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670
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4000
最高限价(元):854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4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与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仲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838178
质疑联系人:黄巨永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518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超、朱淅、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839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793.5K
芳草地餐厅后厨设备平面布置图_202172142812685.rar
5.3M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217670
项目名称: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454994" 电子交易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35454995" 第一章 采购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3545499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35454997"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9
HYPERLINK \l "_Toc35454998"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3
HYPERLINK \l "_Toc3545499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HYPERLINK \l "_Toc3545500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670
项目名称: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4000.00
最高限价(元):85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8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与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33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仲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838178
质疑联系人:黄巨永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518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超、朱淅、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839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 容及数量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3 |
预算金额 |
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否决。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5 |
电子交 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6 |
磋商报价 |
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价包干; 3.本次磋商报价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价包干。包含设备的供货(包括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接电、接水、接气,成交供应商磋商前因对采购人现场进行勘查,根据现场旧设备情况、水源、电源情况等各项因素评估后进行合理报价。 备注:本采购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 |
7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 ? 不组织 |
8 |
样品 |
提供,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不提供 |
9 |
演示 |
□要求 ?不要求 |
10 |
采购文 件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
11 |
响应文 件组成 |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组成。 |
12 |
响应文件 的编制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13 |
响应文件 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14 |
响应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15 |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址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收件人:龚超 联系电话:0571-85860839 |
16 |
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 和地点 |
1、开启时间:2021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 |
17 |
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
18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响应文 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 |
20 |
进口 |
□允许 ?不允许 |
21 |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22 |
环境标 志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23 |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 7)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9)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4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货物类)的7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
25 |
解释权 |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 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联合体参加磋商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五)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六)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注:可以不要求提供)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8)评分办法涉及的证书;
(9)评分办法涉及的业绩证明;
(10)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1)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2)产品配置清单,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13)技术响应方案;
(14)其他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纸质)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四、磋商
(一)磋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磋商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
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
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
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10. 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以供应商澄清确认后的合理报价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
单星大盆台为本次磋商采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62分、资信及商务分8分三部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技术、商务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人数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
