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宿松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招标公告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7-16 16:49

项目概况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aqggzy.anq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SS-2021-059-2

2.项目名称: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2021-2023学年度,2学年合计19568008.8元(其中第一包:¥6764526元;第二包:¥6503379.6元;第三包:6300103.2元)。

5.最高限价:第一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柒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陆元整(¥6764525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第二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伍拾万零叁仟叁佰柒拾玖元陆角整(¥6503379.6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第三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叁拾万零壹佰零叁元贰角整(¥6300103.2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注:投标人每包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函中的报价以总价为准,否则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第一包:预计两学年非转基因大米需求量1157430千克,非转基因植物油49726升,服务学生约22562人;第二包:预计两学年非转基因大米需求量1112748千克,非转基因植物油47806升,服务学生约21691人;第三包:预计两学年非转基因大米需求量1077966千克,非转基因植物油46312升,服务学生约21013人;各包划分明细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7.标段(包别)划分:三个包(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取开评标顺序靠前的包段,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1包→2包→3包。投标人投多个包时,须每包单独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前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后一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参加后一包的评审)。若上述某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确认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当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按该包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另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参与替补。)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合同履行期限:2学年(2021年09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约380日历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大米的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大米《食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提供所投产品食用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和缴纳工本费,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3.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教育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路258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1875563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18133008058 0556-7832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8133008058

宿松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docx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G-SS-2021-059-2 采 购 人: 宿松县教育局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 期:二 〇 二 一 年 七 月 重 要 提 醒 一、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 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 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 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 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诱、欺骗采购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9.窃取项目投标人报名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 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 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二、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下述事项予以重视: 1、请依据项目资格要求,自行核对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予以披露,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3、对投标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质疑、投诉行为,须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4、本项目开评标期间,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畅,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 12 一、总则 12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五、开标 18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 20 七、评标 20 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投标函 39 二、货物报价表 40 三、供货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41 四、服务方案 42 五、诚信投标承诺书 43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44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5 八、资格证明文件 46 第1章 招标公告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aqggzy.anq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SS-2021-059-2 2.项目名称: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2021-2023学年度,2学年合计19568008.8元(其中第一包:¥6764526元;第二包:¥6503379.6元;第三包:6300103.2元)。 5.最高限价:第一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柒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陆元整(¥6764525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第二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伍拾万零叁仟叁佰柒拾玖元陆角整(¥6503379.6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第三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叁拾万零壹佰零叁元贰角整(¥6300103.2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注:投标人每包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函中的报价以总价为准,否则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第一包:预计两学年非转基因大米需求量1157430千克,非转基因植物油49726升,服务学生约22562人;第二包:预计两学年非转基因大米需求量1112748千克,非转基因植物油47806升,服务学生约21691人;第三包:预计两学年非转基因大米需求量1077966千克,非转基因植物油46312升,服务学生约21013人;各包划分明细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7.标段(包别)划分:三个包(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取开评标顺序靠前的包段,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1包→2包→3包。投标人投多个包时,须每包单独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前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后一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参加后一包的评审)。若上述某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确认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当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按该包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另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参与替补。)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合同履行期限:2学年(2021年09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约380日历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大米的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大米《食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提供所投产品食用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和缴纳工本费,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3.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教育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路258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1875563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18133008058 0556-7832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8133008058 宿松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编号 CG-SS-2021-059-2 2 项目名称 宿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 3 采购人 宿松县教育局 4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包别划分 三个包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预算金额 2021-2023学年度,2学年合计19568008.8元(其中第一包:¥6764526元;第二包:¥6503379.6元;第三包:6300103.2元)。 10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柒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陆元整(¥6764525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第二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伍拾万零叁仟叁佰柒拾玖元陆角整(¥6503379.6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第三包:总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叁拾万零壹佰零叁元贰角整(¥6300103.2元),其中大米单价不超过 5.2 元/千克,食用油单价不超过 15 元/升; 11 项目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指定中小学(含各村完小及教学点) 12 服务期限 2学年(2021年09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约380日历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13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大米的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大米《食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提供所投产品食用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1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17 投标文件要求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AQ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制作方法见本附表第27款。 