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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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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7月16日 16:3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历下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6:36
评审专家名单郭飞、耿华、邱专红、陆永忠、姜晨
总中标金额¥393.004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黄莉群
项目联系电话0531-88155107转62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倩0531-81759711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婷、黄莉群 0531-88155107转623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6.22(定稿).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BID-2021F/099(招标文件编号:BID-2021F/09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汇捷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1999号

中标(成交)金额:393.004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东汇捷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主要为将我单位食堂外包于第三方进行管理,食堂地点有两处,分别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118号和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19号,食堂面积大约1000㎡,就餐人数大约400人。 详见招标文件 提供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 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人员团队建设,并按要求进驻招标单位现场。
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飞、耿华、邱专红、陆永忠、姜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万元)=100*1.5%+(中标金额-100)*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4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118号

联系方式:崔倩0531-8175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

联系方式:刘婷、黄莉群 0531-88155107转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黄莉群

电 话: 0531-88155107转623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ID-2021F/099 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代理单位: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一年六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30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45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75 第六章 项目需求..........................................................................................................75 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南市高 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16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ID-2021F/09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5万元 采购品目:C0702-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H62-餐饮业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主要为将我 单位食堂外包于第三方进行管理,食堂地点有两处,分别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 118号和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19号,食堂面积大约1000㎡,就餐人数大约400人。每年预 算39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经营许可证,在以往 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合同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 4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室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室)进行登记: 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其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截图。 售价:300.00 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395万元。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 办库〔2020〕23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 29 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 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投标人仅派 1 名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到 达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118号 联系人:崔倩 联系方式:0531-817597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 联系方式:刘婷、黄莉群 0531-88155107转623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 务项目 采购预算 395万元/年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招标人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118号 电 话:0531-81759711 联 系 人:崔倩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 场8号楼西405室 电 话:0531-88155107转623 联 系 人:刘婷、黄莉群 邮 箱:sdbdzbb@163.com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经营许可证,在以往餐 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合同纠纷等方面的 不良记录。 6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自行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组织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 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 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不适用)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 口产品为: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本项目不适 用) □否 □是,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 息安全认证(本项目不 适用) □否 □是 7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 能产品(非强制类)(本 项目不适用) 产品: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非强制类),且投标人提供了该产品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非强制类),且投标人提供了该产品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 适用)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 除比例为: 6 %。 产品: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 品,且投标人提供了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 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 品,且投标人提供了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 为: 6 %。 8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 %,微型企业扣 除 10%。 ②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 本 项 目 的 扣 除 比 例 为 :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 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视同小微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价 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 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其 他优惠):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或扶持政策 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9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 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405 室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 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 西405室 17 其他唱标内容 无 18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19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5 份, 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 Word 和PDF),U 盘或电子光盘。 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并胶装,不按要求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投标。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 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胶装为1本)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 务项目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 启封 投标人名称: 其他 10 22 信用查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 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 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 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 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 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3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 理原则(本项目不适 用)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 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 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 11 24 定标原则 1.招标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 人。 随机抽取 其他 技术和服务水平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为 中标人 25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 点、方式、项目服务期 限 提供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 个日历日内 完成服务人员团队建设,并按要求进驻招标人 现场。 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 25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提供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118 号和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19号 提供服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及时间 按月据实支付,非现金支付。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万元)=100*1.5%+(中标金额-100) *0.8%。 29 其他规定 1、重要提示: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 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 “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 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 其视为无效响应。 2.文件提倡双面印制 3.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的法 律效力。 12 政策支持 中小企 业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 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 实性负责。 (1)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投标人应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 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 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4、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 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 员会判定。 监狱企 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 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促进残 疾人就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3 业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 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 人数。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 一、总则 1. 定义 1.1“招标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政府采购的招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政 府采购的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中标人”是指向招标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1.5“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 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采购项目预算 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5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或 者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项目现场考察 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 行考察。投标人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招标单位不再另行组织。 6.3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 标人自己负责。 6.4招标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 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产品 7.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政策与其他规定 ★8.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品目清单作为采 购产品的符合性审查内容。