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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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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21-07-20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EGD-ZT21068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ZT21068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

2、资金来源:自筹(师生自付);

四、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运营服务期限: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

3、数量:选取1家服务单位;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12:00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 articalID=98681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5 articalID=201773 咨询电话,综合收件窗口: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2)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1.3-20201010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

七、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7月26日17时30分前在网上综合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7月27日17时30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 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2021年8月2日17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如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综合交易业务系统,在“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交易大厅开标室安排)。

十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6068033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

传真:(0760)88788599

3、监管单位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名称:中山市港口镇教体文旅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40533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附 件:(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
  • (2021.7.20-挂网稿)-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doc(1133KB)
2021年横栏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EGD-ZT210683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

监督单位:中山市港口镇教体文旅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阅前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行及账号由供应商/投标人自行登录综合交易系统领取)。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要求签名、盖章、签署日期。

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建议供应商/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登记,便于顺利完成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售,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实名下载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发售给投标人。

【温馨提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书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EGD-ZT21068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ZT21068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

2、资金来源:自筹(师生自付)

四、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运营服务期限: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

3、数量:选取1家服务单位;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98681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5&articalID=201773 咨询电话,综合收件窗口: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2)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1.3-20201010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

七、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前在网上综合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回复时间: 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 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 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如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综合交易业务系统,在“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分至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 分(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交易大厅开标室安排)。

十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6068033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

传真:(0760)88788599

3、监管单位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名称:中山市港口镇教体文旅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40533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全包干的方式承包。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工作福利、工伤赔偿等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补贴。

6、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禁止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

7、中标人禁止代表招标人或以招标人名义向第三方进行任何民事行为。

8、中标人应及时办理或取得相应证照。

9、用户需求书中带“★”的条款为重要要求,必须满足,如有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学校提供餐厅、厨房、仓库等相应的制作、提供就餐场地给经营承包商经营;学校拥有该食堂的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经营承包商拥有食堂的经营权。

三、项目具体要求

1、设备要求:

1.1饭堂经营所需的厨房设备及环保装置、排油烟、排污处理设备、供就餐设备等由学校根据现有配备提供。如出现后续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添置的需要,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1.2饭堂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厨具、消耗、清洁卫生用品等所有厨房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购买及补充添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期满后设备归学校所有。

1.3餐厅的就餐桌椅约10套需更新,同时餐厅需更新安装空调设备(4台3匹空调);以上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购买及安装,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期满后设备归学校所有。

2、经营机制:

2.1中标人独立经营学校食堂,负责所有原材料和燃料的采购及费用,服务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保险、医疗等,负责所有设备的维护及管理,承担因此而牵涉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2中标人自负盈亏,同时不得转包第三方或以在公司内部个人承包的方式经营。

2.3中标人销售的食品,应做到价廉物美,在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基础上获取利润应控制在20%以下。

2.4食堂供餐应得到就餐师生认可。学校相关部门、教工及家长等不定期对食堂进行调查,如遇50%以上的就餐师生否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视为违约,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违约、风险保证金。

四、经营方式及定价机制

1、负责提供学校师生(早、午、晚)的饮食,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和管理。

2、目前学校早餐用餐人数400左右、午餐用餐人数800左右、晚餐用餐人数400左右,具体数量根据学校实际提供的为准。中标人应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配备充足的食材,为师生提供早、午、晚餐。

①早餐种类应该丰富多样,讲究营养搭配种类应该包括但不限于鸡蛋、面包、馒头、花卷、蛋糕、粥、粉、面、饺子、红薯、玉米等。

②午餐、晚餐饭菜要求为学生提供二荤一菜的三种套餐供学生选择,饭自由加,每餐必须要有汤水供应。学生餐标为9元每份,可以为学生提供1—3元/份的加菜窗口。

3、饭菜的质量、份量要优于市场同等价位的饭菜。中标人应当根据就餐者的基本状况,出售饭菜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公布价出售饭菜且数量充足。中标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支配权、原材料采购权、自购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处置权,但不得拒绝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4、如因物价上涨等原因需调整餐标必须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后批准方能实施。

