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YLCGC2021-033X
二、项目名称: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榆林市厨宝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古城路
成交 金额 : 273,501.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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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询价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 | 边登权、孔东萍 | 张磊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人: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经办
联系地址:榆林市上郡北路324号
联系电话:0912-222402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采购中心
电话:0912351505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市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9123515051
十、附件:
YLCGC2021-033X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doc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7月20日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YLCGC2021-033X
项目名称: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
采 购 人: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30日
询价文件签署栏
签署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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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盖章) |
签发 采购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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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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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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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2-3515078 |
联系电话: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询价内容及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响应方案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CGC2021-033X
2、项目名称: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 28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询价内容及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25 00:00:00 至 2021-08-0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注册情况、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情况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信用记录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资格审查人现场通过网络查询,供应商需提供可查询的官方网站网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应按询价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三、 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07-08至2021-07-14(工作日)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
方式: 1、领取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1123室)
2、领取方式: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询价文件,供应商在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领取询价文件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2-3515078 邮箱:373703896@qq.com
四、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报名后,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中的保证金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确认保证金是否按时交纳以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确认的收款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5000元。
开户名称: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9500800000949-10005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7-15 09:30:00
开标时间:2021-07-15 09:30:00
地点:榆林市民大厦10楼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地址: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瑞
电话:15353380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市民大厦11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912-351507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定义
(一)采购人: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二)监管部门:榆林市财政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
(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果认为询价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采购人、市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市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4、质疑人对市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市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榆林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8、质疑函递交地址:
采购人: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353380490
代理机构:市交易中心办公室 榆林市市民大厦11楼1131室
联系电话:0912-3515048
9、投诉书递交地址:
榆林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912-3595892
(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1、采购人、市采购中心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
(五)执行优惠政策
对于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六)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七)政采贷业务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或线下对接政采贷业务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联系人:叶田;联系电话:0912-3426909,18629120425),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八)供应商的投标费用自理
三、询价文件
(一)询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询价内容及采购要求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二)询价文件的检查及阅读
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如本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市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询价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询价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询价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询价文件的修改、澄清
