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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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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长兴县人民医院长兴人民医院食堂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一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X(CG)-2021-058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长兴人民医院食堂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一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经销证书。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禁止转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依照以下方式进行磋商文件的获取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响应。
网上获取: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注:如潜在供应商尚未注册供应商会员的,应当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政采云会员资格。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响应,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响应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磋商响应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265577

质疑联系人:13867265577

质疑联系方式:范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2-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789955(13754214300)

质疑联系人:周科

质疑联系方式:0572-67899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蔬菜、蛋类供应项目(终稿).docx

    105.7K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JX(CG)-2021-058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

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磋商需求 5

第三章 磋商须知 9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2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 4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磋商磋商响应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现就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JX(CG)-2021-05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

150

1

供应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经销证书。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禁止转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依照以下方式进行磋商文件的获取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响应。

网上获取: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注:如潜在供应商尚未注册供应商会员的,应当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政采云会员资格。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七、磋商响应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响应,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响应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磋商响应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无。

九、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于2021年7月291400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受疫情影响,磋商响应方须在2021年7月28日 16时30分前以邮寄形式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纸质备份(一式 2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磋商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送达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宋工,电话:13754214300,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2-10,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代理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止统一将资料送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进行开标。

注:1.通过邮寄的供应商,需留足响应文件的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2.亲自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从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入口经测温、登记后进入交易中心,疫情期间未遵守上述要求,将被追究责任或列为不良行为。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7月291400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十二、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86726557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2-10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72-6789955(13754214300)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长兴县人民医院

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20

第二章 磋商需求

一、概述

本次采购的货物是食堂年度早点类、蔬菜、蛋类供应,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供货方式和供应期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每天或每月的供货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出现供货不及时、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供货合同,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进行供货。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凭证。

2、供应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总体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无条件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供应商应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指定联系人,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为准。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需求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成交供应商对承接的定点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帐或帐户核算。

10、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2000元/天。逾期供货超过3天的,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1、由于货物质量问题或成交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计划的数量、时间供应,导致物资短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货物,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通过后方可。

13、采购人按合同对每批次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更换,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若发现缺斤少两的,按缺少值的2倍偿付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性暂停供应1~2个月;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出现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偿付违约金1~2万元,并视情节严重性暂停供应1~2个月;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故意虚报每月价格(超过采购人市场调研的平均值5%及以上),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调整虚报价格的货物,再次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才可执行,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偿付违约金1000~2000元/次的处罚。采购人将每次验收结果记录在案,合同期内两次发现以上情况的,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4、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如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须由成交供应商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5、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6、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国税发票)。

四、产品配送要求

1、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生产日期、质保期。

2、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蛋类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和破损。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每次根据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为准,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

5、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响应。

6、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医院食堂购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满足适度的加工要求,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采购人供货。

五、执行标准及质量要求:

1、蔬菜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且不低于GB1354-2009一级蔬菜的要求。

2、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验证明,腐烂度不得超过2%。蔬菜质量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同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机构检疫检测标准。

3、所供蔬菜要求新鲜:

(1)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士、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2)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昧,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7)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8)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9)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包括不限于以上品种,具体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中标后所供货物须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否则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4、蛋类应符合国家标准、质量指标要求。

(1)鸡蛋、鸭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3)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5、早点类、豆制品类应符合国家标准、质量指标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6、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注:以上相关标准如有国家、相关行业最新发布的标准,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发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7、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两人驻点服务,并根据业主要求负责现场蔬菜、蛋类的归类整理工作及蔬菜入池浸泡、蛋类的清洗工作。

六、本章未尽之处见“第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

2

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医院

3

▲1、磋商报价及费用:

最高限价:各供应商以价格系数的形式进行报价,价格系数不得高于9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蔬菜、蛋类、早点类、豆制品类,所有蔬菜、蛋类、早点类、豆制品类执行统一价格系数,价格系数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供货(结算)价格:品种结算单价=品种价格基准价×价格系数。

品种价格基准价:价格基准价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huzhou.gov.cn)”--“本地动态”--连续三个月各期“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公示的平均值为准。基准价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具体计算方式:

“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每月公示4次(一周一次,即每月四期),第一次公示中相应品种所有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为A1,第二次公示中相应品种所有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为A2,第三次计为A3,第四次计为A4,得出每月各期平均值=(A1+A2+A3+A4)/4。按以上方法计算出的上连续三个月的每月各期平均值(分别计为B1、B2、B3),再次平均后的数值((B1+B2+B3)/3)即作为该品种当期连续三个月的价格基准价。

