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时间:2021-07-19
受淮阴师范学院的委托,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校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采购
2、项目编号:HNU2021055
3、项目内容:全校食堂配用猪肉供应量约人民币75万,计划招2家供应商,具体见“三、采购需求”。
4、项目预算:在所投肉类品牌出厂价基础上加价不大于人民币0.6元/公斤。
5、供货时间: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按食堂餐厅阶段性需求量供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必须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猪肉中标人;
(2)供应商必须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猪肉中标人指定的代销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特别说明: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中 第二部分。
三、采购需求
1、采购物品、数量及要求
货物名称 | 供货单位、品牌、类别 | 等级 | 数量 |
猪肉 | 符合淮教安【2020】25号文件要求 | 一级 | 约人民币75万元总使用量 |
其它要求:
(1)数量为概数,实际供应量可能会上下浮动10%左右。
(2)供货单位及其所供猪肉的品牌、类别、等级须与其在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中标人名称、中标品牌、类别、等级相对应。
(3)本项目为生鲜猪肉类产品,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2707要求。
(4)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5)本次采购肉类均为生鲜肉,所有的生鲜肉类均应具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不得有公、母、病等异常猪肉。
(6)包装及储运要求:密封完好,鲜肉在运输过程中,需有必须的防污染措施,以及冷链保障。
(7)成交供应商须自行上网登陆采购人采购系统进行制单、供货、运输、卸载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等相关流程。
2、按照《淮阴师范学院餐厅食品统一配送要求》配送(见附件2),其所有费用(除特别注明外)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淮安市北京路西郊社区五楼。
五、采购文件获取与结果查询
1、本项目采购文件仅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布,请点击右侧链接下载:HNU2021055 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采购文件。
2、评审结果将在淮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网公示,除成交人外不再单独告知,请及时关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笑
联系电话:0517-83130990 15298668381
联系邮箱:269402193@qq.com
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路西郊社区五楼
2、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525369 83525709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淮阴师范学院
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采购文件
(特别提醒: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否则,责任自负。2、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淮安市北京路西郊社区五楼,联系人:查笑,0517-83130990;15298668381。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请全程佩戴口罩。)
受淮阴师范学院的委托,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校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采购
2、项目编号:HNU2021055
3、项目内容:全校食堂配用猪肉供应量约人民币75万,计划招2家供应商,具体见“三、采购需求”。
4、项目预算:在所投肉类品牌出厂价基础上加价不大于人民币0.6元/公斤。
5、供货时间: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按食堂餐厅阶段性需求量供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必须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猪肉中标人;
(2)供应商必须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猪肉中标人指定的代销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特别说明: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中 第二部分。
三、采购需求
1、采购物品、数量及要求
货物名称 |
供货单位、品牌、类别 |
等级 |
数量 |
猪肉 |
符合淮教安【2020】25号文件要求 |
一级 |
约人民币75万元总使用量 |
其它要求:
(1)数量为概数,实际供应量可能会上下浮动10%左右。
(2)供货单位及其所供猪肉的品牌、类别、等级须与其在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中标人名称、中标品牌、类别、等级相对应。
(3)本项目为生鲜猪肉类产品,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2707要求。
(4)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
卫生要求;
(5)本次采购肉类均为生鲜肉,所有的生鲜肉类均应具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不得有公、母、病等异常猪肉。
(6)包装及储运要求:密封完好,鲜肉在运输过程中,需有必须的防污染措施,以及
冷链保障。
(7)成交供应商须自行上网登陆采购人采购系统进行制单、供货、运输、卸载堆放在
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等相关流程。
2、按照《淮阴师范学院餐厅食品统一配送要求》配送(见附件2),其所有费用(除特
别注明外)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任何对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逾期递交对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货款、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相关税费、相关服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除另行约定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报一份报价(如报多份的,则仅接受最先送达的响应文件);
(3)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4)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5)供应商应对报价表详细填写猪肉品牌及报价。供应商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将不予计算,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之中;
(6)供应商在填写报价表时,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应涂改。
(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修正。
①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4、本项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需要提供样品。
5、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未以人民币报价的或者报价为选择性报价的;
(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所报物品未按采购清单要求报全的;
(7)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的;
(8)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本项目评审程序和标准
(1)评审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然后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如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者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可按上述程序和标准提出1-2名成交候选人。
8、采购终止的情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评审结果公示及成交人确定
(1)评审结果将在淮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评审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1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但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陆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作自动放弃成交处理。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质按期交货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如成交人未能按质按期交货,采购人有权扣留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应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为依据。履约保证金交纳信息见拟签订合同文本。
11、合同签订