5、因特殊情况(如家长会、学校集体活动等)需要食堂提供师生用餐的要满足学校要求,学生放假但是教师上班期间,教师餐要继续供应。

6、中标人必须为招标人拟定好菜谱,并在每周的周五前提供下周早中晚餐的菜谱给招标人确认。

7、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审核认定,中标人要无条件免费提供普通套餐膳食。

8、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五、饭堂经营及管理

1、中标人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坚持微利原则。

2、中标人应因地制宜,设有本地食材配送点,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米、油等主要食材必须从正规合法供货商进货,至少保证有3家供货商,以月为单位,循环采购;所有调味品(如酱油、醋、味精等必须是合格的产品);食堂洗洁用品必须安全环保;一旦发现有违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改正并进行符合情理的一定处罚。

3、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对饭堂秩序的管理,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招标人的相关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全力配合。

4、中标人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各行政部门对于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5、招标人可随时对中标人经营的饭堂作价格、卫生、服务、菜品质量的抽样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有权作出相关处理;招标人可随时要求中标人对不完善的事物进行限期改善。

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对于质量不达标的食品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货并及时更换。

7、配餐、分餐、收拾餐具、餐具消毒、饭堂清洁、分餐点的清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对餐具须定期检查,餐具不能出现变形、凹凸、破裂情况,一经发现,马上更换。

8、保证供配餐正点、足量(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制作的菜肴需多样化,菜式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保证营养;禁止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一经发现并经市一级食品质量监察部门确认,中标人须向校方缴纳师生健康补贴基金2万元/次。

9、中标人每次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擦洗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打扫饭堂清洁卫生,并把餐桌椅摆放整齐,每周规定二次大扫除(门窗、电扇及各个角落都要清洗干净:清除饭堂、厨房、仓库内的老鼠、蟑螂、蚂蚁等不洁物)。

10、中标人必须自备垃圾桶,不乱倒垃圾、剩饭菜,不得将垃圾及杂物倒入学校垃圾筒或垃圾房,馊水要及时处理,保持饭堂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11、积极申报相应部门组织和评优及等级评定工作,每获荣誉一次可记功一次。

六、饭堂工作人员

1、中标人自行负责所有饭堂工作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以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若涉及人员解聘,中标人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补偿其相关费用。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无论是校内、校外,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如出现不可抗力的事故,则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2、中标人员工需遵循招标人的相关制度,并配合、服从招标人管理。

3、中标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是:专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中级厨师1人以上,初级厨师5人以上,营养配餐员1人以上(其中营养配餐员由招标人聘请,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60以上进行配备。按照1000人的就餐人数计算,原则上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6人。若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未按上述比例配备人数,则必须在三天内补充齐备。

4、中标人员工进驻招标人场所服务之前,须到镇区及以上公办医院或中山市防保所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将结果反馈给招标人,合格者方可为招标人师生提供服务。

5、中标人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及其他传染病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方可上岗。

6、饭堂工作人员在进行餐具洁净、消毒、饭菜制作以及给学生打饭菜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工作卫生流程和要求,例如食材必须洗净、餐盘消毒达标、员工头发不能过长、严禁指甲过长或不戴口罩和头套等违背食堂卫生工作要求的情况;

7、中标人员工应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招标人师生有言语冲突或其它过激行为。一经发生尚未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中标人须向校方相关人赔礼道歉;一经发生且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中标人须解雇责任人,并依法承担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

七、食堂改造投入及维修要求

1、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动原有的建筑物结构。中标人如需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或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将所有的装修和土建工程施工图纸报招标人审核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动工,装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食堂拟增购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方案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验收。中标人须提供投入本项目资金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投入资金进行核查,如发现中标人没能提供足够的投入本项目资金,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投入足够的资金才给与中标人进场。

