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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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省网) SDGP370811202102000095
(市网) RCCG-2021-0111
招 标 人: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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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项目说明......................................................................................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六章 评分标准......................................................................................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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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ndong.gov.cn/)或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ning.gov.cn/RenChe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RCCG-2021-0111
2、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标包划分及预算金额: A包:113.95 万元/年;
B包:168.50 万元/年;
C包:161.21 万元/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项目
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服务
能力的投标单位;
2.2、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2.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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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
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
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2.9、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查询)。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以响应本项目的多个包,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前一包的
中标单位不可再中下一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9:30(北京时间)
3.2 方 式 : 网 上 下 载 【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www.jnggzyjy.gov.cn)都可下载】
3.3 售价:0元
3.4 响 应 方 式 : 网 上 响 应 【 须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www.jnggzyjy.gov.cn)同时响应,否则拒绝其报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 9:30 (北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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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在网上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投标人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手续)。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时,具体程序点击
“供应商注册”;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窗口右侧《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RenCheng)、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同时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
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任城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兴路 64 号
联系人:耿仁祥 联系电话: 13964991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英萃路英萃国际
联系人:柏学恒 联系电话:1558739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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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耿仁祥
联系电话: 13964991878
2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学恒
联系电话:1558739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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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市网) RCCG-2021-0111
(省网)SDGP370811202102000095
包组划分:A包:113.95 万元/年;
B包:168.50 万元/年;
C包:161.21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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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为餐饮管理服务(包含餐饮设计、制作、食堂餐厅消杀
保洁等全部工作),服务期限三年。
8 服务期限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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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标准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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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招标控制价
A包招标控制价 113.95 万元/年;
B包招标控制价 168.50 万元/年;
C包招标控制价 161.21 万元/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
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1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并具备服务能力的投标单位;
2、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
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报价: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
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
明);
9、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以响应本项目的多个包,但是只能
中其中一个包,前一包的中标单位不可再中下一包。
12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单位应将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
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编辑于响应文件中,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济宁
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
中的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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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如有虚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提交
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业绩证明文件(如有)
4、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注:1、以上证件资料均可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明,未提供
或者提供不全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文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效
报价处理。
13 付款方式 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上季度餐饮服务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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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提报虚假
材料应承
担的责任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
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
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
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现中标人有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
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
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17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18
电子投标
文件电子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否决投标处理。
9
签章要求 投标人必须且仅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规定的签章处加盖
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
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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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
文件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
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济宁市公共资源电
子化交易平台的“标书编制软件”(投标人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
领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
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开标会议时
投标人需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
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请各投标人按照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按节点
分别导入相应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因
投标人不按设置的节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
评审的,相应部分不予计分。
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4001012166 转 6 转 3
20 电子唱标
投标人应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按照电子投标文件
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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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
获取
凡 未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注 册 的 投 标 人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须先办理注册后进行报名,
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
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口右侧《企业注册
流程》。已办理过注册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参与本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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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
时间:2021 年 7 月 25 日 24 时前;
方式:通过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
