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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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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7-19 15:50


为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师生食堂服务质量,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障师生的饮食需求,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委托,现将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实行合同化、制度化的规范管理。欢迎国内合格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ZJZZ-FZFCG-2021-0280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承包时间

就餐人数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3年

约1250人

备注:

1.投标报价:(注明:投标人上缴承包款报价是指食堂营业额(以卡机统计数字为准)的提取比例,即百分之几);投标人报价范围为5%(含)——6%(含),不得超出此范围,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现有24个班级,1150名左右学生,教职工90多人。

2.食堂总面积1100多平方米。经营期间食堂配套设备由食堂经营者负责保管、维修,承包期满清理维修好后移交给学校,如有丢失、损坏照原价赔偿。备餐间内空调及其它炊餐具、清洁工具等由餐厅经营者自行购置,承包结束自行撤走。

3.承包者在经营期间不得从餐厅的接电箱内私拉乱接,要注意节约,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私拉乱接或浪费现象的,每次罚1000-5000元。电费按每度0.60元收取,水费按每吨1.7元收取,若国家水电费有变动,在此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在签订合同时,预交电费10000元。从学校用电安全角度考虑,承包者不得使用其它高功率电器。

4.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在校管理时间每周不得少于4天。

5.经营承包期限:二年,根据测评情况及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一次,续1年。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3.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官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和编制外合同制工人不得参加招投标;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的直系亲属(夫妻及双方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招投标,旁系亲属如要参加招投标,须事先向学校说明。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委托书,应有两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并经学校面试认可。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前 (双休日除外)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报名,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六、采购代理费用

3000元,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联系人:邓倩楠

联系电话:13511417725

地址: 浙江省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2、采购代理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电话:0570-4057007

传真:/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3. 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联系人:姜建华

联系电话:13857027749(657749)

传真:/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清湖高中对外承包招标文件.doc
    浙江省江山中学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ZJZZ-FZFCG-2021-0280

    委托单位: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备案单位: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姜小飞 审核人: 戴勤登

    二零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5

    第三章 承包内容及要求 1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15

    第五章 合同草案 18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 26


    第一章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为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师生食堂服务质量,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障师生的饮食需求,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委托,现将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实行合同化、制度化的规范管理。欢迎国内合格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ZJZZ-FZFCG-2021-0280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承包时间

    就餐人数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3年

    约1250人

    备注:

    1.投标报价:(注明:投标人上缴承包款报价是指食堂营业额(以卡机统计数字为准)的提取比例,即百分之几);投标人报价范围为5%(含)——6%(含),不得超出此范围,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现有24个班级,1150名左右学生,教职工90多人。

    2.食堂总面积1100多平方米。经营期间食堂配套设备由食堂经营者负责保管、维修,承包期满清理维修好后移交给学校,如有丢失、损坏照原价赔偿。备餐间内空调及其它炊餐具、清洁工具等由餐厅经营者自行购置,承包结束自行撤走。

    3.承包者在经营期间不得从餐厅的接电箱内私拉乱接,要注意节约,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私拉乱接或浪费现象的,每次罚1000-5000元。电费按每度0.60元收取,水费按每吨1.7元收取,若国家水电费有变动,在此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在签订合同时,预交电费10000元。从学校用电安全角度考虑,承包者不得使用其它高功率电器。

    4.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在校管理时间每周不得少于4天。

    5.经营承包期限二年,根据测评情况及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一次,续1年。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3.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官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和编制外合同制工人不得参加招投标;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的直系亲属(夫妻及双方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招投标,旁系亲属如要参加招投标,须事先向学校说明。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委托书,应有两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并经学校面试认可。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前 (双休日除外)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报名,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六、采购代理费用

    3000元,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联系人:邓倩楠

    联系电话:13511417725

    地址: 浙江省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2、采购代理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电话:0570-4057007

    传真:/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3. 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联系人:姜建华

    联系电话:13857027749(657749)

    传真:/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3

    采购预算

    /

    4

    承包时间

    二年,根据测评情况及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一次,续1年。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资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技术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商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9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10

    开标要求

    法定代表人必须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1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签订承包合同。

    13

    履约保证金交纳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缴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退还

    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自行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无服务质量问题后质保金无息退还。

    1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2、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义务。

    2.“▲”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8.特别说明:

    8.▲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招标文件说明

    1.

