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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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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7月19日 16:4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6: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08:50
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第四开标厅)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文玲
项目联系电话0938-2620318
采购单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8-2620318
代理机构名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绿色市场对面2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21210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1).pdf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0 08:5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ZC2021-277

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基本情况: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坐落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总建筑面积约 6500 平方米,办公楼地上七层,地下一层。院内设有院门出入口和办公楼出入口。楼内外 配有监控设施,院内设有停车库、锅炉房、干警餐厅等配套设施,内部设办公室、大 小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案楼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七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3.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20至2021-07-26,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8-10 08:50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第四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ianshui.gov.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

联系方式:0938-262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绿色市场对面2号楼

联系方式:8212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文玲

电 话:0938-2620318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下半 年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GZC2021-277 招标文件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二 O 二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19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 2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和废标条款...................................47 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天 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 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TGZC2021-277 二、项目需求: 1.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采购内容: 2021 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七个月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100 万元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 (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 2 (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 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 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七、本项目由采购人(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 审查。 八、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 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 录、投标: 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 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 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注:填写信息 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咨询电话: 0931-2909277/377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 00:00:00 起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23:59: 59 止均可免费获取。 (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 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 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 3 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 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 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0 日 8 时 50 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 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0 日 8 时 5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 年 8 月 10 日 8 时 50 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 185 号二楼第四开标厅)。 现 因 天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优 化 升 级 , 系 统 升 级 为 : (http://114.55.226.66:8083),受疫情影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 评标系统” 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根据登录页面的操作手册,安装 好投标文件离线加密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需将加密好的投标文件在不见面 开评标系统中提前上传,并录入(法人或授权人)信息,以上工作必须在开标前 完成。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 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 致。开标系统网址: (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接受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行号:105825030011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8026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 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4 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二: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上其中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非现金电子转 账、网银转账缴纳方式的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 保单方式的以推送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结果为准)。 十二、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后 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 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 17 号 联系人:边文玲 联系电话:0938-2620318 集采机构: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 185 号 联系人: 吴航 周洁 联系电话:0938-8330335 2021 年 7 月 19 日 5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100.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公告媒体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采购人 单位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 17 号 电话:0938-2620318 联系人:边文玲 3 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 185 号 电话:0938-8330335 联系人:吴航 周洁 4 供应商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 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 (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本项 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 投标保证金 缴纳 方式一 (电汇、网银 转账) 金 额: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行 号:105825030011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8026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 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 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 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 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 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人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 段(包)所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 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投标保证金 缴纳 方式二 (银行电子 保函、保险电 子保单) 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的,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 截止时间前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114.55.226.66:8083/UserLogin.aspx)办理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单),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规定, 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保成功后下载打印加密纸质保单放入投标 文件中; (2)开标时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自动解密进行现场公 示并接受监督。 (3)天水市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须知及电子保函(保 险电子保单)操作指南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办事服务栏目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须知查看。 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电子 服务系统选择拟投标项目(标段)在线申请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 单)。 注:操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tianshui.gov.cn)办事服务栏目查看投标保证金操作指 南及电子保函办理须知(内含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投标人操作指 南)。(若投标人采取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单)编号必须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服 务系统中获取电子保函编号一致,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产生的后果 投标人自行承担。) 8 付款方式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按季度付款。 