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 |||
5120012021000270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资阳市1006工程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T(7-9)-9(F)8-9、10、11、12、13、14、15 | ||
中标(成交)金额 | 738888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资阳市1006工程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资阳市1006工程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服务、绿化服务(含绿植租赁)、客服及会务服务和职工食堂服务等 服务要求:(一)环境卫生服务 1、主要内容 2.办公区域环境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维护 4.卫生消杀 5.垃圾处理 (二)秩序维护服务 1. 主要内容 2. 办公秩序维护与门岗管理 3. 监控值守管理 4.交通秩序的管理 5.安全管理 (三)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服务 1.房屋维护管理 2.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四)绿化服务 (五)客服及会务管理 1.客服服务 2.会务管理 3.会务服务 (六)职工食堂管理 (七)常驻人员配置要求 服务时间: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2年(24个月),履约时间可适当调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因标准内容过多详见采购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兰兴雁(采购人代表)、王春、晋云建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89829540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8-2620689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电话: | 1898295400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8号【资采备147号】
项目名称:资阳市1006工程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
采购单位: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四川(资阳)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同编制
二○二一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4551309"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8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9
第六章 评审方法 4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6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7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拟对资阳市1006工程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ZYZFCG(2021)038号【资采备147号】
2.采购项目:资阳市1006工程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
3.采购人: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4.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5.预算金额:820000元 /年,大写:捌拾贰万元整/年。
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注:上述1-6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7.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 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请各潜在响应人在报名参与响应之前认真仔细阅读、理解采购文件。若对磋商文件中第一、二、七、八章要求不能准确理解,请及时向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若对磋商文件中的第三、四、五、六章要求不能准确理解,请及时向采购单位咨询。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一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响应人注意及时了解和下载。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9.报名及报价资格确认方式:
(一)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ziyang.gov.cn),点击左侧“政府采购入口”进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后选择所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未注册的供应商,在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站资料下载),然后按上述步骤操作。(如需电话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流程,请拨打028-26731203)
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30日10时00分00秒
11.开标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2.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
13.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邮编:641300,传真:028-26630937,采购科(标书内容咨询、质疑受理)028-26206890、028-26630937,响应文件编制咨询010-86483801。
14. 采购人(采购需求、技术部分咨询及质疑受理):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98295400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82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82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服务管理。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8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无。 |
9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26206890 |
10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
12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资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2本次磋商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4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需包括下列部分: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是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依据,响应人应按第四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响应人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应符合或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响应承诺函。
②技术、服务应答表。
③商务应答表。
④类似业绩。