    2.

    3.

    4.

    5.

    6.

    7.

    8.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招标公告;

    9.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9.采购内容及要求;

    9.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9.合同草案;

    9.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3.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四份。

    13.【资信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3.1.▲具有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提交核查);

    1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交核查);

    13.1.▲参与投标的公司或企业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经营管理单个学校学生规模10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当年经营的食堂必须是被市场监管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及以上食堂的业主证明复印件 (原件提交核查)。

    13.【技术文件】包含的内容及评审内容:

    13.2.企业资质及荣誉;

    13.2.类似项目业绩;

    13.2.人员配备;

    13.2.内部管理;

    13.2.餐饮应急处理预案;

    13.2.服务方案;

    13.2.产品质量控制方案;

    13.2.合理化建议;

    13.2.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13.2.1其他优惠承诺;

    13.2.1其他涉及资信技术评分的材料及原件

    13.1【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13.2.1▲开标一览表;

    14.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5.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4.1由于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2投标报价

    14.3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4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单中提供的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雇员保险、合同期内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14.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投标保证金

    16.无须缴纳。

    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19.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封,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2每个密封袋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8、投标无效的情形

    24.

    24.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4.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4.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4.4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4.5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4.6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废标的情形

    25.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1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6.保密

    26.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授予合同

    27.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27.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公告结束,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缴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自行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质量问题后质保金无息退还。

    27.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7.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单位查处结论中确认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人。

    27.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11、法律责任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8.3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8.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其他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章 承包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承包时间

    就餐人数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两年

    约1250人

    备注:

    1.投标报价:(注明:投标人上缴承包款报价是指食堂营业额(以卡机统计数字为准)的提取比例,即百分之几);投标人报价范围为5%(含)——6%(含),不得超出此范围,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现有24个班级,1150名左右学生,教职工90多人。

    2.食堂总面积1100多平方米。经营期间食堂配套设备由食堂经营者负责保管、维修,承包期满清理维修好后移交给学校,如有丢失、损坏照原价赔偿。备餐间内空调及其它炊餐具、清洁工具等由餐厅经营者自行购置,承包结束自行撤走。

    3.承包者在经营期间不得从餐厅的接电箱内私拉乱接,要注意节约,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私拉乱接或浪费现象的,每次罚1000-5000元。电费按每度0.60元收取,水费按每吨1.7元收取,若国家水电费有变动,在此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在签订合同时,预交电费10000元。从学校用电安全角度考虑,承包者不得使用其它高功率电器。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3.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官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和编制外合同制工人不得参加招投标;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的直系亲属(夫妻及双方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招投标,旁系亲属如要参加招投标,须事先向学校说明。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委托书,应有两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并经学校面试认可。

    8.经营承包期限:两年(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 31日),根据测评情况及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一年。

    三、承包经营要求
    (一)安全卫生要求

    经营方为食品安全、卫生、防火、防盗、设施安全、员工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责任,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防食物中毒、火灾、失窃、违规操作设备等事件的发生,如有治安、消防、卫生、安全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营方要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营方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经营方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经营方必须配合学校按时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3.经营方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学期开学前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有关设备要专人负责操作,严禁私拉乱接。

    4.经营方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5.经营方要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的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清洁规定(餐具必须用洗碗消毒一体机消毒),制定灭鼠、防蝇、防虫、灭蟑、防毒等措施,并落到实处。灭鼠、灭蟑协助与学校签订合同专业公司做好灭鼠、灭蟑工作。

    6.经营方必须规范食品的进货渠道,要求选择到教育局中标定点单位采购,所有食品做到100%定点供应,并与供应商订合同,合同送食堂办公室备案,不得采购冰猪肉,血脖肉(槽头肉)、公母猪肉、转基因食用油、死鱼等,所有原料供货商必须“三证”齐全,经营方应索取留存相关证件及每批次票据(一票通)(猪肉必须索取鲜肉分销凭证、蔬菜必须索取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并记好台账。每月底与供应商付清货款,于下月上旬向学校提供付款凭证。

