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363
采 购 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街 76号院 4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531-8691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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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其它要求..............................................................34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 52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54
第六部分 附 件.......................................................................................... 58
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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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济南市槐荫
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二、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363
五、代理机构: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总预算:180 万元,其中 A包:105 万元;B包:75 万元。
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号 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A包 西食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主管
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要件,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经验、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实施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及鲁财采【2016】34 号文件《关于做好政
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
105 万元
B包 东食堂 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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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街 76号院 4楼招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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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应 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
(www.creditsd.gov.cn)等任意一个渠道自行查
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兼投兼中。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8:30-下午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路 76 号院 4楼招标部办公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0元/包。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备案,注册并备案成功后请致电采购代
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15238685)。②供应商请自行在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对应附件
中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③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自愿购买(工本费 300元/份,形式:
现金,售后不退),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
等情况均在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
潜在供应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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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号楼 502 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7589591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路 76 号院 4楼
联系方式:李智 18615238685
发布人: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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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
服务期:A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符合
甲方要求,各类考核合格可进行续签,续签时间最长
两年。
B 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如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符
合甲方要求,各类考核合格,根据甲方第二年“双核”
片区拆迁工作情况续签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两年,如
“双核”片区拆迁完成,则食堂合同自动终止。
验收标准:满足或优于甲方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投标人资格要
求
详见第一部分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 90 日历天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规定,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供
应商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为节约能源,文件胶装且反正面打印,电子
文档一份(U 盘或光盘,可编辑 word 版),唱标单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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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末根据考核结果,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据
实支付前一季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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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间、地
点
时 间 :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09:00-09:30(北京时间)
地 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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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报价
时间及地点
时 间 :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 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1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验收方式 甲方自行验收。
14 踏勘现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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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政策
执行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
1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
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填报,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价格优惠幅度: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给予 5%加分。
(2)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5%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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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表格如实填写、列明,发现投标
人不如实填写、列明,将不予以认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
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人名单并停止其参与
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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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有关
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中小微型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
政府采购政企业有关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规定,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
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
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中,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
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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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及使用投
标人信用记录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留存)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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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查询标准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
(2)时间:报名后查询。
(3)信息的使用规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
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人。
二、说明
(一)定义
1. 采购人
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进行竞争的单位
4.“成交人”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主管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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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实施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及鲁财采【2016】34 号文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
作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任意一个渠道自行查
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分五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其它要求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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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澄清要求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
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
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
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
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简体字。
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
书的翻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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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
消其报价资格。
(二)报价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
1.报价函部分
