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zcg202106-189
二、项目名称: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54号
中标金额(费率,%): 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交易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交易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 |
五、评标专家名单:潘立金、刘从祥、齐莉、刘玉法、钱家荣、周义松、戴世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8000元(不包括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定远县第二中学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联系电话: 0550-216533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定远县第二中学
地 址: 定远县永康路
联系方式: 0550-2165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定远县京东国际大厦A座527
联系方式: 0550-40212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涛
电 话: 0550-40212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106-189
交
易
文
件
招 标 人:定远县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日 期:2021年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93438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493438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HYPERLINK \l "_Toc449343834" 一、总则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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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交易文件,并于2021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6-189
项目名称: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三、获取交易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交易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投标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远县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戎翔,0550-2165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徐工,0550-4021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363700235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
1.1 |
项目编号 |
czcg202106-189 |
1.1 |
承包期限 |
3年,合同一年一签,量化考核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三年期满,如果学校对食堂的考核得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学校可以续签一年,续签的决定权在学校,最多只能续签两次。 |
1.1 |
承包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1 |
承包方式 |
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供服务 |
1.2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戎翔 联系方式:0550-2165335 |
1.2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0-4021200 |
1.3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4 |
采购预算 |
投资估算价200万元 |
2.1 |
采购需求(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
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29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9445c218-441c-443e-8ec8-c1d4d3dd7155&categoryNum=004003)。 |
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将在2021年6月30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
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2.3 |
招标代理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计:18000元),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以上费用。 |
16.3 |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易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0.2 |
19.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 2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2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24 |
投标保证金 |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
25.1 |
投标文件数量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4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2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交易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的部位,使用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6.1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
不需提供电子光盘,本条不作要求。 |
26.2.2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不需提供电子光盘,本条不作要求。 |
27.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解密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16日10时00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92ef2b0-f400-411f-9642-35ce240a75d6&categoryNum=013。 |
2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21 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
29.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
30.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评委+2名业主代表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2.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32.1.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
32.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
36.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1、银行转账交纳要求: ①户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定远民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 20000325027110300000018 ②户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帐 号: 178230156219 ③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帐 号: 100809857700010001 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注:未按规定时间金额交纳的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网上公告) 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附言中注明的名称可以简写)。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保函要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由定远县本地银行或在定远县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3)须有保函编号; (4)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5)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与银行格式有差异的,以银行格式为准)。 |
第五章 |
承包费 |
本项目承包费设定为:投标的费率报价在8%-10%(含本数)的为有效报价,超出范围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方需按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按月缴纳。垃圾清运费、IC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为固定价(不允许调整):垃圾清运费每年5000元;IC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5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完全响应上述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goryNum=004001001。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
|
重要说明 |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9445c218-441c-443e-8ec8-c1d4d3dd7155&categoryNum=004003;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
|
备注 |
1、系统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2、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响应。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交易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交易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4、根据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滁办发(2018)9号文件及滁州市公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文件精神,招标人(及其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已经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交易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 标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本次招标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的供应商。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等费用: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按服务期计算(计: 18000元),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专家评审费不提供发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综合考虑上述费用。
12.2收费计算示例。
12.2.1例如:某服务类项目最高限价400万(不含暂定金),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
(400-100)万元×0.8%=2.4万元
合 计: 1.2+2.4=3.6万元
收取代理费为:3.6万元。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交易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本项目不采用)
13.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
13.4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交易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
13.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
13.7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13.8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1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交易文件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
16.4 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 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交易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2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21.2投标书二(技术标)
21.2.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交易文件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
21.3投标书三(商务标)
21.3.1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21.4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来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
(3)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电话:0550-3801701。
21.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材料费(含主材、辅材、安装配件)、材料加工费、安装材料所需的人工费、试验费、检测费、培训费、运送至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材料现场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及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维保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列入到报价之中。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4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条不采用)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
26.1.1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1.2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3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6.1.4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27.5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带其有效加密锁(CA锁)在线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本章27.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8.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1.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8.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8.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8.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
29.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招标人、见证人、公正人、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姓名;
(3)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远程解密;
(4)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6)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多标段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
29.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授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0.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交易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1.5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8评标报告的签署