    7.经营方必须做好承租范围的卫生工作,实行门前三包,包括食堂周围环境及公共区域,食堂员工宿舍周围环境卫生、隔油池、下水道的疏通,隔油池每周清理不少于2次。

    8.严格遵守在营业时间经营,学校作息时间中的早、中、晚用餐时间为经营营业时间,考虑到部分锻炼学生及部分教师的实际情况,晚餐经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自修第一节下课,其他时间不得经营,不得将饭菜搬出售菜间以外的任何地方出售。在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经营方应严格按时供餐,否则学校有权对经营方处以每次1000-5000元的罚款。如遇停水停电,经营方应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方法。

    9.在与校方签订承包期合同的同时,须与校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违规处罚条例》,并自行交纳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元左右)。。

    10.食堂主厨必须具备(地区级)二级及以上职称厨师证书。

    11.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招聘学生为食堂服务工作。

    12.中标单位不得有偿或无偿承接学生手机或电子产品充电和接送快递等餐饮服务以外的业务。

    13.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馒头、包子、油条不得添加含铝泡打粉、糖精钠、甜蜜素;面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剂量及范围,其他食品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14.经营方应制作食品安全信息集中公示牌,在餐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内容涵盖许可证、承诺书、管理制度、餐饮等级、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投诉电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食品采购、出售(饭菜等)价格必须每天更新公示。

    15.餐厨废弃物处置。上级部门无要求处理前,泔水类的物品应与生猪养殖户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记好台帐;下水道废弃油脂应与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处置废弃油脂.

    16.经营方必须配合学校争创A级食堂和阳光厨房。

    (二)食堂人员管理

    1.食堂经营管理者必须有100%的时间在校工作,必须有在单位食堂2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2.食堂必须由(地区级)二级及以上职称的厨师掌勺。

    3.经营方与员工要签订劳动合同,所聘员工必须“五证”齐全(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相关材料必须送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备案。

    4.食堂员工由经营方自行招聘、并承担全部管理责任、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严禁使用黑工、童工。

    6.所聘用的员工要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爱护学生、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及花草树木。

    7.经营方自行承担与员工因劳动纠纷所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每天上岗要对员工进行晨检,如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及时调离,痊愈后方可复岗。

    9.严格实行“五常法”管理制度管理,建立食物留样制度,取样食物应取不少于250克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留样冰箱专机专用。

    10.食堂职工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每人至少2套)、口罩,费用由经营方负责。若被发现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操作者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11.经营方所聘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经营方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食堂员工不得有打骂师生的现象,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0元,经营方应立即予以解聘。

    12.经营方聘用人员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经营方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来确定,与学校无关。经营方聘用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所聘用人员应报学校备案。

    13.经营方经营期内不得中途转经营以及单方面突然停止经营,否则学校视经营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愿捐助给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教育事业。

    (三)设备设施管理

    1.食堂内原有学校可使用设备免费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由食堂管理办公室与经营方清点、造册后,双方签字认可,承包期满,进行核对,如有损坏,经营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2.需新添置的设备,如冰箱、灶具、炊具、洗碗消毒一体机(必须采购)等。由经营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新添置的设备由经营者自行带走。

    3.经营者必须在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餐具清洗消毒间、二次更衣间、备餐间、餐厅安装视频探头,在餐厅安装视频,监控必须与校园网连接。每年的维护费用由经营方自理。中标后交第一年维护费用。

    4.水电费按标准收取(收费标准:水费1.7元每吨,电费0.6元每度)。

    5.经营方不得擅自动用食堂内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未经学校同意不能进行随意隔断,但每年暑期须对食堂各操作间墙壁、平顶进行漂刷一次。承包期满如有房屋设施损坏需修复后方可交还学校。

    6.凡上级相关部门提出的食堂必配设备均由经营方自行解决,食堂、操作间必须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布局要求。

    7.经营方对洗碗消毒一体机间进行改造,须征得学校同意。

    (四)经营指标管理及服务要求

    1.经营方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经营方必须注意高、中、低档食品的合理搭配,并做到明码标价。

    (1)3元以下的菜价不少于30%,2元的菜品不得少于2种,并免费提供汤水,全荤最高价格不超过5元/份,荤素搭配的菜每份最高价格不超过3.5元,全素每份最高价格不超过2.5元。依据《清湖高级中学菜品食品价格指导意见》经营。早餐品种不少于10种,中餐、晚餐菜品不少于15种。