3、承包期结束后,装修后的格局可以保持原有使用功能或恢复装修前状态,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如本项目食堂装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招标人或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重新施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中标人需于进场前完成上述食堂设备设施的添置,食堂设备添置要求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设备添置方案必须由招标人审核及中标人协商确定上报后方可实施。

6、经营期间,建筑主体结构、用电在总开关前(包含总开关)、用水在水表前(包含水表)、网络在光纤终端前(包括终端设备),如出现问题由招标人负责维修,其他一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特殊情况或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问题双方另行协商。

7、中标人应该定期清理厨房下水道油污等,保持下水道畅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八、伙食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要求

1.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每周提前在公示栏中公示带量菜单并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渠道向食堂监督群公示,每天还要公示当天所用的全部材料及进货单,做到阳光采购,营养到位。中标人应全力协助招标人实施营养膳食,认真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

1.2中标人保证不使用过期食品,一切原料、辅料须正规渠道供应,不能采用散装原料,不采用非法生产的食盐,采购票据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1.3周六、周日应提供与周一至周五相同质量的饭、菜、汤标准。

1.4大米:供应的米饭须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不能采购每斤3元以下的大米。

1.5食用油:须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纯正食用油,禁止采购棕榈油、转基因调和油及其他餐饮食用油。

1.6酱油: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酿造以上产品。

1.7味精: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产品。

1.8严格限制采购:①冰冻骨、肉;②动物内脏;③火腿肠、腊味、咸鱼等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④招标人提出禁止采购的其他食材。

1.9熟食: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采购。

1.10每天饭菜按要求留样48小时,以备查检。

1.11不得提供奶茶等含反式脂肪酸类的饮料。

九、承包期及有关费用

1、承包期为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止。采取(1+1+1的形式),第一年经营完毕后,进行师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高于60%的继续经营二年,否则终止合同,以此类推。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未经招标人允许禁止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没收交纳违约和风险保证金。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未经招标人允许禁止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没收或扣减部分承包保证金。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交纳违约和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用于对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合同期满后无息退给中标人。

3、中标人需向学校每年交纳设备折旧费人民币4万元。

4、使用管道煤气及电进行蒸煮,饭堂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5、中标人应在每学年8月31号之前办理经营食堂场所500万元的责任保险,并于9月1号当日将责任保险原件交给招标人验明,同时向招标人上交责任保险复印件。

6、在停水、停电、设备故障、食物中毒等各种紧急情况下,能利用公司的资源,保证正常供餐。

十、双方权利与责任

1、学校成立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食堂进行监督管理。

2、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随时对中标人经营的食堂作价格、卫生、服务、菜品质量的抽样检查。

3、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随时要求中标人对不完善的事、物进行限期改善。

4、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对中标人的来料作质量抽检,对于质量不达标的食材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货并即时更换。

5、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人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参与权与审批权,学校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的财务状况。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人的相关监督、检查活动,中标人应予以全力配合。

6、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山市中小学校集体饭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按《食品卫生法》、《学校饭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操作及加工、销售饮食。

7、中标人在经营学校饭堂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食堂的标准进行经营管理,并随时接受学校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镇各级教育、卫生、安全、工商、物价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若检查中出现违反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的,学校每学期发出三次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人仍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停止中标人经营权。

8、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证件,膳食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检查中标人是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是否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9、中标人采购原材料时须查验“三证”,防止腐烂霉变、过期等有害食品进入食堂,向学校提供合格证、票据等材料。食堂食用油和大米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及食用标准的正牌产品,不允许使用棕榈油,禁止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油;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杜绝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进入饭堂。因采购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和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原因造成师生中毒、传染性疾病等事件,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中标人必须将生熟食品的加工、存放分区,每日及时对餐具进行消毒。

11、中标人应及时清理食堂卫生,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

12、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食堂卫生及安全等管理制度,并在招标人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

