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210716_104988353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许昌高级中学 |
资金来源: 其它 |
|
许昌高级中学招聘厨师团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许昌市直公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许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团队招标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餐饮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证照齐全、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优秀餐饮服务机构,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独立为1000名学生以上的学生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经历。
2、注册时间两年以上(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近五年存在不良经营记录者无参与资格。
4、餐饮服务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列入失信名单者无参与资格。
5、餐饮服务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者无参与资格。
6、本次招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供餐方式
以营养套餐为主,特色营养餐为辅,科学设置餐品,学生自主刷卡消费的供餐方式。
三、区域划分
餐厅内功能区域划分,由餐饮服务机构按照营养套餐为主、特色营养餐为辅的总体要求拟定,报学校同意后予以落实。
四、餐费标准
营养套餐区:早餐和晚餐设置5元和六6元两个标准,且5元套餐不能低于营养套餐区的50%;午餐设置8元和10元两个标准,且8元套餐不能低于营养套餐区的50%。
特色营养餐区:早餐和晚餐标准不应高于6元,且价格不能高于我市社会餐饮同品质餐品价格的80%;午餐标准不应高于10元,且价格不能高于我市社会餐饮同品质餐品价格的80%。
五、管理模式
1、学校自主经营,并负责对餐饮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食材采购、大型设备投入等工作。
2、餐饮服务机构要按照6S标准运营学校餐厅,主要工作包括:食材比例调控、食材清单整理报送、食材验收及加工、餐品留样、餐品出售、环境卫生、餐具及餐厨设备洗消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操作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为保障师生在校就餐安全和营养,学校餐厅不允许采购各级主管部门禁止使用和学校禁止使用的食材。
4、餐饮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机构人员进行管理,同时要与本机构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保和购买意外伤害险。
5、在合同期内,餐厅使用的洗消用品、卫生保洁用品和保鲜膜等日常损耗品由餐饮服务机构负责,学校所提供餐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餐饮服务机构负责,合同结束后全部完好移交学校(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
6、餐饮服务机构在校服务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由餐饮服务机构承担。
7、餐饮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管理办法和学校管理规定,违反者由餐饮机构承担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
8、餐饮服务机构不得将经营区域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9、中标的餐饮服务机构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学校缴纳不少于10万元的食品安全生产保证金,同时应自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六、人员要求
1、餐饮服务机构派驻学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厨师长等)必须具备相关餐饮管理经验,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在该餐饮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同时要严格按照餐厅供餐时间在岗管理。
2、餐饮服务机构在投标时安排的拟派驻我校餐厅的主要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允许随意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安排资质相同或更高的人员予以替换。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两证”方可上岗,一是健康证,二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服务费计算方式
服务费分为基础服务费和考核服务费两部分。
1、基础服务费
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支付,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月基础服务费=餐饮机构月营业总额×30%(上级文件要求有调整时此系数做相应调整)。
若学期总食材比大于69%,超出部分食材费用从学期最后一个月基础服务费中扣除。
2、考核服务费
考核服务费按照学期考核支付,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服务费总额=学期总营业额×(1-30%-1%-食材百分比)。考核服务费总额最高不超过学期总营业额×4%。
考核服务费支付额=考核服务费总额×考核得分/100分。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20日17:00;
2、报名地点:八一路校区厚德楼一楼110室;
3、联系电话:石老师18503743592;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密封提交):
1)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参照评分标准1,提供复印件)
3)团队成员能力(参照评分标准2,提供复印件)
4)业绩证明(参照评分标准3,提供复印件)
九、评审安排
初评安排:对参与报名的餐饮机构进行初评,择优选取六家机构进入实地考察阶段(2021年7月21日)。
实地考察:针对初评通过的六家机构进行实地考察(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3日)。
评审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8:30
评审地点:八一路校区厚德楼201会议室
评审要求:各餐饮机构须携带《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材料原件,于2021年7月24日上午8:00-8:30到八一路校区厚德楼201会议室签到并提交材料。
评审原则: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本次评审共评出候选机构四个,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排名先后录用第一名和第二名,名次在前者有优先选择权。其他候选机构作为后补,在被录用机构试经营不合格时,及时予以递补。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无论得分高低,均取消参评资格。
十、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资质材料(10分)
提供餐饮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到场可不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安机关出具的法人和被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该项最高得分10分,未提供或缺项的不得分。
2、团队成员能力(20分)
提供承诺派驻项目经理、厨师长等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岗位设置,项目经理和厨师长必须在该机构工作一年以上,且须提供与餐饮服务机构合同原件、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拟派驻主要团队成员中具有厨师证者得5分/人,具有营养师证者得10分/人(需提供厨师证原件、营养师证原件、与餐饮服务机构合同原件和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或缺项者不得分)。该项最高得分20分。
3、业绩证明(10分)
提供当前独立经营用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项目业绩者每个项目记2分,最高得10分(以2021年上半年有效的经营合同原件为准)。若合同不显示用餐人数,则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用餐人数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或缺项者不得分)
4、实地考察(30分)
报名时,餐饮机构向学校提供该机构正在经营的学生餐厅1-2所(1000人以上),由评审小组选取一所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餐饮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后进行评分。
5、面试环节(30分)
根据餐饮机构参加评审活动中的陈述和答辩,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十一、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前,餐饮服务机构应向学校缴纳食品安全生产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内无违规操作和安全事故者,合同期满并交接完毕后学校如数无息退还;
2、本次招聘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内双方无违反合同行为,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四次(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十二、特别说明
1、本次招聘活动各机构踏勘现场机会限一次,时间限一个小时,并需提前与联系人联系预约。
2、中标机构应利用餐厅现有设施设备组织供餐,不足部分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
许昌高级中学
2021年7月16日
相关附件: 许昌高级中学厨师团队招聘报名表.docx
许昌高级中学厨师团队招聘报名表.docx
许昌高级中学餐厅招聘餐饮服务团队报名表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拟派驻主要 岗位 人员 情况 |
姓名 |
岗位 |
资质证书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正在经营的 学生餐厅情况 (实地考察对象) |
学校名称 |
学校位置 |
学校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承诺书 |
本人作为 法定代表人,承诺所报送材料和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材料和信息真实性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单位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