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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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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文件-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ZCQC2100FG060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2021年7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 15

第四章 评标文件 30

第五章 合同(样本)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格式1 投标书 60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61

格式3 详细报价 62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3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

格式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65

格式7 投标资格情况表 66

格式8 投标人商务情况表 68

8. 1同类项目经验 70

8.2 企业体系认证及信誉 71

8.3 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 72

格式9 投标人技术情况表 73

9.1 招标人需求响应差异表 74

格式10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75

格式11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76

格式1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GZCQC2100FG0602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5,284,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餐饮管理服务时间

最高限价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528.40万元(其中饭堂经营管理费最高限价227.73万元(其中第一年最高限价:112.18万元;第二年最高限价:115.55万元),工作餐标费用300.67万元为固定值不做竞争性报价)

注:1、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9566413

传真:020-89566413

邮编:510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招标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总体说明

1.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2.? 适用范围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3.?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招标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4.?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www.gztpri.com)、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

1.5.? 定义

1.5.1.? 招标人:是指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1.5.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3.? 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且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5.4.?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1.5.5.?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5.6.?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1.5.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5.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5.9.?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交的款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1.5.10.? 合同期、餐饮管理服务时间: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1.5.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1.5.12.?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6.? 应遵循的原则

1.6.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6.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1.6.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7.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招标人需求。

1.7.3.?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8.?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人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9.? 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0.?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人需求

(4)评标文件

(5)合同(样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2.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2.? 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3.?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只限U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4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4.1.2.?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交予招标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3.?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投标文件的①正本(内含:正本投标文件及电子版)、②副本、③唱标信封(内含:开标一览表)、④保证金退还说明(内含: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

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ZCQC2100FG06022

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卫路10号大楼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1.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4.1.5.? 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1.6.?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话、传真投标。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4.3.? 投标保证金(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4.3.1.?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9,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账号:44001400808053000395

财务联系电话:020-83499678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GZCQC2100FG06022”号投标保证金。

4.3.3.?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4.?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5.? 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了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回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7.?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4.3.8.?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4.? 开标

4.4.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4.4.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4.3.? 开标时,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3名投标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人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4.4.?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4.4.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4.4.6.? 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 授予合同

5.1.? 中标人的确定

5.1.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5.1.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5.1.3.?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5.2.?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

5.3.?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示完毕后,如无异议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5.4.? 异议和投诉(格式请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5.4.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4.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5.4.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5.4.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4.6.? 异议和投诉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0号

联系电话:020-89566413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18室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联系人:朱小姐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5.5.? 中标通知书

5.5.1.?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依法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5.5.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5.3.? 招标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

5.6.? 签订合同

5.6.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5.6.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合同》;

(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5.6.3.?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25000.00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2)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


招标人需求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的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招标人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废标条款,不响应则作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饭堂现状: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饭堂位于越秀区广卫路10号1层,面积约322平方米(含厨房、配餐间、洗碗区、就餐区),餐位约110个。全院就餐人数约230人。

2、餐饮管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28.40万元,包括饭堂经营管理费最高限价227.73万元,其中第一年最高限价:112.18万元;第二年最高限价:115.5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耗材费用(包括劳保用品、纸巾、洗涤用品)、管理费、超标水电燃气费、税费等),工作餐费300.67万元(其中早餐餐标6元、午餐餐标16元、晚餐餐标10元,“餐标”为食材费用)。饭堂经营管理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餐费为固定值不做竞争性报价,需按早、中、晚就餐人数进行实际结算。

4、本次项目所注明的就餐人数均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投标人如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5、中标人须无条件承诺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就餐人数减少幅度过大,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的项目团队人员进行相应的减员,减少的人力成本费用在饭堂经营管理费中进行相应的删减。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安排被删减员工的去处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饭堂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招标人以整体承包的形式将饭堂承包承包给中标人,中标人按“饭堂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提供服务。食堂食材由中标人采购和管理,采购费用由中标人垫付,对中标人提供的不合格的原材料招标人有权退换。但为了更好地监督食材的安全和品质,招标人有权监管整个食堂的运营。并且,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处罚。

1.为院职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以及临时性加餐的制作及供餐服务。为招标人提供新鲜的时令膳食,注意成本控制、不能有隔夜的剩菜剩饭提供给用餐人员。乙方不得对外营业,如发现,招标人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人次罚款,并纳入本季度考核指标内。

