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惠阳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阳[2021] 002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中学,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惠新中街一号,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全校教职工有270人。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全校拟为60个班,学生约为3000人,内宿生约为2500人。目前学校有饭堂建筑面积约1,794.16平方米,小店建筑面积约61.40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三)投标人已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以上1-2项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招投标业务系统注册报名流程》或者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1年08月10日11:00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投标保证金状态显示“已到账”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帐号,并应在2021年08月10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缴款凭证。 (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
(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投标业务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址:http://zyjy.huizhou.gov.cn。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09:30;
开评标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09:30开始。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传真:0752-2689332
(二)招标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2-2351628
(三)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26691
(四)交易平台服务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32
九、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十、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1日
招投标业务系统注册报名流程
一、注册和报名:
1、进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间的“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界面,点击“产权交易”,点击“招投标用户登录与注册”,进入招投标系统后,点击“登录系统”,点击“注册”进入用户注册。
2、填写注册信息并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显示注册成功提示(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点击“登录”)。
3、注册完毕,在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按钮。
4、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进入“招标信息”模块,并在“招标公告”查看正在进行的招标公告。
5、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对您要参加投标的进行申请报名。
6、点击“投标信息”进入,对投“投标人员进行设置”,然后申请“子帐号”,生成交保证金的子帐号。
8、选择一家银行缴纳保证金,点击确定。用户根据系统提供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交纳足额保证金。
9、最后“报价“,输入报价金额就完成报名了。
注: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对公账户转账至网上申请的账号中,系统会自动对账。系统分配给各用户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广东惠阳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实施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及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熟知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格式、规范,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惠阳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阳[2021] 002号。
二、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中学,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惠新中街一号,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全校教职工有270人。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全校拟为60个班,学生约为3000人,内宿生约为2500人。目前学校有饭堂建筑面积约1,794.16平方米,小店建筑面积约61.40平方米。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3、投标人已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以上1-2项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招投标业务系统注册报名流程》或者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1年08月10日11:00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投标保证金状态显示“已到账”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帐号,并应在2021年08月10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缴款凭证。 (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投标业务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9:00-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9:30;
开评标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9:30开始。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二)招标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2-2351628
(三)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26691
(四)交易平台服务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32
九、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十、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3、投标人已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学生饭堂、小店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2、采购项目简介: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中学,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惠新中街一号,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全校教职工有270人。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全校拟为60个班,学生约为3000人,内宿生约为2500人。目前学校有饭堂建筑面积约1,794.16平方米,小店建筑面积约61.40平方米。
3、招标的范围:本项目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饭堂及小店经营权招标。中标人自主微利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中标人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债务等由中标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在承包期间使用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的人事管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承包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4年
5、承包经营费用:中标人需每年向学校上交285430.00元承包费用。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
(1)饭堂为学校师生及其它工作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包括粤菜、各种面食、各种风味餐等餐饮服务及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服务项目;校方需要的临时性餐饮服务。
(2)小店限经营生活用品、文体用品及书刊等。
2、项目服务要求
(1)饭堂餐饮总要求:中标人每天供应的饭菜必须符合营养要求,花色品种齐全,荤素搭配合理,参照国家政策要求,微利经营,按低、中、高价格比例3:5:2配制菜式。保证一日三餐菜式新鲜、足量、优质、多样、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口味师生的就餐需求。每周制订食谱,每月保持20%以上品种的变换,投标人需报2周食谱。
(2)饭堂餐饮品种要求:
