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7-19 11:19:00

项目概况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13148G

项目名称: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类等食材定点供货配送,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元):1500000(二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招两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中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如果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上下载采购文件或操作不规范,使得不能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7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2)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①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8月6日17:00前将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收件人:高工 联系方式:0574-88090039。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供应商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告知微信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创苑路98号C8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7926

质疑联系人:胡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7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书焓、林申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039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高新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3148G高新区食堂招标文件.doc

    476.3K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CBNB-20213148G

项目名称: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2594958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6

39

3

7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8月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13148G

项目名称: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1500000(二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类等食材定点供货配送,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招两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中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止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如果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上下载采购文件或操作不规范,使得不能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2)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7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8月9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7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①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8月6日17:00前将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收件人:高工 联系方式:0574-88090039。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供应商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告知微信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创苑路98号C8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7926

质疑联系人:胡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7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书焓、林申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039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高新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子项

招标需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一条。

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十一条。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二条。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及实施的时间:一招两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实施的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二条。

采购标的的考核标准

由采购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满意度调查。

现场踏勘

由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样品要求

无。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发生,从源头上控制食堂食材的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用餐安全,现拟对本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单位进行采购。

(二)食材主要要求:

所有大米、面粉、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和调味品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米

质量要求:杂交米,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预包装,并拥有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一个月内生产的米。提供进货有效证件,或产品合格证明,优先使用品牌产品。若发现有翻新米,可以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2、食用油

质量要求:大豆油,必须符合GB1335-2003标准,级别:一级,桶装油,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提供进货有效证件或产品合格证明,优先使用品牌产品。

3、面粉: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提供进货有效证件,或产品合格证明,优先使用品牌产品。

4、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5、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的胴体上必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迄印章;生活海鲜不得有添加尿素、增色剂等化学物品,冻海鲜不得浸泡双氧水。

6、预包装食品类:不得供应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堪、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不得供应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不得供应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7、其他要求: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及其他国家饮食卫生相关标准。

(三)价格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用基准价下浮率形式,具体按以下类别分别报价:

(1) 肉类、水产类;

(2) 蔬菜品类;

(3) 冷鲜禽类、冷冻食品类;

(4) 豆制品类、禽蛋类、干货类、其他农副产品类。

2、基准价以宁波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中“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数据(http://fgw.ningbo.gov.cn/col/col881/index.html)提供的最新一期各菜市场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只在其中一家菜市场查询到报价的原材料,基准价为该菜市场的价格;菜市场均未查询到报价的原材料,则由合同双方协商定出零售基准价,且该基准价不得高于当地当时的市场价;

3、具体供货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4、具体结算价格以该基准价结合中标下浮率来确定,即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

(四)供货数量:

最终具体的供货数量将按实结算。

(五)履约保证:

1、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合同的,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定点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⑤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⑦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及法规的食品。

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4、供应商应承诺,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定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采购单位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可以提供更优的服务解决方案,在采购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以中标人的方案为准。

6、中标人要有立足于为采购人服务的良好思想,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工作、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制度。

7、中标人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以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参与食品配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8、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索取所经销食品的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荣誉证书等其他有效证明。

9、中标人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所供肉类必须经农业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并加盖检验印戳,做到肉色新鲜,无变质现象;所供蔬菜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送货;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10、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及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不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管属食堂正常运行。

1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价格应不得高于当时当地物价部门提供的同一等级产品市场零售价格,且不得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的价格(实际购供价格)。配送的食品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按合同中规定的计算方式确定结算价,否则予以拒收或退回。

12、中标人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14、中标人不得将部分标项或全部标项交由他人承担,一经查实有违规现象取消其供货商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5、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转账支票、电汇形式提交。

(4)履约保证金在定点配送有效期内配送的货物质量法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5)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定点采购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合同期满后30天内,采购人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无条件取消该中标人的食材供货资格:

(1)因配送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3)因中标人主观原因配送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4)因存在不廉洁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商务条款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要求

1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和金额签订合同。

2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内

3

服务期限:2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4

付款方法和条件:

货款每月一结,本月货款于次月初与采购单位结算,结算时中标人须开具合法票据并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采购单位,采购人审核后付款。货款必须以支票方式支付到与供货企业名称一致的账户,非现金方式拨入由供货商名称开户的唯一指定账户。

定点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结帐凭据,每月结帐一次。结帐后供货商必须提供合法票据,否则采购人拒绝付款。

5

供货时间:中标供应商须确保每天七点前将所需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若有临时供货需求将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确保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按时且保质保量送达。如不能按时、按质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6

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人民币5000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给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待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返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包括拖欠工资)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7

其他要求:中标人须每周向采购人提供该周菜品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基准价。

8

合同主要条款(见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9

考核要求(附后):

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每日考核、季度考核和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比:

(1)季度考核分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为优秀;

(2)如季度考核分在85(含)~90分的,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在90分的基础上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中标人在当月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

(3)综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并按照在85分的基础上每下降一分处以1000元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中标人在当月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如连续两个季度或累计三个季度份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考核要求:

附件1

食材验收标准

一、生鲜类商品验收标准

生鲜类产品均应当日配送,包装物需卫生、干净、无毒、无害、符合包装材料卫生要求。

(一)畜禽类产品

(1)健康的猪、牛、羊肉:肌肉看上去光泽较好,且为红色或暗红色,脂肪必须是白色的,肌纤维比较有韧性,用手按下去,其凹陷部分容易恢复,味道闻起来正常,无异味。

(2)优质白条鸡/乌鸡;眼睛明亮饱满,形态完整,表皮颜色因品种不同而呈现乳白、粉黄、粉红色或乌黑色,有光泽且皮肉结合紧密,肉质弹性好,按之可立即恢复,表面干湿度合适、不粘手,无异味。

(3)米猪肉:病菌主要在瘦肉上生长,米粒的大小不一致,一般比小米粒大一些,象白色小泡一样,里面有一个白点,看起来比较亮。

(4)死猪肉:肌肉呈很深的暗红色或紫红色,脂肪为灰红色,血管内有凝块。

(5)注水肉:注水肉的颜色发淡,肌肉切面有水洗了的感觉,肌纤维变粗,用手按下去有坑,且不易恢复,用手心感觉肉比较滑且不粘手,识别注水肉的方法:

①用卷烟纸贴在瘦肉上过一会揭下,用火柴点燃卷烟纸,有明火的说明纸上有油,肉没有注水,反之为注水肉。

②看色泽,放心肉肌肉有光泽,机械化屠宰因放血完全,色泽淡,脂肪洁白;而注水肌肉颜色较肿胀,切面可见血水渗出。

③试粘度,放心肉外观微干或湿润,不粘手;而注水内手摸切面粘度降低,外观湿润并有血水渗出。

④闻气味,放心肉具有正常鲜肉味道,劣质肉带酸味或血腥味(因放血不全所致)

⑤观肉汤,放心肉煮后透明澄清,脂肪均匀团聚,肉汤表面具有香味;注水肉汤混浊,缺少香味,有上浮血沫,有血腥味。

⑥变质肉:颜色为灰黄色或黄色,且有种腐败的气味,手抹上去发粘。

(二)水产品

(1)海参:主要看海参的肉质和含盐量,海参的外表以刺排列均匀为好。海参的肉质和含盐量,按档次等级不同来分。

(2)鱼翅:主要以淡黄色为主,且有少许的白色,发黑的应为次品,还要看翅丝的粗细,细为上品,反之为一级品或二级品。

(3)海米:分三个步骤:看、闻、摸。

①看:颜色以肉质发红为主,且头越大越好。

②闻:闻其气味辨别新鲜度,且不能有异味。

③摸:摸起来不能很湿,越干越为一级品,其次为二级品,海米的头上带有一些黑,黑色物质是海米的“虾脑”,营养丰富,“虾脑”越多越为上品,但一级品的海米不能带有太多的外壳,否则为二级品。