.cn/RenCheng)提出。
10
23
招标人澄清
或修改招标
文件的时间
及方式
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24 时前;
方式: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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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
件的时间、
方式
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 9:30 前;
方式: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
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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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及公开报价
时间
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 9:30(北京时间)
26
投标文件解
密时间
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 9:30 以后(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开标前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
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ca 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
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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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分办法。
28 履约保证金 无
29 投标保证金 无
30
质疑
投标人如有质疑,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
令)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耿仁祥
联系电话: 139649918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学恒
联系电话:15587399695
投诉
投标人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投诉。
11
3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特别提
示
本项目所涉及的纸质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仅是对投标单位中标
后另外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的规定。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
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仅需在投标文件封皮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
容里面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的为对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
33 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
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
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
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
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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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
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
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价格折减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
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评审中给予 10%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属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
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
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5>、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13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
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
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②同一产品既属于
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折减;③若同一合同包
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
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谈判时应提供有效
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
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
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
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
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的扫描件。
34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5
备注:
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参加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济宁
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人、供应商)》,同时,招标人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
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
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交易中心,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
提异议等活动。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 1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
14
标人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行为及意思表示均视为投标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
等为借口抵赖推脱。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合理配置软硬件设施,具
体要求详见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
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
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
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本招标文件中的否决其投标、废标等否决
投标统称无效标)决定前,以及企业业绩等客观评分情况,将通过不见面系统告知
当事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开评标期间全程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系统发出告知
通知后按主持人要求的时限及时进行回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确认,如届时未在规
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则视为其认可该评审结果。
二、说明
1. 项目说明
1.1 本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
2. 项目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本项目的项目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 资金来源
3.1 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前附表。
5.投标人投标费用
15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2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及委托代理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向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6. 踏勘现场
6.1 本项目踏勘现场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投标人承担踏勘
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设计任务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分标准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
招标文件当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
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
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站予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15 日前予以发布,不足 15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16
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
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
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报价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报价部分
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函
1.2 开标一览表
1.3 强制类节能产品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如有)
1.4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如有)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1.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 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
2.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 营业执照副本
2.3 资质证书
2.4 项目负责人证书
2.5 投标人的审计报告
2.6 社保证明
17
2.7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2.8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
2.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章 技术部分
建议投标单位参照评分办法技术部分的顺序编制,也可以根据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编
制。
第四章 商务部分
4.1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及证明材料
4.2 业绩一览表
4.3 业绩证明材料
第五章售后服务
第六章优惠条款
第七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供应商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要
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2. 报价
12.1 本次投标为一次性报价。
12.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2.3 投标人在报价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
12.4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中应包含完
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人工费、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培训费、管理费、设备的维
修服务费用、利润、税金、项目验收、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所
有费用,以及公开招标文件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若投标单位
有让利的情况,请在报价中具体体现。
12.5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及不可遇见的其它
风险等一切费用。
18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
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6 本项目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2.7 本项目投标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动