    (2)饭面食等主食的质量与价格,每板饭下米6斤,切成15块,每块售价1元

    (3)食堂只限经营面食、饭菜等需经下锅烧、蒸煮方可入口的食品,不得经营冷菜、烧烤类或变相烧烤类、自行烤面包等食品(如麻辣烫、烧烤、带棒的食品等),不得经营副食品饮料、棒冰及其它未经下锅可直接入口的非饮食类物品等。严禁向师生出售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食品。严禁提供塑料袋或一次性手套、纸袋等,为学生将食品带出餐厅提供方便。

    (4)学校要求经营方提供的食品价格不高于同质、同量的校外价格。

    (5)中晚餐人均不超过8.5元/人,早餐人均不超过5元/人。

    (6)教职工用餐餐费按成本价收取。

    3.经营方必须正确对待学校组织的对食堂的各项检查、测评活动。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70%以上的,挂锦旗。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60%以上的,口头表扬。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60%以下的,付营业款99%。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55%以下的,付营业款98%。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50%以下的,付营业款80%,学校有权中止合同。

    (五)财务管理

    1.校园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严禁收取现金,学校安装自动充款机。

    2.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款项,含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及第一年承包款,合同到期后无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情况的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约经营,则按合同要求,在扣除相应款项后退还;第二年的承包款必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缴清,第三年的承包款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缴清。

    3.水、电分别根据水表、电表读数收费,每学期收缴一次(收费标准:水费1.7元每吨,电费0.6元每度)。

    4.学校招待费必须提供税务餐饮发票报销。

    (六)风险责任承诺

    1.经营方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因经营困难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二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并重新招标确定后方可停业,停业后学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经营方不能擅自转让承租权、转包窗口,如有违反,学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经营方不得在备餐间以外设立任何摊点,不得在蒸煮间(脱排底)外加工或生产任何食品,不得超范围加工冷菜和烧烤,违者罚款5000元。

    4.经营方餐具消毒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测不合格的,除上级部门处理外每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5.经营方不通过一卡通,擅自收取现金的,每人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6.经营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的,经营方除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学校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经营方加工出售伪劣变质食品每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对校方的整改意见不落实的,每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经营方经有关部门查到非法生产,立案调查、处罚的,除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作相应处罚。

    9.经营方要自觉执行学校制订的处罚条例。

    10.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到期后无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情况的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有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经营的,则按合同要求,扣除相应款项后退还。


    第4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4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评标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视同默认评审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评审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2、? 评标程序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2.资信技术分与商务分合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时,价格高者优先。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资信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3、? 评分标准

    1.资信技术评分标准

    分类

    评分细则

    分值

    (34分)

    企业资质及荣誉

    1.具备(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HACCP认证证书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编入技术标,原件开标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0-5分

    2.具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质量服务信誉AAA单位(诚信企业)、浙江省优秀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单位、A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管理企业等与食堂经营相关荣誉,每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编入技术文件,原件开标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0-5分

    类似项目业绩

    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经营单个学校学生规模在10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12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本公司与学校账户的支付凭证编入技术文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无与学校账户的支付凭证不得分。

    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续约1个项目(续约期1年及以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续签证明复印件编入技术文件,原件开标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3,上述业绩中管理的学校食堂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B级单位”及以上等级的,每个食堂可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编入技术文件,原件开标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0-16分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一名)

    (1)具备餐饮业高级证书人员,得1分。

    (2)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得1分,提供证书及近期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复印件。

    2.食品安全员(1名)

    (1)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2)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得1分,提供证书及近期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复印件。

    3.营养师(一名)

    (1)具备营养师证书,得1分。

    (2)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得1分,提供证书及近期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复印件。

    4.厨师长(一名)

    (1)具备三级以上厨师证书,得1分。

    (2)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得1分,提供证书及近期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复印件。

    备注:提供证书及社保材料复印件编入技术文件,证书及证件原件开标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0-8分

    (36分)

    内部

    管理

    有健全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未提供不得分)

    0-3分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未提供不得分)

    0-3分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学校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未提供不得分)

    0-3分

    餐饮应急处理预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公众突发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停电停水事件等应急预案(含临时性预订接待)进行评分。(提供方案得基础分2分,方案全面合理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0-3分