9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七个月。成交方前 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由 采购方按照《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累计 3 个月考 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采购方对成交方服务满意, 服务期限截止之日前可与成交方商议补签续约合同。 10 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本项 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 11 电子投标文 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加密的“开标一览表”1份。 12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 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 版标书。 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进行,请投标人 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根据登录页面的操作手册,安装好投标文件离 线加密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需将加密好的投标文件在不见面 开评标系统中提前上传,并录入(法人或授权人)信息,以上工作 必须在开标前完成。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不见面开评标 系统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 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系统网址: (http://114.55.228.94:8094/UserLogin.aspx) 12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吴航 周洁 联系电话: 0938-8330335 13 投标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14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 15 评标情况公 告 评标结果将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和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中标通知书 领取 中标公告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和天水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上公 示后,请中标供应商天水市公共资源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0938-8330335 地址: 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 185 号。 17 政府采购合 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甘肃省 政府采购网公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 购合同应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中心备案。 18 投标供应商利 害关系处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2、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2 “集采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集采机构是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采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是指下载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 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向集采机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集采机构下载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 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 10 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 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或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 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导致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 11 集采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 疑书后,应立即向集采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 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 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 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 字和护照除外。)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3.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 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 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5.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 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5.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 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整体服务方案; (2)人员配置; (3)清洁设备、工具配置; (4)服务质量承诺; (5)服务保证措施; (6)针对本项目的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 (7)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其他的资料。 5.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加二); (3)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4)开标分项一览表(附件四); (5)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五);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六); (7)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七); (8)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八); 13 (9)业绩一览表(附件九); 5.4 培训。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培训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 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系统运作前完成。投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 时间表交给用户,最后以用户认可为准。 (2)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的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教 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报价 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3)技术人员培训分两种,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 5.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 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 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 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做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固 化的电子“开标一览表”1 份。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固化的“开标一览表”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3 、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 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 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编制。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 人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 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 予接受。 8、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 9.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但集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 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投标须知第 21 条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 后,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 撤回投标。 4.无效投标条款 (一)如果投标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 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7)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如有)要求内容 5 项的或不满足用户 需求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评标办法另行规定的除外)。 15 (8)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9)电子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10)投标人的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 (11)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集采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 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参加。 1.2 开标时,采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 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 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3 在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对唱标的内容在网上进行确认。 1.4 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 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 16 认可开标结果。 1.6.资格审查 1.6.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 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7 评标委员会 1.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 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 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1.7.3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 的书面评标报告。 1.7.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电子投标文件报价 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开评标过程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 17 3.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澄清有关问题。 为了有助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 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3 澄清文件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4.中标通知书 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 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吴航,联系电话: 0938-8330335 18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 签订合同 1.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投标有效期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合同分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 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甘肃 省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6.