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0 15:36
一、项目编号 |
513220202100174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594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642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阿坝州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范围 :后勤服务;要求: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时间:3;标准:按磋商文件第四章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889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291号 |
联系方式: | 1801576010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安格斯峰汇中心10楼02室 |
联系方式: | 1778073012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乔霞 |
电话: | 1354156912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 同 编 制
2021 年 07 月
0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13
第四章 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 15
第五章 磋商程序 .............................................. 17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
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次磋商共一个包,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64.80 万元
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
5、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6、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人需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业务范
围须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1 年 7 月 0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在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购买。
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一、如为现场报名,由现场提供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报名获取资格预
审/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1、供应商经办人介绍信;
2、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第 1 项需将原件(加盖鲜章)交由我公司留存,第 2 项需将加盖报
名供应商公(鲜)章的复印件交由我公司留存。
二、如为远程(邮件)报名, 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应且有效的报名资料以彩
色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626368494@qq.com。报名资料为:①营业执照、②单
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④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⑤招标文件
费支付凭证截图(支付招标文件费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供应商简称,无需加
盖公司鲜章)。①②③④项资料均须加盖鲜章。
(注:针对远程(邮件)报名作如下说明:①邮件发送需注明邮件主题并打包发
送,主题为:供应商名称+XX 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容注明公司全称;②报名时间以
我方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信息;若因申请
人提供的错误信息或未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的,对其报名或投标阶段造成影响
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
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④报名材料原件应于项目开标前交至本项目采购代理
机构处。)
招标文件费用请交至以下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简称):
3
帐户名称: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西支行
帐号:2281 1101 0400 13083
统一代码:91510106MA6B4M3B9Q
七、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使用):
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八、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
能转让)。
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10:3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
封的将被拒绝。
十、磋商时间、地点:2021 年 7 月 16 日 10:30(北京时间),四川诚诺拓信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
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 291 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7282337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87654505
2021 年 7 月 05 日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08372823374
2
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人)
名称: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座机):028-87654505
3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
项目
4 项目编号 513220202100174
5 资金情况 财政资金
6 采购预算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64.8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预算价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行业归属 本项目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 低于成本价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
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当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磋商委员会
采纳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
分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三、失信企业报价处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将在实际报
价得分的基础上扣除 5 分。
5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
文件中进行承诺。
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1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12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13 答疑会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8765450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安格斯峰汇中心 1 栋 1002
室。
邮编:611700。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
责答复。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8765450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安格斯峰汇中心 1 栋 1002
室。
邮编:6117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阿坝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2823374
地址:阿坝州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
项的范围。
17
关于执行《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财库〔2014〕
214 号文件及财库
〔2015〕124 号的要求
1.根据该办法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开展采购:(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依据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 2 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8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 成交履约 成交磋商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20
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
商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
21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22 服务期限及履约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3 年,一年一签。
履约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3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相关规定。
2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26 签字盖章
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
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7 响应文件份数
参加本次磋商需要递交的资料: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
件;其中各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
28 评审情况的公告
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总得分和分项汇
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9 响应文件的装订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30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涉及则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并分别在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1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涉及则标明)、磋商
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32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起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
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
递交时间: 2021 年 7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3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
7
3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通知书领取:现场/网上领取,二选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87654505
地址: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
区金科南路 169 号 1 栋 1002 号)
35
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
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
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
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36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
标准按照三年服务期中标总价的 1.5%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7 备注
本磋商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的更
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
sichuan.gov.cn)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
请各响应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诚诺拓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8
4.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4 供应商的失信惩罚。供应商在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
扣完为止。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扣除的方式进行惩
戒。
5、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
全部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
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5)磋商程序
(6)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7)响应文件格式
9
(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6.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
6.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响应文件
7.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7.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7.1.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1.4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7.2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3)供应商的承诺函;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响应函;
(2)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10
(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服务方案及承诺;
(5)报价表
(6)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报价
8.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8.2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
格。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或光盘)。
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
