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2107-B287)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2107-B287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快客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增产道125号 |
911201056877179554 |
022-26784063 |
67.2477 |
第2包 |
天津市二商久久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闽行路燕宇花园12-4-101、102 |
911201117244730498 |
022-23785050 |
85.58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天津市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第2包 |
名称: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天津市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一雪,王祥瑞,陈博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292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6号
联系方式:022-23395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 话:1869804948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2107-B287).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其他附件文件:附件.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项目需求书
第一包:
(一)供应商工作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食品原材料的
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二)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中餐厨师1人、小吃厨师1人、面点师1人、切配员1人、
服务员2人、洗刷保洁员1人。有大型就餐或大型会议须临时增加人数。
(三)供餐服务内容
1.供餐模式及餐次
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模式供餐,晚餐为值班简餐;
周末、节假日早餐、午餐、晚餐均为值班简餐。
2.就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120人、午餐120人、晚餐30人;
周末及节假日:早餐60人、午餐30人、晚餐30人。
3.供餐品种
早餐供餐品种:以天津传统早餐品种为主,包括主食4种、副食(蛋类)2
种、稀食4种、小菜4种、小吃2种;
午餐供餐品种:菜品安排为热菜4种,凉菜2种,主食(含面食)4种、杂粮1
种、西点1种、汤和粥各1种,水果/酸奶1种及特色风味小吃3种;
晚餐及周末、节假日值班餐:菜品安排为热菜2种,汤/粥1种、主食2种或者
每周提供小吃1-2种。
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
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要求。
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为保障指挥中心夜班人员就餐,供应商须提供夜班加餐服务,要求菜品菜色
丰富。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安全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
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
职责和标准等。
3.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
培训。
4.供应商需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强化疫情科学应对。要按照《防控方
案》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因地制宜组
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食堂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
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6.供应商应提报投诉处理流程、解决方案及满意度调查制度。
7.供应商上岗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
8.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项目之外
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9.供应商应对每餐餐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10.供应商应提报食堂排烟管道清洗计划及食堂内外区域消杀灭“四害”计
划,由采购人负责实施并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11.供应商所派驻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报备采购人,
得到许可后方可更换。
12.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
(五)其他要求及义务
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部硬件设施,包括厨房餐厅必须的各种设备设施
用品,及安全卫生设施的维修维护,排风等设备的清洗。
采购人监督考核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任务完成情况,加强沟通,
及时整改。
用工期间,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劳务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
人有权遣返退回成交供应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负责招录服务人员派遣到采购人工作,根据定岗需求组织好岗前
培训。上岗前需向采购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
成交供应商负责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补贴,并负责所
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鉴定和保险理赔工作,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
出现的一切问题,所需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成交供应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所属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确保所属员工
身体健康。
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要服从采购人监督,并落实好采购人提出的相关要求。
第二包: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天津市戒毒管理局人员用餐需求,保证用餐安全故进行本次采购。
(二)就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 120 人、午餐 120 人、晚餐 30 人;
周末及节假日:早餐 60 人、午餐 30 人、晚餐 30 人。
(三)具体需求
(一)清单:
序号 类别 配送食材内容
1
副食、蔬菜
豆腐
2 面筋
3 香干
4 豆泡
5 豆芽
6 黄瓜
7 西红柿
8 芹菜
9 土豆
10 茄子
11 辣子
12 冬瓜
13 洋葱
14 南瓜
15 豆角
16 韭菜
17 豆芽
18 胡萝卜
19 白菜
20 一级黑木耳
21 香菇
22 一级银耳
23 特级黄花菜
24 紫菜
25 一级葡萄干
26 免洗无核红枣
27 精益腐竹
序号 类别 配送食材内容
28 粉丝
29 鸡精(太太乐)
30 酱油
31 老抽
32 生抽
33 草菇老抽
34 蒸鱼豉油
35 蚝油 6kg
36 酱油
37 凉拌汁
38 一级蚝油
39 黄豆酱油
40 生抽
41 蒸鱼豉油
42 绵白糖
43 白砂糖
44 桶醋
45 白醋
46 老醋
47 绍兴黄酒
48 料酒
49 五香粉
50 香蒜粉
51 五香粉
52 咖喱粉
53 泡打粉
54 白纯胡椒粉
55 孜然粉
56 辣子面
57 十三香
58 鸡精
59 白胡椒
60 嫩肉粉
61 五香粉
62 十三香
63 加碘精制盐
64 酵母
65 小苏打
序号 类别 配送食材内容
66 食用碱
67 嫩肉粉
68 玉米淀粉
69 马铃薯淀粉
70 超级生粉
71 淀粉
72 山芋粉
73 红腐乳
74 鲍鱼汁
75 甜面酱
76 青芥辣
77 番茄酱
78 黄豆酱
79 豆瓣酱
80 沙拉酱
81 蓝莓酱
82 沙拉汁(日式)1.5L
83 沙拉汁(焙煎芝麻)1.5L
84 沙拉
85 番茄沙司
86 咖喱 970g
87 花生酱
88 面酱
89 干黄酱
90 辣椒酱
91 芝麻酱
92 麻辣酱
93 香辣酱
94 豆瓣酱
95 火锅料
96 水煮鱼料
97 涮料
98 五仁酱丁
99 竹叶青
100 榨菜
101 萝卜条
102 酱八宝
103 辣椒段
序号 类别 配送食材内容
104 辣椒碎
105 花椒
106 麻椒
107 八角(无硫磺)
108 桂皮
109 陈皮
110 山奈
111 香叶
112 孜然
113 干辣椒
114 蛋类 鸡蛋
115
水果
苹果
116 香蕉
117 草莓
118 西瓜
119 橘子
120 菠萝
121 柚子
122 甘蔗
123
米类
长粒大米 25kg
124 精制大米 25kg
125 大米 25kg
126
面类
雪花粉 25kg
127 紫中筋粉 25kg
128 高筋小麦粉
129
油类
花生油 5L
130 调和油 5L
131 大豆油 5L
132 一级大豆油 20L
133 一级大豆油
134 大豆油 5升
135 大豆油 10 升
136
杂粮
