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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监狱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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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XTYC2021081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1]-07189号

三、项目名称

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购置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鲁中宝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关羽路53号

中标(成交)金额:9.35(万元)

货物类

名称:洗碗机及配套

品牌(如有):蝶桥牌洗碗机

规格型号:5CXJ-1

数量:1台

单价:935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敏,瞿克俭,刘俊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7-08

2、评审地点: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59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2011]534号)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襄阳监狱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阳光路1号

联系方式:1827127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长征路59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13886227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立新

电 话:13886227733

  • 洗碗机购置磋商文件.pdf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湖北旭天 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TYC202108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7189 号 3、项目名称: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购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5(万元) 6、最高限价:9.5 (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监狱罪犯食堂采购洗碗机一套及配套洗碗池、浸泡池等(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质保三年。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 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 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 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 单元一楼) 3.方式: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 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登记表。以上所 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单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 元一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 单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襄阳监狱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阳光路 1号 联系电话:1827127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联 系 人:李立新 联系电话:13886227733 登记表(格式) 项目(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 姓 名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居民身份证号 备注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湖北省襄阳监狱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联系人:李立新 电话:13886227733 1.1.4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标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襄阳监狱罪犯食堂洗碗机及配套设施等 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HBXTYC20210816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1.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 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5 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1.10.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答疑 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月 日 17 时 0 分前,供应商将澄清答疑要求 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3 文件修改通知发出时间 收到要求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3(3) 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无 3.2.7 最高磋商限价 9.5 万元 3.2.8 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不允许 3.3.1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 3.4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3.5.4 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时间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 3.7.5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3.7.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1.1 响应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7 月 08 日 15时 30分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 59 号长 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4.2.5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6 征路 59 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5.3.1 磋商顺序 响应文件递交先后顺序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 应商 否。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有 排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7.2 结果公示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7.5.1 履约保证金 \ 9.5 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所管辖权的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 补充规定 \ 10.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 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0.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3.1 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并在磋商 会议现场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政策支持 1、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详见附件)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 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7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 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 条件。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标包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采购内容:见采购文件。 1.3.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3 供货期(含产品安装):见采购文件。 1.3.4 质保期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的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接受委托为本采购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或参与采购文件编制的,但两阶段采购的 除外;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者 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7)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文件)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9 1.4.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共同组成联合体 参与磋商的除外; (3) 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应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易 平台信息费、磋商小组评审劳务费综合计入磋商报价中考虑,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 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磋商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 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本章第 2.2.3、2.3.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 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 分。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0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项目及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 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 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2.3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 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采购文件的异议 2.4.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包括对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 异议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提出。采 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5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采购人将暂停采购活动。逾期提出的, 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供应商磋商而向采购人提出 的质疑。异议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1 2.4.2 采购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第 2.3款规定办理。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价格文件 1) 磋商承诺书(附件 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2); 3) 报价一览表(附件 3); 4) 分项报价表(附件 4); 5)设备易损件清单(附件 5); 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 1) 技术偏离表(附件 6); 2) 商务情况表(附件 7); 3)近二年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附件 8); 4)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 9); 3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 10) 3.2 磋商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函、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2.2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投标价。 