早餐:流质品种3-5个,米面制品4-6个,其它5-10个;午、晚餐:主食3-8个,副食(菜)10-30个品种供选择。
中标人应不断开发新菜式、新品种,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每月应有20%以上品种的变换,保证饭菜质量稳步提高,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物美价廉、优质服务。
(%1) 饭堂餐饮质量要求:
保质保量,色、香、味俱佳,质价相符,具有合理的营养搭配,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4)饭堂供餐方式及价格要求:
方式一,学生基本餐以实行套餐制方式为主,早餐3-8元,中晚餐8-15元。消费者采取套餐方式就餐时,米饭、例汤可免费添加。
8元/份套餐:一副荤、一素菜、米饭、例汤;
10元/份套餐:一主荤、一素菜、米饭、例汤;
13元/份套餐:一主荤、一副荤、一素菜、米饭、例汤;
15元/份套餐:二主荤、一素菜、米饭、例汤。
套餐种类的搭配设定,可根据就餐者的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调整,但采取套餐方式供餐时,须体现比自选点菜方便、快捷,价格优惠的原则。
方式二,就餐实行按需自选点菜方式为辅,各种菜式明码标价,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的需求。大众伙食价格档次比例搭配合理,低中高档食品的比例为 3:5:2。其中低档食品:1.5元以下品种占10%,1.5-2.5元品种占20%。中档食品:3-5.5元品种占50%。高档食品:6元及以上品种占20%。风味小炒定价合理,要低于市场价供应。根据供餐现场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供餐方式。
(5)小店经营要求:仅限出售日常生活用品、文化用品及书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学生用品、“三无”产品及违禁物品;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中标人须依法经营,小店所出售物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价格。
(6)就餐购物方式要求:
为避免接触现金导致的食物污染,不提倡直接使用现金交易。采取刷脸刷指纹刷卡方式就餐购物为主,中标人购置相应的卡机系统,发卡、注销、挂失、系统维护以及充值、消费、财务报表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对每月报表和学生充值余额进行监管。
采取微信、支付宝方式就餐购物为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服务时间要求
中标人须执行招标人制订的作息时间,按时供餐、保障供给,严禁小店在上课期间营业。正常三餐供应时间为:早餐:6:30--7:30,8:00--8:20;中餐:11:50--12:40;晚餐:17:10--18:40。中标人须制订紧急供餐方案,确保特殊情况时的供餐。如遇市政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告招标人,并负责解决其他方式供餐。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饭,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支付结算要求
(1)中标人使用的水、电实行逐月抄表,根据供水、供电部门对学校的收费标准计费缴费。中标人于每月15日前向招标人总务处缴纳上月的水、电费用,招标人收到费用后应向中标人开具票据凭证。逾期交纳,每逾期一天,中标人须按应交纳费用总额的5‰向招标人支付滞纳金。
(2)中标人在本项目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包括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承包经营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按时缴纳。如需开通外线电话或网络,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及动力电源线路维护费用等如发生在学生饭堂、小店经营场所范围内,由中标人负责。
4、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订本合同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招标人出具收据)。承包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全部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采购人后,采购人再向中标人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扣除经营期内的保证金。
5、中标人须承担的义务及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中标人承诺在合同期间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安全的餐饮服务和售卖服务,并保证就餐场地和小店区域的清洁卫生,地面的清洗每周至少两次,定期对整个就餐场地彻底清洁一次,垃圾当日清理,定期做好除“四害”和消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经营管理要求制订项目人员配置方案,方案中须列明及拟投入的团队主要成员(专职负责人、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专职质检员、营养师、中高级厨师等)及其资质资历,并提供近 3 个月中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记录;列明各层配备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拟派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有从事过饭堂承包的经验,学历在大专(含)以上,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投标时提供健康证);并经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投标时提供考试合格证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中标人保证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
(4)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是饭堂和小店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设施,保证水电、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管理电、气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上岗证上岗。
(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树立为招标人服务的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理念。配合招标人做好师生民主参与管理的工作,参加招标人召开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听取师生对饭堂和小店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7)合同期内,如因食品和所售物品卫生、品种、质量和价格等问题引起师生不满,中标人必须作出书面公开解释,提出解决方案并赔偿招标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如出售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中标人不得加工出售政府禁止的食物,如有违反,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招标人的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接受招标人和地方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就餐场地、厨房进出口等重要位置中标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食品安全。
(9)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校区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聘用员工须“三证”齐全,督促和保证所有员工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合同期内,中标人对饭堂及小店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校方无关。妥善处理劳资纠纷,不得因此影响正常服务以及学校的正常秩序,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11)中标人在经营期内负责学校饭堂、小店相关证件的年审、换领等手续,招标人及时提供相关证明配合中标人办理。每年向学校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以便学校存档。学校饭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店工商经营许可证到期后30天仍未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招标人有权检查和监督中标人在饭堂及小店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中标人应无条件提供支持和配合。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第三方向招标人追究责任的,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2)中标人的经营活动必须以投标时投标主体的名义开展。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对外宣传、经营活动以及票据的使用中使用招标人的标志、名称或者字样,不得做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中标人经营主体是招标人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
