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二)采购编号:SQHS[2021]0706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分包一:肉食类:分包二:果蔬类;
分包三:主副食(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
注:每个分包拟采购3名中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人)。投标人可针对任一分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选投多个分包的,须针对所投分包分别进行报名。本项目按分包一、分包二、 分包三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
(五)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7月16日-07月22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人:梁璇 联系电话:19905245633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7月26日15: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十楼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梁璇、1990524563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接受地,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8号
联系人:臧广苏(0527-82963025)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电话: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9905245633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