2、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非加密版.nAQTF格式(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制作(刻录)方法见本附表第27款。 18 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5 日 9 时00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份。 19 媒介发布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分 开标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方法 22 投标报价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2%。(本项目不采用)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本项目不采用) 2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本帐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的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616606210300000026 如为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24 服务费(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一中标人定额贰万元整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5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即根据上个月的学校核验签收的供货清单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26 网上招标投标 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文件如未特别注明,均为投标人按规定格式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27 投标文件制作 (刻录)方法 1、投标人应登陆网址(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后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插入企业CA数字证书,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按钮并找到下载的.AQZF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CA数字证书然后点击“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查看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说明”制作投标文件。 4、刻录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后,请供应商务必检查刻录成功与否。重新将光盘放入光驱中,能打开光盘看到光盘中.nAQTF格式投标文件,说明刻录成功。 5、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28 原件 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及奖项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29 备注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中标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相关业绩、奖项、证书、现场记录表(含投标人、投标报价、服务期、最终得分、查验是否合格等情况)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告(如投标人相关业绩、证书属于涉密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涉密部分不予公告)。 3、各投标人在解密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分别在5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未能成功解密及光盘未能成功导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2、定义 2.1、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投标人是指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所指的项目表现出兴趣,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3、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取得总公司相关授权后,招标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事项可由分公司负责人代理。 3.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信息真实、准确,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认真对本项目实施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服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5、联合体投标 5.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文本不清晰、表述不一致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或澄清。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 8.3、如果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则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提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8.4、采购单位对在规定时间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本须知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单位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当招标文件与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9.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可以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 11.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 11.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被评标委员会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文件的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人员、设备、价格等内容。 12.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2.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仓储等)。 12.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无效。 12.5、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12.5.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投标报价)为准; 12.5.2、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函(投标报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1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现场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3、投标货币:人民币。 14、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处理: 14.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按相关约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9)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0)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受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1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15)法律、法规约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还应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违法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中标候选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中标候选人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但是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有权利拒绝其投标文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中标候选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投标有效期的延长要求和中标候选人对该要求的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须将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16.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货物报价表、供货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货物报价表、供货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提交说明 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17.2.1、供应商应将电子光盘装于一个袋内,包装密封,并于密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17.2.2、密封袋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17.2.3、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电子光盘。 17.3、未按供应商须知要求上传、提交、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AQTF格式)上传,并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非加密版.nAQTF格式)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8.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 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20、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监督人员、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 21、开标程序 21.1、开标由采购单位代表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21.1.1、宣布项目名称、介绍参会人员; 21.1.2、宣布开标纪律; 21.1.3、由采购人代表查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情况并宣布查验结果; 21.1.4、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分别在5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未能成功解密及光盘未能成功导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21.1.5、采购单位解密;  21.1.6、依次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同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供各投标人查阅,唱标表中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函中的小写金额; 21.1.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1.1.8、暂时休会,进入评审阶段; 21.1.9、复会,宣布评审结果。 