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应在天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和天水市公共资源中心部门备案。 7.履行合同 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19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 备案号: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编号: 合 同 编 号: 甲方: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乙方: 20 合 同 甲方: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 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 秩序维护人员服务:负责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办公楼、停车 场、院落及办公设施、车辆进出管理。 2. 保洁服务:负责麦积区检察院办公和办案场所内的公共部 位、设备设施及物件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3. 车辆驾驶服务:负责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车辆的驾驶与保养 服务。 4. 干警餐厅承包服务:负责机关 110 名干警一日三餐的供应。 5. 绿化养护服务:负责对大院绿化植被及楼内公共部位盆栽花 卉内做好定期浇水、施肥、除病虫害、修剪等。 6. 设备维护服务:负责天水市麦积区内部基础设施的维护、养 护、管理和运行等服务。 7. 其他有关事项: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机构办公室和各岗位工作 值班室。从业人员用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物业开办所需办公设备、 服务用品和项目公共区域的低值易耗品,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 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业主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 服务质量。 8. 物业人员配置要求及费用说明 (1)中标方须对采购方现有秩序维护 5 人、食堂工作人员 4 人、 保洁员 3人、驾驶员 3人,其他人员 10人进行接管。 21 (2)人员配备总数不少于 28 名。其中秩序维护员 6 人,保洁人 员 5 名,收发 3 名,驾驶员 3 名,维修工 1 名,餐厅服务人员 4 人, 其他人员 6 人。 三、合同期限与金额: 1.合同期限: 2.合同总价金额:(大写): (小写):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正式合同前,须按中标标准金 额的 5 %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 写: )。 2.乙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即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满后无质量问题将原金额退回乙方(质保期为半年)。 3.在合同期内,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中, 物业费为 元/季度标准。乙方向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 发票,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提供服务,如因乙方未按时按约定 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 乙方实际违约情况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乙方参加 甲方政府采购的资格。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甲方有权拒绝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拒绝内容价款总 额 10%的违约金。 2. 乙方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 在本物业内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 准方可实施。 (二)甲方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途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 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特殊条款:根据服务的特殊性及采购人的要求列出相关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 22 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天水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 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 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柒份,自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中, 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十、合同附中标通知书。 甲方(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收款账号: 开户行: 账号: 23 24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坐落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总建筑面积约 6500 平方米,办公楼地上七层,地下一层。院内设有院门出入口和办公楼出入口。楼内外 配有监控设施,院内设有停车库、锅炉房、干警餐厅等配套设施,内部设办公室、大 小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案楼 宇。 2、管理总体要求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检察 院办公办案大楼的安全、规范性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 采购方对成交方组建的天水市麦积区物业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管理。成交方对物业 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方,采 购方有审核权。采购方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选派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 与权与审批权。在处理特殊突发事件时,采购方对物业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总体要求是“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成交方在管理期间,项目要以全国物 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大型设备完好率 100%、业主投诉处理率 100%、 绿化成活率 95%、客户满意率高于 95%以上。 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秩序维护人员服务工作 1.服务范围 麦积区检察院办公楼、停车场、院落及办公设施、车辆进出管理。 2.服务要求 (1) 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对麦积区检察院所有区域进行每天 24 小时不间断的安全巡 查,并有专人值班,交接班要签名登记,记录交接班时间,做好值班日志。同时, 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灾、防泄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25 (2) 秩序维护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到麦积区检察 院办事人员、控告群众的礼仪性接待工作,为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及引导服 务。 (3) 负责麦积区检察院大楼所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日常安全看护。 (4) 负责维护麦积区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制止扰乱麦积区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 的行为。杜绝无关人员在麦积区检察院办案区等随意进行拍照或摄像。杜绝在麦 积区检察院办公楼的墙壁、门、窗、柱上非法涂画及乱写、乱贴。一旦出现,应 立即清除,并保持原貌。杜绝流浪及上访人员夜间在麦积区检察院门口外滞留。 (5) 按采购方有关规定管理车辆进出,确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设备设施及物品的安 全。 (6) 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7) 承担秩序维护人员人工成本及安保工器具等费用。 (二)保洁服务工作 1.服务范围 (1) 麦积区检察院办公和办案场所内的公共部位、设备设施及物件的保洁。 (2) 麦积区检察院院落、停车场、路面、绿化区的日常清扫保洁;风、雨、雪后办公 楼踏步防滑、清扫及大型活动后的清洁和垃圾清运。 (3) 成交方承诺的其他服务项目。 2.服务要求 (1) 楼内公共区域干净、无杂物、无灰尘、无水迹,通气通风良好,使用正常; 卫 生间纸巾、洗手液充足保障。办公楼内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2)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 (3) 停车场、绿地、明沟、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4) 院内根据季节变化按时清扫,随时保洁。遇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院内积雪、积水, 楼门口及时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提示牌,确保无积雪、无积水、无杂物、无垃 圾堆放。 (5) 保洁人员要对保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修。 (6) 承担保洁人工成本及清洁保洁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拖把、毛巾、纸篓、卫 生间手纸、洗手液、洗衣粉等)购置费。 26 (三)车辆驾驶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车辆的驾驶与保养服务。 2.服务要求: (1) 驾驶员必须服从检察院调度员的安排,严格执行单位业务调车制度。 (2) 驾驶员应认真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确保行车 安全。 (3) 做好节油节能并做好行车记录,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 常运行,及时补充行车所需的材料、物品。 (4) 保管好车辆的各种技术资料,服务及时到位。做好车辆的相关证件的保密,负责 协助采购人做好车辆年检、年审、保险办理等工作。 (四)干警餐厅承包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机关 110 名干警一日三餐的供应。 2.服务要求: (1) 餐厅经营做到品种多样化。必须严格执行麦积区检察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 从麦积区检察院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麦积区检 察 院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2) 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 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因 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方负责,并赔偿麦积区检察院的相应损失。 (3) 承担餐厅食材及人工成本。餐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 方负责。 (4) 成交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5)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 经营期间设备的维修和有关厨具用具更新添置的开支由麦积区检察院承担。 (五)绿化养护服务 (六)1.服务范围: (1) 对大院内绿化植被做好定期浇水、施肥、除病虫害、修剪等; (2) 负责楼内公共部位盆栽花卉的养护工作,保证绿植无黄叶、枯枝、灰尘,盆内无 27 杂草、垃圾等。 2.服务要求: (1) 绿篱、乔木存活率 95%,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枯枝黄叶,定期清理杂草; 定 期进行修剪,保持株型、无超长枝条;根据树木具体病症进行病虫害治理,不得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2) 盆栽植物管理质量要求 盆栽植物生长健壮、没有明显的病虫害,没有缩叶现象;按植物习性定期修剪, 保持株型完好;盆内不允许有杂生植物和其它杂物;花盆及叶面无灰尘、光亮; (七)设备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主要负责天水市麦积区内部基础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等服务。 2.服务要求: (1) 保证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水电、照明等),确保办公环境 良好。 (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责任事故。 (3) 做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供暖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 100%。一般设 备完好率达到 99%。 (4) 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 (5) 负责设备的常规维修,报修及时率 100%。 (6) 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有相应专业证书和上岗证书。 (7) 全年无人为责任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 (七)其它专项管理服务 1. 根据本物业特点建立整体调度机制,提供 24 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做到件件有回 复、事事有反馈。 2. 