(1)报价函(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4)报价保证金交纳证明或投标保证金担保函(见附件);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6)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7)《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9.2 资格证明文件
2.资格审查部分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证合一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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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
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需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
一注)或银行资信证明(投标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
(6)投标人需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授权代表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资料;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一个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
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9)供 应 商 需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打印网站
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填写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表(见附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公章)
注:资格审查部分中缺少或者不按照以上要求内容的其中任何一项,则视为资格后审不合
格,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也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会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
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磋商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
可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资格证明原件。
3. 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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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商务偏离表;
4、评分标准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表或供应商正在进行的项目表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优惠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技术文件
1、所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2、项目管理服务大纲;
1)服务方案;
2)拟采取的管理方式;
3)工作流程;
4)工作计划;
5)人员分工方案;
6)调研步骤;
7)实施步骤;
8)培训、考核方案;
9)管理规章制度;
3、服务团队、驻场人员基本情况简历表及各类资格证书等;
4、服务要求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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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 投标报价
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首轮报价不得超预算且最终报价不得高
于首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因报价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与最终报价
的,将按报价人最后一次报价为该报价人的最终报价。
2.供应商在报价时限报一个方案;对供应商的备选方案,磋商小组不予评审,任何有
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3.报价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现场踏勘情况,在公开报价当日提供完整的报价。
4.报价标准及依据:结合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合理竞争报价。
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
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
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根据本磋商文件、国家有
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和报价人的现场考察,自行酌情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磋商文
件中所提出的全部内容,具体应包括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
生育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住宿、交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费税均
应包含在报价中。供应商所报人员工资和社保缴纳不低于现行“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缴
纳 社会保险金”有关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
7.供应商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任何因成交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
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人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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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否则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如果供应商的
投标报价被怀疑低于其企业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出具该投标价属不低于本企业成本的有
效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评定其投标的有效性。前述文件应由供应商签署人签署或加盖供
应商公章。
9.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
价。
(四)报价文件装订与编写
1.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
册(必须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2. 供应商应准备 四 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
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
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报文件正本有差异,
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
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以供备份。
4.“报价一览表”用 A4 幅面,竖版。
5.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
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
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6.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注:不响应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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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价文件签署
1.投标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
并在报价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处,均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
否则其投标无效。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封面及骑缝、开标一览表签
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4.资格证明文件一份,用 A4 幅面的纸张单面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公章后才有效。
6.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
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
“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六)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 投标人应准备四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
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书脊处印制供应商全称。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
正本为准。
2.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
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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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3.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4.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
封”字样。
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
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七) 磋商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规定,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将不收取投标保证
金。
(八)投标有效期
1. 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
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有
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街 76号院 4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531-8691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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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号楼 502 室。
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二) 报价文件签收
1. 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报价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同时签字确认。
2. 报价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
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三) 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
1.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
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磋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六、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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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供
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
席。
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公证部门对供应商的有关证件进行审验。
三证合一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食品经营许可
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加分项(详见评分办法)。
4.公证单位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按签到顺序进行检查,并当场宣布检查结
果。
5.唱价:工作人员当众按供应商的签到顺序开启报价一览表,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
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二)组建磋商小组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
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报
价文件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
(三) 磋商原则
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
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
