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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办事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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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NL-ZFCG-2021-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063839-3759

三、项目名称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汇春名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办事处六顺路11号(7)

中标(成交)金额:93(%)

服务类

名称: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艾丹,胡福文,唐雁南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7-19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1.7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总价(费率报价):93(%),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月结算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西湖区新沟镇街办事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纺新街41号

联系方式:1507122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185号中建壹品澜湾1栋/单元1-2层3商

联系方式:15072320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舒梦

电 话:15072320721

  • (文件定稿)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武 汉 市 东 西 湖 区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采购编号:JNL-ZFCG-2021-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采 购 人: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新沟镇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盖章):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新沟镇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采购人签字确认: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17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5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185 号中建壹品澜湾 1 栋/单元 1-2 层 3 商】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L-ZFCG-2021-004;计划函号:J21063839-3759 项目名称: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19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9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7月 7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185 号中建壹品澜湾 1栋/单元 1-2 层 3 商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 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政府采购项目文件获取表;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明、政府采购项目文件获取表。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 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736039855@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 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 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 的时间为准。 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户名: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银行账户:1116200000155753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新沟镇街道办事处 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纺新街 41 号 联系方式:潘恒、1507122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185 号中建壹品澜湾 1栋/单元 1-2 层 3 商 联系方式:夏舒梦、15072320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舒梦 电话:15072320721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电 话:(027)83210041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6 日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JNL-ZFCG-2021-004 2 项目名称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3 项目属性 餐饮服务 4 采购人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新沟镇街道办事处 5 采购预算 119 万元 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 7 响应文件封装及递交 详见本章第 19、20 条相关规定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日历日 9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要求 1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要求 11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2 实物样品 不提供 13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4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1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 是 17 小微型企业 价格扣除比例 / 18 质疑提交的邮箱 736039855@qq.com 5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2.3 “分散采购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 “磋商小组”是指:分散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 2.5 “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如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服 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 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 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3.3 “工程”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工程。 3.4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 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5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完成采购后,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收费)。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其 他 在采购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磋商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6.2 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交疑问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分 散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人或分散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 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人或 分散采购机构可适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 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 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 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供应商利 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供应商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 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 险。 三、响应文件 9. 响应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 未提供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11. 响应文件编制 11.1 如采购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 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3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响应 文件。 11.4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认 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 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1.5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6 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7 响应文件用纸应统一为 A4 规格(图纸除外)。 11.8 如因供应商只提供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或附件的,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 的结果和责任由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1.9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 12. 报价 12.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报价组成情况表》或《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2.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费用; 12.2.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 费用; 12.2.3 《报价组成情况表》或《报价一览表》中的总价不应超过项目预算价和最高 控制价。 12.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属于《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 财绩发[2017]4 号)文件规定范围的,单项报价和总报价必须满足《湖北省行政事 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 号)文件的要求。 8 12.4 供应商的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 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 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 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5 对于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 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 其总价中。 12.6 供应商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 内容。 12.7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方案(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磋商小组 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14. 成交后分包 采购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采购项目。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的,其响应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 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 15.9 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 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 条的条款。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 的,应加盖公章。 16.3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7. 磋商文件有效期 17.1 磋商文件有效期详见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磋商 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文件有 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文件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小 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 长磋商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分散采 购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按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8.3 响应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 为有效。 