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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衢州学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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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新湖校区、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详情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新湖校区、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JXSJ202114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服务期限

备注

一标段

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单价160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元),两年合计320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二标段

新湖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单价151.6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两年合计303.2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三标段

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单价122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元),两年合计244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商务文件开标顺序按先开标段一、再开标段二、最后开标段三的顺序开标,若投标单位已在先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服务的企业。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以往餐饮管理服务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成交后成交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在附件中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9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C座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1年8月9日9:30时在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C座8楼】。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十一、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十二、业务咨询: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一标段联系人:曾王飞联系电话:18157032708

二标段联系人:柴晨曦联系电话:13335701002

三标段联系人:汪泽沛 联系电话:13335704025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0570-8589008,18657045122


附件信息:

  •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新湖校区、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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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非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新湖校区、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XSJ2021147

委托单位: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新湖校区、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JXSJ202114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服务期限

备注

一标段

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单价160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元),两年合计320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二标段

新湖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单价151.6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两年合计303.2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三标段

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单价122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元),两年合计244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商务文件开标顺序按先开标段一、再开标段二、最后开标段三的顺序开标,若投标单位已在先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服务的企业。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以往餐饮管理服务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成交后成交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在附件中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9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C座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1年8月9日9:30时在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C座8楼】。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十一、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十二、业务咨询: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一标段联系人:曾王飞 联系电话:18157032708

二标段联系人:柴晨曦 联系电话:13335701002

三标段联系人:汪泽沛 联系电话:13335704025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0570-8589008,1865704512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2

项目名称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新湖校区、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

最高限价

锦溪校区160万元/年,新湖校区151.6万元/年,悦溪校区122万元/年。

4

服务期

详见采购公告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资信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商务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C座8楼)

9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

10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

1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3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徐俊0570-8589008;18657045122;8589088。

14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址

www.zjzfc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15

现场踏勘

如有需要,各投标人须联系采购人后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7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零配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5.5%以各标段中标价为基数分别计取,由各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评委费、公证费(如有)、场租费按实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资信文件】:

▲投标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①截止时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②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③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信资料。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相关内容(参考评分办法编制)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报价一览表(参与投标多个标段的,须分别填下);

▲报价单价明细表(参与投标多个标段的,须分别填下);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明确的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

供应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资信或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开标和评标

开标

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采购人按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信文件,若资信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予拆封。

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商务文件开标顺序按先公布标段一、再公布标段二、最后公布标段三的顺序开标,若投标单位已在先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

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商务文件开标顺序按先公布标段一、再公布标段二、最后公布标段三的顺序开标,若投标单位已在先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经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签订合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其他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C座8楼 邮编:324000

项目联系人:徐俊 0570-8589008 传真:0570-8589088

采购内容及要求

A:一标段:锦溪校区

采购内容

标项

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一标段

锦溪校区食堂劳务费

食堂劳务外包

单价160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元),两年合计320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注:1.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按校方核定总价的支付。

2.劳务费每月支付一次,计算方式为:(中标年单价-年考核金)/12个月=月劳务费,年考核金每学期支付一次,具体金额以考核为准。

二.项目概况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承包单位合理定员、定岗、定薪,以专业的餐饮管理模式为全校师生提供早、中、晩餐饮服务以及活动接待餐饮等服务。承包单位仅对食堂劳务用工进行承包管理,不涉及物资采购等其他项目。

三.食堂供餐工作基本情况

1、用餐人员数量:

在校教职员工人160人左右,学生人数1700人左右(第一年32个班级左右,第二年36个班级左右,第三年40个班级左右)。

食堂供应一日三餐,其中早餐用餐人数约700人左右,中餐用餐人数约1860人左右,晚餐用餐人数约1860人左右。

2、供餐形式:

三餐均为窗口售卖;

早餐同一时间就餐,中、晚餐分两个时间段就餐,各年级按班级窗口点菜购买,约最多同时开设28个售菜窗口。

教职员工专门窗口点菜购买,共2-4个窗口;

3、供餐品种:

早餐:食品品种丰富、多样化,每餐品种不少于10种。另外供应粥(2种)、小吃、面、粉干和豆浆等。

中、晚餐:至少保证教师八荤八素、学生八荤八素,中、晚餐菜品不重复,保证每半个月出一个新菜品。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需提供粉干、面条、盖浇饭的小吃等。