素。
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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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
评定出成交人。
(四)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
审方法。本项目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分细则
附后)
(五)初步评审
1.报价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综合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
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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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
价处理。
A、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B、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C、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D、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G、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H、报价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I、其他。
(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
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
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 报价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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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
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
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
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
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
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
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七) 综合评审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
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
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
特别说明: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3.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成交,则
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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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
(八) 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
(九)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
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十)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
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
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
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
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
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
形,经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
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
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
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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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
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十一)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
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的规定签署、密封、装订的;
3.唱标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5.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的;
6.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未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
明文件的;
7.报价文件载明的供货期超过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时间的;
8.报价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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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质保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11.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2.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 填写项目不齐
全的;
13.照搬照抄采购文件的报价文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5.供应商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
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4.供应商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或以任何方
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
6.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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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供应商存在以上行为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
赔偿。
(十三)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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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
行招标。
(十四)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
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
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
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正常进行。
5、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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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
七、合同签订
(一) 成交通知
1. 评标结果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成交人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
通知未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
的一个组成部分。
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二) 签订合同
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律师见证费或公证费、服务费
1.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或公证机关交纳
公证费(不足一仟元的按一仟元计取)。
2.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五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 2%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费。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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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处罚、质疑
(一) 处罚
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
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成交人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成交人其它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
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
开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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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
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
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5.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
密。
6.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省财政厅投诉。
7.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十、保密和披露
(一) 保密和披露
1. 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
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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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
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
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解释权
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
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
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
时将给予小微企业的评标价格 6%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
的计算及评审;
2)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3)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未按照要求提供声明函
原件的,将不给于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4)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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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府采购政策。
5)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
格;同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
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2.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开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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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同。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
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注: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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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其它要求
一、技术参数
A 包:
一、项目概况
(一)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解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内机