1、市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其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市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市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市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
(四)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市采购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912-3515054。
2、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的,保证金会退回原项目投标供应商账户, 供应商需按照新的询价文件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废标或终止的,投标保证金自废标或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原交纳路径退还保证金。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5)交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6)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询价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
(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三)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因供应商对询价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六、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式样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中心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
3、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5、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二)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的密封:
(1)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等内容。
3、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标书概不负责,并退回供应商。
4、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指定的投标地点)。迟于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询价响应文件扉页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组织开标
(一)市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市采购中心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给定格式填写)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开标会议记录由市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记录,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签到,参加开标的采购人及市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签到,所有资料随询价文件一并存档。
(四)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市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市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
(五)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资格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供应商注册情况、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情况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信用记录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资格审查人现场通过网络查询,供应商需提供可查询的官方网站网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开标结束后,按采购人与我中心签订的《委托协议》,由市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单独或共同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九、组织评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询价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询价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询价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询价小组依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发现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询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9、编写评标报告。
(三)组建询价小组
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询价小组。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3、评标中因询价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询价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市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询价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询价小组成员的,市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评标。原询价小组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五)询价程序
在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报价、内容齐全、技术指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投标报价。
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询价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1 |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
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一致。 |
2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 |
3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 (2)符合性证明文件; (3)投标方案。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的保证金户,且保证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到帐。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有效性以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开标一览表 |
(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 (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7 |
技术服务要求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要求,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 |
8 |
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 |
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
9 |
合同条款响应 |
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 |
3、响应文件的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询价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出评判。
(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询价小组要求的方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4、询价过程
询价小组应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阅读,