4、用餐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作调整):

早餐:6:40—8:00,中餐:11:15—12:30,晚餐:16:50—18:00。

餐厅设值班窗口至供餐时段结束。

5、各类会议、活动用餐保障

每年约保障3000-3500余人次各类会议、活动用餐,其中包括圆餐用餐。

②每年5月份起至中考结束为九年级师生制作供应一份晚点心并送至教学楼内(节假日除外)。

在确保正常供餐的情况下,遇学校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调配人员协助校后勤处参与学校保洁、勤杂等突击工作。

④学校各类假期(包括寒暑假)不停火,如需停火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其他

1.中标企业有能力自购部分食堂相关设施设备,以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和食品供应质量及品种(自投设施设备中厨房设备产权归投入方)。

2. 中标企业有能力投入经费布置相关设施、物品,以提升食堂整体用餐环境。

五. 最低人员配置数量及要求

▲1.人员配备要满足食堂正常运转需要,其中项目管理负责人兼营养配餐员 1 名(必须常驻学校)、厨师长 1 名、厨师不少于 3 名、面点师不少于 2 名、面点师助手不少于 2 名、帮工不少于 31名 (以上人员都不包括临时用工),合计不少于40人。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人员配置达不到最低要求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项目管理人员(营养配餐员)、厨师、面点师等技术性强的岗位都必须持证上岗。

3.中标企业须承担劳务人员所有的相关责任,为员工提供劳保用品,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六.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收取标准

岗位

人数

单价

一年月数

合计(元/年/人)

员工水电

按实

10/人·月

10.5

105

员工住宿

按实

20/人·月

10.5

210

员工餐费

按实

200/人·月

10.5

2100

合计

/

/

/

注:1.劳务承包费用校方在次月10日前按月支付给承包方,员工住宿、水电和餐费承包方按上述标准在次月10日按月平均费用前交于校方。

2.中标企业在正常工作日应按甲方食堂工作需求配足工作人员,保证食堂正常运营,如出现人员不足影响食堂正常工作,则按校方劳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考评扣分(详见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3.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按实际人数及校方核定标准进行核算。

七、管理、考核及奖惩规定

中标企业自觉接受学校管理,遵守并执行学校管理、考核及奖惩规定。

附件1

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堂高效运行和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保证学校食堂安全、有序供餐,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签订

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双方的责任、义务、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操作安全、员工队伍管理及劳务公司退场机制等内容,认真制定和签署合作协议。

二、考核机制

1.规范和加强对食堂劳务公司的管理,严肃食堂工作纪律,提高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保证食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内容,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每周一反馈、每月一评分、每学期一汇总,评价出相应考核等级。

三、劳务用工监管

1.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

2.劳务公司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务公司员工档案须和人员调整应报备食堂管理办公室;

4.劳务公司承包过程中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员工人数达到学校配置人数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甚至大批换人;

5.劳务公司所招用工人原则上要求年龄须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财物管理

1.劳务公司进场设备应登记造册并报食堂管理办公室;

2.食堂设备及其它物品的添置应由劳务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食堂提出申购;

3.损坏报废相关物品应造册记录并及时上报食堂管理办公室由学校处理;

4.非正常损坏设备由劳务公司自行修理,正常损坏设备报食堂办公室安排维修;

5.未经校方同意校内一切物品不得私自带出校园;

五、采购验收

1.学校工作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原材料及相关物品进行采购、验收登记、储存,出入仓库物品由校方两名工作人员登记并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每周进行仓库盘点并作记录。

2.食堂菜品原材料及相关物品的采购应以劳务公司一周菜单为依据,经食堂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再行采购,所报菜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应提前一天申报采购数量。

六、劳务公司退出机制

劳务承包合同在执行期间,若终止合同,实行承包企业退出机制,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1.劳务公司在合同期间不得转包或者变向转包。学校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劳务公司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学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劳务公司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达到校方要求,按校方相关规定应终止合同,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3.劳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劳务公司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退出及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衔接顺利且平稳过渡后,正常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2

食堂劳务外包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对食堂劳务承包方的管理,严肃食堂工作纪律,提高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保证食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务公司在校承包项目以及食堂全体员工(校方聘用人员除外)。