如网站上没有相应品种价格的,由乙方申报出具该品种价目表,经甲方市场调研、审核确认后作为该品种连续三个月的价格基准价。

需要调研市场价格的产品,甲方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取连续三个月的平均值作为甲方市场调研的价格,其中每月市场调研的价格为甲方所在地区市场、大型超市(如浙北大厦、欧尚超市、农批市场等)的平均值。

若乙方申报的价格超过甲方市场调研价格5%及以上的,视为乙方虚报价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调整虚报价格的货物,再次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才可执行。

品种价格基准价一经确定在约定的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4、每个品种的结算价=品种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4

磋商保证金:

5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7月24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澄清(供应商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5.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或通知供应商前来领取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6

采购预算:150万元

7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与组成:

(1)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在一起,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包装;

(2)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三类。

8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或光盘)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 U 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 并单独密封递交。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9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盖章处应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需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盖章)。磋商响应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备份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上传。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 份。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1

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1400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室

12

磋商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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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14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15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付款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17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 60

1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制作在资信及商务文件中。

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如允许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

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磋商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0: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

20

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磋商采购单位。

一、说明

(一)总则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本项目磋商采购单位

2.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3.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注 (“▲”)号的为实质性条款。

(二)合格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禁止转包。

(三)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长兴县人民医院。

2.“采购采购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磋商的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磋商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单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的合格磋商单位。

5.本文件中带“▲”的条款为主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全部作出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请在“磋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把所需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疑问,由此而导致供应商不成交或成交后产生不利因素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可视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纸质版格式: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要求编制。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所用的纸张一律采用A4型纸,相关内容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3.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

5.磋商响应文件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

(4)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

(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

(6)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请根据评标办法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原件核查的,将原件资料与纸质文件一并递交,以原件计分,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见格式)

(2)开标一览表(见格式)

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2)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3)资格审查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若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经销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的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a.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b、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

c、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廉洁守信承诺(见格式)

(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见格式)

(7)供应商经营场所、仓库地点和面积、运输装备、其他设施、人员等;距离采购人最便捷的服务网点的详细情况

(8)项目实施方案(见格式)

(9)需求响应差异表(见格式)

(10)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格式)

(11)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见格式)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

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三)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价格系数%表示;

2.供应商应按本次磋商项目进行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

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磋商保证金:无

(五)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

2.特殊情况下,在竞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适用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磋商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及磋商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盖章处应按要求签字、盖章。磋商响应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

磋商响应方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响应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2.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

2.1 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

2.2 磋商响应方应按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 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

5.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供应商应按“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分密封封装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等)、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而造成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响应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4.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响应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5.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1份。

(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与截止日期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详见公告

3.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4.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地点。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三)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规则、程序

(一)磋商步骤

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由于近期受疫情影响,磋商响应方无需参加磋商会议,但必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话保持通畅。

2.磋商程序

2.1磋商开始

磋商开始时,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供应商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磋商会的;

(3)电子磋商响应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或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供应商未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磋商文件的;

(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

2.3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2.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核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2.4身份确认后,供应商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会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5电子招磋商响应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6采购人代表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得进入磋商小组的磋商过程。

2.7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资信、技术响应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开始进行综合评分。

2.8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各供应商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直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结束后,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最终磋商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2.9采购代理机构做磋商记录,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过程。

(二)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磋商过程的保密

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澄清问题的形式: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本项目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政采云平台完成报价。在磋商内容和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高出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若在线二次报价操作失败,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提供(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号:1443766679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磋商,成交价是在初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若含单价,单价按最后报价与初次报价同比例下。

(五)磋商程序与方法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

1.资格性评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见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2)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2.符合性评审

2.1商务资信审查

磋商小组在商务资信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3)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付款方式、工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5)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承诺的或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提供虚假资料的;

(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技术性评审

磋商小组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磋商响应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需求和标注、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有“▲”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技术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4.报价评审

磋商小组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的;

(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4)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或未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影响磋商正常进行的;

(5)供应商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

(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其为无效标的。

5.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磋商无效处理。

6.确定成交供应商

(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成交供应商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8.成交通知

(1)在发出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落标人;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时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以宣布磋商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一)授予合同的依据

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

3.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分别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的供货期满后10天内无息退还(违约部分除外)(成交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以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

(四)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

七、磋商代理费

经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协商,本项目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费用为9500元,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到磋商报价中,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60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40分两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3名成交侯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最终报价)评定:6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有效供应商中满足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60%×100

注:价格计算扣除

(1)根据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磋商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上述计算扣除不累计计算,最高扣除6%;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计算扣除。

(二)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定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共40分)

序号

主要评估内容

分值

1

企业证书及获奖情况:磋商供应商或其生产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2018年1月1日以来荣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携带原件核对,不提供不得分。