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对列入最新节能品目清单(非强制类)、环保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 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 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 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8.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 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 招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 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投标 人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 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 承担。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 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0.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 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17 人均具有约束力。 11.偏离 11.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 求。 ★11.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 “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 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 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 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 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2.5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3.2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含分项价格表、劳务费用明细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3技术部分 18 (1)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B.整体方案; C.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D.工作流程; E.管理考核; F.培训; G.合理化建议; H.其他。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投标人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5)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6)评分细则中的其他内容。 14.投标报价 14.1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95万元;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 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济南市 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福利费、教育经费、管理 费、临时管理服务费、培训费、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14.4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劳务费用明细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 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并作为结算的依据。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 报价。 14.5投标人报价时食材费暂按400人报价,结算时按每月实际就餐人数及投标人 19 所报每人每月食材费用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此部分因素。 14.6投标人必须填报《劳务费用明细表》,且在填报人员费用时应按不同岗位分 别填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置,如果发生 人员增加或减少,则费用按《劳务费用明细表》中的中标价据实结算。 ★14.7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 “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8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保证金 15.1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前,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 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 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4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 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保证招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 20 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 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 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7.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 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 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 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 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 视为无效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 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8.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格式详见第 五章格式。 18.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 收。 18.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 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19.2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 启投标文件。 19.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应当拒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2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 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20.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7.18.19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0.3投标人按本章 20.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0.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 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得开标。 21.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 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 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 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 意,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1.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单位、招标代 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资格审查 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22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 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 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 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 2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和招标单位代表组成。 24.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5.评标程序 ★25.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5.2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23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3投标文件澄清 25.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3.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5.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招标单位或者招标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 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5.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单位或者招标单位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 前两款规定处理。 25.5比较与评价 25.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24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26.确定中标人 26.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单位。 26.2招标单位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单位或者招标单位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6.3招标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 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单位或者招标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方式确定中标人。 27.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9.禁止行为 29.1投标人不得与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 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29.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25 行为,不得损害招标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0.中标信息公告 30.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0.2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 复公告。 31.中标通知 31.1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2.履约保证金 32.1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签订合同 33.1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3.2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3招标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 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 33.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34.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1.5%+(中标金 额-100)*0.8%,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综合考虑在 报价中,不得单列。 34.3公证费或律师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额的1‰(最低缴费500元)向 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 35.询问、质疑、投诉 3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 35.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5.4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5.5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 至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招标 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 27 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7.其他规定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人” 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 技术和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 评审因素见下表: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 素 评价内容及分项分值 1 报价得分 (1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其他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高于采购预算的报价为 无效报价。 2 商务部分 (13分) 企业业绩(5 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食 堂外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开标现场提供合 同原件,否则不作为加分依据)。 合理化建议(3 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 整针对性强得3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合理得2分;方案不完整针对性 不强得1分;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档中多 家投标人经横向比较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此条缺 项不得分。 优惠承诺(5 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实质性优惠承诺,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方 案完整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合理得3分;方案不完整针 对性不强得1分;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档 中多家投标人经横向比较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此 条缺项不得分。 29 2 技术部分 (77) 服务方案(20 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管理模式切合实际, 安全可行,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内容完整针 对性强得20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合理得12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 强得6分;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档中多家 投标人经横向比较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此条缺项 不得分。 注:服务方案包含餐前准备、餐中服务、餐后整理,餐品研发及水 电气等能耗的使用方案等。 岗位设置、人员 配备(16分) 对所报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分配是否合理,安排参与项目的人员 素质、经验等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16分;内容 完整针对性合理得10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得5分;评标委员 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档中多家投标人经横向比较 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餐饮保障及应急 预案(15分) 对食堂餐饮保障、应急服务及食品安全事故预案进行分析比较,内 容完整针对性强得15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合理得9分;内容不完整 针对性不强得4分;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 档中多家投标人经横向比较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 此条缺项不得分。 