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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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DXZC-2021-017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7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中购管备第20210425号(LDXZC-2021-017) 二、项目名称: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阳县八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1号 成交金额:6046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宇、高金平、白旭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收取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中阳县县委大院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863489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334729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334729323 评审专家名单:高金平 张爱宇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 代理费收费金额:0.9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7日 |
采购编号:中购管备第20210425号
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器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相关附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器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项目名称: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DXZC-2021-017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器采购项目 |
649870.0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非法定代表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
4、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证明资料;
5、近一年税款缴纳凭证或证明资料;
6、 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设立的企业不提供此内容)
7、“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注: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红印公章)。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发售地点:中阳县凤城北街178号二层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
4、谈判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
5、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中阳县凤城北街178号二层
七、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价人将价款汇至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营盘支行
帐 号:14675141504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中阳县县委大院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8634899099
2、代理机构: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康女士
联系电话:18334729323、15536518660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223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营盘支行
帐 号:146751415046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报价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 |
2 |
允许代理商报价 |
是 |
3 |
允许联合体报价 |
否 |
4 |
报价文件份数 |
报价文本:正本份、副本2份 报价一览表:1份(格式见第六部分),须另外封装(标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公章),以此进行报价。 |
5 |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3、★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 4、★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证明资料; 5、★近一年税款缴纳凭证或证明资料; 6、★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设立的企业不提供此内容); 7、★“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4、近二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5、★报价明细表; 6、★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7、★报价一览表;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6 |
报价保证金额 |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报价人须在谈判前将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到指定银行的账户上。(在银行回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账户名称: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营盘支行 帐 号:146751415046 |
7 |
谈判有效期 |
为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8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 地点:中阳县凤城北街178号二层 |
9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同上 |
10 |
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交清。 |
11 |
谈判小组成员 |
2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
注:本表内容与谈判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二、谈判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服务” 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服务商。
2.3“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服务商。
2.4 本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服务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 报价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详见谈判公告。
3.4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报价,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5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报价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6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报价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报价,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
第四部分: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相关附件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谈判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报价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服务文件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报价文件的份数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商务、服务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订形式装订。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8.4 保证金
(1)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服务商的报价文件。
(2)未成交服务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服务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盖备,成交服务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5报价
8.5.1本次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此报价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交通、住宿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8.5.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8.5.3报价人要按报价服务内容填写服务分项报价表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文件报价无效。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方式进行。
15.组建谈判小组
15.1 谈判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2 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当日确定。
15.3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谈判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谈判活动。
16. 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6.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报价时只报总额,报价人需分别标明各项货物价格以及合计金额)、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7.报价文件初审
17.1 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17.2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7.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4 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5 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
17.6 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谈判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文件。
18. 确定谈判方案并进行谈判
18.1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谈判人参加谈判。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8.2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
18.3 谈判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18.4谈判时需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答辩,答辩内容明显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则视同非实质性响应,谈判小组有权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谈判人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8.5 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谈判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谈判人的报价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该书面通知由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18.7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8重新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包括现场提交报价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