3分

2

磋商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同类项目(涉及蔬菜、蛋类之一的均认可)供应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携带原件核对,不提供不得分。

3分

3

磋商供应商在长兴县范围内具有仓储场所及固定的销售服务点的,自有得3分,租赁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携带原件核对,不提供或证明材料不明的不得分。

3分

4

(1)磋商供应商拥有3吨及以上自备运货机动车车辆且性能良好,每辆得1分,最高得2分。租赁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本单位或其法人所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携带原件核对,不提供不得分。

(2)磋商供应商拥有固定货运车辆驾驶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驾驶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和2021年4月~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携带原件核对,不提供不得分。

4分

5

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定。涵盖投标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的得6分,以上各项存在缺项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6分

6

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配送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定。配送方案涵盖整个供货配送系统的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距离采购人最便捷的经营服务网点情况内容的得2-4分;配送方案在以上基础上涵盖其他内容的加1-2分。无配送方案的不得分。

6分

7

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进行评定。应急方案涵盖预防机制、应急保障措施、后期处置、应急响应得2-4分;应急方案在以上基础上涵盖其他内容的加1-2分。无应急方案的不得分。

6分

8

根据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现场响应时间评定: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超过2小时到达现场的不得分;未做承诺的不得分。

2分

9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及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承诺进行综合打分。措施、承诺详细合理的得3分,措施、承诺欠缺,含糊不清的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分

10

具有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且条理清楚的,得(0-1分);具有其它各种有利于采购人的措施方案、承诺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分

11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存在错漏的,每项(次)扣 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2分


备注:以上评分项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随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至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带到开标现场,或者自行送至开标现场。没有提供原件的相应评分内容按不得分处理。


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各项内容综合考察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推荐入围供应商,而不单纯以报价高低作为推荐入围供应商的唯一依据,最终经采购单位审核后,确定入围供应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长兴县人民医院

乙方:


根据2021年月日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早点类、蔬菜类、蛋类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文件的组成

双方的各种协议、中标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2、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

(1)货物的品种:包括蔬菜、蛋类、早点类、豆制品类,以甲方需求为准。    

(2)供货数量:以甲方需求为准。

(3)供货(结算)价格:品种结算单价=品种价格基准价×价格系数。

A、价格系数%(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蔬菜、蛋类、早点类、豆制品类执行统一价格系数,价格系数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B、品种价格基准价:价格基准价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huzhou.gov.cn)”--“本地动态”--连续三个月各期“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公示的平均值为准。基准价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具体计算方式:

“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每月公示4次(一周一次,即每月四期),第一次公示中相应品种所有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为A1,第二次公示中相应品种所有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为A2,第三次计为A3,第四次计为A4,得出每月各期平均值=(A1+A2+A3+A4)/4。按以上方法计算出的上连续三个月的每月各期平均值(分别计为B1、B2、B3),再次平均后的数值((B1+B2+B3)/3)即作为该品种当期连续三个月的价格基准价。

如网站上没有相应品种价格的,由乙方申报出具该品种价目表,经甲方市场调研、审核确认后作为该品种连续三个月的价格基准价。

需要调研市场价格的产品,甲方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取连续三个月的平均值作为甲方市场调研的价格,其中每月市场调研的价格为甲方所在地区市场、大型超市(如浙北大厦、欧尚超市、农批市场等)的平均值。

若乙方申报的价格超过甲方市场调研价格5%及以上的,视为乙方虚报价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调整虚报价格的货物,再次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才可执行。

品种价格基准价一经确定在约定的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C、每个品种的结算价=品种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4)供应期:一年(2021年月日—2022年月日)。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供货量按实际需求提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在合同执行阶段,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及服务与磋商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不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替补第二成交候选人供货。合同执行阶段,食堂办公室将对供应商每月的供货情况出具《每月供货考核表》。供应期满后,根据每月供货考核表出具《年度供货考核表》,综合评价高于90分的,可考虑续签一年。综合评价低于90分的,由第二成交获选人供货。

(5)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的供货期满后10天内无息退还(违约部分除外)(成交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以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

3、送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按实际需要在  前以方式通知乙方 订单,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将货物准备齐全,并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甲方所派工作人员验收。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

(2)验收方式: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并过磅计量。每批货物均需提供合格检验证明。不符合验收合格条件的,不予签收,且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该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4、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每月供货期结束的次月3日前(如逢周六、周日往后顺延到周一),到甲方食堂对帐并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b\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影响到甲方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甲方将在次月后方可支付货款。

c\甲方接到乙方发票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形式给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蔬菜、蛋类供应项目(终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