21.2、查验证件 21.2.1、采购人审查投标人以下证件的原件,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查验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1.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无效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对其做相应处罚。 21.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21.5、各投标人在解密开始时间后,分别在 5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交电子光盘,则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 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提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 22.2、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出示原件供现场查验或经查验不合格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解密失败允许使用电子光盘导入但电子光盘中投标文件未成功导入开评标系统的;; 22.2.2、未按规定格式提供、填写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货物报价表、供货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或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货物报价表、供货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 22.2.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2.2.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为投标无效: (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 (4) 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2.4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投标人受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 23、经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七、评标 24、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及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7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评委 7 人。评标由评委会进行,评委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标的原则。 25、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26、评标程序: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报价评审、澄清有关问题、失信核查和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委会各成员分别就各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并逐一独立评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6.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盖章和标记;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 (4)所提供的货物是否有缺少; (5)货物质量是否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6)提供供货内容及投标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且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8)联合体投标是否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是否明确牵头单位; (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 (11)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6.3、综合评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平均值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企业资信 同时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8 分。少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发证机构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察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 8分 2 方案及配送能力 1、实施人员组织架构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定制拟投入的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分工、对食材配送的人、财、物等投入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4-3)分,较好得[3-2)分,合格得[2-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2、企业管理制度、操作方案和流程: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定制的企业管理方案制度合理性和流程规范程度进行评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4-3)分,较好得[3-2)分,合格得[2-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3、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人提供的食品配送服务整体设想及拟采取的管理方案,优秀得[5-4)分,良好得[4-3)分,较好得[3-2)分,合格得[2-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4、质量控制管理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4-3)分,较好得[3-2)分,合格得[2-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有清晰表明事故的责任权利义务、着重提出应急处理预案善后处理的方法和措施等内容,且所提供的应急方案供应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进行评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4-3)分,较好得[3-2)分,合格得[2-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6、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服务机构等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4-3)分,较好得[3-2)分,合格得[2-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30分 3 样品 提供投标样品一套(每包分别提供 15-25kg 装国家标准一级籼 米 1 袋和 5L 装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 1 桶),评委根据各包样品 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16-10)分,良得[10-6)分, 一般的得[6-2]分,须提供所投样品的相关检测报告。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或未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均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按包单独提交样品并在样品上注明包号,样品要 求:原外包装完整,且外包装上须注明产品品质、等级、产地、 质保等所有能反映产品质量情况的说明。 1、样品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开标当天 8:00-9:00),逾期不再接收,不接受邮寄方式。样品未按要求送达的本项不得分。 2、样品送达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所投包号分别提交样品。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不予退还。 16分 4 业绩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大米或食用油采购项目)配送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 万元 -50 万元每个业绩得1 分;50万元(不含)-100 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1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14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同一业绩以得分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 14分 5 信誉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含),未被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含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但在披露期外)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此项记录以开标当天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询结果为准。 2分 6 报价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若有报价扣除,以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报价分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0分 备注: (1)以上评分汇总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委在打出各主观评分项最低分或者不得分时,须书面说明理由。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评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以上评分项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均不得分。 26.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报价评审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进行回复,必要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6.5、报价中包含单价与总价的,应审核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 26.6、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7、失信核查 评标委员会查询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 26.7.1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6.7.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6.8、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和失信核查的投标人,根据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评分最高且相等,则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评分最高、报价也相同,由采购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7、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采购: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予以披露,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8.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单位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要求提供材料。 28.4、服务费 28.4.1、中标人应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三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服务费。 28.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一中标人定额贰万元整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8.5、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投标人如有质疑、投诉,必须在中标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向有关机构提出。 28.6、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7、根据相关规定,对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在中标公告质疑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八、合同授予 29.1、签订合同 29.1.1、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 29.