关食堂 120 职工的就餐问题,餐标早餐 5元/人/天、午餐 15 元/人/天,就餐天数 251 天。为
了保障职工的就餐安全和餐饮质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拟就单位的食材采
购服务部分(具体包括食用油、肉食品、蔬菜、面粉、豆制品、食品加工配料、洗洁精等)及
工作餐服务(包括人员工资)部分确定一家服务单位。主要负责早餐和午餐菜品、面点、副食
品等的食材购买、制作、加工等。
(二)食堂提供早、午两餐:
早餐供应时间:7:20--8:20(北京时间)
午餐供应时间:11:40--12:40(北京时间)
一、食材采购供应部分
(一)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街道办的职工餐(早餐、午餐)的食材购买。
2.食材配送服务地点及员工用餐情况:
(1)服务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内;
(2)满足采购人办公区域内机关食堂 120 名职工的就餐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餐标:早餐 5
元/人/天、午餐 15 元/人/天,就餐天数 251 天。 (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增加或减少)
(二)主副食材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中标后食材根据采购人要求选定)食用
油(调和油)产品标准:
(1)所供品牌食用油为具有国家认可的食用油生产厂家;
(2)符合国家粮油、食品行业标准的合格检验报告;
(3)产品标准符合:GB1534-2003《花生油》、GB1535-2003《大豆油》、GB1536-2004《菜籽
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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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类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2)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
显泥土、码放 整齐、无破损、大小基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 整齐、无破损、
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
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果类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
米类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1354-2009,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面粉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1355-1986《小麦粉》、LS/T3202-1993《面条 用小麦粉》、GB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通过“QC”、“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肉禽类产品标准:
(1)猪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07-2005《鲜(冻)畜肉
卫生标准》,牛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GB2707-2005 《鲜(冻)
畜肉卫生标准》,鲜禽类产品标准符合 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2710-1996《鲜(冻)
禽肉卫生标准》。
(2)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水产类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NY5053-2005《无公害食 品、普通淡水鱼》、GB2736-1994《淡水鱼卫生
标准》、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2)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
彻底、无异味。
(3)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蛋类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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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 SB/T 10638-2011 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其他相关检验标准,破损率低于 3%。
调味品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
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干货类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
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饮料类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
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大桶水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其他用品(餐巾纸、湿巾、手帕纸等)
(1)所提供的餐巾纸、湿巾、手帕纸必须是 100%原生木浆,无香符合 GB15979 卫生标准。
二、食材采购其他要求
1.根据现有机关食堂 120 人就餐数量,做好每周饮食计划上报主管办公室,根据计划实
际用餐人数做好每天需要的食材购买,成交供应商每天负责采购新鲜食材,不达标食材采购人
拒付费用或退货。
2.根据食药监管理部门要求制作好各项管理规定并严格实施,严禁违反管理规定操作,严
格把控质量关,严禁食物中毒等影响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
3.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
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后,由该配送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
失,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供应商所供产品如属于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供货时须同
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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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材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
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
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6.供应商为食堂所供的米、面、油、肉等食材,及配料调味品等的供应单位必须有相关的
食品质量安全证明。每日食材均须保留一份样品至隔日,以便采购人检测追责。
7.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
的责任。
8.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并要求
其进行整改,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9.称量要求:食堂设有标准电子秤,每天早上的菜品必须一一称重并按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准确无误后方可依次入库或放到指定地点。
10.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的主副食材采用“甲定乙供”的方式,
即主要产品(如蔬菜、食用油、肉食品、奶制品、面粉、食品加工配料、洗洁精等)品牌由采
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需采购并按时配送。
三、人员配备
机关食堂:6 人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厨师 2 持有厨师证、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
犯罪记录,服务意识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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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面点师 1 持有面点师证、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
何犯罪记录,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
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配菜 2 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犯罪记录,
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身份证日期
为准。
负责人 1 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犯罪记录,
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身份证日期
为准。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服务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2.供应商必须合法用工,执行最新颁布的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有关规定;
3.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
故、劳动纠纷等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标准
1.供应商在确保饭菜质量的同时,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经常变换菜品、面食花样及口味。
供应商所报配餐方案完善,有针对性,营养膳食搭配合理、花样繁多、荤素均衡、烹饪种类多
样,起到营养互补的作用。
2.服务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厨房操作间、餐厅及周边等环境,
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
一大清扫。所有餐具须每餐消毒,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
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合理调配食材,保证
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霉烂变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
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后厨加工区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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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的存放、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严格规范使用各类厨房设施,防止各类水电气安全事故发生。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作
人员在操作制作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时,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6.就餐供应严禁浪费、合理搭配控制、不超量制作、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因搭配不当、管
理不善造成浪费及不足供应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加工间卫生管理、餐厅卫生消杀、餐具清洁消杀等工作严格按照食药监管理要求完成,
因工作不遵守相应规定采购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违反规定执法部门查出,做出处罚决定由成交
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加工制作时,节约使用水、电、燃气等能源,严禁出现长流水等浪费现象,浪费现象采
购人发现做出相应处罚。
9.采购人对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
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整改后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
任。
10.服务人员年变动率不超过 20%,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调整时须经采购人
同意,采购人对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采购人提出更换调整要
求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11.根据季节变换,供应商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装。
12.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派驻人员调配使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四、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存放、
制作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2)供应商在食品原材料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装食品查看生
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看货物质量、观察是否新鲜、
变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3)原材料应按食品类别分类、分架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
食品材料,做好通风换气、夏季降温、防暑、防虫等卫生防范工作。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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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对于半成品或当日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应据类别分别存放,防