31.8.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9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并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投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变更交易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暂行规定》(滁公管【2017】4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 询问、质疑
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
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41.5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核验电子标书 注:身份证上传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 |
2、投标人备案入库报名情况 |
是否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备案企业信息库中备案且审核通过并在网上报名 |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
重要提示:
1、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2、投标所需材料请精心准备并扫描件上传,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3、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公证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
4、在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带官方二维码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复印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识别,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5、以上资格评审所要求的原件扫描除带官方二维码的证书外,均要求原件彩色扫描,黑白格式扫描均不认可。
6、以上内容有一项审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 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标书的完整 性 |
(5)投标文件份数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
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标书中须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身份证上传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评分中特别说明除外),以供审查。
4.3.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电子标书中须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身份证上传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评分中特别说明除外)。
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技术评审细则(90分)
评审细则:
详细评审表 |
|||
序 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 范围 |
1 |
运营方案 |
结合学校食堂服务特点,围绕服务对象,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运营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经营思路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优得 5<F≤7分;良好得 3<F≤5 分;一般得 0<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7 分 |
2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企业内部制度健全,索票索证、出入库登记记录、清洁消毒、加工制作、食品留样、人员管理及教育等各项制度科学合理。根据投标人的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 5<F≤7分;良好得 3<F≤5 分;一般得 0<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7分 |
3 |
应急方案 |
为保证突发状况下全校师生正常就餐,投标人需具备应急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停电、停水、停气、火灾、食物中毒、舆情等紧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应急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优得 5<F≤7分;良好得3<F≤5 分;一般得 0<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7分 |
4 |
服务承诺 |
结合学校食堂经营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任承诺、食品安全承诺、卫生及消防承诺、提供支持公益事业承诺等综合打分:优得 5<F≤7分;良好得 3<F≤5分;一般得 0<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7分 |
5 |
投标人体系认证 |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 2、投标人具有餐饮管理类型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本项满分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著作权需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证书。 |
0-10 分 |
6 |
投标人资质 |
1、投标人 2018 年以来,其中一年被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 级单位得 3 分,连续两年被评定纳税等级 A 级单位的得 5 分。注:附信用安徽或与之类似省级官网截图或国家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等级网上截图。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障金(社保)人数达到10-20(不含)人,得1分,20-40(不含)人,得3分,50(不含)人以上,得5分。注:(提供社会保险官网账户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参保人数。) |
0-10 分 |
7 |
投标人业绩 |
1、投标单位现经营学校类食堂餐饮经营服务,有同一所学校连续经营 3年以内(含3年)经验的得 4分,3 年至 5 年(含5年)经验的得 6 分,8 年以上经验的得 8分。 2、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中,为食堂同时购买公众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提供一个购买半年(不足半年不加分)以上 1 分,满分 3 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保险保单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要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公办学校”仅限独立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的不同校区业绩仅计分一次,不累计得分。其他涉及“公办学校”的按此方式计分。 |
0-11 分 |
8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1、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投标人经营的学校食堂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 级单位”的得 6 分。 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正在经营的食堂获得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四叶以下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得4分,“四叶及以上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得6分,最高得6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奖文件、获奖证书、批复、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认证机构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 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12分 |
9 |
人员配置 |
1、项目经理(1人满分7分):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学校食堂服务管理项 目业绩(含在管),且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的,得1分; 3)具有中国烹饪协会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1分;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需提供学信网截图。 5)具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高级健康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得1分。 6)具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合 格证书,得1分。 7)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的,得1分。 2、厨师长(1人 满分5分):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的,得1分; 2)具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 3)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的,得1分。 4)具有中国烹饪协会营养配餐师证书,得1分; 5)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得1分。 3、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厨师长外满分7分): 1)中式烹调师(满分3分):每提供一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 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得1分;每提供一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 职业资格的人员,得0.5分;每提供一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 职业资格的人员,得0.25分。 2)面点师(满分2分):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的,同时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西式面点师职业资格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3)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4)公共营养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 注:1、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分计分一次,中式烹 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全国联网查询截图;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4、关于项目经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 签订时间、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所担任岗位、项目内容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关于厨师长荣誉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 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 能体现厨师长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 以证明。“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 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 社保证明材料。 |
0-19分 |
6.1.1技术标评审总分值取每个评委评审总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评审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所对应项不得分。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甲方保留两年内追责。
6.2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报价 |
10分 |
投标报价(学校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按费率报价:投标的费率报价在8%-10%(含本数)的为有效报价,超出范围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方需按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按月缴纳。垃圾清运费、IC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为固定价(不允许调整):垃圾清运费每年5000元;IC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5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完全响应上述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高投标报价(费率报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 其它投标报价(费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费率报价)/评标基准价*1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特别说明:
1.评标专家检验上述材料的电子标,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7.1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多者优先。
8. 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携带其有效加密锁(CA锁)在线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4) 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5)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被暂停营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
(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
(1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15)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交易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
(8)未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
(8)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5有关说明: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为便于评委查看,投标人应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在相应的部分上传要求的材料。如某部分要求上传的材料上传到其它部分材料中,只要能查阅到并有效,评委可以认可。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及相术参数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供我校食堂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食堂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和基本要求如下:
招标项目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相关情况
1、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餐饮项目,食堂共有3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3161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均按照食堂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各功能用房齐全。每层可同时容纳1000人就餐。提供现有设备,炉灶使用天然气。本次招标范围为二层承包经营权,不包括水吧、超市,水吧、超市若连带经营,方案完全由学校确定。
2、学校现有教职工260人,在校学生3000人以上,学校拟封闭管理。食堂早中晚三餐开放。
食堂承包费用
学校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中标方需按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按月缴纳。
垃圾清运费:每年5000元。
IC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5000元。
在中标后一周内必须先交清垃圾清运费、IC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然后签订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当月月初结清上一月的总营业额(扣除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
经营范围
1、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以大锅饭菜为主,小品种为辅。严禁出售凉菜,严禁出售蛋炒饭,不得私自增加经营项目,只能销售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非自己加工的食品,如成品饮料等。食堂面向学校师生,服务师生,不得涉外经营。
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承包人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中标人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该人员必须通过学校面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