18.4 采购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 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必须装订(不可拆卸),并密封包装。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 称、磋商内容和磋商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9.2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分散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 责。 20. 响应文件递交 10 20.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 递交至分散采购机构规定的地点。 20.2 分散采购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0.3 分散采购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 保存。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递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 21.3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 21.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在响应文件以外单独递交一份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 书;授权书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2. 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 23.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3.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 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3.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3.4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审时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的信息为准。 23.5 在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时 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审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磋商小组将拒 绝其参加磋商。 11 五、磋商的步骤 24. 磋商小组的组成 24.1 本次磋商由分散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 24.2 本工程磋商小组由 3 人(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其中省级政府采购专家 库随机抽取评委 3 名,采购人评委 0 名。 24.3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根据 磋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25. 供应商授权代表(拟派项目经理)及其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26. 资格性评审 26.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身 份。供应商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与响应文件不 符的、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26.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附件 4 资格性和符 合性检查对照表”。 27. 第一轮磋商 27.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磋商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 27.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 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 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7.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7.3.1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3.3 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27.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磋商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磋 商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2 27.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 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 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家供应商满足。 27.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 磋商文件修正 28.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 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8.3 磋商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 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 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8.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 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 止。 29. 第二轮磋商 29.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9.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 足 3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30. 最后报价 30.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 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 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磋商活动终止。 30.4 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30.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3 31. 综合评议 31.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服务 评议和价格评议。 31.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3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32.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磋商 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3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 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3 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 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32.4 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3.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 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 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14 34.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 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35.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3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按 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由技术指标最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 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35.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相同〈或同一〉型号”实质性 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文件中标注。 3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7.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发布成交公告 38.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8.1 分散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38.2 分散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 39. 合同签订 39.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5 39.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9.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9.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39.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 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 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质疑及提交 40. 质疑提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本章“磋 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邮箱。 41.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41.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4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41.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2.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42.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42.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2.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42.5 提出质疑的日期; 42.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6 43. 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 不予受理。 十、相关条文解读 44.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 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6.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7.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 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48. 所投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依据财库[2019]9 号文的规定,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 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十二、适用法律 49. 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50.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三、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51.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 17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说明: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否则,其文件按照无 效响应处理。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1 项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价格扣除比例 / 二、概述及简介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每天须购买生鲜,水产、豆制品、水果酸奶,米 面、调料等材料。 食材清单 商品类别 商品名称 蔬菜类 白萝卜、包菜、菜山药、菜芯、蚕豆米、茶树菇、大白菜、大白 菜秧、大葱、冬瓜、豆角、红辣椒、红皮洋葱、淮山药、黄豆 芽、黄瓜、精品油麦菜、净莴苣、净芋头、韭菜、莲藕、青大 蒜、去皮蒜米、上海青、生姜、四季豆、蒜苗、土豆、外地上海 青、芜湖椒、西红柿、西芹、鲜冬笋、香菇、小葱、有机花菜、 莲藕、秋葵、西兰花、篙巴、豆芽老南瓜、角瓜、瓠子、红薯、 山药、冬笋、娃娃菜等 水果类 冰糖橙、橙子、毛桃、苹果、砂糖桔、香蕉、西瓜、脐橙、香 梨、黄花梨、雪梨、水晶梨、石头瓜等 豆制品类 老豆腐、格子豆腐、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 结、鸡蛋干、素鸡等 水产类 草鱼、草鱼块、鲢子鱼、基尾虾、龙虾、基尾虾、小鲫鱼、净牛 18 蛙、鳊鱼、胖头鱼头、黄骨鱼、黄菇鱼、鳝鱼、刁子鱼、鱼籽、 带鱼、小黄鱼、鲈鱼、小龙虾等 肉类 蹄膀、肉末、瘦肉(丝片)、前夹肉、后腿肉、五花肉、里脊 肉、梅条肉、通排、中排、肋排、猪蹄、猪板油、猪肝、猪肚、 筒子骨、脊骨、弯骨、猪血、牛腿肉、牛腩、牛瓦沟、牛排、牛 骨头、牛肚、肥肠等 鸡鸭 老鸭、鲜麻鸭、三黄鸡、蛋、鸡、老母鸡、棒棒腿、鸡边腿、乌 鸡、麻鸭等 蛋品 红壳鸡蛋、白壳鸡蛋、鸭蛋、皮蛋、咸鸭蛋等 牛奶类 纯牛奶、酸酸乳、酸奶等 冻品类 冻三黄鸡、鸡全翅、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 腿、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鸡肫、凤爪、半片鸭、鸭边腿、 鸭肫、冻鸭腿、冻鸭二节翅、白条鸭、冻鸭全翅、冻鸭锁骨、冻 虾仁、鸡翅中、冻虾仁、剥皮鱼等 干调类 陈醋、蚝油、老抽、蒸鱼豉油、生抽、白胡椒、黑胡椒粉、味 精、料酒、白醋、花生酱、番茄酱、苕粉、清水笋丝、干香菇、 黑木耳、银耳、干朝天椒、豆瓣酱、辣椒段、龙口粉丝、十三 香、腐竹、蒸肉粉、酱油、香油等 粮油类 黄豆、东北绿豆、红豆、黑豆、糯米、花生米、薏仁米、桥米 王、晚杂大米、东北大米、国宝桥米、香米、面粉、纯芝麻油、 麻油香等 粉面类 热干面、宽粉、细粉、干细粉、汤面、饺子皮、手工面、湿豆 丝、混沌皮,春卷皮等 注:供货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数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调整计划为 准。