    服务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餐厅的经营理念及详细经营方案,由评委横向比较后评判。(未提供不得分)

    0-5分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

    评委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菜品菜色及更新方案、质量标准和监控方案、菜肴配比合理性、菜品质量保障等控制方案酌情打分。

    0-5分

    合理化建议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每采纳一条建议得1分,最高得3分(全体评委一致确认后加分)。

    0-3分

    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投标人承诺营业前每年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且提交承诺函,保额最高的得标准分值,其它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责任保险承诺的不得分。

    0-4分

    其他优惠承诺

    有形式多样的食堂和学校之间共建活动方案。0-2分

    针对本项目有实质意义的优质服务承诺或优惠条件措施等0-3分。

    0-5分

    其他

    企业实力及有其他管理创新特色亮点。

    0-1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0-1分

    2.商务报价评分(30分)

    1)商务标包含的内容:

    投标报价函(注明:投标人上缴承包款报价是指食堂营业额(以卡机统计数字为准)的提取比例,即百分之几)

    2)标底:从下表球号中摇一次号确定

    球号

    ?

    代表标底

    5%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

    3)基标底(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标底)/2

    4)商务报价得分计算办法:

    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标底)/2)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5分;每高出0.1%扣1分。每下降0.1%扣2分.(计分办法如:若评标基准3.25%,某投标人报价3.75%,则与评标基准高出0.5%,扣5分,该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为20分,如评标基准3.25%,某投标人报价2.75%,则与评标基准下降0.5%,扣10分,该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为15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宣布,其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

    2.优惠承诺分。各投标方对学生的优惠承诺:包括对贫困生的优惠、节假日对学生的让利、高考期间对学生的赠菜等。填写优惠承诺占总营业额的百分比,每0.1个百分点加1分(不足0.1部分不加分),最高得5分。

    3.? 商务报价分。价格分+优惠承诺=商务报价分。

    五、开评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等情况;

    3.检查各供应商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按标书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各供应商的资信文件,送评标委员会审查。

    5.由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按送达标书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送评标室给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技术标,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各供应商打资信及技术分。

    6.由主持人按顺序拆封各供应商的商务文件,并宣布各供应商商务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7.最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供应商的各项得分及总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8.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果。

    9.开标会结束。


    第5章?  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于 年 月 日 在 (开标场所)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项目内容

    标段内容

    中标(%)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二、招标概况:

    1.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现有24个班级,1150名左右学生,教职工90多人。

    2.食堂总面积1100多平方米。经营期间食堂配套设备由食堂经营者负责保管、维修,承包期满清理维修好后移交给学校,如有丢失、损坏照原价赔偿。备餐间内空调及其它炊餐具、清洁工具等由餐厅经营者自行购置,承包结束自行撤走。

    3.承包者在经营期间不得从餐厅的接电箱内私拉乱接,要注意节约,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私拉乱接或浪费现象的,每次罚1000-5000元。电费按每度0.60元收取,水费按每吨1.7元收取,若国家水电费有变动,在此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在签订合同时,预交电费10000元。从学校用电安全角度考虑,承包者不得使用其它高功率电器。

    3.经营承包期限:两年(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根据测评情况及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一年。

    三、承包经营要求
    (一)安全卫生要求

    经营方为食品安全、卫生、防火、防盗、设施安全、员工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责任,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防食物中毒、火灾、失窃、违规操作设备等事件的发生,如有治安、消防、卫生、安全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营方要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营方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经营方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经营方必须配合学校按时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3.经营方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学期开学前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有关设备要专人负责操作,严禁私拉乱接。

    4.经营方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5.经营方要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的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清洁规定(餐具必须用洗碗消毒一体机消毒),制定灭鼠、防蝇、防虫、灭蟑、防毒等措施,并落到实处。灭鼠、灭蟑协助与学校签订合同专业公司做好灭鼠、灭蟑工作。

    6.经营方必须规范食品的进货渠道,要求选择到教育局中标定点单位采购,所有食品做到100%定点供应,并与供应商订合同,合同送食堂办公室备案,不得采购冰猪肉,血脖肉(槽头肉)、公母猪肉、转基因食用油、死鱼等,所有原料供货商必须“三证”齐全,经营方应索取留存相关证件及每批次票据(一票通)(猪肉必须索取鲜肉分销凭证、蔬菜必须索取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并记好台账。每月底与供应商付清货款,于下月上旬向学校提供付款凭证。

