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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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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托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更正人名称: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丽水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托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1232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7月5日

五.更正事项:

更正事项(一)

招标文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低限价(元/学年)

1

第一食堂托管

2

学年

90000

2

第二食堂托管

2

学年

100000

更正为: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低限价(元/学年)

1

第一食堂托管

3

学年

90000

2

第二食堂托管

3

学年

100000

更正事项(二)

招标文件 第三章 四、托管期限

本项目托管期限为2021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在托管期限内合同要求一年一签(以签订时间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并积极配合校方阳光厨房的复查和品质提升工作,且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续签内容按原合同执行。托管期限满后,经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达到90%以上,并积极配合校方阳光厨房的复查和品质提升工作的,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内容按原合同执行。

更正为:

本项目托管期限为2021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在托管期限内合同要求一年一签(以签订时间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并积极配合校方阳光厨房的复查和品质提升工作,且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方可签订下一学年合同,内容按原合同执行。

更正事项(三)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 第二条

在托管期限内合同要求一年一签(以签订时间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并积极配合校方阳光厨房的复查和品质提升工作,且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续签内容按原合同执行。

更正为:

在托管期限内合同要求一年一签(以签订时间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并积极配合校方阳光厨房的复查和品质提升工作,且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方可签订下一学年合同,内容按原合同执行。

更正事项(四)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 第七条

2、管理期间,凡全年管理规范、师生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委托管理方,并积极配合校方创建阳光厨房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续签内容按原合同执行。凡测评满意率在70%者,予以警告并要求整改,整改仍然不到位,或二次测评在70%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合同》,合同自甲方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且取消乙方下一轮托管的资格。

更正为:

2、管理期间,凡全年管理规范、师生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委托管理方,并积极配合校方创建阳光厨房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签订下一学年合同,内容按原合同执行。凡测评满意率在70%者,予以警告并要求整改,整改仍然不到位,或二次测评在70%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且取消乙方下一轮托管的资格。

六. 招标文件内相关时间变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8月2日14:30(北京时间)

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8月2日14:30(北京时间)

3.投标有效期等招标文件内所涉其他的时间相应顺延。

七.其他事项:

1、本文件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21232号)矛盾的,应以本文件内容为准。

2、本文件将在网上公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请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21232号)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不再另行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叶 锋 联系电话:0578-230198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1376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美恒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质疑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采 购 人: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