(4)虾皮:分为三个步骤:看、闻、摸。

①看:虾皮的色泽以白色、淡黄色为最佳,略红色为二级品。

②闻:不能有异味

③摸:摸皮是否有质感以及虾皮的湿度,如果虾皮特别湿或者很干为二级品,虾皮的外壳也不能太硬,若太硬则表明肉质不鲜。

(5)虾:(对虾等)对于冷冻虾或保鲜虾的鉴别质优劣的常识,鲜虾有着自然的腥香味,虾身光泽、丰满,摸起来不会软烂,虾身与虾头没有松脱。变质虾虾身暗淡,没有光泽,并且有氨臭味,虾头发红(但有的虾属于本身虾脑发红并不是变质)。

(6)蟹类:(梭子蟹等)新鲜的螃蟹一般颜色明亮,并有水亮的光泽度,对于冷冻变质的螃蟹有一股刺臭的氨臭味,并有汁水流出,颜色暗淡、无光泽,壳边发红,手敲击有较响声音,并且整蟹相对轻。

(7)足类:(鱿鱼等)新鲜度为眼睛明亮,外皮鲜艳、挺直、有光泽、不掉皮,对于掉皮后发干、发粘有异味则属于变质。

(8)鱼类:(鲈鱼等)由于各种鱼类品种颜色较多,所以鉴别时有时则根据以下来配合鉴别,通常鉴别鲜度。

①鱼身颜色光度好;

②眼睛发亮且有光泽

③鱼鳞亮且有光泽

④鱼腮颜色鲜红

⑤鱼鳍坚硬

⑥对于鱼眼浑浊,凹陷、鱼身没有弹性,并且发粘、有异味,且与鱼身有较大区别则属于变质的鱼。

(三)果蔬类产品

1、蔬菜类

(1)叶菜类:色泽鲜明,有润泽的光亮,叶身肥壮,饱满,不伤痕,质地脆嫩。

(2)茎根类:以色泽鲜艳、壮大、无斑点,各有其清香气味者为好。

2、水果类

(1)大小:果大说明发育正常,能体现出该品种的风味,果型越小风味越差。果子肉质较松,不易贮存。

(2)颜色:水果成熟与否,颜色是重要标志。如柑桔,成熟后一般底色发黄,呈橙红或鲜红色。不成熟的则是全绿色或半绿色,这样的柑桔风味差。香蕉皮色青绿说明还不大熟,而香蕉皮上呈黑点多的“芝麻蕉”,则表明熟过了。黄香蕉苹果、鸭梨呈金黄色时口感最好。

(3)看水果表面:颜色鲜艳有光泽,外形端正,细腻光滑的为好。避免有挤压、磕碰的痕迹。

(4)闻香气:多数成熟的果品有较浓郁的芳香,是果实中含挥发油的原因,毫无香气说明水果不太成熟。

3、对于水果蔬菜超过15%损坏的,给予拒收。

4、需称重商品:制定相应的去皮土标准,净菜类根据质量进行2%--5%的去皮。

二、日配类商品验收标准

散装熟食、凉拌菜、配菜、面食、鲜牛奶等产品均应当日配送,其余产品送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进口产品可适当延长1/2),日期超过保质期的2/3的,给予拒收。

日配类产品材料需卫生、干净、无毒、无害、符合材料卫生要求。包装必须整齐美观、不松散、无破损。

(一)熟食品

1、标识检查

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合格证明。

2、外观检查:

①火腿颜色呈粉红色或玫瑰红色,有光泽。切片性能好,断面具有大理石花纹,弹性好。

②酱卤肉制品外观要求干爽,色泽新鲜,有光泽。

③腊肠要求外表干爽,肌肉呈红色,脂肪呈白色,红白分明,有光泽,特点具有糖香、醇香和腊香。

④香肠肠衣干燥完整,并与内容物密切结合,坚实而有弹力,无黏液和霉斑。切面坚实而湿润,肉呈均匀蔷薇红色。无腐臭,无酸败。

⑤肉干外表干净,产品较干,无杂质、无异味。

(二)日配品

(1)产品标识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食用方法;保存条件;保质期;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2)感官检查:其色泽具有该产品的颜色,均匀一致,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口感纯正,具备该产品特点应有的味道。