(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见附件3)。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提供淮教安【2020】25号文中猪肉中标人授权书,并作为合同签订的先决条件。
(3)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12、合同履约、验收与付款
(1)成交人须按合同履约并保证所供产品为正规渠道供货的正宗原厂产品。
(2)成交人供货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所供物品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将凭成交人开具的正规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如验收不合格以及发现伪劣产品等,采购人将视其情况,采取换货、退货、拒付货款、索赔等措施,直至向市教育局、市食安办、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评审结果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五、响应文件要求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签字)。
2、响应文件制作一般包括:①报价函;②资格证明文件;③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④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1中相关内容。
要求:响应文件须打印,重要内容须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正、副本均需各自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封面一般需包含如下信息:①项目编号;②项目名称;③供应商名称;④单位地址;⑤联系电话;⑥本项目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
4、供应商递送的响应文件无论结果如何,均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响应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淮安市北京路西郊社区五楼。
七、采购文件获取与结果查询
1、本项目采购文件仅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布,发布及下载地址为为淮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ztb.hytc.edu.cn/)。
2、评审结果将在淮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网公示,除成交人外不再单独告知,请及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笑
联系电话:0517-83130990 15298668381
联系邮箱:269402193@qq.com
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路西郊社区五楼
2、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525369 83525709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
淮阴师范学院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地 址:
电 话:
授权代表:
手 机:
邮 箱:
2021年*月*日
一、报价函
致:淮阴师范学院
关于淮阴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批食堂猪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U2021055)采购文件已收悉(包含修改文件,如有),我方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
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我方承诺按如下条款执行:
1、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按照下列报价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货物名称 |
类别及要求 |
品牌 |
数量 |
猪肉 |
类别:生鲜猪肉; 等级:一级; 其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
约人民币75万元总使用量,计划招2家供应商 |
报价:按照每周一、周四上午11点的所投品牌出厂价格基础上加人民币 元/公斤(大写)(?: 元/公斤)(小写)且由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出厂价格的查询方法。 |
|||
注:供应商及品牌须符合淮教安【2020】25号文件要求。 |
2、我们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6、如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同时完成项目的所有相关服务内容;否则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盖单位章,如为代销点的可不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或代销点联系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1、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猪肉中标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供应商如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猪肉中标人的代销点的,须提供代销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如无公章的可仅提供复印件);
2、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如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猪肉中标人且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供应商如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猪肉中标人且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示范格式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供应商如为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猪肉中标人指定代销点的,须提供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代销点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代销点印章或代销点联系人手印,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特别提醒:请按以上要求将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需要自拟)
四、其它材料
(供应商根据需要自拟)
示范格式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淮阴师范学院: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单位参加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淮阴师范学院餐厅食品统一配送要求
为规范学校餐厅食品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师生权益,全力打造放心餐厅、满意餐厅,特制订学校餐厅食品统一配送要求,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校食堂餐厅配送食品。
二、实施餐厅
实施餐厅: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和交通路校区学生餐厅、教工餐厅及部分小点。
三、实施要求
精心谋划、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实行“统一实施、统一采购、统一监管”的三统一原则。根据市、校相关文件要求,参照政府采购办法组织公开采购,择优确定配送企业。
四、食品质量及定价
(一)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最新相关规定出具产品合格证明、“QS”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标志等条件。
(二)食品价格约定
1. 定价:根据合同约定。
2. 调价:保持供货价格稳定。在定价时间内不管物品价格如何波动,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
五、基本职责
1.配送企业应按合同时间要求,准时向学校餐厅提供优质合格的食品。
2.配送企业要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配送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QS” 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标志和编号,并尽可能提供每一个批次质量检验报告。每次配送必须按照送货单保质保量配送到位。对不符合学校订购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
3. 配送企业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配送企业因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扣罚履约保证金(具体见责任追究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学校与配送单位结算货款,原则上每周一、三都可结算,但每月月底必须结清当月货款。
六、工作职责
(一)学校职责
1.遵守学校餐厅食品配送合同规定,不得在非统一配送企业自行采购;落实人员负责,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验货、出入库和索证索票制度,建好相关台账。
2.建立学校餐厅财务管理制度。在接收配送企业货物时,应由两名或以上工作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配送企业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
3.建好库存日记账。制定每周进货计划,明确送货时间、物品品种及数量。
4.加强餐厅员工管理,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汇报。
(二)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部职责