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⑥响应人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有)。如:响应人设立的网点和售后服务机构的清单(含名称、地址、联系人、服务电话等);响应人针对采购单位的培训方案等。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资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和导出,并在导出响应文件时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其导出响应文件格式为xxx.ZFTBJ。
18.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除外),并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使用与响应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响应。此外,建议使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对同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使用标书查看工具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磋商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直接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使用电子签章。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网上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提供光盘响应文件一份,以备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现场不能成功解密)。
19.2.若网上未提交响应文件,即使现场递交光盘响应文件,也作无效响应处理。
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20. 响应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
20.1选择有现场递交的,现场递交光盘一份。
20.2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资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
将刻录好的光盘响应文件(一份,光盘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章(鲜章)。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上传;也可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
23.响应文件的开启
23.1供应商只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光盘响应文件的,若开标时,其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的,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3.2供应商同时选择两种递交方式的,则开标时,首先开启网上响应文件,若成功导入,则光盘响应文件不再开启,当场退还供应商;若网上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则可开启其光盘响应文件;若两种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均无法导入,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3.3若本响应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运至指定位置,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4. 响应文件光盘
24.1刻录要求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响应。
24.2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查看。
2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开标和评审
26.开标程序及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7.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8.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28.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9.成交结果
29.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9.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30.成交通知书
30.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30.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0.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0.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0.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1.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1.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4.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5.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6.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7.履行合同
3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验收
38.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也可视项目情况邀请集中采购机构或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工作。
38.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磋商纪律要求
3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1.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采购文件,完全理解本磋商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若对资格、商务、服务内容、评分因素细则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质疑答复。若同时涉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可在提出质疑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
十、其 他
42.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3.(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或同种服务的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44.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5.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1-6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二、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依据)
响应人参加本次响应,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请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公司在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并提供网页截图。(注:以上两个网站自取其一。)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时提供)。