(三)冷冻品

冷冻品应用专用低温冷藏(冻)车运输,对冷冻类产品制定5%---10%的去水去冰标准。

1、外观检查

单件包装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产品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冻结坚实,无明显粗糙的冰晶,无气孔,不变形,不软塌,不收缩。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可见杂质。

2、标识检查

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附件2

每日食材质量评分表

评分日期:

评分人员: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扣分

扣分项

膳管员

厨师长

1

畜禽类产品

20

 

 

 

2

水产品

20

 

 

 

3

果蔬类产品

10

 

 

 

4

熟食品

20

 

 

 

5

日配品(配料)

10

 

 

 

6

冷冻品

20

 

 

 

扣分项目说明

根据食品验收标准,有与标准出入的,每项扣2分;每日评分分值的50%作为季度评分表中“食材每日评分汇总”的评分依据。

得分及评分人签字
(膳管员与厨师长)

得分: 得分:

膳管员: 厨师长:


附件3

食材配送公司季度考核表

考核年月: 年 月

考核单位:(盖章)

被考核公司: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分

膳管员

厨师长




30分

准时送货

9分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迟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单位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足斤足两

9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服务态度

4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4分(运送人员野蛮搬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工作细致

6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6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单据清晰

2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2分,否则不打分。

 

 




50分

食材每日
评分汇总

50分

每天对配送公司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50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每日打分,由每日得分汇总得出季度分,食材验收标准见附件)。

 

 




20分

结算精准

5分

送货单上单价、月中结算价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投标价一致(有误差,每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安全清洁

5分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储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有单独的专供仓库3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联系制度

3分

如市发改委价格监测网没有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甲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3分(配送公司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及时整改

4分

对食堂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协调沟通

3分

每季度主动向甲方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食材配送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3分;不按时交不得分。

 

 

扣分项目说明

膳管员及厨师长每季考核得出的综合分,如综合分低于90分,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

得分及评分人签字
(膳管员与厨师长)

得分: 得分: 综合分:

膳管员: 厨师长: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2

采购数量:/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用基准价下浮率形式,具体按以下类别分别报价:

(1) 肉类、水产类 ;

(2) 蔬菜品类 ;

(3) 冷鲜禽类、冷冻食品类 ;

(4) 豆制品类、禽蛋类、干货类、其他农副产品类 。

2、基准价以宁波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中“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数据(http://fgw.ningbo.gov.cn/col/col881/index.html)提供的最新一期各菜市场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只在其中一家菜市场查询到报价的原材料,基准价为该菜市场的价格;菜市场均未查询到报价的原材料,则由合同双方协商定出零售基准价,且该基准价不得高于当地当时的市场价;

3、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

投标下浮率有效范围:

肉类、水产类:5%(含)至15%(含);蔬菜品类:5%(含)至25%(含);冷鲜禽类、冷冻食品类:5%(含)至15%(含); 豆制品类、禽蛋类、干货类、其他农副产品类:5%(含)至20%(含)。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不得超出上述任一类别规定的有效报价范围,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具体供应原材料价格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2年预算总金额,根据以下表格差额累进制货物招标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

1.1%

0.8%

0.7%

500~1000万

0.8%

0.45%

0.55%

1000~5000万

0.5%

0.25%

0.35%

中标人接到本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本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

投标货币:人民币

5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6

投标文件组成:

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7

投标保证金:无

8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9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10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

“采购人”系指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各项义务。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特别说明: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十)、关于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附后)。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附后);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务技术文件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附后);

(2)评分自查表(格式附后);

(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

(4)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二个月内任一月)(格式附后);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

(7)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

(8)服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四、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

(9)供货能力、质量保障(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四、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

(10)服务保障、合理化建议及本地化服务(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四、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

(11)企业规章制度(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四、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

(12)供应商综合实力(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四、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

(13)附件:

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如有请提供)。

(5)确定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注:1)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2)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电子投标文件:

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4.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2、电子备份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①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②“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

③“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其余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B、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4、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8、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商务技术文件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C、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交投标声明书投标声明书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4、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5、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7、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9、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

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1、报价文件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开标

开标准备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解密时长为6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为一部开标,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同时开启。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