文件合并装订、封装。 2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20.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 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20.5“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封口处加 盖投标人公章。 21.文件递交(提供纸质文件)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 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1.2 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1.3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4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按照本章“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 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 2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 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4 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 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3.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资格审查 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 评标。 24.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评标方法 15 25.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 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及以上单数。 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其余 5人依法从湖北政府采购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7.评标程序 27.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7.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7.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7.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7.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7.1.5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7.1.6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8.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8.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 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8.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 28.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8.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8.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 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 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与合同 29.确定中标人 29.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9.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9.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9.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9.4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 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 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9.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1.合同签订 17 3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1.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31.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 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采购信息公告 32.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2.1 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32.2 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 的资格审查情况。 32.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 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质疑及提交 33.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表单要求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纸 18 质送达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4.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34.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4.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5.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5.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5.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5.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5.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5.7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5.8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相关条文解读 37.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 国范围内生效。 39.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 19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 投标。 十、其他注意事项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适用法律 43.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所有。 20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质量要求:确保所供应货物检验合格,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如出现质量、包装等问题及 时退换。 3.交货地点:县各级各类学校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后期 合同。由中标单位先与江陵县教育局签订框架协议书后再分别与各级学校签订正式采购合 同。 5.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健康,营养,安全,经济。 6.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二、采购项目内容 1.肉类(各类鲜肉及冻货和禽蛋等); 2.水产品(各种鱼虾类); 3.蔬菜类、豆制品; 4.干副类(包括调料、干货、袋装副食品); 5.粮食类、油类等全品供应。 三、技术要求 (一)大米及其他杂粮类,必须符合 GB/T1354-2009 标准,要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和产品合格证。产品为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米。 (二)食用油。一级食用调和油必须符 SB/T1534-2003 标准,非转基因大豆油,大豆油符 合国家 GB1535-2003 标准,非转基因产品。一级食用油压榨一级花生油必须符合 GB/T10292 标准,食用油要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在当地市场常见品牌的压榨一级花生油、一级食用调和油。 (三)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具有 “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病、死禽畜肉,私宰猪肉,种猪肉,母猪肉等严禁进入学校食 堂。 (四)糖、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五)豆制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 21 原料。 (六)蔬菜类、禽蛋类、豆制品、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蔬菜类农产品要进行质量安全检 测,并有相关合格证明。 (七)湿米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生产企业。 (八)糕点(面包、烤包)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九)面粉:原料使用当年产优质小麦,符合 GB1355-2005 小麦粉标准。 三、商务条款 1、配送企业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 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 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 查询的下载件)。 22 2、服务质量要求 放心粮油:米、面、油经营应积极取得放心粮油资质企业、经营户的资质。 服务承诺: 中标企业有明确的服务承诺且有违约赔偿责任、按学校需求配送食品、建 立台帐,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每批次配送的食品在送达时必须手续齐全、数据准确、台 账清晰,必须能追根溯源、按时配送。投标企业承诺、保证所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霉 变过期、“三无”食品。 中标企业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企业及个人向学校配送,如发现由其他企业或个人配 送的,直接取消其配送资格,终止合同,教育局、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根据采购清单投标人提供食品包含预包装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家、产址、生产许可证; 中标人若要更换所投产品的品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前报备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 才可以更换。 3、其它管理要求 验收标准:商品验收必须由交接双方指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执行标准执行。商品到达 学校指定地点后,交接人员必须按照生产厂家的质检报告及供货企业配送清单一一比对验 收,对验收合格的商品办理交接手续,并据此登记商品台账。 4、违约及处罚 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的食品安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因供应商的责 任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 1 万元-5 万元/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并解除合同。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 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向供应商追索。 2.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期、保质、足量地提供货物。货物交货期为自采购人发出每批次 供货通知之日起 1 个日历天,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果因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交 货延误,每逾期一天,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天的交货期限违约金。如果因供 应商的责任造成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供应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直接 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次的交货质量违约金。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 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向供应商追索。供应商一旦出现以上 违约情形三次,将被采购人解除合同。 3.如供应商违约或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不予支 付当期货款,并从候选成交供应商中选择排名靠前的供应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依次递补。 四、报价要求 23 1、本次招标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注:折扣率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参考格式: 90.00%),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必须为确定的固定唯一报价,不得填 报多个报价值或区间值,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100%≥投标折扣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结算基准价的确定: (1)统一组织市场零售价调研,每半个月核定一次结算基准价(如有修改,以各教育 局通知为准)。 (2)教育局及学校代表在定价周期内根据荆州市区域内大型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的价 格,市场价格合理低价者优先采信,综合核定时合理确定价格权重指数。 (3)结算金额的确定(公式如下): 结算额=∑(产品实际配送量×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 4、供货结算价格为全包价,结算折扣率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结算价应包括投标人中 标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利润、规费和税金,包括且不限于:市场 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 用、第三方抽样检验费、合理利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如出现 任何遗漏内容须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或学校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投标代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按月据实结算。 