止食品腐败变质。
(4)在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中,食品原料加工存放,要符合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
的 墩、案、冰箱、保鲜台等有生熟明显标志。售饭时要用食品夹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每餐食
品严格遵守食药监规定进行留样。
(5)炊事机械、电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管理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机械等设备进行熟
知 熟用。重点做好电器失火防范工作,按工作范围把电源、电线、气源检查工作负责到人,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供应商应保持就餐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餐厅内外每餐打扫卫生一次,餐具使用
前严把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餐具每餐消毒。
五、其他要求:
1、职工用餐品种:
早餐:汤粥类 2 种,小菜不少于 4 种,炒菜不少于 1 种,主食不少于 5 种,鸡蛋 1
个,杂粮食品不少于 1 种,牛奶或酸奶(1 周不少于 2 次);
午餐:主荤(2 选 1),半荤 1 种,青菜 4 种,面食不少于 3 种,应季水果,汤粥各
1种。
2、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进行食堂用餐改用餐盒时,餐盒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符合甲方要求,各类考核合格可进行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两年。
4、水电及燃气费由甲方承担,供应商应做到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5、如食堂内部甲方固定资产因使用原因或设备老化需维修保养,500 元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劳保用品、餐巾纸洗涤品、办公用品清单
劳保用品: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一次性手套 包 10
2 一次性帽 包 5
3 一次性口罩 包 20
4 通用手套 副 30
5 一次性防水袖套 包 10
6 胶手套(加厚) 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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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普通工作服 件 12
8 围裙 件 12
9 保鲜盒 套 1370
10 保鲜膜 卷 20
11 保鲜袋 包 30
12 一次性水杯 箱 3
13 抹布 包 10
14 毛巾 块 10
15 垃圾袋(大) 包 12
16 垃圾袋(小) 包 10
17 钢丝球 包 15
18 拖把 把 20
19 刷子(刷地) 把 2
20 扫帚簸箕 套 4
21 百洁布 块 15
22 油布 片 20
23 毛刷 个 6
24 小勺子 个 30
25 筷子 盒 5
26 菜刀 把 5
27 刮水器 个 2
28 牙签 包 12
29 快餐盒 套 1600
餐巾纸洗涤品: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餐巾纸 箱 12
2 餐洗净 箱 10
3 肥皂 箱 2
4 洗衣粉 包 13
5 消毒液 桶 15
6 杀虫剂 瓶 6
7 碱面 包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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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油污清洗剂 瓶 6
办公用品: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A4 纸 包 5
2 墨盒 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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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包:
一、项目概况
(一)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解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内综合服
务楼东餐厅 80 名职工的就餐问题,餐标早餐 5 元/人/天、午餐 15 元/人/天,就餐天数 300
天。为了保障职工的就餐安全和餐饮质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拟就单位的
食材采购服务部分(具体包括食用油、肉食品、蔬菜、面粉、豆制品、食品加工配料、洗洁精
等)及工作餐服务(包括人员工资)部分确定一家服务单位。主要负责早餐和午餐菜品、面点、
副食品等的食材购买、制作、加工等。
(二)食堂提供早、午两餐:
早餐供应时间:7:20--8:20(北京时间)
午餐供应时间:11:40--12:40(北京时间)
三、食材采购供应部分
(一)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街道办的职工餐(早餐、午餐)的食材购买。
2.食材配送服务地点及员工用餐情况:
(1)服务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内;
(2)满足采购人办公区域内综合服务楼东餐厅 80 名职工的就餐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餐
标:早餐 5 元/人/天、午餐 15 元/人/天,就餐天数 300 天。 (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增加或减
少)
(二)主副食材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中标后食材根据采购人要求选定)
食用油(调和油)产品标准:
(1)所供品牌食用油为具有国家认可的食用油生产厂家;
(2)符合国家粮油、食品行业标准的合格检验报告;
(3)产品标准符合:GB1534-2003《花生油》、GB1535-2003《大豆油》、GB1536-2004《菜籽
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蔬菜类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街 76号院 4楼招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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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
显泥土、码放 整齐、无破损、大小基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 整齐、无破损、
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
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果类产品标准:
(3)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4)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
米类产品标准:
(2)产品标准符合 GB1354-2009,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面粉产品标准:
(1)产品标准符合 GB1355-1986《小麦粉》、LS/T3202-1993《面条 用小麦粉》、GB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通过“QC”、“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肉禽类产品标准:
(2)猪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07-2005《鲜(冻)畜肉
卫生标准》,牛肉类产品标准符合 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GB2707-2005 《鲜(冻)
畜肉卫生标准》,鲜禽类产品标准符合 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2710-1996《鲜(冻)
禽肉卫生标准》。
(2)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水产类产品标准:
(3)产品标准符合 NY5053-2005《无公害食 品、普通淡水鱼》、GB2736-1994《淡水鱼卫生
标准》、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4)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
彻底、无异味。
(3)供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蛋类产品标准
(1)符合 SB/T 10638-2011 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其他相关检验标准,破损率低于 3%。
调味品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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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
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干货类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
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饮料类产品标准
(1)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
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大桶水产品标准
(2)产品标准符合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其他用品(餐巾纸、湿巾、手帕纸等)
(1)所提供的餐巾纸、湿巾、手帕纸必须是 100%原生木浆,无香符合 GB15979 卫生标准。
四、食材采购其他要求
1.根据现有综合服务楼东餐厅 80 人就餐数量,做好每周饮食计划上报主管办公室,根据计划
实际用餐人数做好每天需要的食材购买,成交供应商每天负责采购新鲜食材,不达标食材采购
人拒付费用或退货。
2.根据食药监管理部门要求制作好各项管理规定并严格实施,严禁违反管理规定操作,严格把
控质量关,严禁食物中毒等影响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
3.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
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后,由该配送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
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供应商所供产品如属于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供货时须同时提
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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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材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
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6.供应商为食堂所供的米、面、油、肉等食材,及配料调味品等的供应单位必须有相关的食品
质量安全证明。每日食材均须保留一份样品至隔日,以便采购人检测追责。
7.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责
任。
8.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并要求其进
行整改,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9.称量要求:食堂设有标准电子秤,每天早上的菜品必须一一称重并按实际称重数量为准。准
确无误后方可依次入库或放到指定地点。
10.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的主副食材采用“甲定乙供”的方式,即主
要产品(如蔬菜、食用油、肉食品、奶制品、面粉、食品加工配料、洗洁精等)品牌由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需采购并按时配送。
三、人员配备
综合服务楼东餐厅:6 人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厨师 2 持有厨师证、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
犯罪记录,服务意识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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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面点师 2 持有面点师证、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
何犯罪记录,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
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配菜师 1 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犯罪记录,
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身份证日期
为准。
帮厨 1 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犯罪记录,
年龄男士 60 周岁以下,女士 55 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身份证日期
为准。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服务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2.供应商必须合法用工,执行最新颁布的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有关规定;
3.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
故、劳动纠纷等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标准
1.供应商在确保饭菜质量的同时,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经常变换菜品、面食花样及口味。
供应商所报配餐方案完善,有针对性,营养膳食搭配合理、花样繁多、荤素均衡、烹饪种类多
样,起到营养互补的作用。
2.服务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厨房操作间、餐厅及周边等环境,
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
