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18W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最低限价(校园超市经营承包金):40万元/年。
采购需求: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包括校园内投放自动售卖设备,但自动售卖设备的投放数量、投放位置均需学校审批。校方不承诺封闭管理、不承诺校园超市的唯一性,也不允许承租者干预经学校批准的学生实习及学校同意的学生创业实践经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承租期):二年(一年一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0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2021年1月—202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是投标代表,也不需提供此项材料,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而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且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在开标现场现金交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投标人从解放南路东门进出;投标人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各投标人项目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校园;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3)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东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出示本人近14天的出行轨迹(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不逗留。
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二)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不入账),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有效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原件及交费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5室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58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16楼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0515-88588707
发布稿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服务外包项目.docx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21-018W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采购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9日
总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4章 项目需求……………………………………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18W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最低限价(校园超市经营承包金):40万元/年。
采购需求: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包括校园内投放自动售卖设备,但自动售卖设备的投放数量、投放位置均需学校审批。校方不承诺封闭管理、不承诺校园超市的唯一性,也不允许承租者干预经学校批准的学生实习及学校同意的学生创业实践经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承租期):二年(一年一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0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2021年1月—202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是投标代表,也不需提供此项材料,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而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且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在开标现场现金交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投标人从解放南路东门进出;投标人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各投标人项目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校园;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3)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东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出示本人近14天的出行轨迹(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不逗留。
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1)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不入账),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有效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原件及交费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5室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58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16楼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0515-8858870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5%×40%计取(如低于3000元的直接按3000元计取);上述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分摊含进投标报价中,且不得单列,采购人不再承担上述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以及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对本次采购及相关服务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为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规费、措施费、风险费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的范围以内,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及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6.1 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3.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4.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4.3 培训计划;
14.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4.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5.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需提供单位授权函)、监管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资格审查
24.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5.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6.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6.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
27、投标的澄清
2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28.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8.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7号令第31条)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无效投标条款
29.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本工程无要求);
29.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9.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9.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9.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9.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9.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9.1.8 投标人串通投标;
29.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9.2废标条款:
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9.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9.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0.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30.3采购人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质疑处理
31.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1.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1.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1.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1.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1.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32、中标通知书
32.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3. 签订合同
33.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相应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5、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6、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注册地在盐城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可在与盐城市财政局签署了《盐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
八、其他
37、样品:无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甲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中标人必须按学年(每年8月25日前)向招标人缴纳校园超市经营承包金。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校方按照中标价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经营期满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8.1提供水、电、消防设施,按盐城市规定标准收取水、电费。
8.2学校后勤处具体负责超市管理,协调处理经营服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3学生人数依据学校招生和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定,校方不保证学年内在校生人数。