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排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
询价小组应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如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推荐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按上述规则对供应商报价做必要的价格扣除,按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1)询价小组应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询价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询价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报市财政局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
十、无效投标情形
(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成交
(一)市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市采购中心将发布成交公告。
(三)市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市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十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五)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三、废标情形
(一)询价小组发现询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市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市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询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废标后,由市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
第三章 询价内容及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购廉政灶厨房设备项目,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
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
榆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清单及参数 |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
1 |
南墙油网烟罩 |
5600*1300*600mm |
㎡ |
7.28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制作,采用无缝焊接,配防火隔离油篦, 高级防爆灯罩。 |
2 |
南墙集烟箱 |
500*600mm |
㎡ |
13.2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制作,插条连接,聚烟口30X40mm,聚集烟气有利于风机抽排。 |
3 |
炉拼台 |
400*1000*800mm |
台 |
1 |
1、台面采用 1.2mm厚,304 不锈钢磨砂板,2、台架均采用 38x38mm,1mm厚 不锈钢方钢管作为支架;3、台脚采用可调重力活动脚; |
4 |
双头单尾炒炉 |
1800*1050*800mm |
台 |
1 |
1、炉面采用 1.2㎜ 304 厚不锈钢板,侧板/前板优质 304,1㎜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炉体骨架采用 Q235-A40 国标角钢(首钢材料),并涂防锈漆四度;3、炉脚采用不锈钢管,内含钢柱,可调炉脚;4、集成红外线系统,无需人工点火。5整体炉膛,带电子打火。所投产品具有燃气注册登记证。 |
5 |
单头矮仔 |
700*700*400mm |
台 |
1 |
1、炉面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侧板/前板优质304, 1mm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炉体骨架采用 Q235-A40 国标角钢(首钢材料),并涂防锈漆四度;3、炉脚采用不锈钢管,内含钢柱,可调炉脚; 250W 鼓风机配套炉头;一体化耐火材料炉膛。 |
6 |
西墙油网烟罩 |
3200*1200*600mm |
㎡ |
3.84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制作,采用无缝焊接,配防火隔离油篦, 高级防爆灯罩。 |
7 |
集烟箱 |
500*600mm |
㎡ |
7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制作,插条连接,聚烟口30X40mm,聚集烟气有利于风机抽排。 |
8 |
面粉车 |
500*500*500mm |
台 |
1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配静音橡胶轮。 |
9 |
木面工作台 |
1500*800*800mm |
台 |
1 |
采用5cm柳木案板,不锈钢层板1mm,立柱通脚直径50x30#1.2mm不锈钢圆管,层板采用1mm不锈钢板。 |
10 |
单头大锅灶 |
1100*1150*800mm |
台 |
2 |
灶具面板用不小于1.2mm厚 不锈钢板(所有不锈钢均为304不锈钢食品板,炒炉炉圈与面板一次成型,炉身、背板、前板用不小于1.2mm厚 沙光不锈钢板面板下热抗阻纤维材料绝缘隔热。配不小于 550瓦风机,节能炉头。 |
11 |
炉拼台 |
400*1150*800mm |
台 |
1 |
1、台面采用 1.2mm厚,304 不锈钢磨砂板,2、台架均采用 38x38mm,1mm厚 不锈钢方钢管作为支架;3、台脚采用可调重力活动脚; |
12 |
双层台面立架 |
1500*300*650mm |
台 |
1 |
采用 1.2mm 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钢支架。 |
13 |
商用灭蝇灯 |
40w |
台 |
1 |
电压220v,40w;有效面积 90-120m2;诱虫玻璃灯管。 |
14 |
双星水池 |
1200*700*950 |
台 |
2 |
1.面板采用 1.2mm厚304 不锈钢板。2.支撑脚管采用 1.2mm厚,直径38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子弹脚;配不锈钢分水器,带渣漏。3.池底带坡度、排水畅通。排水附件采用PVC管。 |
15 |
洗地龙头 |
380×450×250mm |
台 |
1 |
15000mm不锈钢敞开式卷盘;重工软管,内径 3/8mm,可洒,可喷,自带增压。 |
16 |
燃气壁挂式热水器 |
天然气定型 |
台 |
1 |
22L支持防冻、2级、额定输入功率(40W)、控制方式:触控、适用水压(MPa ):0.02-1.0MPa换热器材质:无氧铜。 |
17 |
保洁碗柜 |
1200*500*1800mm |
台 |
2 |
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采用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加重可调脚。 |
18 |
残食台 |
1800*700*800mm |
台 |
1 |
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为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加重可调脚。 |
19 |
收碗车 |
550*800*850mm |
台 |
1 |
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为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静音橡胶轮。 |
20 |
米面架 |
1100*600*300mm |
台 |
1 |
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 1.2mm,横格支撑及层板采用不锈钢板材厚度 1.2mm,立柱直径38mm不锈钢圆管;(2)所有层板下配补强撑,面板能承受 500KG/㎡的平均荷载且不变形;(3)支架不锈钢管壁厚1.0mm,所有脚管安装子弹形不锈钢可调脚。 |
21 |
米面架 |
1200*600*300mm |
台 |
3 |
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 1.2mm,横格支撑及层板采用不锈钢板材厚度 1.2mm,立柱直径38mm不锈钢圆管;(2)所有层板下配补强撑,面板能承受 500KG/㎡的平均荷载且不变形;(3)支架不锈钢管壁厚1.0mm,所有脚管安装子弹形不锈钢可调脚。 |
22 |
米面架 |
1500*600*300mm |
台 |
1 |
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 1.2mm,横格支撑及层板采用不锈钢板材厚度 1.2mm,立柱直径38mm不锈钢圆管;(2)所有层板下配补强撑,面板能承受 500KG/㎡的平均荷载且不变形;(3)支架不锈钢管壁厚1.0mm,所有脚管安装子弹形不锈钢可调脚。 |
23 |
平板车 |
500*700*750mm |
台 |
1 |
采用1.5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配静音耐磨橡胶轮。 |
24 |
合金筷子 |
双 |
200 |
PPS安全无毒,耐高温,可用水煮,蒸气蒸煮;耐酸碱,符合食品接触的要求。 |
|
25 |
11寸树脂盘 |
P75111-1 |
个 |
200 |
密胺餐具,由密胺树脂粉加热加压铸模而成。制品平整、无毒,无味、不变色、耐摔。 |
26 |
6寸碗 |
P6522-6 |
个 |
200 |
密胺餐具,由密胺树脂粉加热加压铸模而成。制品平整、无毒,无味、不变色、耐摔。 |
27 |
餐具备餐消毒柜 |
800*500*800mm |
台 |
1 |
热风循环容积≥900L,设定温度 80℃±10℃,双门五层,360 度立体杀毒,智能控浊,红外线臭氧消毒,智能预约,0.5mm 厚无磁不锈钢碗架,耐高温防爆钢化玻璃,隐藏式拉手,镍烙丝发热管。 |
28 |
残食柜连车 |
700*700*800mm |
台 |
1 |
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中间收餐,设计巧妙,可用下推车式倒厨余垃圾。 |