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遵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技术、 服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否则,其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9 序号 服务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点 ※ 1 配送方案 供应商提供配送方案,要求符合采购人配送要求、内容完 整、科学合理。 ※ 2 货源渠道 供应商应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 材的供货渠道,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食材为自产的提 供相关生产基地证明材料;食材为外购的提供代销合同等 证明材料)。 ※ 3 服务质量方案 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方案,要求符合采购人服务质量要 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 ※ 4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供应商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要求措施完善,合理 可行。 ※ 5 健全的规章制度 供应商提供食堂配送相关规章制度,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卫 生、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操作规 程等,要求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6 应急措施 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具有完备应急措施,要求措施完善, 合理可行。 ※ 7 防疫措施及责任 供应商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防疫具体措施、疫情防控下的货源保障及配送保障、供给 措施等,内容明确,方案合理。如供应商自有农产品生产 基地,需附有效农业土地租赁合同。 ※ 注:“★”标注的技术、服务要求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0 五、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评审点 ※ 1 服务期 一年 2 服务地点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 3 ★供应方式 为保障职工食堂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将食材送至 指定地点,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的检验人员对所供的食材进行复 称、检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如一个月内达三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为 违约可对供货商进行合同终止。如有加班,重大突击工作需提供菜品等 食材的,自通知时间起须一小时内送至食堂,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 到,为确保食堂正常供应,采购人自行采购所产生采购费用由中标单位 承担。 4 ★结算方式 (1)由采购人的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各出 1 人组成计价小组,每月上 旬、下旬对采购单位周边农贸市场单价记录,两次价格的平均单价为该 品目的结算单价的基准价。中标人应当参与计价小组对单价的记录工作 (计价小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对核实过的单价数 据进行签字确认。若中标人不参与计价小组的单价记录工作,视为认同 计价小组的计价数据。 (2)每月自换品目(采购人需采购周边农贸市场没有的商品)不得超 出当月总品目的 10%,否则计价小组有权不予核算。中标人每个月有义 务对指定的单品类型的单价在采购单位周边农贸市场进行记录。当月如 发生自换品目超过总品目 10%的,中标人有义务提示采购人。如不予提 示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结算。如中标人提示后,采购人拒不更换 的,中标人有权拒绝供货。 (3)中标人按照计价小组所记录的品目平均单价乘以综合折扣率,按 照每月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净菜品目,依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型的净 菜单价为其计价依据,再按上述计价方式乘以折扣率执行。 (4) 如投标人不认同上述的结算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 诺函) 5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综合折扣率报价。 2、采购人每月结算金额 A=单一食材基准价×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 按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1 位,如投标人折扣为 8 折,则综合 折扣率为 80.0%)×数量。若 A≥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则每月 实际结算金额等于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若 A<采购预算×综合 折扣率/12,则每月实际结算金额等于 A。 3、单一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具体详见结算方式。 4、综合折扣率应综合考虑食材价格、履行合同所有服务的所需的 服务费用、所有的税费、配送、人员、损耗等因素。 ※ 6 负责配送的 工作人员的 架构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表,并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和健 康证件。 ※ 7 具有类似配 送业绩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 ※ 21 8 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评分索引页,目录与有关材 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 ※ 9 ★质量标准 1、投标人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 (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 认证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 标准: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 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 水、无寄生虫。 (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 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 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 (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 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 水、无寄生虫。 (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 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 无异味。 (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 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 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 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 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 相关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 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 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 (8)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 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 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 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 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 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 22 加剂使用标准。 (9)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 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 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 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 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10)水果质量要求: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 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 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 于国家规定标准。 (11)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 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 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 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 2、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 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中标投标人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 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 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 的,中标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 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3、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 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 出具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 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 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 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10 ★服务质量 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 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2、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 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 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 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 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 23 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 和检查。 3、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 持证上岗,服务规范; 4、所提供的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商超价格。 5、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 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 誉卡》。 6、粮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 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7、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 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8、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 目: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 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 9、如发现供货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 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 11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按指定的品牌、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 送相关食物、食材。 2、投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 方可终止合同。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 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 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 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或农残报告。 