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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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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关于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招标要求

招标详情

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关于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招标要求
2021-07-20 17:00

一、项目概况(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1为配套安泰街道职工后勤保障,打造职工用餐新模式,为职工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餐饮配套模式。

1.2本次采购项目主要用于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午餐服务,服务期为 1 年,从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用餐人数约为170人(具体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餐标为 260元/人/月,按照750000元年标准核定经费。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工作任务:供应商成交后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等相关任务。每天菜品保留样品两天以上,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时备查。成交供应商负责菜肴口味,食品安全,控制浪费,清洁卫生等工作。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2、供餐模式

2.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后厨及前厅所需厨师团队以及服务团队,支付人员工资,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约定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加工及安泰街道职工的就餐服务,每日午餐提供6-8道菜品供职工自选,成交方应根据采购方的预算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菜品。

2.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具体经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有上岗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2.3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成交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就餐人数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须准时供餐,做到饭热菜香。

3、供应商应建立相应的储值卡制度,且该储值卡可以在安泰街道食堂内结算使用,街道职工根据储值卡在食堂自选菜品,据实结算。(注:须针此内容提供承诺函。)

4、提供换购服务,职工每月卡内余额可在本食堂换购产品(米面粮油等)。

5、采购人将负责做好职工用餐人数统计工作,按月将职工名单提供给成交人,成交供应商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职工名单编制相对应储值卡卡号清单在2日内充值完毕,并及时提交餐卡提交给采购人。

6、成交供应商所有参与食品制作与运送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通过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成交方应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做好必要食品的储备工作及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正常就餐。

(二)服务要求

1、履约保证

1.1遇暴雨、停电、停水等情形,成交供应商必须照常供餐,并随时启动应急方案,以保证采购人用餐需求。

1.2若非采购人责任,成交供应商中途违约或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以合同中止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成交金额为标准支付。

2、食品安全要求及责任

2.1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2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成交供 应商要做好餐厅卫生工作,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

2.3采购人职工在食用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后,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为食物变质引起的中毒事故,成交供 应商须承担鉴定费、医疗费及其它法律规定的相关责任。

2.4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所有食材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做好食品采购的台账,保证食品采购渠道正规、有进货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物品中等或以上品质,严禁转基因产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进入仓库。
2.5成交供应商作为食堂经营者,需承担经营管理责任范围,应保证管理区域卫生、整洁,采购人承担水电、煤气费用,清洁用品购买费用及油烟机清洗、专业油烟管道清洗、消杀灭四害、清掏油污池等食堂维护费用。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7号安泰街道办事处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采购人每月与成交人结算一次用餐费用及人工补贴费用,采购人在每月30日前根据次月职工充卡金额及人工补贴按成交人指定银行账号向成交人转账次月费用,成交人于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指定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

8、其他要求:

8.1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约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证明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2本项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报名要求:报名人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3、报名方式:请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双休日除外)前到安泰街道办事处六层党政办(地址:加洋路27号)报名。


安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0日
  • 附件: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

                   

我公司                     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 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 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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