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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海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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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1-087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90,000.00

9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7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4.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5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4.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5.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5.1.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5.1.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5.1.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5.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联系方式:0756-8933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曾俊恒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电 话: 0756-2600320

HZ21-087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7.19售.pdf
珠 海 市 招 标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 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曾俊恒 日期:2021 年 7 月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页,共62页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二、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七、 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页,共62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4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8 第三章 磋商资料表...................................................................................................................................................12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5 第五章 合同文本.......................................................................................................................................................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七章 磋商须知.......................................................................................................................................................47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页,共62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 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HZ21-087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 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 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品目 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横琴新区 应急管理局珠 港澳(含一体 化)区域涉外法 律服务中心及 区域人员工作 餐厅用餐服务 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90,000.00 99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7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页,共62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4.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 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 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 除外; 4.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 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 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5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 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磋商 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6页,共62页 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 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 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 购买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3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7页,共62页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 意事项: 5.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5.1.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 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5.1.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 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5.1.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5.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联系方式:0756-8933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电话:0756-260032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9日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8页,共62页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 响应。 2. 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进行响应,并提 供该产品的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 际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 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报价 处理。 4. 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报价有缺漏项的, 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5.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 (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 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 采购项目 1项 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 7个月 人民币990,000.00元 一、项目简况 (一)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7个月。合同生效后第1个月为试用期,期间成交人的配送和 加工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二)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参照财政补助标准,为用餐 期间每天: 早餐¥8元;午餐¥18元;晚餐¥8元。(其中在本预算外设置自筹资金:早餐¥0元;午餐¥2 元;晚餐¥2元。为食用当餐的用餐人支付)。 (三)每日3餐用餐人数约120至190人次。 (四)服务地点:保税区。 (五)成交人不得转包本项目。 二、所供食品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9页,共62页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 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供应的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 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 害蔬菜”管理办法,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 ★(三)供应商所供蔬菜、肉类、辅助配料等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其中:蔬菜、瓜果类 必须为优质新鲜,从采摘到餐桌成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肉类不得超过14小时,禁止使用冰鲜肉类。)。 (四)对货物的品质的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 (五)大米品质要求: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 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 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六)辅助配料、食用油品质要求:(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 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无变质的色 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2)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面粉的品质要求:(1)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 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所有商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2)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 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三、其他需求 (一)为保障上述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如涉及项目所投入的人力、设备等均要符合国家规定、行业规范 和采购人要求的基本要素。 (二)加工厨具(1套):由成交人根据实际加工情况配置(如:抽油烟机、炉灶、电饭煲、蒸柜、冰箱、 消毒柜、样品保鲜柜、工作架台、装物工具、刀具、餐盘等)。 (三)用餐刷卡机(闸门)、电脑等辅助设备。 注: 1.若成交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并有权单方终止配送及加工服务 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防疫 部门鉴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0页,共62页 2.若无特殊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及的“日”和“天”均指“日历日”。 3.为落实国家相关采购要求,参考我省 2020 年度采购情况,根据粤财采购[2021]6 号文件,2021年度预留 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 10%。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明确约定落实有关政策要求, 确定响应预留比例和具体采购执行主体,采购人通过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832平台”账号, 有关采购金额纳入统计。 二、合同资料表: 序号 内容 1 (1)买方名称、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2)卖方名称、地址:由磋商确定 (3)项目现场名称:珠海,用户指定地点 2 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材料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 的全部费用,少报漏报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再向采购人增加收费项目。 3 (1)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且相关的必备用具、人员配备等到位后,支付50%预付款。服务期满4 个月后经甲方验收完毕后支付45%进度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5%尾款。 4 完工期: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7个月 5 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成交人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品的品种、 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签名确认);若发现 有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纠正(含退货、重新采购等)。 (3)验收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 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 验收期间,成交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注:所有验收材料须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 违约责任: (1)由于成交单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成交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单位将用户 单位已经支付给成交单位的合同款返还给用户单位(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 用),并对成交单位已经履行义务部分金额的20%罚款。 (2)由于用户单位政策或需求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成交单位将用户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1页,共62页 单位已经支付给成交单位的合同款返还给用户单位(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 用)。 7 争议解决途径: 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后30 天还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双方在合 同中确定。 8 其他: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注:上述合同资料表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报价。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2页,共62页 第三章 磋商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七章《磋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七章《磋商 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 容 一、说明 2.2 采购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本项目资金:使用财政性资金 2.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9.1 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不举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2 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针对本项目(包 组)产品(服务)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 调整。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13.3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4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13.5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18.1 磋商有效期:90天。 19.1 响应文件数量: (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为节省资源,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响应文 件)。 (2)电子版响应文件:二份(电子版本为正本的扫描件以及word版本文件),光盘或者U盘存 贮。 (3)若为分包组项目,各包组应分别准备以上内容。 注:评审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24.1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为3名单数,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组成。