结算时供应商须在每月 5号之前将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财务部 门核对,同时应提供供货发票及食品采购计划单、送货清单、当月结算基准价、验收配送 单等相关附件资料,经采购人核准认可后,由采购人财务部门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于 每月 10 号前向供应商付款。年末最后 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履约保证金: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 2.金额:中标金额的 3%; 3.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履约保函; 4.退还说明: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 天后,返还至原转账账户或履约保函自动失效。 24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十四)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中小微企 业提供承诺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 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 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1.3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 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1.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 结果页面截图; 1.5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 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5 1.6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7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8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 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 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拒绝其投标。 26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9.正本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原件的; 10.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41 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11.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 12.招标文件中有节能产品强制要求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正式稿)中的产品型号且未附该产品清单所在完整页面;若节能产品中有台式 计算机的,未按要求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产品 性能参数的所在完整页面且所投型号和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 27 13.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 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 14.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5.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16.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 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 对照表》的; 1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 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28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 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 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 享受政策。 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附件二、三);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 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声明函》(附件四)。 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29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 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计分办法 5.1 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 人。 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 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应在此处明确方法、中标比例等。 (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55 分) 2、技术、服务评议(35 分) 3、价格评议(10 分) 30 评审项目 分值(100 分) 评标要点 及说明 报价得分 (10 分) 报价 10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 报价。 商务部分 (55 分) 投标人的 荣誉 3 投标人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3 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证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分依据: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硬 件设施 10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冷藏车情况进行评分: 1.每提供一辆冷藏车辆得1分,最高得10分; 评分依据: ①提供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和发票复印件(写 明车辆类型为冷藏车)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 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所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 ②提供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头完整 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 金发票及银行流水、出租方的车辆购置发票和道路运输 许可证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 纳税信用 评价荣誉 5 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连续获得由税务局颁发的 纳税人 A级证书得 5分,B级证书得 3分,否则不得分。 食品安全 责任险 5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按保额累计由大 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5 分,其余依次递减 1 31 分,最低得 0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发票复印件及 付款凭证,不提供不得分。保险购买日期需在招标公告 发布之前。 食品安全 监测 10 投标人提供 2021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 具有 CNAS、CMA 及 CATL 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1.青菜类或瓜果类;2.水产类; 3.禽畜类; 4.水果类;5.鸡蛋类;6.干货类 每一个种 类可提供连续三个月的检测报告得 2分,满分 10 分。 (注:提供具有 CNAS、CMA 及 CATL 印章的检测报告彩 色复印件和第三方机构的 CNAS、CMA 及 CATL 认证资质 证书) 投标人履约 经验 12 对比投标人履约经验能力: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接过的食材供应配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分, 最高得 1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 用户评价(须为正面评价)复印件。 投标人的认 证体系 10 1.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5 分 2.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5 分 3.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得 1.5 分 4.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5 分 5.投标人获得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证书得 1.5 分 以上 5 项证书同时具备者,得 10 分。 (注:必须提供证书 http://cx.cnca.cn 全国认证认可 信息网上有效截图。) 质量保证方 案分 10 质量保证措施包含项目供货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内容的齐全性、科学 32 技术部分 (35分) 性、适用性程度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集体讨论确定各 供应商所属档次,并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2 分):项目方案的齐全性、科学性、适用性程 度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一般。 二档(3-6 分):项目方案的齐全性、科学性、适用性程 度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良好。 三档(7-10 分):项目方案的齐全性、科学性、适用性 程度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优秀。 配送服务方 案 10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配送路线规划、售后服务方 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可行性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各 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2 分):配送方案不够详细、可行性不高 ; 二档(3-6 分):配送方案良好、可行,具有一定的操作 性。 三档(7-10 分):配送方案优秀、完整合理,针对性、 可操作性强,可行性高。 应急突发事 件的食品配 送措施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 施,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分; 一档(0-2 分):应急方案的齐全性、科学性、适用性程 度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急措施一般。 二档(3-6 分):应急方案的齐全性、科学性、适用性程 度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应急措施良好。 三档(7-10 分):应急方案的齐全性、科学性、适用性 程度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应急保证措施优秀 服务承诺及 处罚措施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及处罚措施情况,有明确合理的 服务承诺及惩罚力度进行评分: 一档(0-2分):服务承诺及处罚措施的齐全性、科学性、 适用性程度,一般。 二档(3-4分):服务承诺及处罚措施的齐全性、科学性、 适用性程度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良好。 33 三档(5分):服务承诺及处罚措施的齐全性、科学性、 适用性程度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优秀。 34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 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 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 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 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6. 中标的投标文件; 7. 合同书; 8. 合同条款; 4.1 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附件; 9.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10.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35 11.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12.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13.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14.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 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15.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6.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17.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 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8.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9.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0.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 帐 号 : 税 号: 税 号: 3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江陵县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JLZCGK-20210809-010 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二一年七月 37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中小微企业为承 诺函):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证合一 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 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截图; 6.