    7.经营方必须做好承租范围的卫生工作,实行门前三包,包括食堂周围环境及公共区域,食堂员工宿舍周围环境卫生、隔油池、下水道的疏通,隔油池每周清理不少于2次。

    8.严格遵守在营业时间经营,学校作息时间中的早、中、晚用餐时间为经营营业时间,考虑到部分锻炼学生及部分教师的实际情况,晚餐经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自修第一节下课,其他时间不得经营,不得将饭菜搬出售菜间以外的任何地方出售。在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经营方应严格按时供餐,否则学校有权对经营方处以每次1000-5000元的罚款。如遇停水停电,经营方应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方法。

    9.在与校方签订承包期合同的同时,须与校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违规处罚条例》,并自行交纳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元左右)。。

    10.食堂主厨必须具备(地区级)二级及以上职称厨师证书。

    11.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招聘学生为食堂服务工作。

    12.中标单位不得有偿或无偿承接学生手机或电子产品充电和接送快递等餐饮服务以外的业务。

    13.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馒头、包子、油条不得添加含铝泡打粉、糖精钠、甜蜜素;面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剂量及范围,其他食品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14.经营方应制作食品安全信息集中公示牌,在餐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内容涵盖许可证、承诺书、管理制度、餐饮等级、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投诉电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食品采购、出售(饭菜等)价格必须每天更新公示。

    15.餐厨废弃物处置。上级部门无要求处理前,泔水类的物品应与生猪养殖户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记好台帐;下水道废弃油脂应与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处置废弃油脂.

    16.经营方必须配合学校争创A级食堂和阳光厨房。

    (二)食堂人员管理

    1.食堂经营管理者必须有100%的时间在校工作,必须有在单位食堂2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2.食堂必须由(地区级)二级及以上职称的厨师掌勺。

    3.经营方与员工要签订劳动合同,所聘员工必须“五证”齐全(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相关材料必须送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备案。

    4.食堂员工由经营方自行招聘、并承担全部管理责任、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严禁使用黑工、童工。

    6.所聘用的员工要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爱护学生、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及花草树木。

    7.经营方自行承担与员工因劳动纠纷所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每天上岗要对员工进行晨检,如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及时调离,痊愈后方可复岗。

    9.严格实行“五常法”管理制度管理,建立食物留样制度,取样食物应取不少于250克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留样冰箱专机专用。

    10.食堂职工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每人至少2套)、口罩,费用由经营方负责。若被发现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操作者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11.经营方所聘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经营方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食堂员工不得有打骂师生的现象,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0元,经营方应立即予以解聘。

    12.经营方聘用人员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经营方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来确定,与学校无关。经营方聘用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所聘用人员应报学校备案。

    13.经营方经营期内不得中途转经营以及单方面突然停止经营,否则学校视经营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愿捐助给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教育事业。

    (三)设备设施管理

    1.食堂内原有学校可使用设备免费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由食堂管理办公室与经营方清点、造册后,双方签字认可,承包期满,进行核对,如有损坏,经营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2.需新添置的设备,如冰箱、灶具、炊具、洗碗消毒一体机(必须采购)等。由经营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新添置的设备由经营者自行带走。

    3.经营者必须在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餐具清洗消毒间、二次更衣间、备餐间、餐厅安装视频探头,在餐厅安装视频,监控必须与校园网连接。每年的维护费用由经营方自理。中标后交第一年维护费用。

    4.水电费按标准收取(收费标准:水费1.7元每吨,电费0.6元每度)。

    5.经营方不得擅自动用食堂内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未经学校同意不能进行随意隔断,但每年暑期须对食堂各操作间墙壁、平顶进行漂刷一次。承包期满如有房屋设施损坏需修复后方可交还学校。

    6.凡上级相关部门提出的食堂必配设备均由经营方自行解决,食堂、操作间必须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布局要求。

    7.经营方对洗碗消毒一体机间进行改造,须征得学校同意。

    (四)经营指标管理及服务要求

    1.经营方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经营方必须注意高、中、低档食品的合理搭配,并做到明码标价。

