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凤麟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长丰县凤麟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CCFN00262
项目名称:长丰县凤麟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食堂承包经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1年1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7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市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凤麟中学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
联系方式:0551-66374221、13956064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学生刷卡消费,供应商据实收取
2
服务地点
长丰县凤麟中学
3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1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1年1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业
二、项目概况
长丰县凤麟中学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合肥市市级示范完全中学。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约 1800人,教职工约 140人。学校食堂操作间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面积仅有409平方米,餐厅2005年建成,分上下两层,面积1400多平方米。本次磋商采购食堂社会化运营服务。
三、服务需求
(一)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堂整体或部分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学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一次罚款所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部分的当月营业额,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再次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餐具、用具及辅助性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如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加装相关设备等须承担相关费用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必要时可提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审核、指导。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确保食堂设备、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添置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膳食服务要求
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物品采购必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需索证采购并建立台账。
3、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校方学生一日三餐的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中、晚餐米饭和面食8个品种以上,菜肴不少于12个品种,中低档菜比例 3:4:3。菜价根据市场行情,做到质价相符,原则上不高于长丰县同类学校售卖价格,售卖时明码标价。正餐提供免费汤,每周不少于两次荤汤,定期更换,列出一周免费汤表。就餐时间段内,保证饭菜温度适宜,有保温措施。
4、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上岗证,人员技术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述人员健康上岗证合同签订后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不满足要求,报经采购人同意,须立即进行整改,如因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延误,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
5、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必须制定满足师生就餐需求的相关应急预案。
6、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采购人可以予以协助,但涉及到各种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食堂消费只能使用校园一卡通,杜绝使用现金,违者给予警告直至罚款。
8、服务时间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执行。
9、供应商参加磋商前需自行勘验现场,应就相关情况主动向采购人咨询,自行了解本项目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确认经营范围、面积并认可相关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未勘察现场为由,另外提出其他要求。如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相关费用
1、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
2、食堂装修改造、人员工资(保险)、原料采购、水、电、气(汽)及燃料消耗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在经营费中。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用根据计量表读数由采购人按季度收取。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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