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 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8.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38 江陵县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JLZCGK-20210809-010 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二一年七月 39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 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投标书(附件一); 3.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 4.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三);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四) 6. 开标一览表(附件五); 7.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六); 8.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附件七); 9. 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八);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九); 11. 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1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十); 1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一); 14.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十二); 1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三); 1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7.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四); 18.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 19.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六) 20.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七)。 40 江陵县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JLZCGK-20210809-010 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二一年七月 41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 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服务介绍,项目服务方案;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 表格以证明所投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服务 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42 附件一、 投标书 江陵县教育局: 依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开标一览表”信封和下述文件正本 1份, 副本 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或工程或服务)投标 总价为(折扣率进行报价) ;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43 附件二、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44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4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 人员 (人) 总资 产 (万 元)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 人员 (人) 总资 产 (万 元)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 人 员 (人) 总资 产 (万 元)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 人员 (人) 总资 产 (万 元) 1 农、林、牧、 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 20 3 建筑业 ≥80000 ≥ 80000 ≥5000 ≥ 5000 ≥300 ≥ 300 <300 <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 1000 ≥10 <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 20 8 邮政业 ≥30000 ≥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 10 11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 10 12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 10 13 房地产开发 经验 ≥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 ≥ 5000 ≥100 且, ≥ 2000 <100 或, < 200 0 14 物业管理 ≥5000 ≥ 1000 ≥1000 ≥300 ≥500 ≥ 100 <500 < 100 15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 ≥ 8000 ≥10 且, ≥ 100 < 10 或, < 100 16 其他未列明 行业 ≥300 ≥100 ≥10 < 10 46 附件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江陵县教育局: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本单位授权 (投标人) 参加_(采购人)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分项合计(元) 备注 1 2 … 合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江陵县教育局: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 (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8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49 附件五、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折扣率: 小写: 大写 说明:1.投标报价为折扣率,结算金额为人民币。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2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另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 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4. 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 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 “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 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0 附件六、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价 分项合计 1 货物 1(工程或服务) 2 货物 2(工程或服务) 3 货物 3(工程或服务) 4 货物 4(工程或服务) 5 货物 5(工程或服务) 6 货物 6(工程或服务) … 合计 说明:1.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1 附件七、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制造商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分项 合计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 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2 附件八、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1 2 3 4 5 6 … 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 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3 附件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陵县教育局: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 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54 附件十、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员工人数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 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代理 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55 附件十一、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 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6 附件十二、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 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7 附件十三、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58 附件十四、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 资 格 性 检 查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证合一的只需提 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 人将被拒绝。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或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公司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 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证书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 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资格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信用记录 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前期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2 符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59 合 性 检 查 响应文件签署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印章 采购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 格、参数及要求”的要求 报价是否有效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交货时间、质保期及付 款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 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上述内容和要求将导致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0 附件十五、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 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 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61 附件十六、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 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 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62 附件十七、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1 1.2 1.3 1.4 1.5 1.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 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 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63 附件十八、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 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 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 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64 附件十九、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 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 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65 附件二十、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 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 2.1 2.2 2.3 2.4 2.5 2.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 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 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江陵县政府采购 江陵县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江陵县政府采购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七、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附件八、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十二、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附件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十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附件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十六、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十七、商务评议对照表 附件十八、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十九、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二十、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