2.负责管理和按需配置饭堂工作人员,负责饭堂工作人员薪资(五险一金等)、服装、管理运营、工伤医疗等相关费用。

3.工作日,早餐的供应时间:7:45-9:00;午餐的供应时间:11:45-13:15;晚餐的供应时间为:18:00-19:15。

4.确保防汛救灾、大型会议等特殊加班就餐需要,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非工作日加餐供应。

注:防汛抗灾、大型会议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至少提前一天确定,以便定菜。

5.小宗厨具(如:锅、碗、瓢、盆、就餐餐具等非固定资产用品)和单价少于1000元的厨房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采购的单价少于1000元的厨房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年度费用超过5000元,则超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要求所采购的物品品牌规格质量须达到食品级要求,且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小宗厨具和单价少于1000元的厨房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如合作满两年,所有权自动归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食堂的旧小宗厨具由中标人负责清点数量和全面清洁,并对存在污渍、损坏的旧小宗厨具和单价少于1000元的厨房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淘汰、重新采购。

6.职工刷卡系统由中标人提供,按招标人要求给招标人职工用餐指定账户里充入用餐额度,并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将未按时用餐的虚拟帐户额度进行清零,中标人每月末将用餐额度使用情况书面报给招标人。招标人职工凭电子饭卡实际消费、招标人认可的会议通知单或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用餐后由招标人统一结算;合同终止后,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刷卡系统。如合作满两年,上述刷卡系统电子账户在清算完其中充值的费用后,所有权自动归为招标人所有。

7.负责厨房、集中就餐区以及相应附属空间所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清洁工作,所需的清洁用品及工具)的采购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所需要的原材料、油料、调味品等的采购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要求所采购的物品品牌、规格、质量须达到食品级要求,且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接受招标人监督管理。

9.中标人负责厨房、集中就餐区以及相应附属空间所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清洁工作,所需的清洁用品及工具的采购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每季度不少于1次清洗抽油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洗次数。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除四害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卫生安全。

11.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的日常管养,并设立每日的管养台帐,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用具,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招标人,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12.中标人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应做到合理的成本控制,做好成本核算。不得对食材、水电煤气等进行浪费,做好成本核算,保持饭堂的收支平衡。

1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职工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食品加工烹饪制作管理制度、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仓库卫生、除虫灭害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并接受招标人对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测。应在职工食堂悬挂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征求用餐人员意见,及时改进自身工作的不足。对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

14.中标人应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和食品留样备查办法,保证厨房和餐厅整洁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食物从进货、加工、储存等整个链条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5.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标人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安全。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由此照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6.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每月25号向不少于50名员工发《问卷调查表》,整理生成《问卷调查报告》张贴在公示栏,调查的结果将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重要考评依据,中标人应根据《问卷调查报告》整改问题。

三、总体要求

1.中标人必须依法开展服务活动,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实现卫生“零事故”,保证食品加工场所的室内环境卫生,保障招标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食物卫生和安全,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对供应的食品应36小时留样,如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因中标人过错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2.中标人按照本项目的规定为招标人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并保证拥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资质及相关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书。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者转包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要能够严格把好卫生关,注重搞好送餐现场环境,能够严格做好食品储藏;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和餐具消毒等基本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能够通过卫生部门的卫生审查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经营。

4.中标人要制定和执行招标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向招标人报告。加强对食堂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采购来源监控检查工作,加强季节性食物中毒防范措施。

5.中标人要接受招标人对中标人所经营食堂的价格、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员工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定期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6.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缴费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7.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不锈钢盒内保存36小时),以备防疫部门检查。当招标人接到有职工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中标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中标人和招标人一同将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8.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50万元。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每天送食材来的时候要提供检验检疫相关证明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出餐管理

1.分餐模式

(1)饭堂的分餐模式分为(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早餐:自选套餐、现煮汤粉面套餐;

2)午餐:自选套餐、现煮汤粉面套餐、健康套餐、特色套餐;

3)晚餐:自选套餐、现煮汤粉面套餐、健康套餐、特色套餐。

(2)临时性加餐,由招标人确认就餐标准,中标人提供菜单,由中标人负责所需原料、材料,费用按约定餐费进行结算。

2.配餐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早餐(★餐标:6元/人份)

1)自选套餐(每份套餐包含9个品种):主食(不少于200g)三选一;包点、杂粮、蛋类、特色小吃等五选二;品牌奶制品四选一(每周二、四提供);自制健康饮品每天提供一种(自助取用);每天提供白粥和味粥共两种(自助取用);每天提供两种开胃小菜(自助取用)。

2)现煮汤粉面套餐(每份套餐包含6个品种):汤粉面/水饺/云吞(不少于230g)三选一;自制健康饮品每天提供一种(自助取用);每天提供白粥和味粥共两种;每天提供两种特色小菜(自助取用)。

