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7月16日 18:5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仪陇中学校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6日 18: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现场或网上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9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2804030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仪陇中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仪陇中学校新政分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老师、158826725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1582804030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rar |
项目概况 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TY-2021-065
项目名称: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的名称: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项、项目基本概况: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设一个包。学校在校学生6000人左右,教职员工400人,其中住校师生5500人;学校食堂面积9000平方米;场地及设备:学校向承包方提供场地及设备清单,对于不足部分,承包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需求自行添置。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现场或网上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售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汇款凭证(对公转账),售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信息须填写完整),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cty@sctaoyu.com)。注: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事项、有效期;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提供的资料无误后,相关盖鲜章的资料纸质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至供应商;资料邮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账号见附件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仪陇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仪陇中学校新政分校
联系方式:邓老师、1588267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82804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582804030
投标邀请
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仪陇中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TY-2021-065。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五章。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和投标产品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9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售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汇款凭证(对公转账),售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信息须填写完整),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cty@sctaoyu.com)。
注: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事项、有效期;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提供的资料无误后,相关盖鲜章的资料纸质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至供应商;资料邮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账号见本章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四川省仪陇中学校官方网》(www.scylzx.net)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仪陇中学校
地 址:四川省仪陇中学校新政分校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话:158826725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涛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龙泉驿经开区支行
账 号:100009000177672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7层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2804030、028-84885657
电子邮箱:scty@sctaoyu.com
2021年07月16日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 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选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和投标产品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二、报价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提供缴纳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等凭证复印件,缴纳方式、时间、金额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而委托授权代表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所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必须为有效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4.以上证明材料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省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设一个包。
1.1 学校在校学生6000人左右,教职员工400人,其中住校师生5500人;
1.2 学校食堂面积9000平方米;
1.3 场地及设备:学校向承包方提供场地及设备清单,对于不足部分,承包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需求自行添置;
二、服务要求
2.1 中标单位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转租(包)或分租(包)给他人。
2.2 中标单位必须在采购人单位规定时间前完成准备工作并正式开业。
2.3 中标单位应合理使用爱护所约定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中标单位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在合同期内,事先未征得学校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2.4 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费用。
2.5 采购人提供水、电、气等基本条件:水电费学校在每月结算时据实收取,天然气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学校水、电、气、网络等有关管理规定。
2.6 中标单位必须使用采购人的校园一卡通收费,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一卡通系统由采购人管理。
2.7 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学校主管部门等的有关规定,按采购人统一规范制作,设计制作方案书面报学校总务处审定批准后实施,所需费用用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8 服务价格应符合周边市场行情,严禁哄抬价格。若学校日常监管或师生举报发现价格高于学校审定批准执行的价格,一经查实将进行严厉处罚。
2.9 在服务合同期内,供应商必须经常自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为从业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坚决禁止不符合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的人员进入食堂工作。
2.10 若出现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所雇用的从业人员的伤、残、病、逝等以及财产安全等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和任何法律责任。
三、管理要求
3.1 合法经营,自负盈亏
3.2 中标单位须按本竞争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
3.3 实行责任制管理,中标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堂卫生、员工的聘用与管理、防疫、消防安全等负完全责任,必须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4 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情况严重者,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5 中标单位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3.6 严格执行伙食物资招商采购制度,所有供货商资质材料必须向学校食堂主管部门备案。所有采购物资必须由企业与供货单位统一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工商营业执照及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交学校食堂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食堂主管部门有权对企业每天采购的物资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对发现的安全、质量、卫生等问题有权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企业必须服从。
3.7 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学校关于寒暑假期间留校师生正常伙食供应的值班工作安排。