11.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1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资阳市1006工程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城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占地18.85亩,总建筑面积9224平方米(地面配套用房3层,面积2723平方米;辅助用房2层,面积430平方米;门卫房1层,面积30平方米;地下建筑3层,面积6041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000平方米(场地内5000平方米、边坡25000平方米)。
2.物业维护设施设备情况:乘客电梯2部、暖通系统1套(地面)、发电系统3套(-1F,-3F)、高低压配电室1个(-1F)、低压配电室1个(-3F)、排水系统1套、给水系统1套、消防系统1套、安防监控系统1套、地下通风除湿系统1套。
(四)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资阳市1006工程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服务、绿化服务(含绿植租赁)、客服及会务服务和职工食堂服务等。
(五)费用构成:
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企业管理费、相关税金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资阳市的当期最低工资标准。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直接支付,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采购人提供洗地机1台。
(六)服务时限: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2年(24个月),履约时间可适当调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环境卫生服务
1.主要内容
(1)对公共区域及会议室、接待室、指定办公室进行卫生保洁,负责会议室、接待室、指定办公室、功能房间、办公大楼走道、电梯、楼梯、卫生间、道路、路灯、车库、大门、围墙、楼顶等办公区内的所有公共卫生。
(2)办公区公共区域内的地面、墙面、柱、玻璃、天花吊顶、风口、垃圾桶(含箱筒,下同)、桌椅、沙发的卫生清洁。
(3)电梯壁面及按钮、地面、天花吊顶及风口的卫生清洁。
(4)消防通道地面及梯步、墙面、天花吊顶、灯饰、扶手、铁栏、风口的卫生清洁。
(5)公共通道地面、墙面、窗台、窗、门、扶手、消防门、天花吊顶、灯饰、风口的清洁。
(6)公共通道垃圾桶、消防栓、开关、指示牌、悬挂牌的清洁。
(7)洗手间墙面、地面、洗手间门、镜面、小便池、蹲便池、洗手盆及台面、灯饰、风口和天花吊顶的清洁。
(8)园区、地下车库、地面、通道梯口、灯头、宣传牌、地下车库、楼顶的卫生清洁。
(9)办公区公共区域每年灭鼠不少于两次,5月至11月每月不少于两次灭蚊、灭蝇。
(10)清运垃圾并分类放置于垃圾桶。垃圾桶所在位置的地面、墙面、拖帕池、垃圾桶的卫生清洁。
2.办公区域环境维护
(1)地上部分:
①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进出口地垫整洁,公共通道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积尘,透光性好;天花板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
②会议室:每周清洁2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俱设备及门窗整洁,茶具清洁;
③办公室、接待室:指定服务的办公室和接待室每日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俱设备及门窗整洁,茶具清洁;其它办公室定期清洁门窗、玻璃。
④功能房间:每周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俱设备及门窗整洁。
⑤楼梯及楼梯间:每日清洁1次,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⑥卫生间:每日清洁1次,循环保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天花板表面无蛛网;换气扇表面无积尘;洗手台干净无污垢;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⑦清洁间:每日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⑧电梯轿厢:每日擦拭1次轿厢门、面板,清洁1次轿厢地面;轿厢每月养护1次;轿厢内无污渍无粘贴物;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厢内地面干净无异味,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无杂物。
⑨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面板等每周清洁1次,保证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禁设备等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
(2)地下部分:
①楼内公共通道: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公共通道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门干净无积尘;天花板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
②会议室:每周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俱设备及门窗整洁,茶具清洁;
③功能房间:每周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俱设备及门窗整洁。
④楼梯及楼梯间:每周清洁2次,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⑤卫生间:卫生间每日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天花板表面无蛛网;换气扇表面无积尘;洗手台干净无污垢;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⑥清洁间:每周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⑦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面板等每周清洁1次,保证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禁设备等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
⑧车库:每周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积尘。
3.公共区域环境维护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各种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室外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半月清洁1次,属高空作业范围的路灯每半年清洁1次,表面无污渍。
(2)办公楼及辅助用房的平台、屋顶,每季度清扫1次;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每月巡查1次天台,有杂物及时清扫;外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4.卫生消杀
(1)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
(2)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至少每日消毒1次;垃圾收集容器至少每日消毒2次;公共区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毒。
5.垃圾处理
(1)设置垃圾分类桶(箱),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对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并清运归集至指定位置。
(2)垃圾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箱)体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
(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
6.服务要求及标准
(1)地上部分
清洁项目 |
日常作业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每天 |