    (1)3元以下的菜价不少于30%,2元的菜品不得少于2种,并免费提供汤水,全荤最高价格不超过5元/份,荤素搭配的菜每份最高价格不超过3.5元,全素每份最高价格不超过2.5元。依据《清湖高级中学菜品食品价格指导意见》经营。早餐品种不少于10种,中餐、晚餐菜品不少于15种。

    (2)饭面食等主食的质量与价格,每板饭下米6斤,切成15块,每块售价1元

    (3)食堂只限经营面食、饭菜等需经下锅烧、蒸煮方可入口的食品,不得经营冷菜、烧烤类或变相烧烤类、自行烤面包等食品(如麻辣烫、烧烤、带棒的食品等),不得经营副食品饮料、棒冰及其它未经下锅可直接入口的非饮食类物品等。严禁向师生出售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食品。严禁提供塑料袋或一次性手套、纸袋等,为学生将食品带出餐厅提供方便。

    (4)学校要求经营方提供的食品价格不高于同质、同量的校外价格。

    (5)中晚餐人均不超过8.5元/人,早餐人均不超过5元/人。

    (6)教职工用餐餐费按成本价收取。

    3.经营方必须正确对待学校组织的对食堂的各项检查、测评活动。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70%以上的,挂锦旗。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60%以上的,口头表扬。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60%以下的,付营业款99%。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55%以下的,付营业款98%。

    学生抽查满意率达50%以下的,付营业款80%,学校有权中止合同。

    (五)财务管理

    1.校园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严禁收取现金,学校安装自动充款机。

    2.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款项,含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及第一年承包款,合同到期后无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情况的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约经营,则按合同要求,在扣除相应款项后退还;第二年的承包款必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缴清,第三年的承包款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缴清。

    3.水、电分别根据水表、电表读数收费,每学期收缴一次(收费标准:水费1.7元每吨,电费0.6元每度)。

    4.学校招待费必须提供税务餐饮发票报销。

    (六)风险责任承诺

    1.经营方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因经营困难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二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并重新招标确定后方可停业,停业后学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经营方不能擅自转让承租权、转包窗口,如有违反,学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经营方不得在备餐间以外设立任何摊点,不得在蒸煮间(脱排底)外加工或生产任何食品,不得超范围加工冷菜和烧烤,违者罚款5000元。

    4.经营方餐具消毒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测不合格的,除上级部门处理外每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5.经营方不通过一卡通,擅自收取现金的,每人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6.经营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的,经营方除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学校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经营方加工出售伪劣变质食品每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对校方的整改意见不落实的,每次向校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经营方经有关部门查到非法生产,立案调查、处罚的,除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作相应处罚。

    9.经营方要自觉执行学校制订的处罚条例。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无任何履约和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四、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 若上级部门强制要求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的,或者因学校搬迁等外部因素,经营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配合学校整改。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2.? 乙方不按照本合同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超过30天的,除按本合同支付的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5‰的滞纳金。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2.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证、采购单位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

    4.承包期满后,在合同报价不变的情况下,若双方满意,可续签一年的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经办人:

    联系方式:

    鉴证日: 年 月 日

    注:

    清湖高中食堂各餐厅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见合同附件。

    清湖高中食堂物品销售一览表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

    清湖高中食堂餐厅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

    检 查 内 容

    处罚标准

    元/次

    食品卫生

    冰箱生熟不分开,食品与非食品不分开,半成品与成品不分开。

    100

    采购非定点的三大类食品,采购变质、伪劣的食品与原料及未经检疫的肉类等。

    200

    在食堂非烧煮区(脱排底)制作食品(如麻辣烫、烫干粉、烧烤等),出售水果。

    200

    出售伪劣、变质的食品。

    1000

    没有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采购没有按规定索证和登记台帐。

    100

    在出售食品或制作凉菜时直接用手抓或拿。

    50

    使用塑料袋、快餐盒装食品出售给学生

    200

    仓库食品及原料的存放未离墙、离地、加盖,未整齐有序及标牌。有蟑螂、鼠屎、平顶有蜘蛛网、地面不清洁。

    100

    个人、环境、用具卫生

    不穿戴工作衣帽或工作衣帽不整洁。

    50

    留长指甲、长发、胡子,戴戒子、染指甲油,食堂内吸烟,随地吐痰。

    50

    粗加工间菜未装篓(袋),水池、地面、墙面砖、灯架、风扇不清洁,平顶有蜘蛛网,废弃物未入桶加盖。

    50

    精加工、蒸煮间菜未入篓上架,残菜未入桶加盖,操作台不清洁,砧板、菜刀生熟、荤蔬不分并未上架,地面、墙面砖、灯架、风扇不清洁,平顶有蜘蛛网,脱排、灶台等设备有污垢。