规章制度及培训 考核(10分) 对食品安全、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文明服 务、培训计划及考核方案等各项制度进行分析比较,内容完整针对 性强得10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合理得6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 得3分;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档中多家投 标人经横向比较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此条缺项不 得分。 档案管理及接管 措施(8分) 对投标人提供档案管理方案(包括食材的入库、使用率等)及服务 项目顺利接管的措施进行分析比较,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8分;内 容完整针对性合理得5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得2分;评标委员 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若每一档中多家投标人经横向比较 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原材料供货渠道 (4分) 根据投标人提报的原材料供货渠道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响应采购人统 一采购情况,得0-4分。 承揽本项目的优 势(4分) 投标人承揽本项目服务的优势,包括经验优势、资源优势、人员优 势等,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合理得2分;内容 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得1分;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文件划分档次, 若每一档中多家投标人经横向比较后,仍有差距,可依次扣减0.5 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30 注: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复印 件,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1)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5.1。 (2)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5.2。 (3)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 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 评审时予以加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需要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 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 产品证书(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 不给予价格扣除。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招标单位、招标代 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1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 包服务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乙 方: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 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 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 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 称 数量 单 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 求)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其中食材费用 元/人/月。本 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山东济南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3 一、合 同 条 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其中食材费用 元/人/月 5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 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人员团队建设,并按要求 进驻招标单位现场。 服务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付款方式:按月据实支付,非现金支付。 注:1)每月结算时按实际就餐人数及投标人所报每人每月食材费用据实 结算。 2)结算时人员费用根据实际到岗人数及中标人《劳务费用明细表》中的 中标价据实结算。 3)如遇服务期终止,本合同将按实际服务时间中所产生的服务月数(以 “自然月”为单位)对合同金额进行变更。 9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 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 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 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4 1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 内画“√”选择): ? 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济南市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招标单位。 1.2“乙方”是指中标人/中标人。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招标单位提 供的服务。 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 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 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 。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 35 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3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 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 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 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 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 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 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 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 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36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 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 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 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 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 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 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 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 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 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 全额予以赔偿。 37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 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 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 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 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 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端。如协商三十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 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 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 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 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38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 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 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 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 的; 14.1.3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严重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 施的权力。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 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 容无需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9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 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 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40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5-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 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投标人2020年度经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 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之日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递交之日 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 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可缴纳月份的证明材料);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 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查询信用记录的提 供); 41 (三) 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经营许可证)。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6-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 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2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 五、其他资料 43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44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 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 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 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 中明确说明。 9. 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0.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 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 保密。 12. 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5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投标人 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 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7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 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 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附自然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48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年 小写:¥ 元/年 服务期 备 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9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确认表 注:本表须后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优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优惠政策条款 是否符合优惠 政策 证明材料 页码 所需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节能产 品(非强制类) □是 □否 所投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 □是 □否 所投产品属于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 小微企业 □是,本单位 为 型企业。 □否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 □是 □否 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 企业 □是 □否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并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0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元)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 准等) 1 食材 合计(暂按400人每年考 虑): 折算: 元/人/月 2 劳务费 3 管理费 4 利润 5 税金 6 ……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构成填报此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劳务费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基本工资 保险 福利费 …… …… 小计 (元 ) 1 2 3 4 …… 合计(元) 注:1.投标人必须填报劳务费用明细表,且在填报人员费用时应按不同岗位分别填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人员增加或减少,则费用按上述报价表中的中标价据实 结算。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54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 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 (示例略) 备注:1. 