负责本片学校餐厅食品配送的监管工作。对配送企业和学校餐厅食品配送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协调和处理食品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部门职责
由后勤服务集团监控部牵头,饮食中心、采购部全程做好监督。
七、相关制度
1.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餐厅和配送企业,对餐厅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餐厅违规进货、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追究餐厅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的,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即:
①在集团有关部门的检查中,配送企业被查实有质量问题或其它违规行为的,每次罚没100-500元履约保证金并给予通报批评,累计三次的取消配送资格;
②除不可抗力外发生,延误配送时间,造成学校餐厅不能正常供应伙食,每次罚没100-500元履约保证金,累计三次的取消配送资格。
2.建立配送企业退出制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部,经核实可取消该企业学校餐厅食品配送资格:
①配送食品价格没有按中标价格执行;
②配送企业除不可抗力外3次及以上延误配送时间,造成餐厅不能正常供应伙食;
③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监检,一学期出现3次不合格的;
④配送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职能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⑤进货不正规,因主观原因配送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的;
⑥存在转包和分包经营的。
八、食品质量技术要求
配送企业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现行相关规定,按供货合同约定供货。产品质量应达到或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且须在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QS或者SC标志。
附件3:拟签订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经公开采购,现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淮教安【2020】25号文件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供货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品牌、类别及等级:
2、供货数量:
3、供货价格按照每周一、周四上午十一点的所投品牌出厂价格基础上减 元/公斤(大写)(¥: 元/公斤)且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出厂价格的查询方法。在合同期限内不论猪肉价格如何浮动所报加价幅度不予调整。
4、供应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供应和管理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送货不按校方规定并严重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开饭的;
(10)乙方所供应食材必须是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的中标品牌并达到中标时提供的食材样品标准,凡不达标者不得向学校供应,对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作出退货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
2、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严禁采购有害、有毒、变质、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 包装及储运要求。包装、容器要求:清洁、干燥、无污染、无异味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鲜肉在运输过程中,需有必须的防污染措施,以及冷链保障。
4、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三、货物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猪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2707-2016。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所供肉类均为生鲜肉,所有的生鲜肉类均应具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不得有公、母、病等异常猪肉。
四、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三日内(含订货日)免费运送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主动配合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并整齐堆放。
五、送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按实际需要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停止其配送资格记下其不良行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验收方式: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质量标准见采购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重量若有标准件以标准件重量为准,没有标准件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食品送至市级及以上食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我方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直至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乙方还须承担甲方包括律师费等诉讼费用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乙方负责卸货。
七、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且通过转账方式一次付清所供货物货款。若发票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供货单位不一致,甲方不予付款。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2、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货物紧缺,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违反以上内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6、乙方负责运送货品进入校园的车辆、人员要相对固定,乙方要负责教育和管理好所选择的驾驶员自觉遵守校园的规章制度,进入校园后不得私自离开所规定的区域,不得扰乱师生教学活动。
7、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调价。
十、履约保证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质按期交货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如乙方未能按质按期交货,甲方有权扣留此履约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送货通知后必须将货物按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按时送货、补货或停止供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的,每次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累计三次或一次延期超过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2、乙方供应有毒、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乙方应承担民事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乙方供应的食品每袋净重必须真实,甲方有权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短斤少两现象,按实际质量收货,并按本批次货物总价款的5%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4、合同期内如乙方以价格或其他问题单方面向甲方提出毁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期限内应供应总量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即在其他违约责任外,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甲方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偿付货款,造成乙方经营困难和经济损失的,承担本批次货款的5%的违约金。
6、甲方实际使用总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总量的正负10%范围内。乙方也必须在此用量范围内保证供应,否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合同期内乙方如无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无利息)。如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8、乙方须严格按照签订的供货合同条款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
9、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免除双方履行合同的责任。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2 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2、2018年淮安市校园食堂猪肉品牌供应商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