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合同报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29.1.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1.4、采购单位对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备案的项目合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公告。为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而不应公示的内容,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采购合同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同时,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县财政局书面同意不予公告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采购人委托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采购合同依法进行公告。 30、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采购人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与其签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30.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约定退还。 31、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3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__制造业(食品制造业)__ 根据《安徽省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营养办【2021】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财【2021】1号)的要求,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荤蔬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要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目标。 一、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并说明调整理由,且该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 标一籼米 (非转基因大米) 非转基因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一级或以上籼米,稻谷成熟至大米出厂在两年内),每袋15kg-25kg。 一级植物油 (非转基因) 一级植物油(非转基因)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卫生标准符合GB2716-2018的规定,桶装,每桶5升。外包装有商标、生产许可证号、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保质期必须不低于180日历日。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在供货时依据产品执行标准,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如为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有关部门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取消三年内参加本区域政府采购资格;若造成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学校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外观查验和试用,若产品感官、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采购标准要求或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当即拒收;投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宿松县教育局将每学期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大米和食用植物油进行不少于2次抽样检测,如检测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投标样品要求将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并建议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4)投标人必须按照试点学校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规格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师生的正常生活,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所有食品送到校时,保质期不得过半。 (6)接受宿松县教育局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试点学校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无法在30分钟内解决的,应在2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试点学校能够正常使用。 (8)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流通环节食品供配要求 (1)食品供货配送必须具备食品经营的法定条件,所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2)食品供货配送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承诺制度,并具有与该承诺相适应的财务保障(所交付保证金不在其内)。 (3)配备有一定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食品管理技能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十项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供应配送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及相关条件;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同时仓库内食品应摆放有序并与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配送车辆上必须粘贴配送标识,车辆要保持清洁,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特别是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7)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中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如为进口食品应标识中文标签。 (8)食品配送单位每次向学校送货时必须出具食品进销货凭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关食品合格证明、型号、单位、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且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9)所配送的每个批次的食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的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 (三)培训服务承诺及措施 (1)中标人保证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样品及有关说明,配合采购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2)认真做好销售服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切实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 (3)中标人保证产品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认可。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采购要求、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人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如采购单位对中标人产品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6)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产品,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学习,中标人须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7)每学期中标人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四)供货地点:宿松县教育局指定中小学(含各村完小及教学点)的指定地点。 (五)服务期(供货期):2学年(2021年09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约380日历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六)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原装产品 (七)应急处置 1、食用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人2小时内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情况,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对出现身体不适的师生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时,中标人主要负责人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食品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退出机制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直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应名单,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转包或分包行为; (2)向学校提供变质或不合格的食材,拒不退换的; (3)学校及营养办阶段考核不合格者。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学期的供货资格,其所供应的学校择优由其他中标公司供应; (4)与学校一起徇私舞弊、克斤扣两、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套取营养餐资金行为者,除中止合同、取消供货资格外,并移交县监察委或司法机关处理。 (6)出现违反供货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货质量标准、供货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4)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或供应无证、检验不合格、有害的食品,或供应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供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5)供货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6)在协议供货时间内停止供货一天以上者。 二、非转基因大米规格及技术要求 非转基因大米要求为符合GB/T 1354-2018标准(一级或以上籼米,稻谷成熟至大米出厂在两年内)。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1 品种 籼米 2 等级 一级 3 加工精度 精碾 4 碎米 总量/(%) ≤15.0 其中:小碎米/(%) ≤1.0 5 不完善粒/(%) ≤3.0 6 杂质 总量/(%)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 7 水分含量/(%) ≤14.5 8 黄粒米含量/(%) ≤1.0 9 互混率/(%) ≤5.0 10 色泽、气味 正常 1、包装与标签 包装: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凡是采用本标准的大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2、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三、非转基因植物油规格及技术要求 非转基因植物油颜色为淡黄色,清澈透明.且无沉淀物,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卫生标准符合GB2716-2018的规定(如有最新标准,则执行国家最新标准),桶装,每桶5升。外包装有商标、生产许可证号、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保质期必须不低于180日历日。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 植物油 透明度 透明 气味、滋味 气味、口感 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Y40? R5.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杂质,%????????? ≤ 0.10 酸价,mgKOH/g??????? ≤ 1.0 过氧化值,meq/kg????? ≤ 12 烟点,℃?? ≥ / 冷冻试验(0℃冷藏 5.5h) / 1、卫生指标 (1)植物油:按GB 2716的要求执行。 (2)产品中添加抗氧化剂及其它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 (3)产品中不得掺有非食用油、矿物油等。 