(1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须可溯源,须设有专职采购员,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由中标人指定签约的供应商或中标人自有配送中心提供。采购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以及可追溯的产地来源,按照学校饮食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食品保管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14)中标人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学校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派出的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食品留样、员工晨检、供应价格、消防安全、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中标人必须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能够把控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具有对日常使用的餐具、用具、原辅材料、成品等进行简易的微生物检测、农药残留检测和理化检测的能力。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用具及食品,确保饮食安全。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中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5)中标人负责按要求处理饭堂潲水、食材废料、纸皮等。学校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潲水及废料运出,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16)中标人必须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500万。
6、考核要求
(1)合同期内,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通过学校党委班子会及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提前与中标人解除合同。
(2)考核方法:主要参照招标评价标准。着重对照投标项目书和合同书,考核其执行的完整性、投入的设备与资金、经营团队、服务质量和水平等。考核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食材和物品的安全与卫生、品质、价格、食品的量和色香味、开饭准时与否等客观指标、服务态度和师生的满意度等。
(3)饭菜质量与数量、食品和物品的安全与卫生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
(4)考核内容方式具体见本招标文件文尾附件
附件:1、惠阳高级中学月度检查综合考评表
附件:2、惠阳高级中学伙食质量月检查评分表
附件:3、惠阳高级中学饭堂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7、中(终)止合同特别条款
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除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外,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中标人的经营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中标人无条件退出,招标人不作任何赔偿,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所遭受的损失:
(1)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造成严重后果;或擅自将服务进行分包、转包。
(2)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食品和物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擅自中断或停止经营的。
(5)因中标人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中标人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或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等违规行为,经校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7)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在经营期内各项测评(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月检查、月调查、年度评比)的满意率连续两次不足 60%或民意调查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 60%的。
(8)违反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给招标人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和干扰。
(9)中标人利用该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10)中标人擅自以招标人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在对外的宣传、经营活动以及票据的使用中使用招标人的标志、名称或者字样,或者作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中标人是招标人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的。
(11)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在经营期限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B 级资格的。
(12)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3)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国家、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变化),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
8、违约责任及其它: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如在招标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中标人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因中标人原因,需终止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三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请求,未获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止,否则所有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应在接到中标人书面请求后的15天内给予明确答复,超过15天未答复的,中标人视同招标人同意终止合同。
(4)招标人如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应无条件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对中标人所造成的损失经济给予相应的赔偿。
(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中标人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招标人所有,且中标人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6)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不得影响招标人的正常教学秩序,如因中标人的失误,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影响招标人正常的教学秩序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损失。
(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食品和物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中标人制作销售的食品和物品有不符合食品卫生或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500元至1000元的违约金。
(8)招标人应支持中标人开展正常经营服务活动,如因招标人的重大过失,造成中标人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中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赔偿经济损失。
(9)因中标人员工的行为给招标人的声誉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的,每次处罚3000元。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合同期内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伤者治疗费、赔偿金等)及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中标人前期投入和约定
(一)★中标人须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主体类别为学校饭堂的指标要求,以及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学校饭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招标人的设计规划图纸要求,对厨房内部、餐厅以及建筑物的外围进行重新装修和修缮,并对厨房厨具设备设施、餐具家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含“明厨亮灶”建设等)进行改造和更新,并确保能够通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及验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中标人依据上述政策文件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饭堂土建装修图纸、预算和设备清单,结合现场实际进行优化,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投资。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购置厨房设施设备,质量及价格不得低于同类型、同材质的设备。招标人提供的图纸预算和设备清单的费用总和预算约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饭堂改建装修图纸预算以惠阳财政审核结果为准,厨房设备清单预算以第三方询价为参考)。
