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五、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八、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九、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二、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四、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五、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二、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三、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四、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六、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七、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一、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三、兴海县中小学、幼儿大宗食材项目 分包一十六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2、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3、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4、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5、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6、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7、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8、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9、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0、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1、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2、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3、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4、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5、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21-050-16)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一、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现变更招标文件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及个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海县财政局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兴海县教育局 | 地 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玉龙农副产品平价商贸中心东侧五楼 |
联系人:东先生 | 联系人:英措 |
电 话:0974-8512081 | 电 话:0974-8516555 |
电子信箱:3253375877@qq.com | 电子邮件:DRZTBDLYXGS@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兴海县教育局
202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