而变动,结算时以中标价为准,不允许调整(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除外,所谓不可抗力,是
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
水、冰雹;土地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社会性罢工、骚乱等方面)。
12.8 由于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异常天气等因素导致增加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不论
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12.9 中标人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
12.10 中标人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一切事故、纠纷及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与招标人无关。
12.11 投标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可能提供给招标人的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作为评标的依
据。
12.12 因政府采购系统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唱标的,可以临时改为人工唱标或延期开标。
12.13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
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
总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项目中,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
13. 投标文件签署
13.1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保证金
无
16. 投标有效期
16.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
短的,将被称为非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19
1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五、投标文件提交
1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7.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
与开标无需到达现场。
17.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完成
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18.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修改与撤回其投标文件。
18.5 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
六、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开标时间和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开标程序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
人、供应商)》,进行相关操作。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济
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
(1)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
统且在开标时间前 1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
开评标程序。
(2)开标时间到达后,公布投标人名单。
(3)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 15 分钟内,投标人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
自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
20
(4)公布唱标单。投标人可通过系统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唱标单内容。
(5)自主持人启动开标结果确认开始 4 分钟内,各投标人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
认的,系统默认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6)开标会议结束。
20.评标委员会
20.1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
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20.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开标日期和地
点、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
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的其
他情况等。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应当以书面方式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
审报告,并以附件的形式计入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评标委员
会即告解散。
21.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招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
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
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方法,用同一标准对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
21
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
优劣推荐中标候选人;
21.6 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并由监督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2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
综合各成员评分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23.评审标准
23.1 评标委员会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投标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分别推荐前 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
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以响应本项目的多个包,但
是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照 A-B-C 包的顺序,前一包的中标单位不可再中下一包。
23.2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性因素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确定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
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济宁
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
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
标文件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入技术评审阶段。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不完整;
(2) 未按规定报价;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
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
为准。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修改。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投标
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
22
23.3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
法,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六章评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并打分。
为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
目将根据投标人情况、所报产品情况给予适当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本招标文件中的否决其投标、废标等否决投标统称无
效标)决定前,以及企业及人员业绩等客观评分情况,将通过不见面系统告知当事供应商。投
标人应在开评标期间全程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系统发出告知通知后按主持人要求的时限
及时进行回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确认,如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则视为其认可该
评审结果。
24.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串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
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停止评审。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5.无效投标
2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在规定的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5)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解密投标文件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 1至 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招标活动中有恶意串通行为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
(4)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2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上传的;
(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6.废除本次招标项目
26.1 招标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予以废除本次招标项目: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6.2 废除本次招标项目后,招标人将把废除本次招标项目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授予合同
27.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中标人的投标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
28.确定中标人
28.1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每包推荐前 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投
24
标单位可以响应本项目的多个包,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照 A-B-C 包的顺序,前一包的中
标单位不可再中下一包。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8.2 中标通知
28.2.1 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人按规定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
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
组成部分。
30.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质疑和投诉
31.1 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
商。
31.2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资
质要求、技术要求等提出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提交投标(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31.3 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
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
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1)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2)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3)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1.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5
(1)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
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
方式等信息;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
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
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