3.8 中标单位经营服务应得到师生的认可,并达到80%以上的师生满意度(每学期进行2次测评)。
3.9 中标单位承担聘用员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健康体检、学习培训等费用。所聘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份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聘员工要经过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礼仪及职业道德培训。
3.10 设施设备(除学校提供的所有设备外,中标单位自行配置所需设施设备,期满自行撤除并恢复场地原貌)
3.11 中标单位要按“标准化食堂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及“智慧食堂监管”的要求,制定食堂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
3.12 四川省仪陇中学校总务处作为学校食堂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合同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四川省仪陇中学校总务处代表学校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3.13 四川省仪陇中学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是老师、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中标单位须充分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督活动和意见,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具体服务要求
4.1 总体要求
(1) 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足够的食堂服务人员,满足师生就餐的需求。
(2) 中标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岗位(现场经理、厨师长)必须具备至少十年以上大型团体(3000人以上)餐饮管理经验(需提供派驻人员工作简历),且一旦中选该人员必须安排在现场且一年内不得调离。
(3) 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4.2 原材料采购与验收要求
严格执行伙食物资招商采购制度,所有供货商资质材料必须向学校食堂主管部门备案,由双方专人负责验收、监管。专人负责保管米、面、油、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并建好台账。
4.3 菜品质量
(1) 加工制作食品应达到色、香、味、型、器、养应有的质量标准。即:色正,保持原料固有属性、特点,有良好的感观;香浓,气味芳香,醇正可口;味美,酸、甜、辣、麻、咸、鲜,复合味醇正鲜明;型好,粗细均匀,厚薄适度,大小一致,长短整齐,形态美观,讲究艺术;器净,干净无损,盛器得体,菜器合理,具有美感;养身,原汁原味,保证营养,绿色环保,具有很好的营养和养身价值。
(2) 食堂餐饮要按社会餐厅餐饮以上的菜品质量,菜品按菜谱进行。剩饭剩菜不过夜,
(3) 进行菜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考核,每月考核一次,由采购人组织当月值周团队、学校食堂管理团队、各班学生代表1名问卷评分。
(4) 所制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凡因出售菜品有异味、不洁、粗糙、被学生退回或投诉成立,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 加工制作任何菜肴,都必须亲自加工制作,保证出售的食品新鲜、安全。要指定每餐成品菜第一试尝人并记录。
4.4 食品卫生管理
(1) 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 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 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 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 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4.5 食品安全要求
(1) 中标单位要遵守上级文件规定,如《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337号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号公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市场、卫健三部委45号)文件要求进行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范操作,保证食品安全。中标单位应签订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
(2) 中标单位应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 中标单位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保证安全,若因加工制作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市监管局鉴定为依据),造成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4) 中标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国家规定使用目录品种,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不得超剂量使用。
(5)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每样不少于125克,保留48小时后无问题方可销毁,并做好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样时间、品名、数量、留样人、启封人、销毁时间等。
4.6 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 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2) 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修复所需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 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节能制度。
(4) 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4.7 食堂卫生管理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
(2) 个人卫生:工作人员须无传染病史,持有食品操作健康证,保证每年-次健康体检;上岗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佩戴首饰,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 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餐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泔脚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配备带盖非手动的垃圾容器。按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设置垃圾分类桶,按照有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清洁卫生用具。
(4) 食品卫生:食品操作场所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离墙离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
(5) 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荤素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理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餐一清。
(6) 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4.8 食堂保洁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餐后碗盘器皿以及各种用具清洗消毒,保证后厨区、就餐区、工作区等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加工后废弃物、学生就餐后剩菜剩饭等,按要求回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餐厨垃圾由中标单位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回收公司签合同处置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4.9 人员管理要求
(1) 必须服从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凡因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所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财物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2) 必须保证人员安全,凡发生不安全的人和事,造成经济损失和财物损失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3) 不得与他人吵架、打架、斗殴,不得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除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外,同时每次罚款500元。
(4) 采购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供部分有限床位的宿舍,电费自付,不配备床上用具。
五、考核办法
5.1 学校负责并制定考核细则,对食品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日常的检査、监督,每月考核;学校成立履约考核小组每半年度评定验收。
5.2 学校对日常管理中发现和指岀的问题,供应商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学校将纳入食堂月度考核机制。
5.3 每月服务商考核基数为100分,每个分值为100元扣罚,当月考核扣分超过10分则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限时整改,如持续三个月未得到改善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供应商追究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5.4 考核细则釆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考核分类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扣分值 |
严重不符项 |
1 |
在热厨房出现发霉、腐烂、变质食材原料 |
10 |
2 |
发现存有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
10 |
|
3 |
出现学生在政府平台投诉一次,累加 |
13 |
|
4 |
在校区内发生争执斗殴现象,造成影响; |
5 |
|
5 |
出现人员罢工,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声誉负面影响; |
5 |
|
重度不符项 |
1 |
工作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