(5)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采购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用联合体磋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协议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内容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最后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确认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及商务分(8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个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0-3分 |
2 |
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落款日期为准)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每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
0-5分 |
(二)技术分(62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3 |
1)响应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 |
0-1分 |
4 |
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的符合性: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各项技术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解释和实质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响应各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的,得1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12分为止。 |
0-12分 |
5 |
产品总体性能及质量水平:提供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描述详细,同时提供公开发布的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生产厂商的样本截图、网站截图、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
0-5分 |
6 |
项目实施、安装总体方案评价: 施工部署0-1分 施工时间进度表及工期保障措施0-1分 运输计划0-1分 现场安装管理计划0-2分 |
0-5分 |
7 |
厨房排烟系统、设备的节能环保工艺在本项目的应用,响应政府节能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 |
0-5分 |
8 |
外购产品款式、型号的先进性,结构的合理性,使用的便利程度 |
0-3分 |
9 |
拟投入本项目的厂制品生产设备的精度: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生产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等)清单、精度说明和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0-3分 |
10 |
生产标准及质量控制情况(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相应能力的质检机构出具各厚度不锈钢板材耐腐蚀检测报告等) |
0-4分 |
11 |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和措施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并提供相应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加以说明 |
0-4分 |
12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0-2分 |
13 |
结合食堂现场设备、水、电、气等现状,图文结合拟定水电气连接等方案 |
0-3分 |
14 |
工期提前承诺0-1分 质保期延长承诺0-1分 备品备件价格优惠等利于采购人的增值服务0-1分 |
0-3分 |
15 |
样品情况: 1、递交了单星大盆台样品的得1分; 2、尺寸偏差在采购文件要求的±10%之内的得3分,每1项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3、样品结构的坚固程度;0-3分 4、样品细节处理效果等制作工艺;0-5分 |
0-12分 |
(三)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10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货物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芳草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并以精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各自的竞争力。
2、按交钥匙工程方式交货。
3、安装坏境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使用坏境的一切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情况,提供产品时应考虑相应的环境与条件。
4、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2采购需求清单:附后。
备注: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采购需求清单中非厂制品的设备外型尺寸仅供供应商设备选型参考之用,供应商可以选择相同或相近尺寸的产品参与磋商,非厂制品的设备外型尺寸偏离不被认定为负偏离。
三、供货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与验收。
四、质保期:不少于验收合格后2年
五、水电保障:
采购人负责保障设备50cm内的水源、电源的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由响应人负责。
六、相关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由响应单位与采购人、餐厅装修施工单位、餐厅装修设计进行设备水源、电源、气源、工期交底。响应人在交底时未提出的问题一概由响应人解决,费用由响应人承担。
2、设备安装时响应人从采购人提供的电源、水源、燃气源进行接水、接电、接气时必须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操作,由采购人进行现场验收。
3、新设备安装及旧设备拆除时不得擅自破坏采购人的现场装修,因特殊情况必须破坏装修的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后由响应人负责恢复到位,由采购人验收。
4、所有设备安装完后统一进行现场调试及使用指导,调试时由采购人及食堂经营商一起现场验收。
5、所有安装的设备必须与采购需求清单中的品牌、型号、功率、材质、尺寸相对应。
6、响应人现场安装人员及搬运工按行业要求操作,做好用电、用水、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安装临时用电必须向采购人申请,按采购人指定位置及要求接临时用电,安装过程中响应人发生的事故与采购人无关,若影响工期,必须由响应人承担甲方损失。
7、安装期间,响应人可在采购人校内指定区域就餐,费用自理。
8、响应人送货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车辆信息及送货确切时间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园区内停车费由响应人自行按采购人保卫处规定支付。
9、响应人车辆在校内停放及行驶必须遵照采购人保卫处相关规定。
10、同一设备,半年内因设备自身设计不合理或设备质量问题反复维修(3次及以上)由响应人无条件免费换新。
11、响应人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响应采购人的报修,小问题2小时内修复,需更换主要配件的(不包括易损件)3天内修复。响应人负责对设备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的维修费由采购人与响应人按市场价按实结算(人工费参照当月浙江省信息价,材料费参照当月市场价)
12、履约保证金与协议履行情况挂钩,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按交底时双方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延期天数扣除履约保证金(各阶段每超期1天扣500元)。若有扣履约保证金的情况,验收合格后响应人将质保金不足10%合同款,采购人方能支付合同款。
13、质保金与质保期内服务挂钩,若因响应人自身原因违反质保约定的按1000元/次处罚,响应人未按要求履行质保的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响应人质保金中扣除。
七、样品:
1、样品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应依据其企业的实力和采购货物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样品,是否提交样品非强制性要求,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提交样品供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比较、评审。