2、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需提供厨房设备设施清单和改造方案(方案必须包括设备实施的明细清单,并列明设备的型号规格和节能等级等)进行投资,“B级食堂标准”的要求配置环保节能的厨房厨具和设备(含农药残留检测仪)、通风排烟设施。饭堂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建设,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校园文化和文化育人的要求进行文化饭堂的投资和建设。饭堂文化装修风格简约明亮,注重环境的氛围;设宣传展示区,便于学生交流学习。在功能布局上,必须符合饭堂安全生产与经营服务的要求,对经营功能进行合理布局。投标时需提供文化饭堂建设方案。
4、中标人负责按照经营服务的需要,合理配置餐具、餐桌椅等家具。餐具家具的配置须服从文化饭堂建设的整体要求,风格一致,保证质量和符合环保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餐具家具投资和改造方案。
5、中标人需负责投资对厨房内部、餐厅环境以及建筑物的外围进行重新装修和修缮(含简易灭火设施)。装修和修缮应注重效果(提供完整的效果图)结合文化饭堂建设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饭堂建筑及内部结构进行合理优化设计,编制施工图和施工方案。
6、投标时需按工程的规范流程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预算造价。施工图和工程预算造价需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投标时提供的工程预算造价须经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审核并盖章。拟进场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
7、中标人对上述装修改造、设备设施的投入,均应向招标人提供具体实施计划、工程量清单、供应设备设施的品牌型号、价格等资料,待招标人审核并确认后方可实施。并必须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8、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进驻承包地点,严格按照中标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完成厨房及餐厅的装修及设备改造更新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并保证于 2021年8月31日正式开膳,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 若因校方主客观原因造成中标人承包的饭堂前 2 年未通过“B级食堂”评审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非校方原因,中标人承包的饭堂前 2 年未通过“B级食堂”评审的,学校有权决定解除合同,中标人前期投资不予退回。
(三)★中标人须承诺:负责按招标要求和投标提供的方案出资建设。如未按招标要求和方案实施改造和经营管理的,按违约处理,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中标人前期投入资金的返还约定:按招标人提供的饭堂土建装修图纸预算和设备清单的费用预算合计共150万元(其中饭堂改建装修图纸预算以惠阳财政审核结果为准,厨房设备清单预算以第三方询价为参考,超过之外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逐年减免承包经营费用的形式平分4年返还。
(五)★投标人前期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单价 1000 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设备)按4年使用寿命计算折旧费。单价低于1000元的餐具、一般厨具、餐桌椅等均为低值易耗品,不作折旧计提。
2、合同期满,投标人所投设备和饭堂升级改造超出惠阳财政审核内项目,以及自行投入涉及的土建的项目全部移交学校使用。如在合同经营期内出现违约而终止合同,其所投饭堂的所有设备设施和饭堂升级改造涉及的土建项目归学校所有,不得拆除。其它低值品和设施改造费用不作折旧补偿,不得拆除,无偿移交学校使用。
(六)★如在正常履行规范程序的过程中,未能给中标方留有足够的时间装修学生饭堂,使得装修工作在暑假期间没有全面完工,在8月31日前不能及时供餐,由中标方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供餐问题,在学生饭堂全面装修完毕前保证按时供餐。
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一)承包期限
基本经营期限为4年(合同一次性签订为4年,具体履约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中标人必须在合同到期日自行清扫整理场地,保持场地整洁并准时退场。
(二)报价方式
本项目每年管理费最低报价为人民币285430.00元。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如不按时缴交,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合同期届满,中标人将全部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招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返还人民币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扣除经营期内的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人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所有参与服务的人员一律凭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保证卫生与质量,对食品卫生问题负全面责任。
2、满意率及安全,校方师生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80%以上,保证食品和物品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将安全事故率长期稳定在0%。
3、全天候依时服务,风雨不改,不误工时。
4、每周菜谱由营养师专业调配,使营养结构更合理。
5、限制利润率,没有短期行为,以质量求生存。
6、在正常供餐的时间内保证师生都有热饭、热汤、热菜食用。
7、遇到突发事件(如断水、断电),2小时内保证师生就餐。
8、积极参与并做好招标人在重大疫情防疫期间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五)风险责任承担及服务安全承诺
中标人必须遵守投标时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和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的承诺。
(六)其它说明与要求:
1、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3、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中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2.2 “行业主管部门”是指: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
2.3“招标见证机构”是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4“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5“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被招标人受理的企业法人。
2.6“中标候选人”是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
2.7“中标人”是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最终获得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2.8“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投标人报名方式
3.1进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间的“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界面,点击“产权交易”,点击“招投标用户登录与注册”,进入招投标系统后,点击“登录系统”,点击“注册”进入用户注册。
3.2填写注册信息并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显示注册成功提示(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点击“登录”)。
3.3注册完毕,在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按钮。
3.4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进入“招标信息”模块,并在“招标公告”查看正在进行的招标公告。
3.5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对您要参加投标的进行申请报名。
3.6点击“投标信息”进入,对投“投标人员进行设置”,然后申请“子帐号”,生成交保证金的子帐号。
3.7选择一家银行缴纳保证金,点击确定。用户根据系统提供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交纳足额保证金。
3.8最后“报价”,输入报价金额就完成报名了。
注: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对公账户转账至网上申请的账号中,系统会自动对账。
3.9、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记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即可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3.10投标保证金
3.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0.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08月10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对公账户一次性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以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提供缴款凭证。