13、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招标人的财产不受损失,不经招标人许可严禁私自转让承包权。

14、要严格执行《中山市中小学校集体饭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15、食堂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采购员、服务员等)都必须定期到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试,自觉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检查;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等,持证着装上岗,合法经营,其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食堂要按要求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确保食堂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

16、经营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不能经营过期、有毒、发霉、变质的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包含民事、刑事责任)。

17、中标人所有用水、用电与要配备的电表、水表及安全防盗设施设备和燃料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8、中标人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每餐标签、留足数量(每餐200克以上),留足时间(48小时以上),并做好记录。

19、中标人要严格落实好食堂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食堂所有厨具、餐具等餐饮用具要及时清洗,同时餐具要及时消毒(只允许用食用洗洁精),并做好餐具消毒“台帐”。

20、中标人要严格做到购物索证,建立好购物“台帐”,索证验收“台帐”,台帐记录(包括餐具消毒“台帐”)必须专人规范填写,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21、中标人每天必须登录中山市食堂上报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上报工作,并随时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2、中标人要杜绝制作过程中有生熟食品交叉摆放加工现象,对原材料严格按操作规范要求进行,不得省略环节,以免造成食品不卫生而引发食用者疾病;要无条件配合学校接受上级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要及时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23、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卫生安全负全责,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防投毒等有关安全防范工作,若出现卫生及安全方面的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必须做好管理,自费按要求购买上级指定的险种。

24、中标人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食堂工作人员不准带首饰,不准涂指甲油,进操作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行分餐、盛饭和配送餐具时必须带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5、出现饭菜质量明显降低,管理不善,师生意见大等情况,经提出整改意见,仍然没有改善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限期内撤离学校,同时中标人要承担学校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26、中标人要负责食堂所有人员的日常管理、人事关系、工资、社保、医保、安保和福利待遇,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与中标人人员有关的一切纠纷或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解决。

27、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需协助学校做好食堂周边环境的清洁工作。

28、中标人必须及时提供菜谱给学校审定,然后在食堂公布栏公布。

29、中标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餐费结算

1、餐费采用日结算模式,全体师生采用刷卡消费,刷卡系统由中标人提供。

十二、招标人配合条件

1、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由采购人配合的内容,所列配合内容招标人将尽量配合解决,但不代表招标人全部接受,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投标人提出的配合条件。


附表:考核方案

饭堂经营权管理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饭堂经营权的监管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饮食的卫生安全,提高饭堂的服务质量,特制订饭堂经营权管理考核方案

1、考核内容

包括设备维护、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四个方面。

2、考核人员

由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监督小组、师生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

3、考核方式

招标人按季度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分别通过日常检查、季度考核、师生家长抽样问卷调查三种方式进行评价。

1、日常监督检查: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在日常督导检查中进行,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扣分标准》考核评分。日常检查评分占综合评价总分的40%;

2、季度考核:学校根据《季度考核评分标准》对饭堂在每季季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占综合评价总分的30%;

3、满意度抽样问卷调查:每季度末由老师、学生、家长代表进行满意度抽样问卷调查,其中教师代表15名,学生代表30名,家长代表不少于5名(具体人数由学校另定)。师生家长满意度得分占综合评价总分的30%。

4、考核结果及处理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处理措施

85-100(含85)

优秀

每季综合考核不合格,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8000元;第三次罚款12000元;第四次罚款2万元作为师生健康补贴基金,且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经营权,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70-85(含70)

合格

70以下

不合格

5、方案的实施

本考核方案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饭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正式实施,如中标人不配合考核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则学校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在日后监督管理中,校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方案进行修订。

附件:1、日常监督检查扣分标准

2、季度考核评分标准

3、满意度抽样问卷调查


附件1:

日常监督检查扣分标准

一、饭堂经营及管理(40分,扣完为止)

1、中标人未经学校同意,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禁止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扣完该项得分;