投标人2020年度经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 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之日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 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 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可缴纳月份的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55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 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 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57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58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59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6-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 6-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 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 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0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61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62 一、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应根据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整体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管理考核; (6)培训;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 菜品(主食)品种设计和质量保障方案 示例略 餐饮保障方案及应急服务 示例略 63 食品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方案 示例略 管理制度 示例略 培训考核方案 示例略 64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 求 投标响应情 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 (示例略) 65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及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职 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 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注:后附人员身份证、上岗证等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7 五、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8 (项目名称)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其他: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封套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其他: (项目名称) 电子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其他: 封条格式: 6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主要为将我单位 食堂外包于第三方进行管理,食堂地点有两处,分别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 街118号和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19号,食堂面积大约1000㎡,就餐人数大约400人。 二、提供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 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人员团队建设,并 按要求进驻招标单位现场。 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三、付款方式:按月据实支付,非现金支付。 四、餐饮服务要求 1.就餐人数: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就餐人数大约400人。各投标人需根据各个项目 点配置相应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帮厨、面点师、面案、洗刷工、助理采购、 领班服务员等相关人员合计不少于23人。投标人报出合理工资,此部分费用为员工薪 资、保险费、食宿费、培训费、福利等全部费用支出;按时按需提供机关人员、借调 人员、值班人员及临时就餐人员的就餐服务。 2.就餐标准及形式:投标人需提供早餐和中餐服务,用餐形式为自助餐,配备人 员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岗位人员数量及要求配备。投标人投标时按照 每天400人、每月22个工作日提供每日早、午餐计算餐费。用餐时间为:早餐7:30- 8:20,午餐11:40-12:30。 3.食材采购要求: 各投标人需按照预算资金承担食材费用,根据招标单位用餐人数和要求提供新鲜、 安全卫生的食材,食材费用不得低于中标价格的62%。 (1)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 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5号),中标人须按规定预留食材份额(2021年预留 份额为全年食材总额10%,2022年预留份额须根据政策要求进行调整)从“832平台”进 行采购。 70 (2)所有食材质量和价格标准要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和价格标准及要求。 (3)中标人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食用 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 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 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 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 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 品。一经发现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招标单位将扣除其当月全部费 用,并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4)食材费投标人暂按400人报价,结算时按每月实际就餐人数及投标人所报每 人每月食材费用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此部分因素。 (5)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据、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安 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48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规避人为原因造 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中标人服务要求: (1)每个工作日早、午餐需准点开餐,饭菜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符合食品安 全及营养要求。严禁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菜品多样、搭 配合理、营养均衡,饭菜品种多、有机关食堂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2)为确保饮食安全,招标单位将对中标人的原材料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 务状况、服务质量、食材价格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人应采纳并执行招标单 位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所提出的建议,不断改善饭菜质量。 (3)操作间的厨具、灶具、餐具等由招标单位提供;水电燃气费由招标单位负担; 低值易耗用品(具)按照估算值由中标人负担,中标人必须满足被服务单位的需求。 服务期结束后,所有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4)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需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卫生清 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为就餐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 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71 (5)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餐厅所有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食堂卫生、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标准,招标单位有权进行监 督和检查。使用的炊事人员由中标人进行岗前培训,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餐厅所有员工的工资、保险、招聘、管理、教育、解聘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但需向招标单位备案;中标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饭菜 质量和服务水平。 (8)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相关管理制度挂在墙上。 (9)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招标单位将取消其 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10)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等应 按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服务期满,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 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 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中标人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招标单位、职能部门的统一管 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3)环境卫生包括食堂、餐厅及周边等环境,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14)食品加工结束后,要将加工台、工具、容器、地面、水池等清扫洗刷干净; 餐后要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洗并用清洁液擦洗餐桌和地面;每天对灶台墙体、 碗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1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 煮沸法、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并做好消毒记录。 (1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 (1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 要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72 (18)每周三根据上周菜品和面点供应情况、季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制定 下周每日菜谱,并报送招标单位办公室。 (19)中标人需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及时将菜品及面点成本核算情况和供餐数量 报招标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员。 (20)厨师长、面点师对所出菜品及面点的原材料做到合理使用,成本核算环节 必须做到账目清楚,并根据用餐人数核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和要求。 (21)厨师长和面点师必须对每日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核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合 格。如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中标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22)每日做好就餐人员和菜品及剩菜的统计,制定合理的调整方案和提出合理 化建议报招标单位,避免餐饮浪费。 (23)服务人员着装统一,干净整齐。后厨及前台服务着装每年根据季节分为两 套,由中标人统一负责配发。 (24)需提供各项厨房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报招标单位备案。加强员工培训, 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工作。 (25)服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机 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中一切因财产、劳资、人员安全问题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 承担。 (26)食堂是食品生产加工重地,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厨房,如 非本部人员进入厨房,必须主动上前询问制止,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27)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鼠)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加强卫生法制教育,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 (28)严格杜绝服务人员收取现金,擅自允许无卡人员就餐,每发现一次中标人 应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元。 (29)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因中 标人原因造成供餐延误、断档或断餐的,每延误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30)因饭菜出现异物遭投诉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 (31)因饭菜质量遭投诉(恶意投诉除外)累计每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20%。 73 (32)环境卫生因为清理不合格而不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的,提出整改 要求后仍未达标的扣发当月服务费的20%。 (33)招标单位每年度对中标人的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多于3次测评,如果两次 测评结果超过50%不满意,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4)招标单位如对原材料(米、面、油、蛋、肉、鱼、蔬菜等配料)的采购方 式有异议,中标人应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5.人员设置要求: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要求 岗位要求 1 项目经理 2人 项目经理负责餐厅现场管理,包括各岗位工作安 排,双方协调、沟通,并负责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 日常管理和养护。 2 厨师长 2人 必须持证上岗(中级及以上烹调师),厨艺精湛, 有相关工作经验。核定每周菜谱。负责厨房整体分 配和执行菜肴制作的管理工作,根据要求按时提供 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的膳食,按照供餐时间完 成膳食供应工作,并做好后厨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 维修和养护。 3 厨师 3人 必须持证上岗(初级及以上烹调师),厨艺精湛。 协助厨师长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食堂原材料采 购及保管工作。 4 帮厨 3人 负责食品初加工,配合厨师完成后厨各项工作流 程。 5 面点师 4人 必须持证上岗,技术精湛。负责每日面点主食花样 的搭配,根据就餐人数备量供应,对本区域内的各 种机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设备。根据每周核定的面点供应品种做好准备和制 作工作 6 采购人员 2人 负责所有食材、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采购和配送工 作。食材配送等需使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 74 7 洗刷工 3人 负责操作间所有卫生工作,包括餐具用具的洗刷、 消毒、摆放。 8 库房管理员 1人 负责仓库物品的出入库、日常盘点清算等工作。 9 保洁人员 3人 负责大厅内地面、桌椅等卫生的清理工作。 6.其他要求: (1)中标人负责办理食堂相关执照手续; (2)中标人为本项目需配置食材配送等所需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及司机,进行每 天食材配送等日常工作;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中途停止或终止合同的执行,不得转让服务,不 得使用采购单位无偿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桌椅、餐具、水、电、气等,开展食堂 供餐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否则视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或扣除中标 人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4)由于食品卫生事故或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中标人无法按照采购单 位餐饮标准和合理要求进行服务的,采购单位可随时终止合同。 (5)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改动所提供服务餐厅的结构、布局和设施设备 的位置。 五、服务人员到岗时间要求: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全部服务人员到岗。 六、其他要求 1.人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如投标 人所报人员不需缴纳社会保险,须在投标文件中特别说明,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 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