专家在政 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磋商小组成员。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3页,共62页 条款项号 内 容 26.2 评标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3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成交候选 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人。 28 如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或对其它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提出的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此后对 磋商文件的任何异议。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电话:0756-2600320,传真:0756-2600320。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六、授予合同 29.1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2.1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 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 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 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 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其他说明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标注“■”为发布媒体): 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4页,共62页 条款项号 内 容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5页,共62页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磋 商小组出具评标报告。 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 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6页,共62页 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A 供应商B 供应商C 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 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 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 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 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 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7页,共62页 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 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备注:1.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 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4.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 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不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 采购人代表签名: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 日期:2021年 月 日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8页,共62页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序号 供应商 报价审 查合格 按照采购 文件规定 加盖公章 和签署 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提供法定 代表人/负责 人/自然人资 格证明书及授 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完全 满足采购文件 的实质性条款 (即标注★号 条款)无负偏 离的 响应文件没有 采购文件中规 定的其它无效 报价条款的 是否通过 进入下一 阶段评议 1 2 3 备注:1.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 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4.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 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价格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2021年 月 日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19页,共62页 附件3:商务技术评分表(满分90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 48分 质量控制 方案 12分 对响应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原材料的来源、供应商的选定、选 材标准、加工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质量控制方案): 方案非常完善,各项流程详细、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12分; 方案较为完善,各项流程较为详细、清晰、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 8分; 方案较差,各项流程及可操作性较差,得 4分。 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方案的得 0分。 配送方案 12分 对响应文件中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包含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配送计划方案、 流程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验货标准): 各项标准合理,工作流程及方案非常完善,可操作性强,得12分; 各项标准较为合理,工作流程及方案比较完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8分; 各项标准不完全合理,工作流程及方案较差,可操作较差,得4分。 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方案的得0分。 菜式及出 品方案 12分 对响应文件中的菜式及出品方案进行评分: 菜式新颖、出品方案完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得12 分。 菜式一般,出品方案基本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操作具体基本可行,基本满足 本项目的,得8分。 菜式、方案不完整、计划安排不科学、操作具体不可行的,得4分。 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方案的得 0分。 突发事件 处理 12分 对响应文件中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应急综合优势进行评分: 预案非常完善,各项流程详细、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2分; 预案较为完善,各项流程较为详细、清晰、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8分; 预案较差,各项流程及可操作性较差,得4分。 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方案的得0分。 商务部分 42分 相关业绩 30分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项目(饭堂餐饮 运营类服务或食材配送项目),每个有效合同得5分,最高得30分。 注: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用户单位的业绩只计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综合实力 1.供应商持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0页,共62页 12分 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4分,最高 可得1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4:经济价格评分细则(满分10分) 价格指标 1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 见《价格调整》;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备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2.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1页,共62页 一、价格调整 (一) 价格核准: 1.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 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 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二)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不适用于本项目)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 效投标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 小微企业享受上述第(二)项第1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 4.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4.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的划分 标准为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否则 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只有部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 6.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1、2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2页,共62页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 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7.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1、2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 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 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报价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 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提供农副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 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价格扣除。 2.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所 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 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 国家级贫困地区物业服务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1% 的价格扣除。 2. 贫困县域物业公司参与物业服务政府采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时,应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供应 商注册所在地县扶贫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劳动合同或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证实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材料,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3)如公司通过服务外包工方式聘用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应提供公司与服务外包 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该服务外包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贫困地区物业企业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贫困地区物业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50%以上的,联合体视同为贫困 地区物业企业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贫困地区物业企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3页,共62页 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 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 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 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 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 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必要时,采购 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 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 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4页,共62页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即可;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 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 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 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 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 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5页,共62页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根据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087)的采购结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 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1条 服务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地点: 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第2条 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1.服务期/完工期: 2.交付地点: 3.交付条件: 4.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第3条 交付与验收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 3.验收相关费用: 4.验收时间及期限: 第4条 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1.合同价款: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付款时间及条件: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6页,共62页 3.付款方式: 第5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 2.售后服务: 第6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第7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按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执行。 第8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 1.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贰 份留存。(所有合同须经招标代理机构见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一致。 见证单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 款作出变更。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7页,共62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采购编号:HZ21-087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 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8页,共62页 磋 商 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 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HZ21-087), (供应 商名称、地址) 作为供应商已正式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 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磋商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 本磋商始终有效。