(2)午餐(★餐标:16元/人份)

1)自选套餐(不少于2个套餐):根据餐标设置,主荤菜(不少于110g)三选一,副荤菜(不少于110g)四选二,青菜(不少于110g),米饭(不少于300g),水果一种,品牌奶制品一种,开胃小菜两种,汤。

2)现煮汤粉面套餐(不少于3个套餐):根据餐标设置,粉面(不少于350g),2-3个品种供选择,水果一种,品牌奶制品一种,开胃小菜两种。

3)健康餐:根据餐标设置,热量不超过1500卡,每餐(不少于500g)出一款,水果一种,品牌奶制品一种。

4)特色餐(不少于4个套餐,根据季节和职员满意度轮换):根据餐标设置,但必须含有水果、开胃小菜、品牌奶制品或者原盅炖汤。

(3)晚餐(★餐标:10元/人份)

1)自选套餐:根据餐标设置,主荤菜(不少于110g)三选一,副荤菜(不少于110g)三选一,青菜(不少于110g),米饭(不少于300g),开胃小菜一种,老火靓汤。

2)现煮汤粉面套餐:(不少于3个套餐):根据餐标设置,粉面(不少于350g),2-3个品种供选择,开胃小菜1-2个品种供选择。

3)健康餐:根据餐标设置,热量不超过1500卡,每餐(不少于500g)出一款。

4)特色餐(不少于2个套餐,根据季节和职员满意度轮换):根据餐标设置,但必须含有开胃小菜、老火靓汤。

(4)菜品兼顾不同地域对饮食要求,分为粤、川湘、北方菜系等主要菜品。

(5)除招标人同意外,原则上所有菜品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

(6)确保每餐荤素搭配、营养搭配、口味搭配合理。

(7)中标人必须按照餐标供应,如需调整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再实施。

(8)投标人在上述配餐要求的基础上(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投标时提供详细的供餐方案。对于中标的供餐方案,原则上按方案执行,但如招标人有认为需要调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执行。

3.配餐计划

(1)每周四将下一周的就餐菜单提交招标人审核,每周、每天午晚餐菜品原则上不重复,菜单制定要确保经费正常使用不超支。

(2)每天下午四点前提交次日食材配送计划,所提交数量、种类和标准清晰准确。

4.出餐要求、食品安全与卫生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开餐,延误开餐10分钟以内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500元/次罚款;延误开餐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延误开餐30分钟以上,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2)中标人必须按时供应招标人餐品,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3)招标人员工发现餐品异味或变质菜品不新鲜、米饭或菜品没熟,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并纳入本季度考核指标内;

(4)招标人员工进食后出现身体不适(如腹泻、发烧等)甚至住院,经食品药品检验所或其他有检验资质的机构、三甲医院等鉴定是因为食用当日中标人所供餐品导致,招标人有权要求扣除当天全部餐费,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招标人权责令中标人进行整改,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整改并出具具体的整改方案递交招标人审核;

(5)当餐品里出现一般异物(不影响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异物,如:菜虫、头发等)时,当份免费并跟换新的餐品,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如一个月出现三次及以上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当餐品里出现危险异物(如:四害、玻璃渣、铁钉、石头等)时,当份免费并跟换新的餐品,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有权责令中标人进行整改,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整改并出具具体的整改方案递交招标人审核。

(6)项目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菜品价格(餐标)、降低菜品质量、减少菜式的供应,招标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具体数量及要求

(1)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1人(具体人数会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增减岗位人员),其中驻场项目经理1人,工作人员10人,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职责

要求

1

驻场项目经理

1

负责对日常综合服务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招标人的饭堂管理人员沟通联系,配合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台账的整理及公示,兼任包间的统筹服务

具有5年以上饭堂经营管理的经验。

2

厨师长

1

负责整个厨房的日常运营管理;负责把控厨房出餐时间及出品质量;设置每日菜谱;管理和培训厨师和厨工;烹饪重要菜式;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

50周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的厨师经验;

具有《厨师证》;

擅长于制作粤菜及北方口味菜肴。

3

厨师

1

烹饪食物;协助厨师长工作。

50周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的厨师经验;

具有《厨师证》。

擅长于制作粤菜及北方口味菜肴。

4

特色餐厨师

1

负责相应的特色餐制作。

50周岁以下;

具有3年以上的特色餐制经验;

具有任职餐饮企业出具的培训证明。

5

面点师

1

负责设计、制作各种北方特色的面食及小吃。

50周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面食的制作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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