一大清扫。所有餐具须每餐消毒,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
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合理调配食材,保证
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霉烂变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
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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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后厨加工区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
食品原材料的存放、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出现食品安全
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严格规范使用各类厨房设施,防止各类水电气安全事故发生。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作
人员在操作制作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时,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6.就餐供应严禁浪费、合理搭配控制、不超量制作、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因搭配不当、管
理不善造成浪费及不足供应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加工间卫生管理、餐厅卫生消杀、餐具清洁消杀等工作严格按照食药监管理要求完成,
因工作不遵守相应规定采购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违反规定执法部门查出,做出处罚决定由成交
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加工制作时,节约使用水、电、燃气等能源,严禁出现长流水等浪费现象,浪费现象采
购人发现做出相应处罚。
9.采购人对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
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整改后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
任。
10.服务人员年变动率不超过 20%,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调整时须经采购人
同意,采购人对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采购人提出更换调整要
求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11.根据季节变换,供应商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装。
12.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派驻人员调配使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四、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存放、制
作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2)供应商在食品原材料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装食品查看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看货物质量、观察是否新鲜、变
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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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材料应按食品类别分类、分架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材料,做好通风换气、夏季降温、防暑、防虫等卫生防范工作。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毒、
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对于半成品或当日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应据类别分别存放,防止食
品腐败变质。
(4)在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中,食品原料加工存放,要符合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的 墩、
案、冰箱、保鲜台等有生熟明显标志。售饭时要用食品夹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每餐食品严 格
遵守食药监规定进行留样。
(5)炊事机械、电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管理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机械等设备进行熟知 熟
用。重点做好电器失火防范工作,按工作范围把电源、电线、气源检查工作负责到人,发现 隐
患及时处理。
(6)供应商应保持就餐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餐厅内外每餐打扫卫生一次,餐具使用前严
把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餐具每餐消毒。
五、其他要求:
1、职工用餐品种:
早餐:汤粥类 2 种,小菜不少于 4 种,炒菜不少于 1 种,主食不少于 5 种,鸡蛋 1个,
杂粮食品不少于 1 种,牛奶或酸奶(1 周不少于 2 次);
午餐:主荤(2 选 1),半荤 1 种,青菜 4 种,面食不少于 3 种,应季水果,汤粥各 1 种。
2、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进行食堂用餐改用餐盒时,餐盒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符合甲方要求,各类考核合格,根据甲方第二年“双核”片区拆迁
工作情况续签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两年,如“双核”片区拆迁完成,则食堂合同自动终止。
4、水电及燃气费由甲方承担,供应商应做到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5、如食堂内部甲方固定资产因使用原因或设备老化需维修保养,500 元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劳保用品、餐巾纸洗涤品清单
劳保用品: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一次性手套 包 10
2 一次性帽 包 3
3 一次性口罩 包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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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用手套 副 15
5 一次性防水袖套 包 10
6 胶手套(加厚) 双 10
7 普通工作服 件 12
8 围裙 件 12
9 保鲜盒 套 1370
10 保鲜膜 卷 22
11 保鲜袋 包 35
12 一次性水杯 箱 4
13 抹布 包 10
14 毛巾 块 10
15 垃圾袋(大) 包 12
16 垃圾袋(小) 包 10
17 钢丝球 包 15
18 拖把 把 20
19 刷子(刷地) 把 2
20 扫帚簸箕 套 4
21 百洁布 块 15
22 油布 片 20
23 毛刷(油) 个 6
24 小勺子 个 30
25 筷子 盒 5
26 菜刀 把 5
27 刮水器 个 1
28 牙签 包 12
29 快餐盒 套 2100
餐巾纸洗涤品: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餐巾纸 箱 12
2 餐洗净 箱 10
3 肥皂 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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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洗衣粉 包 10
5 消毒液 桶 10
6 杀虫剂 瓶 6
7 碱面 包 15
8 油污清洗剂 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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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
评审项 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10 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100;
食材采购质
量保证情况
(20 分)
食材来源安全环保,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卫生可控,措施有力
方案合理得 20 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 1 分为单位进行递减,减完为止; 无此
项内容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了餐厅服务、运营管理、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厨房管理优
服务保障体
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案措施,方案全面、完整、科学、详细、有针对
系情况
性的得 15 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 1 分为单位进行递减,减完为止;无
(15 分)
此项内容不得分。
人员配置的
合理性
(15 分)
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拟派的人员配置,按照是否符合实际服务要求进行综
合打分,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实用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15 分,存
在瑕疵或不足的以 1 分为单位进行递减,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员工培训、
考核方案(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中的技能技巧培训、 岗位职责培训、职业操守和
道德培训、方案完善合理 最高得 10 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 1 分为单位
进行递减,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所报服务质量、餐饮质量保证方案、菜品定期更新及菜品研发方案、仓
综合评价情况
库管理方案、食材采购检测方案、设施设备餐具管理方案等措施有力科学
合理、实用完整、齐全、针对性强得 15 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 1 分为
(15 分)
单位进行递减,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和优惠条款
(5 分)
每提供一条实质性的优惠措施或合理化建议,节约甲方成本可满足甲方实际
需要的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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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中毒等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及防疫预案,
对停气、停水、停电、火灾、煤气及天 然气的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
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人员突发紧急情况处置方案的完善性、可行性、合理性最高得 10
案(10 分)
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 1 分为单位进行递减,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
备注:1、得分相同者,报价低的,名次在前;得分、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视技术参数
优劣确定名次。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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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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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所需 (服务名称)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磋商文件
2、报价文件
3、本合同附件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5、成交通知书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可后附详细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四、付款
1、付款途径: 。
2、付款方式: 。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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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期:
4、验收方式: 。
六、履约保证金
无
七、服务期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
生效。
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十、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成交人违
约,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
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一、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槐荫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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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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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附 件
(一)投 标 函
致: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报价文