三、考核办法及内容

本考核办法是学校对劳务公司整体项目进行考核的依据。考核办法由学校后勤保障处制定和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总分设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权重20分。

四、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权重

考评标准

得分

情况

情况说明

组织管理

20

1.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餐饮管理“五常法”,落实“五常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色标管理制度。发现违反每人次或每项扣2分。

2.每周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员工集中培训相关专业技能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培训有记录、有签到。学校管理人员指出问题,有人负责落实整改,并反馈汇报整改情况。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

3.食堂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食用食堂制作餐品和水果,食堂操作间劳动工具和相关物品禁止带出食堂区域。如发现每次扣2分。

4.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如有违反酌情扣分;员工在岗人数应保证食堂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因员工人数不足导致影响食堂工作,每次事件扣3分。

5.主动履行合同条款的全部要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开展工作。每出现一次违反合同条款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事项扣5分。

6.避免食材及其他原材料出现浪费,因人为原因造成浪费的,视浪费损失程度扣1—5分。

7.一学期无故更换厨师长、面点师、项目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超过一次的扣2分。

8.食堂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吵架的一次扣2分。

9.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每少一人将从劳务费中扣除相应岗位工资。

10.更换工作人员要求两天内到位,若两天内未到位按每晚一天到位扣除200元的考核。

餐饮安全

20

把好食品验收、加工、制作关,原材料洗净待用,按规存放,菜品煮熟烧透,确保为师生提供安全、可口的餐饮食品。出现食品内有非食用性物品每次扣3分,因承包方责任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则直接取消劳务承包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各类用具实行色标管理,清洗水池按标识使用。违反一次扣2分。

餐饮具、炊具等按规定清洗消毒,并登记。违规一次扣2分。

售餐人员在二次更衣间换统一颜色的围裙并洗手消毒。未达到要求一次扣1分

5.承包单位做到各类证照齐全,包括在岗员工有效健康证。校方在监督检查中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每次扣2分,员工健康证失效、无证,每人次扣2分。

供餐质量

20

1.承包方按校方要求供应各类餐饮菜肴食品,做到菜肴、食品品种丰富,质量上乘,教职工窗口做到小锅化,学生菜品严格把握好烹饪时间,避免过早出锅,造成成品菜储存时间过长,尽可能实现大灶小锅化。未能达到校方要求一次扣2分。

2.承包方每周出菜单,做到师生菜品、食品每周有变化,每月有一至两个师生喜爱的新菜推出。未达到校方要求视具体情况扣1—3分。

3.准点供餐,供餐做到分时、分段、定点、定量供应烧制,并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因承包方责任出现的供餐误点或饭菜供应不上等情况,每出现一次扣2分。

4.确保供餐末段的食物、菜品的花色品种,保证每位师生在供餐时段随时有丰富的食物和菜品选择,同时尽量避免浪费。如未能按要求做到,视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卫生标准

20

1.食堂各区域卫生(包括食堂周边),物品归位摆放等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好,物品摆放有序。未达到校方要求每次扣2分。

2.积极开展除蝇灭害工作,及时清理各类餐厨废弃物,及时关闭门窗,维护使用好灭蝇除害设施。每次检查除蝇灭害工作未做到位扣2分。

3.做好食堂操作间地面卫生并能保持地面干燥。每次检查达到校方要求每次加2分

规范服务

20

1.工作期间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按要求着工作服装,戴工作帽,戴口罩,按规定洗手消毒;工作期间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食堂操作间内不得玩手机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违反每项每次扣2分;

2.食堂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食堂工作人员在校园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扣3分并予警告,再次违反者予以清退;

3.节约用电,无需要时及时关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设备,用水无人使用时及时关闭水龙头不浪费水,用气以及合理使用其他原料,造成浪费的,每次扣2分。

4.爱护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并扣2分;

5.待人处事礼让在先,文明服务耐心周到,不与师生发生争吵,若师生投诉食堂工作人员确为服务态度问题,经查实,每次扣3分;

6.售餐阿姨计价打卡认真负责,如产生错误,经查实承包方需予以5倍金额赔偿,并每次扣1分。

7.员工工作期间尽量降低噪音,做好食堂地面防滑工作,为师生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未能达到校方要求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8.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经查实,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情况予以相应扣分。