3.10.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3.10.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招标见证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固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现金递交或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惠城支行
账号:4400 1718 1360 5300 0900
采取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进账单或汇款单合适的地方注明该款项用途(即为何项目的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招标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及商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将在媒介上予以公告,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请每个潜在投标人注意相关媒介发布的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每一个潜在投标人。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1部分 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评标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2部分 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承诺书
2.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函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5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第3部分 商务部分
3.1投标人概况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第4部分 服务部分
4.1服务需求响应表
4.2 拟任执行管理及服务人员情况
4.3服务方案
第5部分 开标一览表
5.1开标一览表
不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见证机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二、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本项目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原件备查):
1) 投标承诺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食品经营许可证》。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08月10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对公账户一次性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以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提供缴款凭证。
15.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15.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而不予退还: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1年08月11日9:30,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2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交一份投标文件WORD及由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档,该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递交。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需签名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亲笔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另将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起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所有包装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9.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 开标
20.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招标人代表、招标见证机构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主要内容。
20.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亲笔签字确认。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1 评标依照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由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招标有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综合评议。
2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2.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3.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实质性响应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亲笔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笔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3.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的评价
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 授标
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人名单。
25.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中标人与中标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6.1评委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的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异议
27.异议
2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7.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7.3异议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异议有效期限内提起异议;
(3)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未按规定提起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 合同的履行
29.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进行。
八、适用法律
30. 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投标中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技术商务部分90分,价格部分10分。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信誉良好、经验丰富、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及有关招标投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本次评标的评委会依法由5位评委组成,包括:招标人代表1人和专家4人。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标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
32.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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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检查 |
投标承诺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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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人民币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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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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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检查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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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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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未超出报价范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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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二)比较与评价