建立并管理本物业项目权属内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备使 用说明和图纸、维修养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竣工验收资料以及与本项目相关 的其他档案。成交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档案资料移交给采 购方。 (八)其他有关事项 采购方提供各岗位工作值班室。物业开办所需办公设备、服务用品和项目公共区 28 域的低值易耗品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业主提供合理化 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物业人员配置要求及费用说明 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 28 名,其中秩序维护员 6 人,保洁人员 5 名,收发 3 名, 驾驶员 3 名,维修工 1 名,餐厅服务人员 4 人,其他人员 6人。 中标方须对采购方现有秩序维护 5人、食堂工作人员 4人、保洁员 3人、驾驶员 3人,其他人员 10 人进行接管。 人员配备要求: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七个月。成交方前 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由采 购方按照《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累计 3 个月考结果为不合格的,采 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采购方对成交方服务满意,服务期限截止之日前可与成交方商议 补签续约合同。 四、付款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按季度付款。 五、客户回访 成交方应进行顾客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 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维修服务等方面。还可采取电 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顾客联系函、顾客满意度测评等多种 形式, 与采购方保持联系并征求意见。意见征询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 整改结果进行回访。 29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0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下半年 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GZC2021-277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1 年 月 日 31 附件一: 投标函 致: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投标函(附件一);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加二); (三)开标分项一览表(附件三) (四)开标分项一览表(附件四); (五)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五);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六);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七);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八); (九)业绩一览表(附件九); (十) 拟投入本项目成员一览表(附件十); (十一) 主要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一); (十二)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号的投标; (二)全部工程或货物供应或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小写);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 日后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 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 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 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 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 信息。 32 (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九)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传真 电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33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5 附件三、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公开 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GZC2021-277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元) 服务期 投标声明 ¥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 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 试、培训、税费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盖章也可以在 落款处签字盖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若本 项目接受联合体招标) 36 附件四、 开标分项一览表 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周期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附件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 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 体系证书 等级: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39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做出全面响应。 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采购项 标书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备注 1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2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3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4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5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6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7 ………服务参数配置要求 (注:可自行加行) 注:请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内容逐条响应,请勿漏填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 40 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除“用户需求书”外的 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5 法人授权函 6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 服务期限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41 附件九、 业绩一览表 (合同复印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电 话 合同金 额 签订日 期 用户盖章的成功 履行合同或中标 (成交)通知书 的复印件等相关 证明材料所在页 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42 附件十、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一览表 姓名 年龄 专业技能 工龄 拟在本标段工 程任职 注明:此表后需附拟派人员的身份证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3 附件十一、 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技术职称 学历 职务 工作年限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毕业学校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 经历 采购单位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完成时间 备注:其他服务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 日期:年月日 44 附件十二、人员配置(格式自拟) 附件十三、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十四、针对本项目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 附件十五、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其他的资料 45 附件十六、 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 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 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 定); 46 附件十七、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7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和废标条款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 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 证据。 二、评标程序 1.评标程序 1.1 评标委员会应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48 1.2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 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的内容等。 1.3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4 出现本条 1.3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1.5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 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 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 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 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49 1.6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 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1.8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 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 可以不予认可。 1.9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 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1.10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 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 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 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11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12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 50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1.13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 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 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1.15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 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 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 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16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 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51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7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1.18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 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1.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52 2. 评标细则及标准 2.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商务、编制等。