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
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律师见证费,遵
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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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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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
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
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 ),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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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证明或汇款凭证
(粘贴处)
(四)磋商保证金(没有可不提供)
鉴于 (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下称“采
购人”) 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此承担向采购人支付总金额元的责任。
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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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首轮报价 一 览 表(A/B 包)
(须单独密封,用于公开唱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
2、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未签字或盖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其他优惠及服务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认同程度 本供应商完全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开标现场签字 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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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备注:1、本表可按格式进行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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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无违规违法声明
致(招标人) :
1、我公司目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财政主管部门通报
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期限未满的情况。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响应)的责任,成交(成交)无效,
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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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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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________。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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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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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详见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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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序号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说明
说明:响应文件的内容如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有偏差,请在该表中注明。无偏离的注明“无”,
将视为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商务规定。对招标要求虚假响应者,一经查实按废除其投标
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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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街 76号院 4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531-86913467
- 70 -
(十一)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序号 设计内容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说明
磋商文件的商
务条款
说明:响应文件的内容如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有偏差,请在该表中注明。无偏离的注明“无”,
将视为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商务规定。对招标要求虚假响应者,一经查实按废除其投标
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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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主管机关 投资者:
经济类型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 务
经营、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 务
工商登记
登记机关: 注册资本金:
执照号: 上年审验:
税务登记 登记机关: 税 务 号:
企业资质等 证书号: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职工情况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工人: 员工总数:
固定资产 资产总值: 生产能力:
产销情况 上年产值: 销售总额:
企业详细地址
公司本部: 省
分公司(办事处):
市
省
区
市
路
区
号
路 号
通信联系
企业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业务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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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拟配备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备注
注:此表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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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元) 服务起止时间 备注
注: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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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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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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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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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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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功能
一、评标优惠条款
1.1 监狱、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1.1.1 价格扣除幅度:对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2 小型、微型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规定,投标人、产品制造商应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3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投标时单独提
供,复印件与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标委员会查验并认定。
(2)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企业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以上证明材料缺一项价格不予扣除。
1.1.4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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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1.5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须同
时提供产品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证明(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与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二、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1)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与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投标无效或取
消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二、说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其它要求
四、响应文件编制
五、报价文件递交
六、开标与评标
(十一) 废标
(十二)无效投标
七、合同签订
九、处罚、质疑
十、保密和披露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的评标
2)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3)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4)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
6)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注: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其它要求
(一)投 标 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首轮报价 一 览 表(A/B包)
(六)报价明细表
(十五)其他内容格式自拟(十六)封面格式
(十七)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7日 19时18分31秒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 |||||||||||||||
联系方式:87589591(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县(区)天桥东街76号纬北房管所5楼 | |||||||||||||||
联系方式:18615238685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兴福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363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3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天桥东路76号院4楼招标部办公室 | |||||||||||||||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备案,注册并备案成功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15238685)。②供应商请自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对应附件中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③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自愿购买(工本费300元/份,形式:现金,售后不退),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 |||||||||||||||
4.售价:0元/包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7月18日 至 2021年7月22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0分至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502室。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502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15238685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