本磋商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 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 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 采购代理机构。 10.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寄: (供应商地址) 备注:1.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除磋商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29页,共62页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 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087)的报价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报价,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情形,同意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至定标后,如发现我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 真实,同意按无效报价处理。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 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0页,共62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 的 (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珠海横琴新区 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HZ21-087)的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 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1页,共62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单位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2页,共62页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谈判过程中至确定成交结果后,如发现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 实,则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3页,共62页 商务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7.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 码(身份证号)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份比 例 1 2 … 注: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多证合一的填写组 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 10个全部填写。 (二)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 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4页,共62页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087 序号 磋商文件中商务条款描述 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1 磋商有效期 2 合同价 3 付款方法和条件 4 完工期 5 验收要求 6 成交人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途径 8 其他 说明:“供应商响应描述”应填写供应商的具体承诺,如果供应商承诺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的, 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说明”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供应商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商务承诺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商务承诺劣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5页,共62页 三、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087 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6页,共62页 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087 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 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 指引 说明 1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2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其它条款偏离情况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 指引 说明 1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2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说明: 1.本表所述的带“★”关键技术条款(要求)、其他条款、功能、要求为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 书”对应内容。 2.对“供应商响应情况”一栏,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响应情况填写,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要 求,也可填写“完全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应详细填写响应情况。 3.对“偏离情况说明”一栏,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优 于磋商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低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 4.供应商自行对照“用户需求书”、“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资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7页,共62页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8页,共62页 二、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087 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39页,共62页 报 价 表 (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087 序号 采购内容 完工期 数量 最高限价 1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 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 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 购项目 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7个月 1项 人民币990,000.00元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 元): 小写:¥ 大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等。 2. 磋商总报价为各小计之和,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 4. 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磋商报价”要求。如本项目包含多个包组,应分别提供各包组的投报总 价。 5.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报价应 包括投标产品价、增值税、其它税、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 6. 各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报价时参考用。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0页,共62页 磋商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087 费用类别 费用项目 数量 投标单价报价 (人民币 元) 小计 (人民币 元) 合计 小写: 大写: (格式可自拟,内容根据需求和供应商自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等。 2.此表为《报价表(首次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磋商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 效响应。 5.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磋商报价”及第二章“用户需求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 7.磋商分项报价表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请在磋商响应文件 的其他部分进行响应,磋商分项报价表须做脱敏处理,成交人的磋商分项报价须在成交公告发布时 同时公告,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供应商请谨慎填写;成交人所提供的报价请单将视为 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附件,将与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相关责任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 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1页,共62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形无须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其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6.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查询 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2页,共62页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3页,共62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珠 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HZ21-087)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4页,共62页 节能产品及环保标志产品情况 (如不属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则无须提供) 类别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号 金额 备注 节能产品 合计 环保标志 产品 合计 说明 注: 1. 节能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供 应商公章。 2. 环保标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 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5页,共62页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 (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无须提供) 类别 省 市 县 供应商名称 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所投农副产品 金额 农副产品 农副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元 农副产品金额所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注: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 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6页,共62页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 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Z21-087)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 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 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视为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供应商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7页,共62页 第七章 磋商须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采购监管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1监管理部门指采购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纪律部门。 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资料表 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 下的款项。 2.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电话和传真见磋商资料表。 3 关于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3.1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3.1.1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供货商才能参加磋 商。 3.1.2 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 3.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 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 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 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 投标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8页,共62页 6 其他 6.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供应商(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 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7.2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 文文字编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 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磋商资料表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磋商须知 7.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 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4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49页,共62页 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 个供应商。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9.1 除非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 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 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3 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 何异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磋商的语言 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 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 者翻译人员签名,若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1.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2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2.2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 和密封。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3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监管部门 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13 磋商报价 13.1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 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 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 何调整。 13.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0页,共62页 13.2.1 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 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 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 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 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 用。