和事项。
31.5 采购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其他
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1)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公开报价前质疑的,已获取招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称、数量;
(3)中标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4)预中标人情况;
(5)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1.6 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31.7 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规。
九、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
26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南部食堂分三个包,
A 包安居:安居一中及胡营校区就餐人数约 1400 人,安居二中就餐人数约 649 人,就餐
人数共计 2049 人,管理服务费 113.95 万元/年;
B 包唐口:唐口中学就餐人数约 3030 人,管理服务费 168.50 万元/年;
C 包喻屯:喻屯一中就餐人数约 1235 人,喻屯二中就餐人数约 1664 人,就餐人数共计 2899
人,管理服务费 161.21 万元/年。
就餐人数总计约 7978 人,管理服务费 443.66 万元/年。
服务内容为餐饮管理服务(包含餐饮设计、制作、食堂餐厅消杀保洁等全部工作),服务
期限三年。
二:服务要求
1、实行食品原材料备案制,抓好源头安全。严把食品采购标准入关,实行食品原材料采
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定点采购制度,所有食品原材料均应在招标人组建的食品供应商库中采购。
建立进货台账,且同时有 2 人签字验收。严把“采购、储存、加工、出售、留样、消毒”等关
口,保证进货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按要求落
实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注重膳食营养搭配,公开接受监督。由成交投标单位安排专门营养师制定每周食谱,
合理搭配菜品,倡导“两荤两素,荤素搭配,早餐有鸡蛋,餐后有水果”,统一就餐价格,就
餐标准:中学生 13 元/天、其中早餐 3 元/餐、午餐 6 元/餐、晚餐 4 元/餐;小学生 1-2 年级
5.5 元/餐(午餐)、小学生 3-5 年级 6 元/餐(午餐)。每周对菜谱和主要原材料价格进行公示,
接受监督。投标单位应确保学生餐费零利润,接受不定期财务审计。
3、不得提供生菜、凉拌菜、冷饭菜、剩饭菜,不得加工四季豆等易引起中毒蔬菜;供餐时
饭菜保持温热饭菜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每餐所供蔬菜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所供
饭菜须保质保量,确保师生吃好吃饱。
4、采用智慧餐厅系统。投标单位应按照智慧餐厅及售饭系统的数据,准确及时备餐。按
规定准时开餐,做好用餐人员分组、疏导工作,不得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要明确
学生群体的特殊性,针对中小学生的生长特点和心理特点,为学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让孩子
27
们吃得温暖,同时避免浪费。
5、投标单位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应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均持健
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理。上岗入员应统一着装。工作人员除受托
管企业管理外,同时不得违反学校的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
学校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由投标单位依规处置。进出学校的车辆、驾驶人应相对固定并经过
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6、投标单位坚持每周培训制度,每月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岗位规范操作培训和技
能比赛活动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
7、投标单位应在餐厅内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开水并确保足量供应。餐厅满足不了就
餐需求的,要与学校共同协商制定具体方案,满足学生在教室就餐需求,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
就餐纪律和卫生。
8、投标单位要负责食堂、餐厅、操作间及周边区域内的卫生清理和安全管理。服从学校
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食堂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须达到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
内所有垃圾应倒在学校指定的地点要负责做好学校食堂饮食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档案整理以
备各级检查和社会监督。
9、投标单位不得以学校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及对外宣传;不得使用学校的名称、标志;不得
做出使第三方误认为投标单位系学校的代表、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经营服务期内不得随意中
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不得转于他人经营或分包,不得在校内搞不法经营,不得开设小卖
部。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所发生的所有货款等债务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
10、经营期间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问题,投标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8
第四章 采购合同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合法拥有对本项目包含的餐厅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是依法成
立的独立法人,在餐饮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甲方希望能够获得乙方的餐饮劳务服务,乙方
愿意为甲方提供该项服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餐厅提供劳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简述
1.1 甲方餐厅分别位于 ,服务对象为各校学生、教职工和教办人
员,共计约 人。
1.2 甲方厨房、餐厅处于完好状态;空调、供暖、照明、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并能够正常使
用。
1.3 甲方为乙方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和值班休息场所。同时提供电话线、网络等必要的办
公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2.劳务服务内容
2.1 甲方将所有的餐饮场地、设备设施、餐具厨杂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2.2 乙方委派本单位 名具备合法餐饮管理和服务资质的人员为甲方餐厅提供餐饮劳务服务。
2.3 项目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时依据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
算。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上季度餐饮服务劳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结算方式为转账。餐饮服务劳务费包含人员工资、保险、福利、住宿、餐补、服装、健康体检、
社会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费、办公费、质检费、培训费、运营支持费用、低值易耗
29
品(餐巾纸、尘推、抹布等)、车辆及使用发生的费用、税费等为保证服务发生的一切直接间接
费用(如果在实际服务过程中由于被服务人员数量增加,而需要增加服务人员时,则由双方协
商增加人员事宜,经协商一致后执行。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如有用餐需求,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执行。每月增加服务费金额=中标价/12/就餐人数 X 每月增加被服务人数(被服务人数以学
校上报为准))。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费用时应提供正规劳务发票。
2.4 乙方委派人员系乙方员工,与乙方系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主对委派人员进行录用和管理,并独立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的
全部法律责任。
3.劳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标准
双方同意,乙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内容、形式、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供餐服务方案的规定执行,
乙方应当按照方案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甲方委托各被服务学校行使以下权力:
4.1.1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
方进行监督检査,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4.1.2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情况。
4.1.3 甲方有权监督、检査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4.1.4 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1.4.1 主食品的加工、制作、供应情况
4.1.4.2 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4.1.4.3 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4.1.4.4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4.1.4.5 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4.1.4.6 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
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三日内给予改正或更换人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不予整改的处理,甲方单次罚款 3000 元,一年内有三次以
上(含三次)不予整改,甲方有单方解除合同权。
30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甲方的付款义务以
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为前提。如果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罚款,减少或拒绝支
付上述费用。
4.2.2 双方确认:各餐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办理主体为各被服务学校。
4.2.3 甲方为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
4.2.4 由于甲方施工、装修,临时停电、停水等原因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正常状态进行时,甲
方应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对于上述情形,乙方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按时供餐,否则,
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2.5 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4.2.6 甲方应教育就餐人员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
劳动。
4.2.7 甲方在餐厅启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
4.2.8 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劳务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并
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自主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饮劳务服
务。
5.1.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自主负责餐厅的日常运营管理,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配送、分发,每周食
谱、菜品售价报甲方审定,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5.2.2 乙方负责每日食材采购、收验货,建立食材台账,接受甲方监督。食材须从甲方通过公
开招标确定的食材供应商库中按照成交价格购进,不得随意自行采购。
5.2.3 每月月初编制前月餐费收支明细以及人工成本费用及其他各项运行成本明细,报送甲方
备案。
5.2.4 乙方须做到餐食谱“一周一公布,且一周内的菜品不重样”
5.2.5 协助甲方办理餐厅经营的相关手续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5.2.6 配合甲方定期进行就餐满意率调查,满意率标准不低于 85%;满意率调查低于 85%,甲
31
方将对乙方处以每次 10000 元的罚款;连续两次满意率调查低于 70%,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
5.2.7 负责乙方人员安全及工作区消防等责任
5.2.8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内部监督管理。
5.2.9 乙方须设餐厅 24 小时值班人员,保证食材及餐厅设备的安全管理。
5.2.10 解决乙方员工住宿问题。