2、米、油、肉类、蔬菜等主要食材必须从正规合法供货商进货;所有调料品如酱油、醋、味精等必须符合卫生安全的产品;饭堂洗洁用品必须使用安全环保名牌商品,如发现有一项不达标则每次扣2分;

3、中标人必须接受学校及市镇有关部门的相关监督、全力配合有关检查活动,如出现不配合则扣完该项得分;

4、中标人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饭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各行政部门对于学校饭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出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管理办法规定则每一条扣2分;

5、市镇相关部门、学校可随时对饭堂的价格、卫生、服务、菜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问题则每一项扣2分;

6、学校及有关部门有权对饭堂的来料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如在食材质量抽检过程中鉴定食品安全不合格的,如发现则每次扣5分;

7、配餐、分餐、收拾餐具、餐具消毒、饭堂清洁、分餐点的清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对餐具进行定期检查,餐具不能出现明显变形、凹凸、破裂等情况,如发现则每次扣2分;

8、保证供配餐正点、足量(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制作的菜肴需多样化,菜式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保证营养;禁止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如发现则每次扣5分;

9、学校饭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留样,如发现则每次扣5分;

10、饭堂每次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擦洗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打扫饭堂清洁卫生,并把餐桌椅摆放整齐,每周规定二次大扫除(门窗、电扇及各个角落都要清洗干净,清除饭堂、厨房、仓库内的老鼠、蟑螂、蚂蚁等不洁物),饭堂周边要保洁。如发现卫生不达标的则每次扣5分;

11、饭堂必须自备垃圾桶,不乱倒垃圾、剩饭菜,不得将垃圾及杂物倒入学校垃圾筒或垃圾房,馊水要及时处理,如发现以上情况每次扣2分。

二、饭堂工作人员管理(40分,扣完为止)

1、中标人按照标准配齐工作人员,负责对员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培训,没有配足或者按照要求开展培训的则扣10分;

2、中标人每年春季开学初必须安排饭堂员工到学校指定相关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结果反馈给学校,如发现有任何一个员工没有进行体检的则扣5分;

3、饭堂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及其他传染病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方可上岗,如有发现违反以上情况的则每次扣5分;

4、饭堂员工在进行餐具洁净、消毒、饭菜制作以及给学生打饭菜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工作卫生流程和要求,例如食材必须洗净、餐盘消毒达标、员工头发不能过长、严禁指甲过长或不戴口罩和头套等违背饭堂卫生工作要求的情况;对于违背卫生工作流程和要求的情形,如发现则每次扣3分;

5、饭堂员工应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学校师生有言语冲突或其它过激行为。一经发现则每次扣10分,同时尚未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饭堂须向校方主管人员、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饭堂须解雇责任人,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其它要求(20分,扣完为止)

1、中标人需按照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饭堂、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饭堂和中小学规范化饭堂有关标准和要求经营管理,无条件配合学校向上级部门争取饭堂相关荣誉和牌匾,如出现不配合则扣完该项得分;

2、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建议明亮厨房,在就餐场所可以通过显示器查看到厨房每个区域的卫生情况和人员操作情况,如出现不配合则扣完该项得分。


附件2:

季度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24)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供货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食品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持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有一项不合格减2分,如出现采购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10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一项减1分,有师生投诉一次减2分

4

每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不能在就餐时间内出现菜肴断档供应的情况。

出现断档一次减1分,有师生投诉一次减2分

4

不得出售隔夜饭菜,超过规定用餐时间出售的饭菜必须加热后方可出售。

出现质量问题。每次减2分,并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4

饭菜及主食品价格不准擅自上调,如上调可上报学校及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擅自变价格减1分

2

(24)

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期检查,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并挂牌上岗。

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的减2分,没穿工作服、工作帽及挂牌上岗的减1分。

6

饭堂从业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首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发现一次减1分

4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于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发现一次减1分