每周(每月) |
|||
门厅部分 |
地面 |
至少拖地至少1次 |
每月至少2次灭菌消毒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尘渍、痰渍 |
玻璃 |
每月至少2次用玻璃刀清洁剂清刮 |
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明洁清澈 |
||
风口 |
每周至少清抹3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天花吊顶 |
每月除尘、蜘蛛网至少2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垃圾桶 |
清倒垃圾,随时整理,清抹桶盖、桶身,保持干燥 |
每周至少灭菌消毒2次 |
无痰渍、无灰渍、保持干净 |
|
会议室 |
地面 |
每周至少拖地2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渍、痰渍 |
|
桌椅 |
每周至少清洁2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 |
||
办公家具设备 |
每周至少清洁2次 |
|||
茶具 |
至少清洗、消毒1次 |
随时保持干净卫生 |
||
门、窗 |
每月至少清洁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
||
玻璃 |
每月至少清抹、清刮1次 |
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明洁清澈 |
||
墙面、窗台 |
每月至少清抹2次墙面、窗台及各种线条、清除胶纸等杂物 |
干净、无积尘 |
||
风口 |
每周至少清抹1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天花吊顶 |
每月末除尘、蜘蛛网至少各1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指定办公室、接待室 |
地面 |
拖地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渍、痰渍 |
|
桌椅 |
清洁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 |
||
办公家具设备 |
每周清洁至少2次 |
|||
茶具 |
清洗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卫生 |
||
门、窗 |
每月清洁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
||
玻璃 |
|
每月清抹、清刮至少1次 |
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明洁清澈 |
|
墙面、窗台 |
每月至少2次清抹墙面、窗台及各种线条、清除胶纸等杂物 |
干净、无积尘 |
||
风口 |
每周清抹至少1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天花吊顶 |
每月末除尘、蜘蛛网至少1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功能房间 |
地面 |
每周拖地至少1次 |
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渍、痰渍 |
|
桌椅 |
每周清洁至少1次 |
保持干净、无污渍 |
||
办公家具设备 |
每周清洁至少1次 |
|||
门、窗 |
每月清洁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
||
玻璃 |
每月清抹、清刮至少1次 |
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明洁清澈 |
||
墙面、窗台 |
每月清抹墙面及各种线条、清除胶纸等杂物至少1次 |
干净、无积尘 |
||
风口 |
|
每月清抹至少1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天花吊顶 |
每月末除尘、蜘蛛网各至少1次 |
保持无积尘、无蜘蛛网 |
||
电梯部分 |
不锈钢壁面及按钮 |
干毛巾配合不锈钢清洁保养剂每日至少1次清抹污渍、手印 |
每周日消毒至少1次 |
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保持不锈钢表面亮丽的光泽 |
地面 |
至少拖地1次,保洁,并随时清除杂物 |
每周日消毒至少1次 |
干净、无杂物 |
|
天花及风口 |
每月用清洁剂清抹至少2次 |
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
||
消防通道 |
地面及梯步 |
清扫至少1次,随时保洁 |
每周拖地至少2次 |
无杂物、无污渍、干净 |
墙面 |
每周清除灰尘、蜘蛛网至少1次 |
无积尘、无污渍 |
||
天花灯饰 |
每周清抹至少1次 |
无积尘、无蜘蛛网 |
||
扶手、栏杆 |
每周清抹至少2次 |
干净 |
||
风口栅栏 |
每周清抹至少2次 |
干净 |
||
公共通道 |
地面 |
清扫、拖地至少1次,随时保洁 |
每月灭菌消毒至少2次 |
干净、无污渍、无积尘 |
墙面、窗台 |
每月清抹墙面及各种线条、清除胶纸等杂物、灭菌消毒至少2次 |
干净、无积尘 |
||
玻璃窗、门、扶手 |
每月清抹、清刮至少1次 |
明亮、干净 |
||
消防门 |
每月清抹至少2次 |
无污渍、无积尘 |
||
天花吊顶、灯饰、风口 |
每周除尘、蜘蛛网至少2次 |
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
||
垃圾桶 |
清倒垃圾、随时换垃圾袋、清抹桶盖桶身 |
无污渍、无杂物,随时清除痰等杂物 |
||
消防栓、报警器开关 |
清抹至少1次 |
每月灭菌消毒至少2次 |
无积尘、无污渍 |
|
指示牌、悬挂牌 |
每月清抹至少2次 |
无积尘渍 |
||
洗手间 |
瓷砖墙面 |
清擦、灭菌消毒 |
无积尘、无污渍、瓷砖明洁 |
|
瓷砖地面 |
清洗灭菌消毒、保洁 |
无积尘、无污渍 |
||
洗手间门 |
清檫、灭菌消毒 |
无污渍 |
||
玻璃镜面 |
保持干净 |
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无手印,保持镜面明净 |
||
小便池、大便器 |
清洗数次、保持无异味 |
保持无污渍、无垢、无臭水、畅通、瓷器明洁 |
||
洗手盆及台面 |
随时清抹水渍、污渍、灭菌、消毒 |
保持干净无水渍 |
||
灯饰、风口、天花 |
每周清扫(檫)至少1次 |
无积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
||
园区、楼顶 |
地面 |
全面清扫至少1次、及时清扫,没有杂物 |
全年冲洗不少于10次 |
无纸屑、烟头、杂物 |
通道梯口 |
全面清扫至少1次、没有杂物 |
全年冲洗不少于10次 |
无杂物、灰渍 |
|
楼顶 |
每月清扫至少1次 |
无杂物、尘渍 |
||
垃圾桶放置位置 |
地面、墙面、拖帕池、垃圾桶 |
保洁、清扫至少1次 |
每月全面打扫至少1次,不定时灭蚊蝇 |
目视干净,无异味,无蚊蝇 |
备注:指定办公室面积合计约70平方米。
(2)地下部分
清洁项目 |
日常作业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每天 |
每周(每月) |
|||
消防通道 |
地面及梯步 |
清扫至少1次 |
每周至少拖地共2次 |
无杂物、无污渍、干净 |
墙面 |
每周清除灰尘、蜘蛛网至少1次 |
无积尘、无污渍 |
||
天花灯饰 |
每周清抹至少1次 |
无积尘、无蜘蛛网 |
||
扶手、栏杆 |
每周清抹至少2次 |
干净 |
||
风口栅栏 |
每周清抹至少2次 |
干净 |
||
会议室 |
地面 |
每周拖地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渍、痰渍 |
|
桌椅 |
每周清洁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 |
||
办公家具设备 |
每周清洁至少1次 |
|||
茶具 |
清洗、消毒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卫生 |
||
门、窗 |
每月清洁至少1次 |
随时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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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
每月清抹、清刮至少1次 |
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明洁清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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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窗台 |
每月清抹墙面及各种线条、清除胶纸等杂物至少1次 |
干净、无积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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