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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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贺州市平桂区文华学校2021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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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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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n采购项目名称 | \n采购需求概况 | \n预算金额(万元) | \n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n备注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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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贺州市平桂区文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 \n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文本 采购单位 贺州市平桂区文华学校 采购项目名称 贺州市平桂区文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1100000.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一.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总说明: 1.本一览表中的食品质量要求仅起参考作用,中标人可选用其他同等品种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种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一览表中食品质量要求。 2.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二.项目需求: 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食品类别 质量要求 1 蔬菜类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2 肉类 1、要求必须是放心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2、水产类成活率100%,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鲜活,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去腹脏鱼体,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3 大 米 1.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大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61-5011; 3.大米中的黄粒米限度为2%; 4.米粒表面无横裂纹、无杂质、无异味、无虫蚀粒; 5.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4 面 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 米粉 1、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 调味类 1、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包装要求: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7 食用油 1.质量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压榨一级,非转基因,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 3.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8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2.质量验收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3.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运输和流通环节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4.配送人员、车辆 (1)配送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健康证。 (2)投标人必须拥有配送车辆(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3辆、彩色照片) (3)投标人必须有配送用的储存仓库,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① 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② 租赁合同必须是1年以上(含1年)的长期合同,合同有效期至少保持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 5.工作服务期 (1)配送时间:采购人发出配送通知书之日起第2日起开始连续配送(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 (2)配送地点:学校指定地点 (3)供应期限:1年 6.其他要求 (1)在中标结果(评标结果)公示期,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实力情况实地考察,若考察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保留追究涉嫌虚假应标嫌疑的责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候选人负责。 (2)供货商作为学校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出配送学校食品原材料,由教育局或学校书面通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④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⑧学校评议不合格的; ⑨其他违反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 \n110 | \n2021年09月 | \n与采购时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15日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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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贺州市平桂区文华学校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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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2021年07月20日 \n
\n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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