9.食堂任何物品未经允许员工私自带出校园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情况予以相应扣分。

附件3

食堂劳务外包考核规定

为构建学校与劳务公司和谐共赢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调动劳务公司工作积极性,促进劳务公司提升管理能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食堂整体供餐服务质量,建设和谐团队,实现共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包括1、学校根据市场监管局“A”级餐饮单位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复审检查。2、每学期师生问卷调查满意度。3、食堂经营利润营业额正负4%的控制。4、每月考核的情况。

考评操作办法

1.“A”级餐饮单位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复审检查。(10分)

通过市场监管局复审检查可得10分,复审未通过扣10分。新获得省、市级餐饮类的荣誉得10分。市场监管局未组织以上评比,由学校邀请市场监管部门或学校膳管会对食堂进行量化考核评分(10分满分)。

2.每学期师生问卷调查满意度。(20分)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每次满意度在90%以上得分20分,满意度在85%以上得分15分,满意度80%以上得分10分,满意度在75%以上得分5分,满意度在60%以上得分3分, 满意度在60%以下视为不合格,扣10分。

3.各类迎检、抽查工作(10分)

在市场监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各类检查中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餐饮管理中不符合规定,不合格事件,被处罚的扣10分,责令整改的扣3分,批评提醒的扣1分。

4.每学期考核情况。(60分)

学校食堂每周对食堂考核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实行每周一反馈、每月一考评。每学期考核平均分乘权重分数为考核得分。

以上四个方面内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每学期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共计每学期5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考核金为4万元。总得分在90分以上得考核金4万元,得分在80分以上得考核金3万元,得分在70分以上得考核金2万元,得分在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取消其承包权。另一部分1万元考核金专门用于学期内每月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考核,食堂管理人员可根据检查情况按500元/分扣除考核金,直至扣完为止。

B:二标段:新湖校区

采购内容

标项

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二标段

新湖校区

食堂劳务外包

单价151.6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两年合计303.2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注:1.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按校方核定总价的支付。

2.劳务费每月支付一次,计算方式为:(中标年单价-年考核金)/12个月=月劳务费,年考核金每学期支付一次,具体金额以各校区附件3考核结果为准。

二.项目概况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湖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承包单位合理定员、定岗、定薪,以专业的餐饮管理模式为全校师生提供早、中、晩餐饮服务以及活动接待餐饮等服务。承包单位仅对食堂劳务用工进行承包管理,不涉及物资采购等其他项目。

三.食堂供餐工作基本情况

1、用餐人员数量及上下班时间:

在校教职员工200人左右,学生人数3000人左右(共60个班级,一年级14个班,二、三、四年级各10个班,五年级9个班、六年级7个班),

食堂供应一日三餐,其中早餐用餐人数约200人,中餐用餐人数约3200人,晚餐用餐人数约150人。

上班时间:面点3:30-13:00;餐饮经理及其他员工6:00-17:00(每天安排6名值班人员下班时间为18:00);

中午休息时间:13:30-15:00

2、供餐形式:

早晚餐为窗口售卖;

中餐:1-3年级以班级为单位送餐至分餐教室内(含回收餐具),共34个班级;

4-5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在食堂二楼餐厅用餐(含回收餐具),共19个班级;

6年级在食堂一楼餐厅智慧点餐形式用餐,共7个班级,同时开设7个售菜窗口;

教职员工专门窗口点菜购买,共2个窗口;

3、供餐品种:

早餐:品种丰富,食品品种多样化,每餐品种不少8种。另外供应粥(2种)、小吃、面、粉干和豆浆等。

中晚餐:中餐教师六荤六素,晚餐四荤四素,保证每半个月出一个新菜品。1至5年级学生中餐每班供应一荤两素菜品,一桶米饭,菜品半个月不重复。6年级窗口点餐,每餐设有8种菜品(4荤4素),菜品保证每个月更换一次。

4、用餐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作调整):

教职工用餐时间:

早餐:6:55—8:00

中餐:11:10——12:10

晚餐:17:00—18:00

食堂员工就餐时间:早餐8:05,中餐12:10,晚餐17:40

5、各类会议、活动用餐保障

每年约保障3000-3500余人次各类会议、活动用餐,其中包括圆桌用餐。

② 在确保正常供餐的情况下,遇学校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调配人员协助校后勤处参与学校保洁、勤杂等突击工作。

四.其他

1.中标企业要承担众食安等相关台账记录工作。

2.中标企业有能力自购部分食堂相关设施设备,以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和食品供应质量及品种(自投设施设备中厨房设备产权归投入方)。

3. 中标企业有能力投入经费布置相关设施、物品,以提升食堂整体用餐环境。

4.原中标企业需留80%以上员工给新中标企业,新中标企业在经营第一个学期内必须保证原中标企业80%员工在岗率,确保食堂人员及各项工作交接顺利,运营稳定。

五. 最低人员配置数量

▲1.人员配备要满足食堂正常运转需要,其中项目管理负责人兼营养配餐师 1 名、主厨不少于 5 名、厨师助手不少于 2 名、面点师 1 名、西点师 1 名、洗菜 5 人、切菜 5 名、蒸饭 2 名、洗消 8 名、卫生保洁 2 名、送餐帮工(男) 2 名 总共不少于 35 名。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人员配置达不到最低要求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中标企业须承担劳务人员所有的相关责任,为员工提供劳保用品,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六.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收取标准

岗位

人数

单价

一年月数

合计(元/年/人)

员工水电

按实

10/人·月

10.5

105

员工住宿

按实

20/人·月

10.5

210

员工餐费

按实

200/人·月

10.5

2100

合计

/

/

/

注:1.劳务承包费用校方在次月10日前按月支付给承包方,员工住宿、水电和餐费承包方按上述标准在次月10日按月平均费用前交于校方。

2.中标企业在正常工作日应按甲方食堂工作需求配足工作人员,保证食堂正常运营,如出现人员不足影响食堂正常工作,则按校方劳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考评扣分(详见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3.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按实际人数及校方核定标准进行核算。

七、管理、考核及奖惩规定

中标企业自觉接受学校管理,遵守并执行学校管理、考核及奖惩规定。

附件1

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堂高效运行和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保证学校食堂安全、有序供餐,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签订

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双方的责任、义务、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操作安全、员工队伍管理及劳务公司退场机制等内容,认真制定和签署合作协议。

二、考核机制

1.规范和加强对食堂劳务公司的管理,严肃食堂工作纪律,提高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保证食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内容,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每周一反馈、每月一评分、每年一汇总,评价出相应考核等级。

三、劳务用工监管

1.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

2.劳务公司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务公司员工档案须和人员调整应报备食堂管理办公室;

4.劳务公司承包过程中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员工人数达到学校配置人数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甚至大批换人;

5.劳务公司所招用工人原则上要求年龄须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6.劳务公司配备工作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5人,否则校方将进行考核,每少一人将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相应岗位工资。

四、财物管理

1.劳务公司进场设备应登记造册并报食堂管理办公室;

2.食堂设备及其它物品的添置应由劳务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食堂提出申购;

3.损坏报废相关物品应造册记录并及时上报食堂管理办公室由学校处理;

4.非正常损坏设备由劳务公司自行修理,正常损坏设备报食堂办公室安排维修;

5.未经校方同意校内一切物品不得私自带出校园;

五、采购验收

1.学校工作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原材料及相关物品进行采购、验收登记、储存,出入仓库物品由校方两名工作人员登记并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每周进行仓库盘点并作记录。

2.食堂菜品原材料及相关物品的采购应以劳务公司一周菜单为依据,经食堂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再行采购,所报菜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应提前一天申报采购数量。

六、劳务公司退出机制

劳务承包合同在执行期间,若终止合同,实行承包企业退出机制,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1.劳务公司在合同期间不得转包或者变向转包。学校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劳务公司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学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劳务公司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达到校方要求,按校方相关规定应终止合同,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3.劳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劳务公司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退出及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衔接顺利且平稳过渡后,正常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2

食堂劳务外包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对食堂劳务承包方的管理,严肃食堂工作纪律,提高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保证食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务公司在校承包项目以及食堂全体员工(校方聘用人员除外)。