小米
137 红豆
138 紫米
139 挂面
140 薏米
141 绿豆
序号 类别 配送食材内容
142 黑米
143 三合面
144 黑米面
145 荞麦面
146 玉米面
147 燕麦片
148 优等黑米面
149 优等绿豆面
150 江米
151 特级麦片
152 无杂质黄豆
153 特级燕麦片
154 免洗花生仁
155 芸豆
156 玉米小碴
157 鹰嘴豆
158 免洗白芝麻
159
肉类
鸡腿
160 鸡胸
161 鸡翅
162 鸭腿
163 鸭胸
164 鸭翅
165 羊肉
166 羊肉片
167 羊排
168 牛肉
169 牛肉片
170 猪肉
171 猪排
172 猪肉馅
173 牛肉馅
174 羊肉馅
175 排骨
176 酱牛肉
177 老火腿
178 玫瑰肠
179 猪头肉
序号 类别 配送食材内容
180 大腊肠
181 牛肉肠
182 羊杂
183
奶类
市民奶
184 无糖奶
185 鲜奶
186
水产
带鱼
187 养殖虾
188 小黄鱼
189 鲽鱼
190 龙利鱼
191 水发海参
192 大鲜鱿
193 虾仁(去皮开背)
194 鲫鱼(半斤以上)
195 马口鱼
196 大黄鱼
197 目鱼花
198 比目鱼
199 蟹足棒
200 全贝
(四)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
章,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供货方应拥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
日配送前检测,采购方做好 24 小时实物留样。如因食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影响,
供应商将赔偿全部损失。
2.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储存基地,并努力控制配送价格在合理的
价位,每周三供应商进行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不得调高价格。供应商须具备本
项目相关仓储、运输及配送条件。
供应商承诺配送货物保质保量确保货物新鲜。供应商供货时根据品类要求需
提供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3.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食材必
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食堂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
所有定型预包装原料有市场准入证即:QS 标志。
所供商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口食品要标有中文标示。蔬
菜:新鲜、绿色、无污染。
鸡蛋:确保新鲜并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
杂粮(玉米面、小米):产品外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规格。
小麦粉产品:为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经清理、磨粉等加工工序而得到的小麦
粉。小麦粉产品颜色洁白、组织松散、无明显结块、无长虫、无长霉、无异物、
有小麦粉正常之气味,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
准》(GB1355-86)。
大豆油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大豆油》(GB1535-2003)技术标准。不得
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米产品:应该无虫蚀、无异物、色泽气味正常,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
技术标准《大米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不得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鲜、冻鸡肉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鲜、冻禽产品》(GB168695-2005)技
术标准。
鲜、冻片猪肉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
(GB9959.1-2001)技术标准。
4.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所供产品均要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按照项目需求书
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
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管理、保质期及供货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
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每天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配送,对于采购方的特
殊需求,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1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以采购方需求
时间为准。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成交供
应商必须在 30 分钟内通知采购方,采购方不予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配送,
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采购方有权拒收当日所有货物,成交供应商须承
担当日所产生饮食费用。
2.成交供应商负责配送人员应相对固定,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
染病,持有《健康证明》,同时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
料。
3.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实际保质期(即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
2/3。
4.成交供应商提供包装类物品要保证外包装完整。
5.成交供应商提供菜品类不得有烂叶、黄叶、破叶、污染、霉变和含土量太
多的情况出现,且夏季要求冷链配送,根茎类菜不能有生芽现象。
6.成交供应商须遵从采购方检测结果,所有产品的农残检验若高于国家标准
则无条件退货。所有产品需经过抽样检测,若 3次检验中有 2次不合格者予以退
回;3个品种以上不合格退回整改;1个月内单品 3次整改或 1个月内多个品种
菜品出现整改,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成交供
应商须与采购方签订食品安全供货协议,并做出安全承诺,所供肉类提供检疫合
格证;蔬菜类于供货结束后 15 日内提供检疫合格证,以保证产品质量。
7.若因食品问题导致人员集体中毒等重大事件,由国家卫生执法部门予以确
认,如确定属于食品原材料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8.供应商须配备固定的仓储地点和稳定的车辆运输资源,鱼、肉、海鲜类副
食须提供冷链配送,保证所供产品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9.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10.所需食品根据市场价格在后期供货过程中可适当进行调整,但所提供食
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零售价格 10%(大型超市等正规渠道的市场零售价格)。
11.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配送。
12.供应商在对当天菜品检验不合格、遇到不可抗拒的天气状况或因其他因
素出现问题时,必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13.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定期配送要求。
14.供货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供货数量等作出调整,成交供应商应
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15.每月供货方需支持采购方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按照不
低于食材采购总额 15%的比例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六)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每天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配送,对
于采购方的特殊需求,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1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
以采购方需求时间为准。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
方负责。供方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
费用。供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付处理。
2.供应商必须制定完整的服务承诺,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磋商时提供详细
的服务承诺。
3.供应商应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食材的质量保障措施、产品
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4.供应商应提供配送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
求供应商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