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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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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2021一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原辅食材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2021一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原辅食材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19 11:22

项目概况 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2021一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原辅食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822202100014
项目名称 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2021一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原辅食材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568040
最高限价 11568040
采购需求 为切实做好荥经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每一分钱都吃进学生肚子里,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荥经县学校实际,现进行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所需原辅食材采购。 本次项目配送服务分阶段实施,由荥经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综合情况分批次指定学校提供配送。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春季学期行课结束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20日到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方式: 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yaqxztb@163.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0835-2899779。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8月09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156.804万元,计划编号:YJ2021备0012。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荥经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7625024。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注:履约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春季学期行课结束日止。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荥经县教育局
地址: 雅安市荥经县荥兴路东三段58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13551550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号楼5层7-10号
联系方式: 张天文:0835-289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天文
电话: 0835-2899779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切实做好荥经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保证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确保每一分钱都吃进学生肚子里,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荥经县学校实 际,现进行 2021-2022 学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所需原辅食材采 购。 本次项目配送服务分阶段实施,由荥经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综合情况分批次 指定学校提供配送。 二、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原辅食材[肉禽类、蛋类、蔬菜类、干杂类、面粉类、鱼类等]供应及配 送 1名 三、※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肉禽类(鲜猪牛羊肉;鲜鸡鸭兔肉) 1.1 肉、禽类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 验检疫标准。 1.2 质量要求:肉色泽正常、肉质有弹性。鸡、鸭、兔大小均匀,不得配送 病肉、注水肉、病、死鸡鸭兔肉。 1.3 肉、禽类(去头、去脚、去内脏后)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 人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投标人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 字。 1.4 投标人配送每批次的肉、禽类时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检疫合格证 明。 2.蛋类 2.1 供鲜鸡蛋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754-2011。 2.2 标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每枚鲜鸡蛋净重不低于 50 克, 蛋壳干净、大小均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3 产品新鲜度要求:所提供的鲜鸡蛋从养鸡场的产蛋日期至送货日期 1~4 月和 11~12 月不超过 5天(包括产蛋日),5~10 月不超过 3天(包括产蛋日)。 3. 蔬菜类 3.1 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 度适中, 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 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 形果、无病虫斑;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 变质;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大小均匀,表 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上述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农 药残留控制在国家要求内(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允许的最大限量)。不符合上 述要求,学校有权拒收。 3.2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质量标准(投标人应在响 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干杂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1 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检疫标准。 4.2 醋执行标准:GB/T l8187-2000 或国家最新标准。 4.3 酱油执行标准:GB/T l8186-2000 或国家最新标准。 4.4 味精执行标准:GB/T 8967-2007 或国家最新标准。 4.5 鸡精执行标准:SB/T 10371-2003 或国家最新标准。 4.6 豆瓣执行标准: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4.7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8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 包装上标有 SC 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 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 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4.9 散装佐料: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 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 求。 5.面粉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等级为特制一等,符合小麦粉 GB1355-86 国家标准,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 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送到学校的食 用面粉需提供同批次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原件在交 货现场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鲜章交给收货学校备存。 6.鱼类(鲜鱼及其他水产品) 6.1 鲜鱼类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 检疫标准。 6.2 鲜鱼质量要求:眼睛光亮透明,眼球突起,鳃盖紧闭,鳃片呈粉红色或 红色,无黏液和污物,无异味,鱼鳞光亮、整洁,鱼体挺而直,鱼肚充实、不膨 胀,肉质坚实有弹性,不得配送死鱼、病鱼。 6.3 其他水产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及配送。 (二)配送学校清单 学 校 距县城公里数 四川省荥经中学 城内 严道第一初级中学 城内 严道第二初级中学 城内 花滩中学 6 泗坪中学 17 新添中学 5 胡长保小学集团 城内 严道第二小学集团 城内 五宪乡中心小学 2 烟竹乡中心小学 2 龙苍沟乡明德小学 8 花滩镇中心小学 6 六合乡中心小学 2 烈太乡中心小学 1 安靖乡中心小学 9 民建彝族乡中心小学 10 民建彝族乡大坪村教学点 15 烈士乡中心小学 12 荥河乡中心小学 17 泗坪乡中心小学 22 新庙中心小学 26 三合乡中心小学 30 新添乡庙岗小学 3 新添乡中心小学 5 天凤乡中心小学 10 宝峰彝族乡中心小学 12 新添乡石龙小学 10 (三)配送要求 1.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 续。投标人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 2.投标人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 挂牌上岗。 3.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 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 4.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新鲜无毒、无侵 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5.所有配送货物按相关要求进行包装,且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6.采购人发现配送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污渍、串味、受潮 霉变等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的产品,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 时间内重新送货。 7.投标人若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 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 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供货资格,投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8.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正常运行。投标 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 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 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 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投标人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 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10.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 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其他要求 (1)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承诺在服务响应时间内无条件换货。 (2)投标人需承诺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3)保险要求: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投标时须单 独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赔偿总金 额最低为 3000 万元。如在签订合同时,未按承诺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 产品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 3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已生效保险合同原 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4)在供货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供货,如 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 天,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50%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天, 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食用(使用)总量的总资金 100%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 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 负责。 (5)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6)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7)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所供鱼、蛋和肉类、干 杂、面粉等货物质量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投标人所供 均为采购人指定食材。 (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具有保证货物供给且符合市场监管局要求的仓储 能力及物资保存管理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仓储证明材料: 自有仓库的提供产权证;租用仓库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物资保存管理能力证明材料:仓库堆放环境条件需 提供仓库现有物资存放现场图片,仓库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9)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统一的配送服务。为保 证食材新鲜,配送及时,学校所需的全部食材须每天(城内学校每天 7:00 至 7:3 0,郊区每天 7:30 至 8:00)配送,偏远学校可每周配送不低于 2次,每一种食材 留样。 注:食材投标人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应:符合 GB/T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中真 菌毒素限量标准。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 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 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 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 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 任。