3.2.3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价格分 析(组成) 3.2.4每包号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 人将不予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6款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5 供应商在报价时,不能仅进行磋商报价优惠(或降价、让利),供应商对采购人 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单价(总价)中。低于成 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磋商报价,应同时修改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磋商报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7 采购人设置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供 应商响应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判定 为无效。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2 3.2.8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判为无效响应文件。 3.2.9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 应处理。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 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3.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报告监管部门作为失信 或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依法处理: (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的; (二)、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 (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质疑、投诉的; (四)、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失信或不良行为情形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条款”的要求编制本 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3.5.2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 3.6 备选响应文件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文件。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需求、服务周期、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合 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前附表在“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3 答,表明对采购人的合同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偏差和例外,应予以说明。并可 以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4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 明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可 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对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货 物及服务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偏差和例外,应予以说明。 (2)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要服务需求响应及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如果有偏离, 偏离应当符合本章第 3.7.5项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5 如果磋商文件中设立了“★”号条款(参数),“★”号条款(参数)定义及偏 离处置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一般条款(非“★”号条款)如果有偏离,偏离应 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7.6 供应商在阐述本章第 3.7.4项时,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指出的采购标 的物的标准为最低技术需求,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应实质上满 足或超过磋商文件的要求。 3.7.7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 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供应商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当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签字和(或) 盖单位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8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9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不可拆卸形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 响应文件的投递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 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项或第 4.1.2项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4 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7 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磋商 5.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社会资本合作方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 3) 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4)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5.2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磋商程序 5.3.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 标/磋商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性文件后 在招标代理机构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性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供应商参加磋商。 5.3.2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出 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5.3.3宣读纪律:磋商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磋商会开始,并宣读磋商会会场纪律和注 意事项。 5.3.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评审前附表一》 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5 初步审查的响应性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 磋商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 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 (3)无效响应检查: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检查供应商的响应是否属于无效响应。 (4)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 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3.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 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3.6最后报价及承诺: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 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 定,原则上不超过 30分钟)进行最后报价及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3.7 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3.9.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 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 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6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 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 采购结果确认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出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评 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最终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 合同授予 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 重新采购、不再采购和终止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8.3 终止采购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采购人终止采购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 的或者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已经发售采购文件或者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采 购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采购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7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 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 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采购人征询其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 供应商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响应文件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 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本次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采购文件的内容、磋商、评 审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相关补充规定 10.2 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8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一、说明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方和 成交方共同签订。对于合 同条款,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制定。 制定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采购范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内容。 三、合同条款 1. 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方确认的货物要求、质量标准和数量及交 货日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为合同的基本条款。 2. 培训及服务的承诺。 3. 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采购人、卖方、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 执壹份。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磋商文件文件 2.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采购人在磋商期间所发出的所有补充文件 5.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期间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6.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技术资料)。 采购人(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襄阳监狱罪犯食堂采购洗碗机一套 2、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质保三年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4、设备要求: (1)机器的洗涤部分:通过高温水能洗净不同材质餐具(陶瓷、密胶、塑料、不锈饲等), 借助洗涤筐还能洗涤刀、叉、筷、勺等小餐具,并利用高温蒸汽除菌,配置蒸汽换热器,净 喷电热罐增添漂洗功能。 (2)★餐具经过强力高温冲洗区和具有高温灭菌功能的漂洗区(热交换器使水温达到 82-95℃)清洗彻底,再经过烘干区对餐具进行热风干燥,全部洗涤烘干过程不用任何药液, 并做到节能环保无污染。 (3)★输送链排装置采用耐用、耐腐蚀、食品级卫生无毒、强度高的聚丙烯材质网爪。 (4)★配备高扬程、大流量不锈钢卫生泵(电机防护等级≥1P55) (5)洗涤臂拆卸方便,冲压成型,保证清洗无死角。 (6)★出口端应设有安全急停开关,确保链带在无人收取的情况下自动停止,防护等 级≥1P67。 (7)从机架到机身都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制造,材料厚度均≥1. 2mm。 (8)输送带传动链轮、轴均采用不锈钢制造。 (9)具有自动控温功能。 (10)★应具有多层安全保护环节,当操作者误操作时不会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11)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设计配置,满足现有场地要求,工艺布局合理,符合 卫生要求。 5、设备技术参数 设备尺寸:≥3. 71m*0,77m*1.57m ★洗涤效率:≥5785标准件/小时; (以Φ150mm碗碟为检验标准) ★加热方式:汽加热 机器置式:左进右出或右进左出,根据现场需求确定 耗电量:三相 380V; 2.45kw 6、主要配置参数 序号 名称 参数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 1 ★外壳材料 ≥1.2mm 不锈钢发纹 304 2 ★水泵 不锈钢食品级卫生泵 电机防护等级≥IP55,0.75kw 3 ★减速机 硬齿面电机防护等级≥IP54,0.4kw 4 主要电器 空气开关,接触器,按钮、指示灯 5 ★门磁开关 防护等级 IP67 6 ★供水阀门 不锈钢、铜材质 7 ★风机 离心风机,喷涂卫生 7、设备接驳要求 (1)进水压力:1.5~2 kg/cm?; (2)进水硬度:<0.103g/L; (3)进汽压力:0.3MPa; (4)进汽口径:Φ25mm; (5)进水口径:Φ20mm; (6)排水口径:Φ40mm。 (7)电源配置:三相五线制(电源线符合 GB/T5023-2008 要求),主机电源相线导线截 面不小于 10mm?(标准铜芯)。 8、工作台、洗碗池与浸泡池等规格 (1)双层工作台 尺寸:1000mm*800mm0*800mm;面板材质:优质 201国标不锈钢板;厚度:≥1.0mm, 主材≥1.0mm,辅材≥0.8mm,加粗圆钢腿,装不锈钢调节水平子弹脚。 (2)洗碗池 尺寸:2000mm*500mm*800mm; 面板材质:优质 201国标不锈钢板;厚度:≥1.0mm, 主材≥1.0mm,辅材≥0.8mm,加粗圆钢腿,装不锈钢调节水平子弹脚。水池进深 35 公分。 安装三个水龙头,一个排水。 (3)浸泡池 尺寸:1600mm*1000mm*500mm,里面用砖砌,外面采用优质 201 国标 1.0mm 不锈钢 包,面板厚度≥1.0mm,星斗 1.0mm。水池进深 50公分,走一条蒸汽管道阀,一条进水阀。 安装一个进水阀门、一个蒸汽管道阀门、一个 800mm 地漏排水管道。 (4)风柜 纯铜芯电机,双进风,风量大,性能优良,安装方便;多翼式叶轮,方形管角架。风柜 支架:10#槽钢,截面形状为槽形的型钢。外加装不锈钢防护网。 (5)不锈钢烟罩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1 ≈5米,面板采用厚度为国标 1.0mm 的 201砂光板制作。 (6)卧式烟管 10平方、聚烟管 8平方、法兰(500*500)5对、弯头 2平方、变径 8 平方: 均采用度为国标 1.0mm 优质耐腐镀锌板制作。 (7)电源控制箱:应具有缺相保护、降压启动等功能,有效保护电机。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如该设备不是响应人自行生产,设备原生产商需出具原厂授权书。 2、所投洗碗机需出具市级以上认证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中标人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 4、中标人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产品,而且包装规格符合 采购人要求。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2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 商保证金(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 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4、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 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 5、 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 性要求进行评审。 6、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 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 不足的; (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 内容。 8、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 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 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3 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 行综合评分。 二、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 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 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单位纪委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 评标项目 评标分项 分 值 子项目及分值 价格评审 (40 分) 投标报价 40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40 分 商务部分 (25 分) 设备配置 8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精密生产设备:数控激光切割 设备、数控折弯机、数控剪板机,满足一项的得2分;满足 两项的得5分;满足三项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设备发 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 15 近两年来有类似业绩的,每个项目得 3分,本项分值最高不 超过 15 分。(提供合同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优惠条款 2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实质性优惠条款的优劣情况给予 0-2 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产品 15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15 分;带 “★”的货物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 3分,扣完为止; 其他货物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 1分,扣完为止。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4 (35 分) 质 量 保 证 措施 5 对提供产品的性能、质量的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等综合 比较,根据提供产品的优劣情况最优的给予 5-0 分。 售后服务 7 在本地服务、维修响应情况、备品备件和备机售后服务体系 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优得 5-7 分,良得 3-4 分,一般得 1 分,差或未提供则不得分。 技术方案 8分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完善、具体、针对性强且科学性、合 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比较,响应情况好的得 6-8 分,响 应情况较好的得 3-5 分,响应情况一般的得 0-2 分。 总分 100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采购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响应文件目录,供应商自行设计)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7 附件 1:磋商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依据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1.报价一览表; 2.资格证明文件; 3.价格文件; 4.商务技术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 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 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且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日期: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8 附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表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9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 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0 附件 3: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1 交货期 2 质保期 3 总报价 4 注:(1)本表可以拓展; (2)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1 附件 4: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品牌 1 2 3 4 5 6 …… 总计 小写: 大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2 附件 5:设备易损件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品牌 厂家/产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3 附件 6:技术偏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 术规范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对 应技术规范 备注 注:供应商所报技术指标应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技术偏 离表》的要求,逐项、详细填写。若有偏离,应在《技术偏离表》“备注”一栏注明“正(负) 偏离”字样。若无偏离,应在《技术偏离表》“备注”一栏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按 照以上要求填写,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技术指标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评 标委员会有权据此作出废标的决定。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4 附件 7:商务情况表 供货期(含产品安 装)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 承诺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备 注 注:本表可以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5 附件 8:近二年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每一合同填写一张本表格) 第 页 共 页 相同设备或类似设备的合同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授予 日期 完工日期 在合同中 的作用 承包人 分包人 合同总金 额 买方名称、 地址、电 话、传真号 码、E-mail 地址 相似性的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6 附件 9: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他相关资料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7 附件 10: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条款”的要求编制本项目资格审 查资料。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8 另附: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湖 北 旭 天 元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9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磋商预备会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采购文件的异议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磋商报价 3.3 磋商有效期 3.4 磋商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响应文件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 响应文件的投递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磋商 5.1磋商小组 5.2磋商时间和地点 5.3 磋商程序 6. 采购结果确认 7. 合同授予 8. 重新采购、不再采购和终止采购 8.1 重新采购 8.2 不再采购 8.3 终止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5分) 目 录 附件1:磋商承诺书 附件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报价一览表 附件8:近二年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每一合同填写一张本表格) 相同设备或类似设备的合同 附件9: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0: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