2、试验方法 (1)透明度:按GB/T 5525中第1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2)气味、滋味:按GB/T 5525中第3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3)色泽:按 GB/T 5525中第2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4)水分及挥发物:按GB/T 5528 执行。 (5)杂质:按GB/T 5529执行。 (6)酸价:按GB/T 5530执行。对于高级烹调油、色拉油酸价测定,两次测定允许差不超过 0.04mgKOH/g,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 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7)过氧化值:按 GB/T 5538执行。 (8)烟点:按 GB/T 17756中的附录B执行。 (9)冷冻试验:按 GB/T 17756中附录A执行。 (10)卫生指标的测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方法执行。 3、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签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及要求。 (2)销售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 的规定和要求。 (3)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4)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 (5)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 (6)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 要用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7)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8)以上所涉及的标准或规范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一致的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包别划分表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采购项目(大米和食用油)包别划分表 名 称 所属乡镇 预计享受学生 合计数 学校 分校学生数 备注 第一包 经开区 破凉镇 二郎镇 凉亭镇 柳坪乡 隘口乡 北浴乡 趾凤乡 陈汉乡 22562 隘口初中 509   隘口中小 1169   北浴学校 458   陈汉中小 1175   二郎初中 843   二郎中小 1904   光荣初中 633   广福初中 702   花凉初中 319   凉亭中小 2290   柳坪初中 247   柳坪中小 497   柳溪初中 405   龙山学校 5572   破凉初中 1528   破凉中小 3385   趾凤初中 471   趾凤中小 455   第二包 长铺镇 许岭镇 下仓镇 程岭乡 高岭乡 河塌乡 五里乡 民办学校 21691 程岭初中 658   程岭中小 1300   东洪初中 662   高岭初中 646   高岭中小 1399   河塌初中 1123   河塌中小 1753   九成学校 253   蓝天学校 1149   马塘学校 1250   乔木学校 410   碎石初中 453   万元初中 515   五里初中 435   五里中小 2192   下仓中小 1464   许岭初中 1150   许岭中小 2488   长湖初中 140   长铺初中 678   长铺中小 1573   第三包 汇口镇 孚玉镇 复兴镇 佐坝乡 九姑乡 千岭乡 洲头乡 21013 坝头学校 1257   曹湖初中 144   程营初中 210   孚玉中小 1507   特教学校 110   复兴中小 2188   复镇初中 580   洪岭初中 287   汇口初中 609   汇口中小 2144   九姑中小 1312   临江学校 852   木梓初中 409   千岭中小 2180   新安初中 964   新前初中 493   新兴初中 472   洲头初中 674   洲头中小 1615   佐坝初中 462   佐坝中小 2544     合计 65266   65266   注:本表统计的学生数量为2021年上学期学生数,具体人数及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 宿松县2021-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大米和食用油)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供货方式:由乙方与我局所辖提供学生营养午餐的学校(含教学点)自行协商,签订供货协议。 二、合同期限: 2学年(2021年09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约380日历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中标人须同县教育局签订框架协议后,再与配送服务学校签订食材配送合同。 三、价格标准: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仓储等)。 四、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食材是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食材配送过程中质量出现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费用自负;因食材质量对学生造成损害和安全事故,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货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即根据上个月的学校核验签收的供货清单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安排各供货学校(含教学点)提供卫生、安全的储藏间,并要求各学校(含教学点)指定专人负责按时签收乙方按时配送的食材,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大米和食用油)食材质量如有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意见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审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大米和食用油),必须报送每批次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大米和食用油)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给学校。 2、乙方应在每周工作日内(不含夜间)按时将学生营养餐午餐食材(大米和食用油)送到相关学校(含教学点)。(具体时间由乙方与各签订协议的学校确定) 3、在供货过程中,乙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足额配送到位,给学生按时食用营养餐带来影响,出现一次扣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并应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相关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将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4、乙方提供的食材如造成食源性疾患或出现引发集体中毒事故等恶性事件,乙方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民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5、乙方应承担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凡违反《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 款所规定的任何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时,合同即为解除。 九、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验收合格,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予以退还(不计息)。 十一、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报送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甲 方 乙 方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货物报价表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四、服务方案 五、诚信投标承诺书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该项目的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学年。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零元 ;  (小写)  0  元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5、我方保证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货物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总价 人民币 (小写: 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 日 三、供货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服务内容质量要求 响应情况 注: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以上表格中;投标人必须依据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填写以上表格,项目概况除外。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 日 四、服务方案 投标人依据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并结合评分细则的要求自行提供。 五、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合法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我单位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信息真实,无编造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诚信投标承诺书》和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接受处理。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我方保证对本次招标活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针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任何质疑或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请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八、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如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月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取得总公司相关授权的,招标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事项可由分公司负责人代理。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1)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购入时间 价值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2)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 手机号 证件 名称 号码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致: 宿松县教育局、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不在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声明 致:宿松县教育局、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不在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一个完整年度(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   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服务提供商,请提供上一月度(或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 ????????????????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 (项目名称)的投标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 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 ?????????????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 (项目名称)的投标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 ?????????????? 投标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采购人:宿松县教育局 联系人:孙主任     电 话:18755637777   (单位盖章) 2021年7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6-7832849 18133008058 (单位盖章) 2021年7月16日 备案机构: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20 页共51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