5、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 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投标人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 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 食堂的正常运转,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投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 用。加工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持证上岗)。本次招标的净菜仅为食堂方 24 便深加工使用,不作为售卖使用。结算时应按照计价小组核实同等产品 (例如:采购人需要将肉加工成丸子,则计价小组应考察肉丸子的价 格)的基准价乘以综合折扣率进行结算。 8、投标人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计价小组核实的核算基准价。 9、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 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 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 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注:“★”标注的商务要求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 100 分,其中商务评议占 30%,技术服务评议占 60%,价格评议占 10%。 二、评审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服务评议和价格 评议; (一)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 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 商。 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附件 4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对照 表”。 (二)商务评议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商务评议”内容进行比较和评 分。 (三)技术、服务评议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内容进行比较和 评分。 (四)价格评议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1.1 负责配送的 工作人员的 架构 7 分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表,并附相关资格证 明文件和健康证件等,完全符合满足项目需求得 7分,基本 满足得 4分,否则不得分。 商务要求 (序号 6) 1.2 具有类似配 送业绩 20 分 2018 年 1 月 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 4分,最高得 20 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及银行回 款单。 商务要求 (序号 7) 1.3 文件制作 3 分 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评分索引页,目 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规范完整,完 全满足要求的得 3分;文件制作尚有欠缺、错漏的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商务要求 (序号 8) (2)技术、服务评议(6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2.1 配送方案 10 供应商提供配送方案,要求符合采购人配送要求、内容完 整、科学合理。 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的 得 6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 得 3 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或者未提 供的得 0 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1) 2.2 货源渠道 10 供应商应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 的供货渠道,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食材为自产的提供相 关生产基地情况,食材为外购的提供代销合同),每项 2 分,满分 10 分。 1、生鲜肉品; 2、蔬菜水果; 3、米粮; 4、食用油; 5、干货调料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2) 27 2.3 服务质量方 案 5 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方案,要求符合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内容完整、科学合理。 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的 得 3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 得 1 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或者未提 供的得 0 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3) 2.4 食品安全保 障措施 10 供应商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要求措施完善,合理可 行。 措施完全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 措施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的 得 6 分; 措施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 得 3 分; 措施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或者未提 供的得 0 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4) 2.5 健全的规章 制度 5 供应商提供食堂配送相关规章制度,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卫 生、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操作规程 等,要求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制度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制度较为完善、内容较为详细、科学合理可行的得 3 分; 制度不够完善、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的得 1 分; 制度不完善、内容不完整或完全与本项目不符或未提供的得 0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5) 2.6 应急措施 5 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具有完备应急措施,要求措施完善,合 理可行。 措施完善,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措施较完善,合理可行的得 3 分; 措施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 措施不可行或完全与本项目不符或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6) 2.7 防疫措施及 责任 15 供应商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防 疫具体措施、疫情防控下的货源保障及配送保障、供给措施 等,内容明确,方案合理。 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的 得 6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 得 3 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或者未提 供的得 0 分。 如供应商自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加 5 分,需附有效农业土地 租赁合同。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7) 28 (3)价格评议(1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分 10 分 磋商小组只对所有实质性响应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 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 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供 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29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成交后,应当按照下述格式和基本条款签订合同。 本格式和基本条款未计内容,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后自行添加。但不得改变 招标时达成的实质性内容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承诺书等招标文书内容相抵触。 二、格式和基本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新沟镇街道办事处 乙方: 为保护政府采购供货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需双方签 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服务名称:新沟镇街机关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三)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1、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服务地点: 新沟镇街机关食堂 3、供应方式: 为保障职工食堂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 的时间前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的检验人员 对所供的食材进行复称、检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如一个月内达三次未 按规定时间送达视为违约可对供货商进行合同终止。如有加班,重大突 击工作需提供菜品等食材的,自通知时间起须一小时内送至食堂,如在 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到,为确保食堂正常供应,采购人自行采购所产生采 购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30 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项目文书,本次项目的合同 价款数额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的数额,并视同该数额包含了本项目所需所有费 用、因付款方式产生的计息等,同时该数额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 变更(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结算方式: (1)由采购人的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各出 1人组成计价小组,每月上旬、 下旬对采购单位周边农贸市场单价记录,两次价格的平均单价为该品目的结算 单价的基准价。中标人应当参与计价小组对单价的记录工作(计价小组应提前 一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对核实过的单价数据进行签字确认。若中标 人不参与计价小组的单价记录工作,视为认同计价小组的计价数据。 (2)每月自换品目(采购人需采购周边农贸市场没有的商品)不得超出当 月总品目的 10%,否则计价小组有权不予核算。中标人每个月有义务对指定的 单品类型的单价在采购单位周边农贸市场进行记录。当月如发生自换品目超过 总品目 10%的,中标人有义务提示采购人。如不予提示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 拒绝结算。如中标人提示后,采购人拒不更换的,中标人有权拒绝供货。 (3)中标人按照计价小组所记录的品目平均单价乘以综合折扣率,按照每 月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净菜品目,依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型的净菜单价为其 计价依据,再按上述计价方式乘以折扣率执行。 采购人每月结算金额 A=单一食材基准价×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按百分 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1 位,如投标人折扣为 8 折,则综合折扣率为 80.0%)×数量。若 A≥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则每月实际结算金额等于 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若 A<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则每月实际结 算金额等于 A。 3、支付方式: 本次项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在合同时商定。 投标人项目最终报价价格成交后,不因支付方式产生任何计息。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即采购单位): 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 格、数量、要求等明细清单,食品清单提供或确认时间 为 。 2、 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 量、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货原始单据等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数 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按照要求保 质保量准时供货。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 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并且可以对食品供货商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 31 有权对不合格的乙方进行撒换,并且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供 货商供货。 5、 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商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 算和支付乙方的供货款项。 乙方: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货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 单或说明造成的供货不及时或错误,乙方有权不供应货物或要求甲方承坦供货 错误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准时、保质保量提供货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 食品保管建议。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货品,乙 方有义务及时,保质保量进行重新供货。 3、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甲方供 应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于甲方 保管货品或制作货品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损失,乙方有权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 失。 