3 |
2 |
索证档案缺失不完善; |
3 |
|
3 |
台账记录不完善; |
3 |
|
4 |
农残检测记录缺失; |
3 |
|
5 |
|||
6 |
在工作场所发生争执现象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影响; |
3 |
|
7 |
出现断餐,就餐人员等候时间超过十分钟; |
3 |
|
8 |
3 |
||
9 |
工作区域卫生环境差,地面油腻湿滑 |
3 |
|
中度不符项 |
1 |
工作场所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
2 |
2 |
食品和非食品、化学药剂有混合储存现象; |
2 |
|
3 |
厨房工具用品未进行分色管理,有交叉污染风险; |
2 |
|
4 |
食品原料不新鲜,有发霉腐烂现象未做及时处理; |
2 |
|
5 |
食品解冻程序不符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
2 |
|
6 |
工具摆放混乱,食品容器生熟未分; |
2 |
|
7 |
使用改刀菜品未经过再次加热过程; |
2 |
|
8 |
食品留样不齐全,记录不完善; |
2 |
|
9 |
食品中出现钢丝球、烟蒂等非正常异物; |
2 |
|
10 |
厨房管理混乱,工作人员卫生安全管理意识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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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符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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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入厨房人员未着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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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仓库储存管理杂乱不规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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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冷库冰箱储存不规范,没有做好防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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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备使用养护不规范,表面内里未及时清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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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冷库冰箱存在异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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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卖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带口罩手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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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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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菜品口感欠佳(经随机十人确认,80%认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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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菜品中出现异物次数超过三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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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具卫生质量欠佳,有残渣、油腻及水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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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区域范围内抽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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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遭到师生投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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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能及时处理顾客反馈,平息师生投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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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作岗位人员缺失,未能有效调配人手,影响开餐; |
1 |
★六、商务要求
6.1 采购年限:3年;
6.2 服务地点:仪陇中学校新政校区。
6.3 付款方式:中选单位必须使用采购人的校园一卡通收费,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一卡通系统由采购人管理。
6.4 费用结算:由服务方提供充值服务,校方进行充值金额的管理;每月按照中标价交付校方食堂房屋、设施设备维护更新和员工培训等费用,每月5日前核对上月营业额,每月15日之前结算费用;
6.5 报价要求:投标方按经营额的比例进行报价,报价比例在8%-11%。
6.6 项目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责任险):100万元人民币(交纳方式:现金);食堂设施设备押金:20万元人民币(交纳方式:现金)
6.7 餐食数量及菜品定价:
(1) 早餐:点心≧10类,面食≧2类,粥≧3类;中餐:主荤菜≧8类,副荤菜≧6类,蔬菜类≧4类;晚餐:主荤菜≧6类,副荤菜≧4类,蔬菜类≧4类;
(2) 保持食堂供餐现有的质量、品质和价格标准。中标供应商的配餐方式和配餐价格若需调整则必须报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6.8 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关于寒暑假期间留校师生正常伙食供应的值班工作安排。
6.9 验收标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和双方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说明:
1、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应在采购需求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3、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2% |
经济报价(12分) |
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投标报价)的全部投标人报价,取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报价项得分=报价项总分- 注:有效投标报价为按照营业额的8%-11%;交付校方食堂房屋、设施设备使用的成本补偿费和管理部培训费,百分比(%)前数字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且不得超出此范围,超出规定范围为无效报价。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技术服务部分20% |
运营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方案;②供餐服务方案;③增值服务方案;④成本管控方案;⑤价格方案; 上述内容完整详细、逻辑紧密、符合釆购要求的得5分, 每有一项缺失或遗漏或每有一项理解不透彻,服务方案脱离实际且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符合釆购需求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运营保障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岗位工作职责;②人员培训管理方案;③人员管理奖惩措施;④采购管理制度;⑤卫生管理制度;⑥雇主责任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100万以上(提供承诺函,如是联合体只由牵头方提供承诺函);⑦设备使用管理制度;⑧虫害控制方案;⑨食品加工处置流程;⑩投诉应对处理措施等; 上述内容完整详细、逻辑紧密、符合釆购要求的得10分, 每有一项缺失或遗漏或每有一项理解不透彻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符合釆购需求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
应急管理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物中毒专项应急预案;②火警应急预案;③能源停止应急预案;④人身伤害应急预案;⑤传染病应对应急预案等; 上述内容完整详细、逻辑紧密、符合釆购要求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失或遗漏或每有一项理解不透彻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符合釆购需求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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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20% |
20分 |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全国餐饮培训合格证书(岗位:高级职业经理人),得3分;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每具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每具有1个得1分,最高得10分;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每具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全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每具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业绩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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