5.2.11 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承担因此
引起的事故责任。
5.2.1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当做出
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
5.2.13 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的物品为正规渠
道购买,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5.2.14 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并负责餐厅区域内三灭一杀(灭蟑、灭蝇、灭鼠、杀虫)和烟道清洗工作。乙方应当及时清理厨
余垃圾,保障就餐环境的整洁。
5.2.15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就餐人员投诉,一般性问题立即处理解决,对于较复杂问
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
5.2.16 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突发事件等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时,双方应当及时通
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正常供餐。
5.2.1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撞自停止供餐,不得以劳务转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移应
由乙方履行的义务。
5.2.18 为服务范围内所有就餐师生购买《餐饮场所就餐责任险》。
5.2.19 各项规章制度、标示以及餐饮文化宣传进行张贴悬挂。
5.2.20 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对甲
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1 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包括厨师长、负责人、热菜厨师、切配厨师、面点厨师、库管员、服
务主管、服务员、洗消员、司机)要求:
6.1.1 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6.1.2 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6.1.3 乙方厨师须持有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
32
作的能力。
6.1.4 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6.2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各类上岗证以及劳
动合同书,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6.3 乙方与员工之间所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为其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应当
为其所属员工购买保险,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病、伤、亡等以及意外事故引发的纷争及
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不得聘用对方员工
6.4.1 不得招揽:本协议期限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甲方不应聘用乙方的人员。甲方不得
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为任何其它人、公司聘用或带走乙方的员工。
6.4.2 双方同意本 6.4.1 条的目的是为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商业权益,而不是旨在限制有关人员
的职业选择权。
6.5 人员配备
6.5.1 乙方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及其
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包括领班),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
方的书面批准。如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每人 3000 元
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与甲方结算时扣除。
6.5.2 乙方针对本项目拟选派主要经营服务人员后附。
7.设备和设施
7.1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乙方使用。乙方进驻时经清
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和保养责任由乙方负责。
7.2 乙方对归甲方所有的设备、设施应爱护使用。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
接单中所盘点的数量,于盘点完成之日起 3 日内归还甲方。
7.3 乙方对所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7.4 乙方依据 7.1 条的约定,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责任,乙方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的维护、
保养制度,并付诸实施。对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的固定资产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8.食品安全
8.1 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 小时),当甲方接到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
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
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相关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
33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8.2 当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对上述问题及时纠正及采取处理措施。因此给就餐人员
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3 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并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
9.合同期限
本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一年一签。本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0.1 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10.2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0.2.1 出现合同中所列的终止事由。
10.2.2 因政策或行政部门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0.3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第 7 条的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交接
工作。
10.4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
同的通知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做出:
10.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转租或采取与第三人合作方式变相转包转租餐厅或承租
场地的;
10.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的
10.4.3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的。
10.5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是甲、乙一方
因经营问题确实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经过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正式书面致函且经双方确认的,
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
履行其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11.2 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甲方应就乙方由于本协议的提前终止所
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给予乙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11.3 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乙方应就甲方由于本协议的提前终止所
产生一切损失,给予甲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34
11.4 在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到新的承包方进场
交接完毕为止。
11.5 如非乙方人为原因、管理原因致甲方服务场地之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故
障而影响到甲方人员就餐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应就出现的紧急情况积极协商
解决。
11.6 对于甲、乙双方均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意外事故,如果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因该事故受到了
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1.7 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应负担对方间接的商业损失、附带的利润或收
入的损失、以及其它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
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不可抗
拒事件。
12.2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
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
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
进行修改。
12.3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的保险公司负责。
13.风险控制承诺
13.1 根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约定,为控制和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乙
方认缴人民币 万元作为风险控制承诺,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汇至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如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待合
同终止,甲方无条件将风险控制承诺金及利息退还投标单位。
13.2 共管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14.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4.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5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36
正本/副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A/B/C 包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省网)
(市网)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电子签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37
目录
第一章 报价部分
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函
1.2 开标一览表
1.3 强制类节能产品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如有)
1.4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如有)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1.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 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
2.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 营业执照副本
2.3 资质证书
2.4 项目负责人证书
2.5 投标人的审计报告
2.6 社保证明
2.7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2.8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
2.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章 技术部分
建议投标单位参照评分办法技术部分的顺序编制,也可以根据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编
制。
第四章 商务部分
4.1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及证明材料
4.2 业绩一览表
4.3 业绩证明材料
第五章售后服务
第六章优惠条款
第七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8
附件一:投标函
:
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
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中标后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及变更内容(如果有)和所有已