8.4校方允许超市内设值班室一间,不提供其他生活、服务场所。
8.5提供消防、水电等设施及公共财产清单。
8.6校方有权对承包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有权视情节轻重扣减责任保证金,乃至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承包金,亦不承担合同终止责任。
8.7校方不承诺封闭管理、不承诺校园超市的唯一性,也不允许承租者干预经学校批准的学生实习及学校同意的学生创业实践经营项目。
%1、 乙方权利与义务
9.4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凡不服从管理、违纪违法或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扣减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亦不承担合同终止责任。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9.2在学校规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更换投资法人,不得转让经营权。中标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所允许范围经营,同时要求不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向学生出售真空包装的熟食肉类食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不得现场加工制作任何食品和饮料。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9.3每月 25 号前按实缴(结)清当月水、电费用。
9.4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和省、市劳动用工规定,从业人员与校方无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从业人员在学校从事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社会保险、工伤等均与校方无关。进校服务前,统一办理从业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工号牌,投资法人收齐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务工证等,到后勤处和保卫处登记并办理相关上岗手续。(手续齐全后,得到校方检验认可,方可营业)
9.5遵守《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自觉与校方签订环境卫生和食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服从校方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区域卫生、个人卫生达标。
9.6自觉爱护校方设施及公共财产。加强校方房屋和资产的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合同期满如数完好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场所结构与设施,凡擅自更改结构与设施、自行添置物品与设施的费用,校方概不承担接受。
9.7自行解决从业人员食宿问题,不得在校园内住宿、烧煮。
9.8以承包单位的法定名称作为超市标识(室外设计须得到学校认可,不得随意张贴宣传海报)。
9.9不得销售与食堂经营有关的商品或产品。
9.10承包期满十个工作日内自行撤场,否则校方有权强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 违约责任
10.1一旦中标,承包方擅自转包、分包、不及时如数缴纳相关费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0.2承包期内承包方违约终止合同,校方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校园超市位于南食堂楼2楼,经营面积约300平米。师生员工约9000人(因学生实习等情况,在校人数会发生变化)。特别声明:以上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和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依据。校园超市是我校为师生提供零售服务的平台,招标人拟引进具有成熟校园超市经营经验的企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的商品零售服务。
2.项目内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为一个标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标段包括校园内投放自动售卖设备,但自动售卖设备的投放数量、投放位置均需学校审批。校方不承诺封闭管理、不承诺校园超市的唯一性,也不允许承租者干预经学校批准的学生实习及学校同意的学生创业实践经营项目。
3.经营范围及期限:中标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所允许范围经营,同时要求不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向学生出售真空包装的熟食肉类食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不得现场加工制作任何食品和饮料。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承租期:二年(一年一续签)。最低限价40万元/年。
4.装修、装饰及设备投入要求:校方提供货架、收银台和刷卡机等基本经营设备。水、电设施连接到位并独立计费。中标人若有装修、装饰和设备投入的,需向校方提交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装修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并经校方同意后实施,确保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特别提醒:安全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货架间距不得小于1.2米,装修和设备投入方面所需资金由中标方承担。
6.校园超市经营承包金缴纳:中标人必须按学年(每年8月25日前)向招标人缴纳校园超市经营承包金。
7.履约保证金:校方按照中标价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经营期满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8.经营期满退场:中标人合同经营期满后,应在10个日历天内撤除自行投入的设备、剩余货物并清运出校园,校方原有的各项设备(以中标方入场时的设备移交清单为准)必须完整归还,如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9.其他内容:
9.1超市员工由中标经营人聘用与招标人无隶属关系。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办理用工手续,参加社会保险。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各类证件报甲方审核后存留复印件备案。
9.2中标经营人必须负责超市的保洁工作,指派专人定时打扫,保证超市及其周边清洁卫生,接受学院后勤保障处日常考核。超市的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3中标经营人与招标人签定协议后,不得因区域问题、学生人数减少、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或其它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4.中标经营人必须自主经营,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中标经营人每天必须亲自在场经营管理,如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经营人不得将部分场地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超市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物品,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退包,不得擅自停业,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其经营,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5中标经营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治安事件、消防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员工交通事故和工伤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和民事责任。因此导致招标人受到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有权根据事故(件)的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承包协议。
9.6中标经营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经营时间经营,招标人的教育教学活动、节假日及其它活动的安排不受超市中标经营人制约,食堂营业时间与超市营业时间无关,食堂一日三餐以及经学院批准的开夜市不影响超市合同的执行。招标人对超市盈亏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经营人根据招标人安排和市场规则自行安排经营方略。
9.7商品经营要求:
销售商品的定价不得高于同区域便利店的商品价格,进货加价不超过 20%。
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供货商进行供货,对供货商资料及商品质检报告等资料备案造册。
要确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
50分 |
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 的扣0.2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 的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企业能力 (21分) |
经营业绩 |
10分 |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从事同类超市经营服务,每有一年得1分,服务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最多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企业资信 |
5分 |
获得AAA级资信等级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质量服务信誉证书、AAA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个得1分。此项最高5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
管理 体系 认证 |
6分 |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以上认证须在有效期内,官网可查。 |
|
经营方案(23分) |
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 |
5分 |
现场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项目经理具备在超市行业经营管理三年及以上经历得3分,提供在单位缴纳2021年1-6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及项目经理履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7分 |
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及职责分工,人员的配备、应急措施等合理、到位,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优秀者得6-7分,良好者得4-5分,一般者得2-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
8分 |
1.进货渠道正规、进出货手续完整,临期、到期商品处理管理方案优秀者得5分,良好者得3分,一般者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就商品价格、商品质量、服务时间、质量三包等方面做出承诺;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者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 |
|
应急处理 |
3分 |
应急处理:投标文件中有应对应急事件及服务对象投诉的处理方案:应急方案及时、合理和可行性较高得3分;应急方案较为及时、合理和可行性有待提升得2分;有应急方案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相关服务承诺 (6分) |
校企共建 |
5分 |
就提供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岗位作出承诺,优秀者得5分,良好者得3分,一般者得1。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的不得分。 |
促销返利活动 |
1分 |
定期开展让利优惠活动,惠及全体师生方案合理可行性。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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