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9.2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9.3 本次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9.4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5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递交。
9.6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条上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公章或密封
专用章)。
10、磋商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
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未成交者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
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0.4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0.2 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
拒绝。
11
10.3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
退现金)。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 份及经采购方盖
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0.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0.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4.2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10.4.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4.4 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0.4.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4.6 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1.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12、确定成交候选人
1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2.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
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
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
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4.2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
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4.3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由成交
供应商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三年服务期中标总价的 1.5%收
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15、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相关规定。
13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
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
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
件”。⑤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
业特殊情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
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在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后,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
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
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回单或者税务
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以缴纳
的银行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
供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14
(11)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12)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
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13)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参与磋
商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
公司负责人参与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
表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
均需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的护照
等,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或电子
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5
第四章 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一、项目概况:
根据检务保障实际工作需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拟采用竞
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一家保安服务公司作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公司。
二、服务要求:
1、后勤服务人员数量:13 人
2、岗位情况:
序
号 岗位
人数
(人) 岗位职责 其他要求 备注
01 厨师 1
负责整个食堂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菜品质
量;负责食堂自助餐以及接待餐菜品烹饪;保障
干警食堂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 3 餐;以及行装
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具有食堂管理和菜品制
作经验,需持有有效的
健康证
02 副厨 1
协助主厨工作,主要负责每天早餐面点、面食制
作;保障干警食堂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 3 餐,
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有面点、菜品制作经
验,需持有有效的健康
证
03 勤杂组长 1
负责协助主厨、副厨洗菜、切菜、配菜,负责主
管食堂清洁卫生,安排食堂接待餐服务人员,保
障干警食堂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 3 餐以及行装
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年龄 18-45 岁,需持有
有效的健康证,具有食
堂管理经验
04
厨房勤杂
1 1
负责协助勤杂组长洗菜;保障食堂餐厅、包间、
操作间卫生;餐具清洗消毒;接待辅助工作,以
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年龄 18-45 岁,需持有
有效的健康证
05
厨房勤杂
2 1
负责协助勤杂组长洗菜;保障食堂餐厅、包间、
操作间卫生;餐具清洗消毒;接待包间服务工
作,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形象气质佳,年龄 18-
45 岁,需持有有效的健
康证
07 驾驶员 2
持 C1 及以上驾驶执照负责机关车辆的驾驶工
作,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负责机关车辆
的驾驶工作,以及法警队安排的其他事项。年龄
22—50 岁之间(特别优秀人员年龄上限可适当
放宽),持有 C1 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 3 年以
上专职驾龄,退伍军人优先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无吸毒、酗酒等不良行
为,无酒驾、毒驾等违
法行为记录。政治觉悟
强、保密意识强。
08 会务人员 1
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卫生及茶水、协助行装处管
理食堂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
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
件,保密意识强。
09 保洁 1 1
负责办公楼道、院机关厕所卫生,每天打扫 2 次
本区域内卫生,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年龄 18-45 周岁,身体
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
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保
密意识强。
10 保洁 2 1
负责诉讼服务大厅 1、2 楼及院审判庭、接待室
卫生,每天对诉讼服务大厅,审判庭、接待室打
扫 2 次卫生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年龄 18-45 周岁,身体
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
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保
密意识强。
11
书屋工作
兼保洁人
员 1
负责五楼婆陵甲萨书屋卫生、茶水;负责诉讼服
务中心二楼书屋卫生、茶水;保障五楼及二楼书
屋工作日、周末、节假日正常运行;食堂接待包
间服务工作以及行装处安排的其他事项
形象气质佳,身体健
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
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
18-45 周岁
12 保安 2
负责整个机关的安保及门卫工作,24 小时轮流
值班,负责本院安全以及机关院坝、车库、家属
停车区卫生,以及法警队安排的其他工作。年龄
20-50 岁,初中文化及以上。派驻的保安人员必
须经相关培训并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无吸毒、酗酒等不良行
为,政治觉悟强、保密
意识强、职业技能好、
组织纪律和执勤处理突
16
证》。退伍军人优先 发能力强,保密意识
强。
合
计 13
3、保安服务公司要求
3.1、保安服务公司向采购人提供保安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按照采购人相关要
求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提供保安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
3.2、保安服务公司必须负责所有保安员的人事(含聘用、解除等相关工作)、劳
资、社会保险(五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保安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
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管理
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保安服务公司须负责办理所有保安人员
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报销。
4、后勤服务人员的产生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发布招聘简章,成交供应商收到意向简历,将所有投递简历人
员资料交由采购人,最终选定由采购人决定。
5、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召回其后勤服务人员。
6、采购人有权设定后勤服务人员试用期,有权退回相关不合格的后勤服务人员,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更换。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服务期内及时处理相关劳资纠纷及
管理纠纷。有下列情形者,采购人有权退回相关后勤服务人员:
(1)后勤服务人员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后勤服务人员严重违反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后勤服务人员提供的简历、身份证、资格证等资料不真实和隐瞒患有癌症、
传染病、精神病等病史,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4)后勤服务人员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损
害以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界定标准为准);
(5)后勤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合同期间,后勤服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7、具备以下情形退回后勤服务人员的,采购人将提前三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成
交供应商和后勤服务人员:
(1)后勤服务人员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
认不适应原工作需要的;
17
(2 后勤服务人员的职业技术差,难以胜任工作岗位,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岗
位的;
8、考核要求
采购人不定期组织后勤服务人员专业能力考核测评,考评不达标或出现上述第 7
条中退回相关后勤服务人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不合格的后勤服务人员。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阿坝州马尔康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按季度据实支付。
四、其他要求
1、除工资、社保以外的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雇主责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在服务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需要更换后勤服务人员的,成交供应商都免费无条
件发布招聘简章补足。
第五章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
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若磋
商项目预算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磋商小组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
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
作。
2、磋商组织
2.1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2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3、磋商程序
3.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
18
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
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磋商。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磋商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2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章 2.2 的情况除外)的,本次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终止。
3.3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4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
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
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
(5)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的;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异常,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