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
的一切权利。
3、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
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5、我方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和保证;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公证费等,遵守你方对
本次公开招标所做的各项规定;
8、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9、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
文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9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名称,如为联合体须注明各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 ( 职 务
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此次(项目编号: )公
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40
附件三、投标人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
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 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
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1
附件四: 投标 一 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A/B/C包)
投标总价(元/年)
大写:
小写:
服务期(年)
是否小微企业
是否监狱企业
是否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优惠条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2
附件五: 总分 项 价 格 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分项名称
总价
大写:
小写: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人名称(公章):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3
附件六: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如有可提供,否则不必提供)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总分项报
价表序号
报价金额(总价) 认证机构名称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
2
3
4
5
6
总 计 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属节能(强制类)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
2. 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4
附件七:节能(强制类)产品证明文件(如有可提供,否则不必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5
附件八: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如有可提供,否则不必提供)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总分项报
价表序号
报价金额
(总价)
认证机构名称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
2
3
4
5
6
总 计 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属优先采购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
2. 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
3、节能(强制类产品)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6
附件九: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文件(如有可提供,否则不必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页无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但中标后提交的纸质版文
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7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可提供,否则不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
日期:
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48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可提供,否则不必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49
第六章 评分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法),满分 100 分。打分前,首先进行投标文件的
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
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
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
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能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进入评审打分阶段。按附表所述的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中标单位候选人。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总报价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
投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商 务 部 分
(24 分)
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督
动态等级(3
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A级,3分;B级,2分;
C级,不得分。
企业业绩
(5分)
投标单位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学校或其他公共食堂承
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
高得 5分(以上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二者缺一不可)。
项目人员配
备(10 分)
项目负责人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得2分,
缺项不得分;(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厨师中有二级及以上技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
项最多 4分;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配备专职营养师且具有营养师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
本项做多得 4分;(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50
管理体系
认证及信用
等级(6分)
投标单位提供:
(1)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5)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6)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证书为 AAA 的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以开标时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技 术 部 分
(66 分)
服 务 方 案
(60 分)
1、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是否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
是否能够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
A 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合
理得 10 分;
B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明确、有一定条理合理
得 5 分;
C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齐全、结构不完整、表述不明确、
无条理不合理的得 2 分;此项内容不明确或缺失的本项不得
分。
2、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根据可行程度,合理性进
行评价:
A 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合
理的得 10 分;
B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明确、有一定条理合理
的得 5 分;
C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齐全、结构不完整、表述不明确、
无条理不合理的得 2 分;此项内容不明确或缺失的本项不得
分。
3、根据响应文件提供人员管理方案,对投标单位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培
训情况等进行评价:
A 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合
51
理的得 10 分;
B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明确、有一定条理合理
的得 5分;
C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齐全、结构不完整、表述不明确、
无条理不合理的得 2 分;此项内容不明确或缺失的本项不得
分。
4、根据响应文件提供食品采购方案,评价投标单位为保证食
品安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严密、高效进行评价:
A 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合
理的得 10 分;
B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明确、有一定条理合理
的得 5 分;
C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齐全、结构不完整、表述不明确、
无条理不合理的得 2 分;此项内容不明确或缺失的本项不得
分。
5、根据响应文件提供膳食营养搭配方案,评价投标单位为保
证膳食营养搭配,保证用餐者健康饮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
得当进行评价:
A 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合
理的得 10 分;
B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明确、有一定条理合理
的得 5 分;
C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齐全、结构不完整、表述不明确、
无条理不合理的得 2 分;此项内容不明确或缺失的本项不得
分。
52
备注:(一)重要说明
1、评分标准仅针对投标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
4、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5、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人力保障方案及内部制度等进行评价:
A 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合
理的得 10 分;
B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明确、有一定条理合理
的得 5分;
C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齐全、结构不完整、表述不明确、
无条理不合理的得 2 分;此项内容不明确或缺失的本项不得
分。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
(6分)
1、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合理化建议,每采纳一条得 1 分,本
项最多得 3分;
2、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惠条件,每采纳一条得 1 分,本项
最多得 3 分。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4时50分48秒
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一、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任城区任兴路64号(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
联系方式:2106006(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英萃路英萃国际 | ||||||||||||||||||||
联系方式:15587399695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11202102000095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7月20日14时50分至2021年8月9日18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网上下载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 | ||||||||||||||||||||
五、公告期限:2021年7月21日 至 2021年7月27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53720102 |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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