三、考核人员

考核人员由学校纪检监督、分管后勤领导、后勤保障处领导、司务长及两名校方食堂管理员工、教师代表一名组成。

四、考核办法及内容

本考核办法是学校对劳务公司整体项目进行考核的依据。考核办法由学校后勤保障处制定和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总分设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权重20分。

五、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权重

考评标准

备注

组织管理

20

1.餐饮经理和员工同时上下班。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餐饮管理“五常法”,落实“五常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色标管理制度。发现违反每人次或每项扣2分。

2.每周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员工集中培训相关专业技能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培训有记录、有签到。校方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并反馈汇报整改情况。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

3.食堂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食用食堂制作餐品和水果,食堂操作间劳动工具和相关物品禁止带出食堂区域。如发现每次扣2分。

4.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如有违反酌情扣分;员工在岗人数应保证食堂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因员工人数不足导致影响食堂工作,每次事件扣3分。

5.主动履行合同条款的全部要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开展工作。每出现一次违反合同条款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事项扣5分。

6.避免食材及其他原材料出现浪费,因人为原因造成浪费的,视浪费损失程度扣1—5分。

7.如未按要求配置人员,每少一人扣除相应岗位工资。

8.一学期无故更换餐饮经理、厨师长、面点师等重要岗位人员,一次扣2分。

9.食堂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吵架的一次扣2分。

10.更换工作人员未到位的,每晚一天按每人每天扣除200元的考核。

1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度在60%以下视为不合格,扣10分

餐饮安全

20

把好食品验收、加工、制作关,原材料洗净待用,按规存放,菜品煮熟烧透,确保为师生提供安全、可口的餐饮食品。出现食品内有非食用性物品每次扣3分,因承包方责任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则直接取消劳务承包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各类用具实行色标管理,清洗水池按标识使用。违反一次扣2分。

餐饮具、炊具等按规定清洗消毒,并登记。违规一次扣2分。

售餐人员在二次更衣间换统一颜色的围裙并洗手消毒。全部严格执行可加3分

5.承包单位做到各类证照齐全,包括在岗员工有效健康证。校方在监督检查中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每次扣2分,众食安平台抓拍到违规现象、员工健康证失效、无证等,每人次扣2分。

供餐质量

20

1.承包方按校方要求供应各类餐饮菜肴食品,做到菜肴、食品品种丰富,质量上乘,教职工窗口做到小锅化,学生菜品严格把握好烹饪时间,避免过早出锅,造成成品菜储存时间过长,尽可能实现大灶小锅化。未能达到校方要求一次扣2分。

2.承包方每周出菜单,做到师生菜品、食品每周有变化,每月有一至两个师生喜爱的新菜推出。未达到校方要求视具体情况扣1—3分。

3.准点供餐,供餐做到分时、分段、定点、定量供应烧制,并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因承包方责任出现的供餐误点或饭菜供应不上等情况,每出现一次扣5分。

4.确保供餐末段的食物、菜品的花色品种,保证每位师生在供餐时段随时有丰富的食物和菜品选择,同时尽量避免浪费。如未能按要求做到,视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卫生标准

20

1.食堂各区域卫生(包括食堂周边),物品归位摆放等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好,物品摆放有序。未达到校方要求每次扣2分。

2.积极开展除蝇灭害工作,及时清理各类餐厨废弃物,及时关闭门窗,维护使用好灭蝇除害设施。每次检查除蝇灭害工作未做到位扣2分。

3.做好食堂操作间地面卫生并能保持地面干燥。每次检查达到校方要求每次加2分

规范服务

20

1.工作期间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按要求着工作服装,戴工作帽,按规定洗手消毒;窗口售菜时一律戴口罩;工作期间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食堂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违反每项每次扣2分;

2.食堂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食堂工作人员在校园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扣3分并予警告,再次违反者予以清退;

3.节约用电无需要时及时关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设备、用水无人使用时及时关闭水龙头不浪费水、用气以及合理使用其他原料,造成浪费的,每次扣2分,

4.爱护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并扣2分;

5.待人处事礼让在先,文明服务耐心周到,不与师生发生争吵,若师生投诉食堂工作人员确为服务态度问题,经查实,每次扣3分;