4、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 定支付供货款。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向甲方提供经营 资质证明文件。 (六)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遭守承诺或达 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 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守承诺或不及 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不再供货,其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并且不得以任何理 由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2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其 中:采购办备案一份),由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 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武 汉 市 东 西 湖 区 政 府 采 购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4 目 录 35 附件 1 磋商书 致:(分散采购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 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按照本 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36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适用于货物类)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分项合计(元)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 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 (单位:日历日) 质保期 (单位:年) 备注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报价。 (适用于服务类) 投标总报价 ( )%,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 月结算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综合折扣率÷12 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 (单位:日历日) 质保期 (如有) (单位:年) 备注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37 (适用于工程类)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约定内容 1 竞标总报价 万元 2 竞标工期 日历天 3 误期违约赔偿金额 元/天 4 误期违约金赔偿限额 5 工程质量等级目标 6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对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9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0 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 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12 项目经理 姓名、级别 承诺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38 附件 3 货物(服务)清单报价汇总表 (适应于货物和服务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更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制造商名称 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1 2 3 4 5 6 7 8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 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39 附件 3-1 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适应于工程项目)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0 附件 3-2(适应于工程项目) 分项报价表(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逐一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1 附件 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序号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响应文件响 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备注 1 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拟派项目经 理)身份与响应文件相符、按要求加盖印章 和签字;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 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 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资格条件:(1)供应商 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 11 《报价组成情况表》或《报价一览表》中的 总价不超过项目预算价和最高控制价; 12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 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2 13 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方案(采购文件中要 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14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 购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文件有效期; 15 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 字(签章)的原件; 16 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 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 17 非联合体参与磋商。 自评结论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不能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 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3 附件 5 磋商文件“★”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文件已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不能仅 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4 附件 6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文件已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不能仅 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5 附件 7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条款作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 值。不能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6 附件 8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作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 值。不能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7 附件 9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分散采购机构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 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 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 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8 附件 1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其他组织: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49 附件 11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企业前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 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 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 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a.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 个月)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 据;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 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 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c.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50 附件 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51 附件 13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2 附件 1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考)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公司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 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 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 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 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3 附件 1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供应商自行打印并提供网页打印件或信用报告复印件) 54 附件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参考) 承诺函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 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 件。本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 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或管理关系。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5 附件 17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书面声明(参考) 书面声明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单位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 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本单 位郑重声明如下: 我单位未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6 附件 18-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7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 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6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 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59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 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2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 验 ≥20000 0 或,≥1000 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300 或,≥1200 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 业 ≥300 ≥100 ≥10 <10 60 附件 1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本单位授权 参加_(采购人)的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分项合计(元) 备注 1 2 … 合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制造商(公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 位参加 (采购人)的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6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 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3 附件 18-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4 附件 1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户名: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银行账户:1116200000155753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 五、磋商的步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发布成交公告 八、签订合同 九、质疑及提交 十、相关条文解读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十二、适用法律 十三、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封面: 目 录 附件1 磋商书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