18.9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谈判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报价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报价文件;
18.10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报价文件,则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报价文件。
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在指定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未按规定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4)提交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5)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6)谈判小组对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
18.11 谈判小组应对报价人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18.12 谈判小组要对与每个谈判人的谈判内容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做出书面记录,谈判结束后,谈判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字确认。
18.13 已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谈判的谈判人的保证金。
18.14 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15 谈判小组根据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技术答辩情况,直接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19.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
19.2 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9.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0.报价的澄清
20.1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确定成交候选人
21.1按最终报价情况按从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各专家按多数服从少数原则表决确定成交候选人。
22.谈判过程保密
22.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服务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参照国家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未缴纳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6.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七、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报价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服务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服务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适用):
31.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3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给予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折扣:监狱企业给予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本项目预算价:预算价649870.00元;
2.合同签订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
3.交货期限:按甲方要求;
4.交货地点:中阳县政府院内;
5.付款方式:(由合同条款付款);
6.质量保证期:一年。
二、技术要求:
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产品 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容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冰箱 |
颜色:轻奢灰。箱门结构:梯形四门。制冷方式:风冷。种类:冷藏冷冻。面板类型:钣金。总容积(区间)406L以上;冷冻室容积(区间)139L以上;冷藏室容积(区间)267L以上。产品描述:彩晶变频,风冷无霜,分层多路送风,超薄箱体,厨装一体。支持开门报警。1级等级能效。 |
406L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洗衣机 |
颜色:圣多斯银。结构:前开式。产品类型:全自动滚筒式。电机类型:直驱变频电机。显示方式:LED。能效等级:1级。洗涤容量:9-10KG。支持快洗,防毒抗菌,自洁超静音,防皱浸泡,强力去污可预约。 |
10kg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电视 |
颜色:黑色。面板类型:软屏。背光源:DLED。支持全部网络连接,可语音操作,可视频通话。 |
55寸 |
台 |
20 |
全国联保 |
电视 |
颜色:流星银色。智能LED纳米四驱背光。支持全网络连接,可智能语音操控,可视频通话。 |
65寸 |
台 |
4 |
全国联保 |
茶吧 |
颜色:黑色。加热方式:双壶加热。操作方式:触控式。 |
台 |
25 |
全国联保 |
|
热水器 |
颜色:炫幻金。产品类型: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等级:1级。容积:50L。控制方式:智能APP。加热方式:恒温式。防水等级IPx4(防溅型)。 |
50L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花洒 |
9寸出水 |
个 |
18 |
全国联保 |
|
前置 |
3T/H大流量,40μm精细过滤,净水反冲洗,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
浴霸 |
颜色:银色。加热方式:铝片散热式。机械操控,双擎动力,速暖。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
油烟机 |
风量(15±10%)m?min,风压:≥320Pa,万向风管 口径160mm |
套 |
18 |
全国联保 |
|
微波炉 |
容量23L 侧拉门,控制方式:触控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
电磁灶 |
机身颜色:跃动蓝,全能触控,188mm加热盘 |
台 |
18 |
全国联保 |
|
热水器 |
颜色:金色。产品类型:即热式电热水器。 |
50L |
台 |
7 |
全国联保 |
2.对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等表述内容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视实际情况需修改谈判文件的,在谈判前对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统一下发书面通知。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8634899099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3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无违法记录声明…………………………………
4、社保证明……………………………
5、纳税证明…………………………
6、审计报告……………………………
7、“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二)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业绩………………………………………………
5、报价明细表……………………………………
6、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7、报价一览表……………………………………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三、无违法记录声明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报价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报 价 函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 。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采购文件规定,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报价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报价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近两年同类型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金额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品牌 |
合计 |
其他 |
|||
1 |
|||||||||
2 |
|||||||||
3 |
|||||||||
…… |
|||||||||
总报价(大写): ¥: |
|||||||||
备注 |
服务响应 |
时间 |
地点 |
||||||
付款方式响应 |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格式自拟)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报价人名称 |
|
总报价\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 |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 |
谈判保证金 |
附:谈判保证金汇出凭证的复印件
|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以实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方)和 (受托方名称) (以下简称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
3.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成交通知书。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报价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五、付款条件、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
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付款条件、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以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准。
六、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政府采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代理机构存档。
签约方: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谈判项目做出第二次报价(人民币)如下:
项目编号:
总 报 价:
相关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谈判报价人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并加盖单位鲜章后自行携带到谈判现场,用于报价人进行报价。)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报价人名称 |
|
总报价\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 |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 |
谈判保证金 |
附:谈判保证金汇出凭证的复印件
|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页须另外单独封装,带至谈判现场用于报价
附件三 质 疑 函
山西利鼎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XX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XX年XX月XX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的采购活动中,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一、具体质疑事项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__________。 。
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几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所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__________。
(列明事实依据目录及对每条事实依据的详细说明。)
质疑人:XX(签章) 法定代表人:XX
地 址:XX 邮编:XX
电话:XX 传真:XX 电子邮箱:XX
质疑人:XXX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