    50

    面点间水池、地面、墙面砖、操作台、灯架、风扇等设备不清洁,食品未装盒(袋)上架,食品添加剂未装入柜上锁,平顶有蜘蛛网,门窗不清洁。

    50

    备餐间二次更衣室无更换工作服,水池、地面、墙面砖、操作台、灯架、风扇等设备不清洁,保洁柜内脏乱差有员工餐具,无空调、灭蝇灯、温度计、杀菌灯,快餐盆未上架,平顶有蜘蛛网,门窗不清洁未关闭。

    200

    清洗间水池、地面、墙面砖、灯架、风扇不清洁,保洁柜内脏乱差有员工餐具,平顶有蜘蛛网,

    50

    餐厅地面、桌、凳、灯具、电视机及架、电风扇、筷子盒不清点,泔水桶不清洁无盖,有车辆杂物,餐后门窗未关上锁,平顶有蜘蛛网。

    50

    楼梯栏杆、地面不清洁,楼梯底有车辆杂物,平顶有蜘蛛网。进户门四周、雨蓬顶脏乱差,象皮门帘不放下,纱窗未完整。

    50

    服务质量

    出售饭、菜之前,不公示价格。

    50

    不主动报菜价,打卡差错不及时纠正被学生投诉。

    50

    不按时开饭,在规定时间之外出售任何食品。

    50

    让学生进食堂加工间拿菜。

    200

    同事之间不团结协作,争吵、打架。

    50

    用现金交易。(停电除外)

    200

    将饭菜搬出售菜间以外的任何地方出售。

    1000

    经营副食品饮料、棒冰及其它非饮食类物品等

    1000

    清湖高中食堂物品销售一览表 价格单位:元

    品名

    荤菜类

     

    品名

    素菜

     

    品名

    早点

    单位

    单价

     

    单位

    单价

     

    单位

    单价

    红烧肉

    5

     

    韭菜香干

    2.5

     

    菜包

    1

    鸡腿

    5

     

    青椒香干

    2.5

     

    肉包

    1.2

    大排

    5

     

    千张

    2.5

     

    馒头

    0.6

    红烧鸭肉

    5

     

    豆腐丸

    2.5

     

    花卷

    1

    宫爆鸡丁

    5

     

    芹菜香干

    2.5

     

    煎饼

    1.2

    鱼块

    5

     

    水蒸蛋

    2.5

     

    清明果

    1.2

    红烧鱼片

    5

     

    葱油小芋

    2.5

     

    粽子

    1.5

    带鱼

    5

     

    山药

    2.5

     

    茶叶蛋

    1

    红烧鱼片

    5

     

    黑木耳

    2.5

     

    大米粥

    1

    炒猪肝

    5

     

    缸豆

    2.5

     

    黑米粥

    1.5

    蒸小排

    5

     

    茄子

    2.5

     

    绿豆粥

    1.5

    东坡肉

    5

     

    苋菜

    2.5

     

    白木耳

    1.5

    莓干菜蒸肉

    4

     

    冬瓜

    2

     

    豆浆

    0.5

    香茹烧鸭

    4

     

    红萝卜

    2

     

    面条

    3.5

    肉蒸蛋

    4

     

    花菜

    2

     

    大肉饼

    2

     

     

     

    芝麻饼

    1.5

     

     

    丝瓜

    2

     

    煎饺

    3个

    2

    品名

    荤素搭配

     

    黄瓜

    2

     

    奶黄包

    1

    单位

    单价

     

    萝卜丝

    2

     

    发糕

    1.2

    青豆肉片

    3.5

     

    黄豆芽

    2

     

    油条

    1.2

    青椒香干肉片

    3.5

     

    粉丝

    2

     

    烧麦果

    1.2

    青椒香干肉片

    <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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