6.售餐阿姨计价打卡认真负责,如产生错误,经查实承包方需予以5倍金额赔偿,并每次扣1分。

7.员工工作期间尽量降低噪音,做好食堂地面防滑工作,为师生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未能达到校方要求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8.配合学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如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经查实,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情况予以相应扣分。

9.公共财物未经允许员工私自带出校园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情况予以相应扣分。

附件3

食堂劳务外包考核规定

为构建学校与劳务公司和谐共赢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调动劳务公司工作积极性,促进劳务公司提升管理能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食堂整体供餐服务质量,建设和谐团队,实现共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学校根据市场监管局“A”级餐饮单位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复审检查。

2、每学期师生问卷调查满意度。

3、食堂经营利润营业额正负4%的控制。

4、每月考核的情况。

二、考核操作办法

1.“A”级餐饮单位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复审检查。(10分)

通过市场监管局复审检查可得10分,复审未通过扣10分。新获得省、市级餐饮类的荣誉得10分。市场监管局未组织以上评比,由学校邀请市场监管部门或学校膳管会对食堂进行量化考核评分(10分满分)。

2.每学期师生问卷调查满意度。(20分)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每次满意度在90%以上得分20分,满意度在85%以上得分15分,满意度80%以上得分10分,满意度在75%以上得分5分,满意度在60%以上得分3分, 满意度在60%以下视为不合格,扣10分。

3.各类迎检、抽查工作(10分)

在市场监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各类检查中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餐饮管理中不符合规定,不合格事件,被处罚的扣10分,责令整改的扣3分,批评提醒的扣1分。

4.每学期考核情况。(60分)

学校食堂每周对食堂考核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实行每周一反馈、每月一考评。每学期考核平均分乘权重分数为考核得分。

以上四个方面内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每学期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共计每学期5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考核金为4万元。总得分在90分以上得考核金4万元,得分在80分以上得考核金3万元,得分在70分以上得考核金2万元,得分在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取消其承包权。另一部分1万元考核金专门用于学期内每月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考核,食堂管理人员可根据检查情况按500元/分扣除考核金,直至扣完为止。

C:三标段:悦溪校区

一、采购内容

标项

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三标段

悦溪校区食堂劳务费

食堂劳务外包

单价122万元/年(含年考核金10万元)。两年合计244万元。

本次采购期限为24个月(2021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校方考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原中标单价(年度)续签一年合同。

注:1.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按校方核定总价的支付。

2.劳务费每月支付一次,计算方式为:(中标年单价-年考核金)/12个月=月劳务费,年考核金每学期支付一次,具体金额以考核为准。

二.项目概况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教育集团悦溪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承包单位合理定员、定岗、定薪,以专业的餐饮管理模式为全校师生提供早、中、晩餐饮服务以及活动接待餐饮等服务。承包单位仅对食堂劳务用工进行承包管理,不涉及物资采购等其他项目。

三.食堂供餐工作基本情况

1、用餐人员数量:

在校教职员工人120人左右,学生人数2100人左右(共43个班级,一年级12个班、二年级10个班、三年级8个班、四年级6个班、五年级4个班、六年级3个班)。

食堂供应一日三餐,其中早餐用餐人数约120人,中餐用餐人数约2220人,晚餐用餐人数约120人。

2、供餐形式:

早晚餐为窗口售卖;

中餐:1-2年级以班级为单位送至送餐至教室内用餐(含餐具回收),共22个班级;

3-4年级以班级为单位送餐至餐厅售菜间指定位置用餐(含餐具回收),共18个班级;

5-6年级为窗口点餐形式,共计350人次的服务量(预计次年约500人次),以点餐形式在窗口购菜,每餐设有约8种菜品(四荤四素),同时开设7个售菜窗口(预计次年开设10个窗口)。

教职员工专门窗口点菜购买,共2个窗口;

3、供餐品种:

早餐:品种丰富,食品品种多样化,每餐品种不少8种。另外供应粥、小吃、面点、粉干和豆浆等。

中晚餐:中餐教师六荤六素,晚餐四荤四素,保证每周出一个新菜品。1至4年级学生中餐每班供应一荤两素菜品,一桶米饭。5-6年级点餐,点餐窗口按菜谱要求五荤五素供应,菜品保证两周不重复。

4、用餐时间及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作调整):