4

饭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师生等不文明行为。

发现一次不文明行为减1分,有人举报一次减3分。如出现恶劣事件,考核小组将根据造成的影响对当期考核结果做出调整。

8

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饭,按时回收餐具。

出现一次不符合规定减1分

2

(20)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安全,有效。

设备不到位减1分。

2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存在交叉污染并无明显的区分标志减2分,生、熟食品未区分并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减2分。

8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

有一项不清洁减2分。

4

师生就餐场所整洁清新,照明充足,桌椅无尘无油污,地面无垃圾,天花板、窗户无尘无油污,饭堂张贴或悬挂弘扬校园饮食文化的标语和警句。

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

2

灶具餐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减2分,不定期减2分

4

(22分)

建立健全人事用工、业务培训、优质服务、岗位职责、工作守则、成本核算、监控检查、考核奖惩、民主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制度。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在饭堂挂墙公布。

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2分。

4

饭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饭堂人员随意进入饭堂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减2分,发现非饭堂人员随意进入饭堂一次减2分。

8

对所有饭堂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其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设置管理员、采购员、会计、出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专业证书。

对所饭堂从业人员无审核及末登记管理减1分,对饭堂从业人员管理不力减1分。

4

所有的台账资料必须齐全,按照要求和好食品留样和记录。饭堂设备实施配备齐全,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有一项不达要求扣2分

6

对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度(10分)

积极配合学校创建争取饭堂荣誉,认真贯彻执行市、镇有关部门对饭堂的政策,积极配合各种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有一项不配合该项不得分

10

合计

100


附件3:

满意度抽样问卷调查

为进一步改善饭堂服务质量,提升就餐师生满意度,请您根据您的亲身感受,在您认可的( )内打“√”。

1、您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及着装评价为: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2、您认为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评价为?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3、您对食堂就餐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蝇虫的评价为:( )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4、您对食堂提供的饭菜量及熟透度评价为: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5、您对食堂的菜品种类、菜品花样更新评价为?( )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6、您对食堂的饭菜味道及营养评价为?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7、您对目前食堂的满意度打分?( )

A.100-95 B.95-90 C.90-85 D.85-80 E.80-75 F.75-70 G.70以下

8、您认为食堂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注:满意度调查分数为100分,其中前6项累计60分,第7项40分,前6项每一项得满意的分数为10分,基本满意8分,不满意5分,按照比例综合得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

(2)在招标文件中标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全面响应和满足,任何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行为参考法律体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定义

(1)“招标人”是指:中山市港口镇大南中学

(2)“监管部门”是指:中山市港口镇教体文旅局

(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单位”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合格的投标人

1)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关于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

(4)日期:指公历日。

(5)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7)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含招标过程中专家评审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4)中标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2011 0229 1920 0216 249

(5)中标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须知

4)开标、评标、定标

5)合同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网站上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15天,酌情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站发布信息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4)凡在网站发布的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将被视为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了有效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 投标的语言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编排详细目录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重页或缺页。

(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报价说明(本项目不适用)

3.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3.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3 (开标一览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服务全过程和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3.4 每项分类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 备选方案

(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通过综合交易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

(3)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最新版本);

(4)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的,为无效投标。

(6)如无异议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异议或投诉,将在异议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或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8.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的规定。

(2)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公告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3)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5)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光盘形式),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3)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名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在招标文件中需盖章及签名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的,请投标人附原件清单。原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逾期递交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0.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正本一份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单独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单独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递交: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有必要时能原封退回。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单位。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异议和投诉

异议

1.1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开标前未提出的则视同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

1.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4投标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并署名(加盖公章)。《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所异议的招标项目,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合法的证据资料);

(3)提起异议的日期。

1.5异议人进行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异议人是参与所异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2)在异议有效期内提起异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邮 编:528400

电 话:0760-88713233 传 真:0760-88788599

联 系 人:陈小姐

1.6依照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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