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三、评标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是本次招投标的法律依据; 2、公平的对待所有投标商;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 4、评委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按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和 中标价。 四、中标的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完全响应; 2、投标商有良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4、投标人的报价对招标人合理且最有利; 5、综合评分最高。 五、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 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 53 1.4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文件的审查(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必须共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资格性审查和 符合性审查具体如下: 2.1 资格性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一)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1)是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律; (2)提供 2019 年至今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3)是否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有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复印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性审查)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是否超出经营范围 (2)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是否合法有效 (2)地址、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 (1)是否合法有效 (2)地址、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六)是否有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54 (七)投标人是否为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投标人是否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信用中国(甘肃天水)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 2.2 符合性审查: 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1)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2)目录是否清晰可查; (3)页码是否与目录一致; (4)是否按要求签字、盖章、装订 (二)投标响应性文件承诺书、投标函是否齐全: (1)格式条款是否与投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 (2)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符合要求 (三)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1)服务要求是否低于服务要求 (2)售后服务、质保期、完工期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四)报价 (1)总价是否唯一; (2)分项报价与总价是否一致; (五)投标响应文件特殊声明: 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 (六)投标有效期: 是否在文件要求的有效期内 (七)保证金: 投标人是否缴纳保证金 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55 3.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技术”、“价 格”和“商务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 3.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 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 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3.5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没 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 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6 投标人的备品备件清单是否齐全。 3.7 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4.评标办法 评审 因素 评标 项目 评标标准 分值 价格 部分 (30 分) 投标 报价 (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低 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格)×30%×100 30 分 商务 部分 (50 分) 标书 制作 (3 分) 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响应进行评审, 资质及相关证件齐全、 图表、 字迹清晰等方面。 完全响应的得 3 分,较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 3 分 服务 团队 (5 分) 投标方拟派物业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 本科以上学历且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2 年的缴纳社保证 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物业经理、各专业技术人员、保洁人员的人数和年龄 结构合理,能满足物业管理需要,优秀得 5分,良好得 2分,一般得 1分,否则不 得分。 5 分 业绩 (8 分) 供应商近 3 年具有类似办公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近 3 年餐饮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8 分 56 项目 管理 及实施 方案 (15 分) 1、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供应商的 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 优秀得 3 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 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 业管理标准,优秀得 3分,良好得 2分,一般得 1分,否则不得分;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 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优秀得 3 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对清洁保洁、秩序维护、维护维修保障、绿化养护的管理机制科学 性做详细的计划措施,优秀得 2分,良好得 1分,否则不得分; 5、针对本项目对水电暖等设施日常维护做出措施,其内容详实、可行,优秀得 2 分, 良好得 1分,否则不得分; 6、秩序维护方案内容详实、可行,优秀得 2 分,良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5 分 餐厅管 理方案 (3 分) 针对本项目,对餐厅原材料采购、安全应急预案及餐厅管理方案等的管理机制有科 学性的计划措施,优秀得 3 分,良好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 分 物业服 务承诺 (3 分) 供应商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做出详尽承诺,所有承诺项目能完 全满足招标需求、服务招标人的得 3 分,服务承诺不够完善有欠缺的得 1 分; 3 分 紧急 措施 (4 分) 处理紧急意外事故的手段和方法完整可行(如办公楼水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 施;食品中毒事故的处理;遇到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预防突发群众上访处理预 案等);完整可行得 4 分,一般得 2 分,未提交不得分。 4 分 组织实 施方案 (4 分) 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及管理 制度编制、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物业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 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 和要点等,优秀得 4 分,良好得 2分,一般得 1分 4 分 智能物 业管理 (5分) 拥有高科技、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的物业管理应用系统,能实现将日常人员管理、 监督巡检、维修维护、工单派送等一切物业服务内容集中统一管理的电子化物业系 统管理平台。系统科技先进得 5 分,差得 3 分,没有不得分。供应商应提供平台信 息及功能简介。 5 分 公司 实力 (20 分) 1、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AAA 级得 1 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 1 分; 具有银行出具的 3A 信用等级证明得 1 分,没有或缺项不得分,满分 3分。(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57 技术 部分 (20 分) 3、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评物业企业信用等级 AAAA 级得 3 分,AAA 级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在行业内获得相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理事、会员单位及省、市级行业 副会长及以上,得 2 分;获得国家级表彰荣誉得 2 分;获得省级及省级行业内获表 彰荣誉得 2 分、市级及市级行业获表彰荣誉内得 1 分。满分 7 分(同一内容不作重 复记分) 6、具有电工证 4 人及以上的得 2 分;其中技工获得荣誉证书或优秀技工的有 1 项得 1分,最高得 2分。 7、具备厨师证 3 人或 3 人以上得 2 分; 5、中标人的确定 5.1.定标原则: 5.1.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5.2 定标程序 5.2.1 集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5.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2.3 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集采机构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5.2.4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六、废标条款 6.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8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 采购单位。 6.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 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七、评审委员会的义务和工作纪律 1.评审委员会的义务 1.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1.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4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 违规行为; 1.5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1.6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1.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2.1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2.2 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2.3 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2.4 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 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 认。 2.5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59 2.6 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2.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 60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61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3.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5.投标文件的组成 培训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与评标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业绩一览表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一览表 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和废标条款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 三、评标原则 四、中标的基本条件 五、评标办法 六、废标条款 七、评审委员会的义务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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