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
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
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
的有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
了供应商名称且得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
者统装的;
(3)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19
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
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说
明原因。
3.5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章 2.2 的情况除外)的,本次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3.6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
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
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 3 家(本章 2.2 的情况除外)。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
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本章 2.2
的情况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8 磋商小组经过二轮及以上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明显不符合磋
商项目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20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供应商两轮及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的情况下,其
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10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应当处于保密阶段的且与磋商有关的其
他供应商的信息。
3.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
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与
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
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3.1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12.1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
因素由技术方面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审委员会成
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
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委
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21
3.12.2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12.3 本项目综合评分时按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视监狱企业为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09]35 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对响应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
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具体
得分详见评分表。(不涉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一期清单内的产品项目不适用
本项)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2.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5.2.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磋商供应商拒绝澄清或在规定
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5.2.2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响应不全面,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整齐;
5.2.3 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22
3.12.4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1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磋商须
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监狱企业
、残疾企
业视同小
微企业。
2
履约能力
8%
8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GB/T31950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提供一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
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类似业绩
22%
22 分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本项目业绩的,1
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22 分。
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4
服
务
方
案
56%
服务
方案
16%
16 分
针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与评
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人员招聘;
②保安人员职责;
③管理制度;
④培训、考核方案。
有缺项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
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本项满分 16 分。
风险
防范
方案
12%
12 分
针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风险防范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与评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质量保障;
②人员管理;
③工伤处理。
有缺项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
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本项满分 12 分。
23
服务
方案
20%
20 分
针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
合比较与评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工作重点;
②人员配置;
③岗位职责;
④工作制度;
⑤考核措施、人员培训。
有缺项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
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本项满分 20 分。
应急
及保
密方
案
8%
8 分
针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及保密方案进行综合比
较与评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应急措施;
②保密制度。
有缺项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
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本项满分 8 分。
5
扶持少数民
族和不发达
地区 2%
2 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2 分。
注:1.投标人提供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
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在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注明
“属于不发达地区供应商或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的相关证
明材料”;如未注明或注明不明确的,评审委员会可不予采
信。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
细微偏差扣 1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13 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章 2.2 的情况除外)的;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章 2.2 的情况
除外)的;
(三)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且采购
人不能支付的;
(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 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
24
4.2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三名(本章 2.2 的情况除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推荐。
4.3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
4.4 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4.5 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25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标源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 XXXX 项目(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XXXX)的《磋商文件》,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
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
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2条 合同期限
第3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第4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
(2) 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5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第6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7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6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9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10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11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第12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27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 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 日
28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后勤服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21 年 月 日
29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XXXX)磋商活动的合法
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
1.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一份原件(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
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授权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授权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授权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
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项仅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提供。
31
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
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
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
32
四、供应商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
称)的磋商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
(四)本单位“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五)本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
行为的有 XX 次。
(六)本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
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XX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扣分进行惩
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33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4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非中小企业单位不提供此声明
35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
36
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7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为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
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文档 1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
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
(4) 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二、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
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
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
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39
三、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序号 磋商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174
序号 服务(工程)内容 服务期限(工期) 报价(万元)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
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
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格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