29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mm |
台 |
3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采用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加重可调脚。 |
30 |
收碗车 |
550*800*850mm |
台 |
1 |
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为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静音橡胶轮。 |
32 |
牛奶鼎 |
台 |
3 |
304不锈钢材质,便携桶耳提拿方便,稳固防漏,仿滴漏水龙头,镜面光亮桶身,四柱加厚底座。 |
|
33 |
商用灭蝇灯 |
40w |
台 |
7 |
电压220v,40w;有效面积 90-120m2;诱虫玻璃灯管。 |
34 |
方形布菲炉 |
600*380*450mm |
台 |
6 |
304不锈钢材质,超低耗省电,全透视玻璃,易喔手柄,抗噪音塑胶旋钮,可轻声关闭盖子,嵌入式恒温智能加热,底盘高效传热,气孔设计让水蒸气回流到底盘。 |
35 |
电汤煲 |
420*400*420mm |
台 |
3 |
304不锈钢材质,美观时尚,内胆也为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性极高,健康卫生。 |
36 |
双层工作台 |
1500*600*800mm |
台 |
1 |
采用1.2mm 厚 304 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采用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加重可调脚。 |
37 |
空调静音风柜 |
18KW |
台 |
1 |
表面静电喷涂工艺;柜身外壳采用SX54镀锌板组装,厚度S=1.2mm,风柜骨架采用Q235-L50x50x5国标角铁;叶轮材料为优质低碳钢。 |
38 |
电机 |
18KW |
台 |
1 |
全铜芯防爆电机。 |
39 |
风柜基座 |
1200×900×600mm |
台 |
1 |
现场制做,采用标准40x40,3mm厚度角钢制作。 |
40 |
净化器 |
25000立方 |
个 |
1 |
外壳采用优质SPCC冷轧板,厚度S=2.0mm,表整机面静电喷涂;净化芯子电离极采用不锈钢316放电极,吸附极采用AZ21防锈铝板,隔离网选用优质铝波纹板;自动温度过载断电装置;变压器工作异常自动保护装置;可除去0.1μm以上油烟粒子,处理效率达95%(含)以上;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除臭效率达50%。 |
41 |
净化器基座 |
1100×900×600mm |
个 |
1 |
现场制做,采用标准40x40mm,3mm厚度角钢制作。 |
42 |
启动保护器 |
18KW/380V |
个 |
1 |
采用优质短路电器元件,国产交流交流接触器,二次启动装置,电流可调,延时起动。 |
43 |
镀锌风管 |
500×600×1000mm |
㎡ |
80 |
采用厚度1.2mm镀锌板制作。 |
44 |
镀锌弯头 |
500×600×100mm |
个 |
3 |
采用1.2mm 厚镀锌铁制作,双法兰连接,不漏油安全。 |
45 |
镀锌变径 |
900×1100×600变500×600×600mm |
个 |
5 |
采用1.2mm 厚镀锌铁制作,双法兰连接,不漏油安全。 |
46 |
法兰 |
500×600×40mm |
个 |
1 |
采用1.2mm 厚镀锌铁制作,双法兰连接,不漏油安全。 |
47 |
三角固定架 |
1000×1000×40mm |
个 |
4 |
40x40mm国标镀锌角钢,一级防腐处理,表面防锈漆喷涂。 |
48 |
软连接 |
500×600×800mm |
幅 |
1 |
采用国标角铁,耐火、防火帆布制作。 |
49 |
调风阀 |
500×600×300mm |
个 |
1 |
定制,采用1.2mm 厚镀锌钢板制作,喷涂。 |
50 |
防火阀 |
500×600×400mm |
个 |
1 |
1.采用2.0mm厚冷扎板制作,喷涂,2.热感应探头,70℃自动关闭阀。 |
51 |
排风切断专用钱 |
2×4×20000mm |
m |
20 |
2x4m2国标铜线。 |
52 |
天然气主管道与设备连接管 |
40×40×2000mm |
m |
5 |
40x40mm国标镀锌燃气专用管道,一级防腐处理,机床套丝,表面黄漆喷涂。 |
53 |
活接 |
40×40mm |
对 |
5 |
40x40mm国标镀锌活接,一级防腐处理,表面黄漆喷涂。 |
54 |
对丝弯头 |
40×40mm |
对 |
5 |
40x40mm国标镀锌对丝弯头,一级防腐处理,表面黄漆喷涂。 |
55 |
带皮钢丝 |
10×10×2000mm |
m |
15 |
10x10mm国标钢丝。 |
56 |
消音器 |
600×500×1000mm |
套 |
1 |
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填充清音棉。 |
57 |
灭火系统 |
单瓶装置 |
套 |
1 |
(1)系统符合NFPA17A“湿式化学物灭火系统标准”和NFPA96“商业烹调工作的排风控制和防火的标准”,通过了UL(保险商实验室)测试;(2)发生火灾时,向强制通风道区域、过滤罩、厨具表面和排烟道等地按预定的流量喷射ANSULEXTM液体灭火剂来扑灭火灾;(3)每米烟罩配置感应探头1个,雾化喷嘴1只,含燃料切断阀和主控机械阀。 |
58 |
混合水龙头 |
400×250mm |
个 |
5 |
冷热混合制 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采用精铜制造,陶瓷阀芯。 |
59 |
热风循环消毒柜 |
1300*700*1850mm |
台 |
2 |
热风循环 容积≥900L,设定温度 80℃±10℃,双门五层,360 度立体杀毒,智能控浊,红外线臭氧消毒,智能预约,0.5mm 厚无磁不锈钢碗架,耐高温防爆钢化玻璃,隐藏式拉手,镍烙丝发热管。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卫计委或行政审批局颁发) |
60 |
餐车 |
700*700*800mm |
台 |
2 |
采用1.2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内置方刚支架,腿脚为直径50mm 圆管制作,配静音橡胶轮。 |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一、服务条件
(一)交货地点:榆阳区上郡北路324号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杆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款项结算
(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货币单位:人民币
(三)结算方式: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5%,剩余5%的合同价款3个月质保期满后一次支付。
四、质量保证
(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二)符合国家要求,确保产品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五、服务承诺
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
六、违约责任
(一)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两份,成交供应商、市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一份,成交供应商办理结算两份。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
九、售后要求
1、供应商负责一切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费用供应商自理,保质期需在一年以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供应设备质量需达到国家标准以上,除公告要求之外,部分大型设备、电器设备等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验收时单独提供检验报告。
3、供应商需全权负责采购方的天然气上户事宜。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注释: 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 2、第三部分响应方案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 |
封面格式
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供 应 商:(公章)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X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X
二、社保缴纳证明 X
三、税收缴纳证明 X
四、供应商信用查询 X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 X
六、财务状况报告 X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X
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X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X
一、投标函格式 X
二、开标一览表 X
分项报价表 X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X
四、技术服务偏差表 X
五、合同条款响应 X
第三部分 响应方案 X
一、供应商性质及其概况 X
供应商基本信息 X
供应商性质 X
其他 X
响应方案 X
参考样表 X
四、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 X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社保缴纳证明
三、税收缴纳证明
四、供应商信用查询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
六、财务状况报告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市采购中心:
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____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