磋商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3 除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3.4 除磋商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5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 投标货币 1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 足: 1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至(六)项规定,对“合格的供应商”的特殊条款要求至少有一方符合。 15.2.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5.2.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 15.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15.2.4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报价无效。 16.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供应商。 17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1页,共62页 17.2.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 物类项目) 17.2.3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 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8 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应自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 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 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 19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磋商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19.2 电子文件:是指将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 密码的U盘或光盘。 19.3 响应文件的签署 19.3.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 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 文件中。 19.3.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 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响应文件密封: 20.1.1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 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 20.1.2 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以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 20.2 响应文件的标识 20.2.1 清楚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0.2.2 注明磋商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0.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2页,共62页 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1.1 供应商应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资料表中指明的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和“开启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9:30表示截止时间为9点 30分00秒。 2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2.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 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2 除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或在竞争性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23 响应文件的拆封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3.2 响应文件拆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 标地点。 2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3.4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5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 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 磋商小组 24.1 磋商由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参照政府采 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磋商小 组成员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2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4.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4.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4.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4.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4.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 磋商过程 25.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3页,共62页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2 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资格性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 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 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 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确定。 25.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5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6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 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7 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 25.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9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10 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25.10.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10.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10.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 价格对其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5.10.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11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4页,共62页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 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 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5.12.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1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2.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25.1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5.14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6 评审方法和标准 26.1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 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 26.3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或技术 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 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的,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 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26.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 主要标的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 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27.3 中的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6.5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 商。 26.6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响应文 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供应 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成交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按虚假应标 处理。 27 确定成交结果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5页,共62页 27.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不在成交名单 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7.2 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 询问、质疑、投诉 28.1 询问 28.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 式提出。 28.1.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询问 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8.1.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8.2 质疑 28.2.1 质疑期限: 28.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 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 期间的起算日期) 28.2.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8.2.4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 28.2.5 提交要求: 28.2.5.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8.2.5.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 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 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 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8.2.5.4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8.2.5.5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 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6页,共62页 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8.2.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详见第三章磋商资料表。 28.3 投诉 28.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授予合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除非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 29.2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中 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 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 合同的履行 30.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 31 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金额及提交方式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 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2.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标准见下表: 项目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数(万元) 货物 100以下(货物) 1.80% 0 100~500(货物) 1.32% 0.48 500~1000(货物) 0.96% 2.28 1000~5000(货物) 0.60% 5.88 5000~10000(货物) 0.3% 20.88 10000~100000(货物) 0.06% 44.88 100000以上(货物) 0.012% 83.76 服务 100以下(服务) 1.80% 0 100~500(服务) 0.96% 0.84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7页,共62页 500~1000(服务) 0.54% 2.94 1000~5000(服务) 0.30% 5.34 5000~10000(服务) 0.12% 14.34 10000~100000(服务) 0.60% 20.34 100000以上(服务) 0.012% 68.34 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00元的,按照5000.00元计算。 32.3 经依法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8页,共62页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认定企业类型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59页,共62页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 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 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 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 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 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 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 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 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60页,共62页 附件2: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 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Z21-087)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 (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61页,共62页 附件 3: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珠港澳(含一体化)区域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域人员工作餐厅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087 第62页,共62页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 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磋商资料表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3:商务技术评分表(满分90分)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磋 商 函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报 价 表 磋商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七章 磋商须知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认定企业类型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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