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 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四)保障工作 1.履约过程中,投标人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 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 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采购人核实,取消该第一成交投标人配送资格,将 顺序与下一顺位投标人签订合同: (1)成交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累计 3次及以上延误配送时间;或者一个月内 3次及以上配送人员迟到的,或者不满足食堂临时配送要求 3次及以上的。 (2)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采购方管理人员抽查监检,不合格的。 (3)成交投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职能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4)配送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的。 (5)存在转包或分包经营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4.考核办法(详见考核表):每月由采购人组建的考评小组对投标人实行考核, 得分不得低于 90 分,累计两次评低于 90 分的将取消成交配送资格。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1 送货服务 设立供货团队固定的人员为食堂提供配送服务 10 分 人员不固定,出现一 次扣 2 分 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将原材料配送到指定地 点 10 分 出现一次扣 5分 2 原材料价格 是否按照市场价格报价并按照折扣率下调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虚报市场价格 20 分 出现一次扣 5分 3 原材料质量 是否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原材料,杜 绝以次充好、来历不明货物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供货商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并是否执行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投标人是否及时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 书等,确保原材料溯源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向甲方提供市场信息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4 满意度调查 食堂是否因原材料出现投诉现象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合计得分 四、履约能力要求 (一)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 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 15 名及以上配送 人员,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冷藏车辆和箱式货车;与 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二)服务方案 1.配送方案:包含①配送到食堂的详细时间计划方案;②配送安全措施方案 和安全教育等内容; 2.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 度;③食品配送管理制度;④食品采购制度;⑤食品台账登记制度;⑥从业人员 晨检制度;⑦仓库管理制度;⑧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 容; 3.售后及应急服务方案:包括①提供产品质保期限方案;②售后及应急服务 电话及售后巡检方案;③响应时间;④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⑤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处理方案;⑥临时配送需要方案;⑦临时调换货品方案;⑧人为因素造成损害的 售后服务及应急处理方式方案等内容。 注:①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的,将该投标人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③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 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 词和空口许诺。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专门的服务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 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的售后配置,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为佳。 2.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服务电话后,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4 小时内解决问题。 3.中标人所提供的物资交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等),以 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4.采购人有权利定期检查中标人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 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采购方在履约时间范围内,有权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 用由投标方承担。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食品安全溯源保障体系,提供的商品须具备 “一品一码”,具有详细溯源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 应,格式自拟)。 六、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供货期):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春季学期行课结束 日止; 2.履约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到各个指定学校。 (二)※质保期:一年。 (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价款:合同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 格体现,包括生产制造、包装、运输、配送、利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 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按每月配送的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的实际数量和当月的结算单价进 行费用结算。其中,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送货清单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 要求制定;实际数量:以采购方计量为准;结算单价:每月月初由采购人组织学 校相关人员代表在荥经县农贸市场(需有固定摊位)进行一次询价或参考地方物 价部门指导价作为结算依据。并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下浮比例核算执行。 2.在本项目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原则上次月支付上月的费用(具体支付时 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3.实施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中标人 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4.下浮率的确定:以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为准,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成交权利,采购人有权按推荐中标人顺序与下一顺位投 标人签订合同(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独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5.供应配送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基准价×(1-下浮率);例如:市场基准价= 100 元,下浮率 5%,结算价格:100×(1-5%)=95 元。 6.※在采购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的下浮率不予调整(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 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 算。 (六)违约责任 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 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3.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 合同迟延履行,投标人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投标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 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投 标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 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5.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 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 的内容进行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当日 4 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 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 的方框内打“√”): ? 向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八)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 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 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当日 4 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 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物品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 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 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货物存储完成后 15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 5.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 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 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投标人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 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要求供应商缴纳违 约金。 3.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 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投标人与采购人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投标人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配送过 程中交通事故等),将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应在 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7.※中标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短斤缺两(4小时内补足所差数量)、质量 达不到技术参数(4 小时内更换),经采购人认定后每项 1 次扣除 500 元--2000 元(不可抗拒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 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当月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当月结算 款项不足时,中标方必须在 3日内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 采购人启动退出机制,解除合同,中标方 7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的预付款(若有), 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 拟) 8.※中标人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等,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 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 责任保险,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必 须提供本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后,采购人方与中标人 签订合同),如在签订合同时,未按承诺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应在投标文件 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9.※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搬运、储存中的变质产品或不宜学生食用的产品, 期末或合同结束时将整包/桶物品回收。(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 应,格式自拟)。 10.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对各学校食堂相关后勤保障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指 导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主要线路设立不低于 4 处的应急物资转 运点及配套应急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 拟)。 注意:①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如涉及)。 ②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强 制采购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提供该产品所在品 目清单页截图,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③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 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清单 三、※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肉禽类(鲜猪牛羊肉;鲜鸡鸭兔肉) 2.蛋类 3.蔬菜类 (二)配送学校清单 (三)配送要求 (四)保障工作 四、履约能力要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六、商务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