早餐:6:55—8:00,

中餐:11:15—12:10

晚餐:17:00—18:00。

餐厅教职工窗口,中午餐供至12:10,其他至供餐时段结束。

食堂员工就餐时间:早餐8:05,中餐12:10,晚餐17:40

上班时间:餐饮经理及其他员工6:00-17:00(每天安排8名值班人员下班时间为18:00);

中午休息时间:13:30-15:00

5、各类会议、活动用餐保障

①每年约保障3000-3500余人次各类会议、活动用餐,其中包括圆餐用餐。

②在确保正常供餐的情况下,遇学校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调配人员协助校后勤处参与学校保洁、勤杂等突击工作。

③学校各类假期(包括寒暑假)不停火,如需停火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其他

1.中标企业有能力自购部分食堂相关设施设备,以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和食品供应质量及品种(自投设施设备中厨房设备产权归投入方)。

2.中标企业有能力投入经费布置相关设施、物品,以提升食堂整体用餐环境。

五.最低人员配置数量

▲1.人员配备要满足食堂正常运转需要,其中项目管理负责人兼营养配餐员 1 名(常驻学校)、主厨不少于 1 名、副厨不少于 2 名、面点师 2 名、帮工不少于 25名 。共计 31 人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不允许临时打餐人员),人员配置达不到最低要求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中标企业须承担劳务人员所有的相关责任,为员工提供劳保用品,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六.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收取标准

岗位

人数

单价

一年月数

合计(元/年/人)

员工水电

按实

10/人·月

10.5

105

员工住宿

按实

20/人·月

10.5

210

员工餐费

按实

200/人·月

10.5

2100

合计

/

/

/

注:1.劳务承包费用校方在次月10日前按月支付给承包方,员工住宿、水电和餐费承包方按上述标准在次月10日按月平均费用前交于校方。

2.中标企业在正常工作日应按甲方食堂工作需求配足工作人员,保证食堂正常运营,如出现人员不足影响食堂正常工作,则按校方劳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考评扣分(详见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3.员工住宿、水电、餐费按实际人数及校方核定标准进行核算。

七、管理、考核及奖惩规定

中标企业自觉接受学校管理,遵守并执行学校管理、考核及奖惩规定。

附件1

食堂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堂高效运行和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保证学校食堂安全、有序供餐,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签订

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双方的责任、义务、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操作安全、员工队伍管理及劳务公司退场机制等内容,认真制定和签署合作协议。

二、考核机制

1.规范和加强对食堂劳务公司的管理,严肃食堂工作纪律,提高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保证食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餐饮安全、供餐质量、卫生标准、规范服务五项内容,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每周一反馈、每月一评分、每年一汇总,评价出相应考核等级。

三、劳务用工监管

1.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

2.劳务公司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务公司员工档案须和人员调整应报备食堂管理办公室;

4.劳务公司承包过程中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员工人数达到学校配置人数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甚至大批换人;

5.劳务公司所招用工人原则上要求年龄须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6.劳务公司配备工作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1人,否则校方将进行考核,,每少一人将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相应岗位工资

四、财物管理

1.劳务公司进场设备应登记造册并报食堂管理办公室;

2.食堂设备及其它物品的添置应由劳务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食堂提出申购;

3.损坏报废相关物品应造册记录并及时上报食堂管理办公室由学校处理;

4.非正常损坏设备由劳务公司自行修理,正常损坏设备报食堂办公室安排维修;

5.未经校方同意校内一切物品不得私自带出校园;

五、采购验收

1.学校工作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原材料及相关物品进行采购、验收登记、储存,出入仓库物品由校方两名工作人员登记并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每周进行仓库盘点并作记录。

2.食堂菜品原材料及相关物品的采购应以劳务公司一周菜单为依据,经食堂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再行采购,所报菜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应提前一天申报采购数量。

六、劳务公司退出机制

劳务承包合同在执行期间,若终止合同,实行承包企业退出机制,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1.劳务公司在合同期间不得转包或者变向转包。学校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劳务公司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学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劳务公司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达到校方要求,按校方相关规定应终止合同,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3.劳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劳务公司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退出及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衔接顺利且平稳过渡后,正常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2

食堂劳务外包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对食堂劳务承包方的管理,严肃食堂工作纪律,提高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保证食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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