1、综合评分表(100分)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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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3 |
根据投标人2018、2019、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赢利的得3分;两年赢利的得2分;一年赢利的得1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评标现场时提供原件备查。) |
业绩 |
5 |
投标人2016年以来有经营过或正在经营的3000人以上饭堂的得5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指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的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时提供原件备查。) |
信誉 |
3 |
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有提供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
3 |
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市级或以上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A级得3分,B级或M级得2分,C级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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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比投标人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或《食品安全示范饭堂》的情况。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得5分;获得市级以下的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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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有提供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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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情况 |
6 |
对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16/ISO9001:2015);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2006/ISO22000:2005);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注:以上证书每提供1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认证范围须包含有餐饮服务。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食品安全检验能力 |
5 |
对比投标人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投标人有自有饭堂检验室,可对日常使用的餐具、原辅材料、成品等进行简易的微生物检测和农药残留、理化检测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检验设备清单、检验室场所相关证明文件、设备购买票据凭证和说明各设备检验功能,不提供的不得分。) |
人员配置方案 |
3 |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 ②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行业资格证书得2分; (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10 |
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 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的得1分; 具有高级中式面点师的得1分; 具有公共营养师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具有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2分; 具有健康管理师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具有中级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2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餐饮服务健康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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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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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服务总体方案 |
4 |
对比投标人的承包经营服务总体方案:方案全面、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为优,得4分;方案相对全面、较详细、条理较清晰、具有可实施性为良,得2分;方案不全面、不够详细、条理较不清晰、可实施性差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基础菜谱方案 |
4 |
对比投标人的基础菜谱方案:基础菜谱搭配合理、定量分析清晰准确,可行性强为优,得4分;基础菜谱搭配相对合理、定量分析较为清晰准确,具有可行性为良,得2分;基础菜谱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食材采购管理方案 |
3 |
对比投标人的食材采购管理方案:方案全面细致,供货渠道管理严格、可实施性强为优秀,得3分;方案相对全面细致,供货渠道管理较严格、可实施性较强为良好,得2分;方案不全面不细致,供货渠道管理不清晰,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方案 |
4 |
对比投标人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方案:整体方案全面细致,条理清晰,详细、可实施性强为优秀,得4分;整体方案较全面细致,条理较清晰、详细,具有可实施性为良好,得2分;整体方案不全面不细致,条理不清晰,不详细、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
3 |
对比投标人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方案全面细致、针对性强为优,得3分;方案相对全面较详细、具有针对性为良,得2分;方案不全面不详细、针对性差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人员培训方案 |
3 |
对比投标人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全面详细、实施细则清晰准确,可行性强为优秀,得3分;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相对全面较详细、实施细则较为清晰准确,具有可行性为良好,得2分;专业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实施细则整体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装修和修缮方案 |
4 |
对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结合现场实际优化后编制的装修和修缮方案:图纸优化科学合理、施工图和工程造价编制的流程规范完整准确、施工方案(含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细致、针对性强为优,得4分;图纸优化较科学合理、施工图和工程造价编制的流程较规范完整准确、施工方案(含质量保证措施)较全面细致、有针对性为良,得2分;图纸优化相对合理、施工图和工程造价编制的流程不规范准确性一般、施工方案(含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针对性差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厨房设备设施投资和改造方案 |
4 |
对比投标人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投资和改造方案:方案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设备设施情况(种类齐全完整、节能环保、材质质量、安全)综合对比优的4分;良2分;一般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文化饭堂建设方案 |
4 |
对比投标人提供的文化饭堂建设方案:方案全面、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为优,得4分;方案相对全面、较详细、条理较清晰、具有可实施性为良,得2分;方案不全面、不够详细、条理较不清晰、可实施性差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建设方案整体效果 |
4 |
对比投标人提供的饭堂改造的效果图:整体效果图完整美观、与施工图吻合度高的为优,得4分;整体效果图较完整美观、能与施工图吻合的为良,得2分;整体效果图一般、不能与施工图相吻合的,得1分;未提供整体效果图的不得分。 |
服务便利性 |
4 |
对比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投标人服务机构距离项目所在地近的为优秀得4分;投标人服务机构距离项目所在地较近的为良好得2分;一般的得1分。(提供投标人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响应程度情况 |
3 |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比所有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优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良得2分,部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一般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