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因项目分包内容发生变更,现发布变更公告。
2、变更内容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青海端则询比(服务)2021-056; 项目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服 务 期:3年(服务期: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 包 号:包1 项目内容:负责汉餐食堂 服 务 期:3年(服务期: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包 号:包2 项目内容:负责清真餐食堂 服 务 期:3年(服务期: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截图(提供“信用中国”及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具有二年以上为高等学校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职工提供团餐服务的经历。 6、具有专业资质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汉餐食堂具有两年以上学校餐饮服务或社会团体餐饮服务经历,餐饮单位被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及以上,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8、清真食堂具有三年以上经营清真团餐或学校清真食堂经历,同时配备穆斯林厨师,经营的团体餐饮单位被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及以上,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截图(提供“信用中国”及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具有二年以上为高等学校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职工提供团餐服务的经历。 6、具有专业资质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包1负责汉餐食堂的投标单位具有两年以上学校餐饮服务或社会团体餐饮服务经历,餐饮单位被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及以上,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8、包2负责清真食堂的投标单位具有三年以上经营清真团餐或学校清真食堂经历,同时配备穆斯林厨师,经营的团体餐饮单位被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及以上,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分包中只能投1个包。 |
3、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971-8458764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0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端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17000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一号楼13楼11328室
青海端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0日