2、样品提交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联系人:龚超,电话:0571-85860839;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
3、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天自行撤回。成交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货物验收的依据,最终货物的材质与质量低于磋商时提供样品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按不合格产品退货。
4、样品的制作、运输、装卸、保险等成本包含在磋商成本中,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不予补偿。
5、样品包装由供应商自定,在样品的合适位置需牢固粘贴标记,标记上注明样品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或制造商、供应商名称等
6、样品清单:烹饪间单星大盆台
序号 |
样品名称 |
参考品牌(同档次及以上) |
技术说明 |
规格 |
数量 |
1 |
单星大盆台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1.5㎜,水斗板厚1.5mm,斗内R20mm过渡无死角台面与沥水围挡深度为60mm,内壁易清洁结构设计,两边相交围挡为内圆弧R20mm球角过渡,台面边与前后左右围挡内20mm圆弧过渡。水斗内尺寸1045mm*595mm*305mm,内角R20mm圆弧过渡,中间下水,采用单3.5寸不锈钢下水器,带有沉水弯防臭结构,三面围板设计,围板离地150mm,美观大方 |
1200*750*800/950mm |
1台 |
八、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1)产品总体性能及质量水平:提供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描述详细,同时提供公开发布的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生产厂商的样本截图、网站截图、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安装总体方案评价:施工部署、施工时间进度表及工期保障措施、运输计划、现场安装管理计划;
(3)厨房排烟系统、设备的节能环保工艺在本项目的应用,响应政府节能环保要求的的落实情况。;
(4)外购产品款式、型号的先进性,结构的合理性,使用的便利程度;
(5)拟投入本项目的厂制品生产设备的精度: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生产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等)清单、精度说明和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
(6)生产标准及质量控制情况(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省级质检部门出具各厚度不锈钢板材耐腐蚀检测报告等);
(7)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和措施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并提供相应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加以说明;
(8)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9)结合食堂原设备、水、电、气等现状,图文结合拟定方案:原设备拆除方案、水电气连接等;
(10)工期提前承诺、质保期延长承诺、备品备件价格优惠等利于采购人的增值服务。
附件: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同档次及以上) |
型号 |
技术说明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参考图片 |
杂项 |
||||||||||
1 |
粘捕式灭蝇灯 |
迪门子/飞利浦/HECMAC |
DMG-806B2 |
双管 220-256V 50/60Hz |
360*210*170 |
台 |
8 |
|||
2 |
风幕机 |
亚太/美的/松下 |
FM11512 |
额定电压220V |
1200*220*195 |
台 |
2 |
|||
更衣间 |
||||||||||
1 |
落地柜式洗手单星盆 |
厂制品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432*420*800 |
台 |
2 |
||||
2 |
台出感应龙头 |
Utilityline by T&S/ |
CEF-1DS |
单孔台出电子感应龙头 |
台 |
2 |
||||
冷藏库/冷冻库 |
||||||||||
1 |
冷藏库 |
厂制品 |
定制 |
—配“谷轮”压缩机,库板由双面0.6mm不锈钢板; |
2000*3000*2600 |
台 |
1 |
|||
2 |
冷冻库 |
厂制品 |
定制 |
—配“谷轮”压缩机,库板由双面0.6mm不锈钢板; |
1800*3000*2600 |
台 |
1 |
|||
副食库 |
||||||||||
1 |
四层板货架 |
厂制品 |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
台 |
2 |
|||||
主食库 |
||||||||||
1 |
四层档货架 |
厂制品 |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
台 |
1 |
|||||
2 |
大米搁架 |
厂制品 |
—层外框采用38*38*1.0不锈钢方管 |
台 |
2 |
|||||
粗加工 |
||||||||||
1 |
单星剖鱼盆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1500*750*800/950 |
台 |
2 |
||||
2 |
星盆龙头 |
Equip by T&S/ |
5F-8DLS10A |
有CQC认证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10"(254mm)摇摆水嘴 |
个 |
2 |
||||
3 |
单星大盆台 |
厂制品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1200*750*800/950 |
台 |
2 |
||||
4 |
星盆龙头 |
Equip by T&S/ |
5F-8DLS10A |
有CQC认证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10"(254mm)摇摆水嘴 |
个 |
2 |
||||
5 |
双星盆台 |
厂制品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1800*750*800/950 |
台 |
1 |
||||
6 |
星盆龙头 |
Equip by T&S/ |
5F-8DLS10A |
有CQC认证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10"(254mm)摇摆水嘴 |
个 |
2 |
||||
7 |
电热开水器 |
腾飞/ |
FS-9B7 |
—使用304不锈钢制造; |
520*430*868 |
台 |
1 |
|||
8 |
开水器底座 |
腾飞/ |
12B |
— 使用304不锈钢制造; |
560*595*620 |
只 |
1 |
|||
9 |
单头净水器 |
3M/ |
SC-CW205 |
单头,内置阀门 |
台 |
1 |
||||
10 |
粗过滤 |
3M/ |
— 最大工作流量:6gpm; |
台 |
1 |
|||||
切配区 |
||||||||||
1 |
单星盆台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750*750*800/950 |
台 |
1 |
||||
2 |
星盆龙头 |
Equip by T&S/ |
5F-8DLS10A |
有CQC认证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10"(254mm)摇摆水嘴 |
个 |
1 |
||||
3 |
紫外线除菌刀具箱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厚度1.0mm |
500*130*621 |
台 |
1 |
||||
4 |
工作台下层板 |
厂制品 |
—台面板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厚度为1.2mm,下层板厚1.0mm |
1800*750*800/950 |
台 |
3 |
||||
烹饪间 |
||||||||||
1 |
广式双门120KG电蒸饭箱 |
甲方自备 |
台 |
1 |
||||||
2 |
广式单门60KG电蒸饭箱 |
厂制品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700*800*1850 |
台 |
2 |
||||
3 |
冲压饭盘(4kg) |
厂制品 |
—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板制造,板厚0.7mm |
只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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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眼矮仔炉 |
甲方自备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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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港式料台平板 |
厂制品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500*1100*800/1050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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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港式三眼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